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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梦到那个混蛋渣了我-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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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没什么事;就提前下班了,”曲谌进门;换了鞋揽着林森的腰进屋。

    “不错嘛!学会早退了!”林森满脸的赞赏。

    照理来说早退这种事不该被提倡,但曲谌一向是加班时间比休息时间多,工作在他的生活中所占的比重太大,这样不是不好;但林森不太赞同这样的生活方式,他希望曲谌能将自己的脚步放缓一点;让自己活得更轻松一些。

    林森对待事情的反应常常在曲谌的预料之外;曲谌早已习惯,如今听到林森这么说,既是意料之中又是意料之外的。

    他无奈地笑了下,拍拍林森的头:“要换衣服吗?”

    林森有时候会很奇怪,为什么曲谌总喜欢摸他的脑袋,在他看来,这种情形大多发生在身高差比较大的情侣身上,但他身高一米七八,并不比曲谌矮多少。

    于是林森捂着头有点炸毛:“别老摸我头发,今天刚做的发型!”

    因为要参加活动,林森今天穿得比较正式,就这么出去吃饭林森有点不习惯,于是回房间换了身休闲点的衣服。

    他换了件白色t恤搭配蓝色的直板牛仔裤,脚上是一双板鞋,又拿了顶棒球帽,这身装扮再戴上墨镜也不会显得突兀,就是普通的年轻男孩子的打扮,又有点潮,就是看着挺嫩的。

    林森面嫩,二十六快奔三十的人了,看起来还跟十几岁的少年一眼,跟一群二十出头的演员搭戏也很合适。

    曲谌看起来比他更成熟一些,不光是穿衣打扮的原因,他的心态比林森更成熟,气质又稳重,就算是空降万宝集团,那身气势也能唬得住人。

    林森就不行,让他演个皇子龙孙还行,终归是电视剧,不说十分,他总能演出五六分感觉。但要是像曲谌那样接手一家公司,一时装过去了,时间长了肯定会露怯,压不住阵。

    林森手上拿着墨镜,站到曲谌面前,笑容灿烂:“怎么样,帅不帅!”

    前两年林森想把自己往成熟了折腾,成天梳个大背头,衣柜里全是黑白灰三个颜色,生怕自己看起来年纪太小。这两年心态倒是有了转变,穿衣打扮更加符合他这个年纪的青年,衣柜里衣服的颜色增多了,发型也变得多了。

    “帅!”曲谌倾身在林森脸颊亲了一口。

    林森大笑,斜眼看他:“你不去换一件衣服?”

    曲谌还穿着西装西裤,大热天的,他真怕曲谌中暑。不等曲谌回答,林森便回房间进了衣帽间给曲谌挑衣服。

    曲谌穿衣服的风格就跟林森前两年一眼,衣服都是黑白灰,夏天的衣服除了西装衬衫之外就是polo衫,都是比较商务的款式。偶尔有两件休闲款式的衣服,还是林森买的。

    林森挑了半天,选了件白polo衫,配的灰色休闲西裤和休闲皮鞋,全部扔进曲谌怀里:“赶紧换!”

    曲谌脱掉外套,又当着林森的面脱掉衬衫,他肌肉紧实的身体暴露在林森面前,林森靠着墙抱胸站着,看得目不转睛。他很喜欢曲谌的身体,恨不得将其据为己有,但他总不能跟曲谌换个头,只能自己练。从剧组回来这半个月,他每天都会在健身房里待一个小时以上,勉强让肚子不再是一块肌肉的样子,恢复到四块腹肌还不知得等到何年何月。

    曲谌练得还没有林森多,他每天也就在跑步机上跑半个小时步,偶尔工作应酬时打一次高尔夫,一个月去游一次泳,差不多就是他的运动量,但身材却偏偏保持得很好。

    林森说起时难免有些羡慕嫉妒,曲谌听得眉眼都舒展开,语气中隐隐带了一丝得意:“这是天生的。”

    这话说得真欠揍!让人恨不得咬他,林森也真的扑上去咬了,只是到最后瘫倒在床上没力气的还是他。

    结束之后,曲谌还咬着林森的耳垂说:“其实这也是一种运动。”

    曲谌换好了衣服,将钱包钥匙装进口袋里,看向林森:“走吗?”

    他们一起出门,进电梯前为免被人发现,林森戴上了墨镜和口罩。

    电梯里果然有人,亲密相拥的男女,林森对他们有点印象,似乎是楼上住着的夫妻。

    林森住进来之后,和他们碰到过很多次,林森的伪装在他们面前毫无意义,一眼就被认了出来。夫妻中的女人笑着问:“和朋友一起出去啊!”

    “对,”林森笑着点头,“你们也出去?”

    “嗯,我们打算去逛超市,”女人笑,看向曲谌的目光有些好奇,觉得他长得很帅,和林森在一起,估计也是明星,却总想不起来他的名字,演过谁。

    电梯下降的速度很快,他们不过寒暄几句,到了一楼,那对夫妻离开了,林森和曲谌坐电梯到负一楼车库。

    “你认识他们?”曲谌这时候才问。

    “楼上的住户,遇见过很多次,”林森说。

    林森的车到现在还没买,以前是没钱,后来是没有时间,现在有时间了,又常常宅在家里。

    其实宅并不是主要原因,曲谌有一辆车就停在负一楼的车库里,他出门经常是助理来接,那辆车的钥匙基本上在林森手上,只是他也开得少罢了。

    车库里的是一辆银色的玛莎拉蒂,价值超过林森前几年收入的总和。

    林森很怀疑曲谌家里有一个车库,里面放着各种名车,连换一个月不带重样。不过林森没见过,到现在为止,他看到曲谌开的车,大概可以连续一周不重样。

    沈桥吃东西一向走平民路线,食物的价位比较评价,一桌五六个菜,也就三四百的样子。曲谌却不一样,他去的大多是会所或者私房菜,要么是会员制要么干脆一天只做几桌的那种,一般人没有尝不到。

    林森以前也去过一些类似的餐厅,多是圈内人开的,清静是有的,也不用担心被拍,只是味道总要差些,毕竟厨师也只是从外面聘请的普通人。曲谌带林森去的地方,装修并不一定会比林森以前去的那些地方奢华,但食物的味道却更好一些,厨师多是业内大拿。

    他们今天去的是一家私房菜,餐厅位于三环内一个别墅区内。

    老板是曲谌他们圈内一个公子哥,对做菜有兴趣,就买了栋别墅开餐厅。不过他也没有什么定性,一身懒骨,一天只做三桌,还是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全看心情,没有菜单的那种。

    不过老板的厨艺确实不错,餐厅开了一年多,在圈子里的名气不小。只是京城三环内的别墅区房价昂贵,他一桌菜价格再高,这么懒下去,也是回不了本的,时至今日,餐厅仍然处于亏损状态。

    但人有钱,也不怕亏,不然也不能到今天餐厅连个正经的名字也没有,别人说起来都是叫别墅区的名字。

    这桌菜是曲谌提前一周订下来的。

    这里生意好,要是实行预订制度,每天三桌估计能排到年尾,但老板不愿意每天被三桌菜困着,只能提前一周预订。

    林森从进小区门起在咂舌,心想哪家的败家子将餐厅开在这里还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京城房价好几万一平,这里随便一栋别墅都是好几千万,就是以林森现在的身价,也得打拼好几年才能在这里买一栋别墅。

    “你说我们的餐厅也选在这样的地方怎么样?”曲谌突然问。

    “不要!”林森果断否决,要说他之前还在做着私人餐厅的美梦,真见到了这样的私人餐厅就一点想法也没有了,就算他不求挣钱,也没法看着钱跟流水一样地流出去。

    曲谌又说了个地名,是个繁华的商业中心,人流量很大,在那里开餐厅赚钱容易亏本也不难,总归比这里好一点。

    不过……林森看向曲谌:“真的要开啊!”

    “嗯,我看好了三个地方,回去拿给你看,”曲谌说。

    “好吧!”林森苦着脸说,努力往好的地方去想,毕竟他是艺人,打着他的名号,明星效应应该也能吸引到不少客人吧!

    曲谌低声笑了起来:“不要担心,万事有我。”

    既然他这么说,林森就放心了:“那行!”他四周张望着,指着前面一栋别墅问,“是那里吗?”

    “嗯。”

    林森将车停在附近的停车位,下车跟曲谌一起走过来。

    除了门是开车的,林森觉得这栋别墅和别的没什么区别。

    直到进了别墅,林森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

    室内的装修是田园风格的,以木头为主,进门是客厅,随意摆放着几张桌子,右手边是个楼梯,只有五六阶,上去是一个小花园,摆放着桌椅,四周花团锦簇,但视野很好,外面是一个小湖泊。

    餐厅的装修风格看似有些凌乱,但每一个地方都不会显得多余,反倒很有生活气息。

    进了这里,林森对从曲谌言语中得出的一个不知世间疾苦的公子哥形象的老板有个新的认识,或许餐厅老板仍是不知疾苦的,但他肯定也是个爱生活的人。

    林森想,这样的人必然是热情的,可能有些吵吵嚷嚷,但就是这样也应该是讨人喜欢的。

 第50章 周衡

    此时客厅里没有人,曲谌见怪不怪;拉开靠窗的那张桌子的椅子;对林森说:“坐这里吧?”

    “怎么一个人也没有?”林森坐下来问。

    “在二楼吧;”曲谌说;“我去看看。”

    林森点头;曲谌从客厅角落里的宣传楼梯上去;林森抬头去看;楼梯那里从二楼的天花板吊下来几个花盆,种着的像是兰花,叶子垂落下来。

    不多时;曲谌下来了,身后跟着个穿一身棉麻衣服的青年;他身材修长,眉眼细长,唇角微扬,卷发;发梢胡乱翘着,看起来像是刚睡醒。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走路的样子懒洋洋的;像波斯猫。

    也不知道他是故意的还是没有注意,下来后看也没有看一眼,直接进了后面的厨房。

    林森的笑容僵在脸上,一时有些尴尬,倒是曲谌解释说:“他有点起床气。”

    现在已经晚上七点多了,林森看着曲谌,一脸默然。

    “他的作息一向日夜颠倒,”曲谌说。

    林森勉强接受了这个解释,主要还是因为他既然能做出一天只做三桌这样任性的事情,什么样的事发生在他身上也都不奇怪了。不过真人性格看起来和林森想象中的食在不一样,本人看起来还是冷淡了些。

    别墅的厨房里食材一向丰富,很多都是从农场里直接送过来的,每天早上还会有人运送从国外空运的海鲜来,并且将前一天留下的食材清理掉。只是食材虽然丰富,但周衡做菜一向看心情,心情不好的时候端上桌的可能只是一碗面,更说不上好吃,因此每天清理掉的食材远比用掉的要多得多。

    但周衡早已学会不为所动,只要那些人没有吵到他休息,就算是悄无声息地把这里拆了,他也不会说什么。

    晚餐还算丰盛,三菜一汤,汤是老火炖的乌鸡汤,里面放了党参、枸杞、红枣等配料,用南瓜盅装着,份量不大,但味道很好。

    菜是曲谌自己去端出来的,饭也是如此,老板自做好饭就没了踪影。

    林森有些好奇,问曲谌:“他每天都这样吗?”

    “我见到的差不多都是这样,”曲谌说。

    他和周衡认识的时间其实也不短了,曲家和周家有合作,他上学时候来京城时曾经见过周衡,只是并不熟悉,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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