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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隋糖传-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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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灿笑着下了台,却迎来了仝默一阵掌声。
    “看不出来,挺文弱的一姑娘,唱起歌来,却是深厚有力,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顿时让本殿下刮目相看。”
    “嘻嘻,你夸人的本领也够我服了,墙都不扶就服你。”
    举起杯子,向着仝默一举,意思是干了的意思。
    一杯酒下去,仝默又说开了。
    “嘿,你刚才唱的什么曲风,我怎么没有听过?”
    “都跟你说了,此曲来自于千年之前我的那个世界,你当然没有听过啦?”
    仝默却仍是不相信。
    “你就吹吧!难道复制人世界里流行此曲?”
    隋糖鼻翼里哼哼两声。
    “你觉得那完全没有一点情趣的复制人有这么丰富的娱乐生活么?”
    这一点仝默倒是认可。
    “你说得对,那复制人世界我倒是偷摸去了几回,没听过他们唱什么歌,娱乐节目跟我们这也差不多,没有什么新意。”
    听得仝默这么一说,隋糖在心里咯噔一下。
    原来还以为只有复制人会向往这人类的生活,偷摸跑到这里来,或者像杰辛这样的谍者为了任务跑来这人类世界。
    倒是没有想到还会有人放着人类这么好的花花世界不呆,跑到复制人那昏暗的世界里寻求刺激。
    如此看来,不管制度如何严格,那安保人如何勤劳,人类和复制人双方都在互相渗透着。
    经过几百年以来,也不知道这人类还有多少是纯粹的人类,复制人还有多少是纯粹的复制人。
    而在那落日关前,两国却还在拼个你死我活的,也不知道这样还有何种意义。
    不过,这些现在和她统统没有关系。
    眼下的她就是如何打算在这人类的世界里,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好了。
    拿起酒杯,就对仝默说道。
    “我们两个人喝酒着实没有什么意思,不如多叫几个人来,热闹些,我们来猜酒令。”
    招手将那两个侍应,还有吧台那位美女叫了过来。
    又新添了几个杯子,都满上了。
    说起猜酒令,隋糖以前也玩过不少。
    要说自己的脑子确实够好使,还很少输过。
    这一夜也不例外,虽然玩的是他们这个世界比较新奇的游戏。
    但聪明如她,很快就看出了其中的门道。
    而仝默始终是她的下家,遇到她的手里,把把皆输。
    量他成天在这花丛中乱飞,酒量如何好,也架不住这么个输法,也架不住这么个喝法。
    几箱啤酒不够,又来两瓶洋酒,再来点白酒。
    趁着他眼色迷离之际,将那洋酒白酒混了下去。
    这一招倒是很好,没几杯下去。
    这公子哥儿就醉倒在那沙发上,动弹不得。
    再瞧瞧另外几个,也都晕乎乎的。
    心里暗想。
    “小样儿,还治不了你们了。”
    从吧台里找出来一个记账用的纸张,给仝默写了一张字条。
    大意是,感谢他的帮助,飞行器和现金先借用了,它日一定如数奉还。
    转身出了门,上了电梯一路向上。
    天台上,上了飞行器。
    按原路返回,驶离帝都。
    回到白老伯所在的花园城市,先去了那条小巷子,又去找了那位做假证的油腻光头大叔。
    当然在给了他一大笔钱后,他才同意将她的身份信息给改了。
    这几乎花了那会子仝默给的现金的一多半。
    看着手里剩下的为数不多的刀币,想了想,抽出了几张自己留下,其余全塞给那光头大叔。
    行业要有行业的规矩,叮嘱他,自己的身份信息千万不能告诉别人。
    临出门前,又从兜里掏出那把手枪来亮了亮,留给那大叔一句话。
    “要是有谁知道了我的身份信息的话,可别怪我到时候拆了你的老窝,灭了你吃饭的家伙什儿。”
    那大叔虽然干的是非法的生意,胆子却是小得很。
    见着她手里那黑洞洞的枪口,一张肥腻的脸抖得跟个筛子似的。
    此种情形看起来着实好笑,不吓一吓他,好像对不起手中的这把枪。
    将那枪口瞄准那大叔光溜溜的脑门,眯了眯眼睛,作势就要扣动板机。
    好家伙,那大叔也经不起吓,直接给跪下了。
    “祖宗,钱你都收回去吧!可不带这么吓人的。”

第145章 又见长安

  
    嘿嘿笑了两声,收起枪来。
    “大叔,逗你玩的啦,别太当真,不过要记得我说的话,告诉你,我的枪法从来都是弹无虚发的。”
    出了那条偏僻的小巷子,想着接下来,一定要在这人类世界里找一个工作,先养活自己,再慢慢地找一个好的前程。
    当然那帝都和这花园城市都不能呆了。
    在那通讯器里捣鼓出人类地图来,搜了搜。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都说人类世界是地球上最后一片绿洲,看来是真的,从那地图上看去,大大小小不过几座城市。
    地图的边缘一圈醒目的红色警戒线,将那几座城市包围在了中间。
    细看了一下面积,不过是千年以前一个省份的面积。
    如此看来,地球上的环境真是让人堪忧,这区区巴掌大的地方,经得起多少年的折腾。
    唉!不管它了,这些都与她这小女子无关。
    在那地图上一阵搜寻,在离那警戒线不远的地方有一座小型城市,其实吸引她的更是那城市的名字,恰巧叫长安。
    想以前那长安城可是十三朝古都,古代繁华的大都市。
    只是不知此长安和彼长安有何关联?
    但就它偏僻的地理位置而言,去了那里,想那仝默和杰辛他们也不容易找到她。
    上了飞行器,在那仪表盘上一阵鼓捣。
    一切数据都归零,重新下载了程序,亏得在基地里学了一些知识,现在派上了用场。
    这样那仝默也就不能根据飞行器的轨迹来追踪她的行踪了。
    仝默这驾飞行器着实好使,毕竟人家是有钱人,这飞行器配置也是非常顶级了。
    折腾了一晚上,飞行器落到这长安城的时候,天色正好亮堂起来。
    这长安城倒是如其名,所有建筑都是一溜的古建筑,隋糖就严重怀疑,这难道和她所想的长安是同一座城市?
    可她无从考究,千年以前,自己将国内的城市几乎都跑了个遍,偏偏没有去过那长安城。
    记得有一年国庆,机票都订了,公司却临时有要紧的事,所以没有去成。
    但她很快否定了这想法。
    将飞行器停好后,腹中饥肠辘辘,得找个店填饱肚子,才是第一等重要的事情。
    在那青石板路上溜了一圈后,找了一家早点铺子,坐了下来。
    那早点铺子,却不是什么凉皮,肉夹馍,Biangbiang面,胡辣汤之类的长安名小吃。
    全是一些江南小吃,什么小笼包,馄饨,葱油面等等。
    自己从小长在江南,这些小吃再也熟悉不过了。
    看来自己来这个城市算是来对了,至少吃是十分中自己的意。
    一笼小笼汤包,两碗紫菜馄饨都是自己最爱。
    本来还想要再来一碗葱油面的,但想着自己瘪瘪的荷包,还是算了。
    当然,要想要在这座城市里扎下根来,首先还得了解了解一方风土人情。
    在街上溜达了一圈,街边小吃通通来自于江南。
    就连街景也都有江南水乡的特色。
    就在心里想着,这不明明是江南吗?为嘛要取名叫长安?
    当阳光上来的时候,街面上开始热闹起来。
    各种商铺相继开放,沿街的店面通通都是那种老式的镶木门,开的时候,要将那些木板子一个一个取下来,关的时候又要将那些木板子放进去。
    店主倒也不嫌繁琐,慢吞吞的,不着急不着慌的,一副闲淡的样子。
    但要这里谋上一份差使来做,却是相当的困难。
    在街面上溜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需要人的工作。
    要说在千年以前找个工作还不容易,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网上投个简历,然后等着消息。
    可在这千年之后,自己不了解找个工作要从哪里入手,只能用最原始的手法,看看那些店门口有没有贴需要招人的告示。
    想着自己千年之前就是一个销售人才,去那些卖东西的店面碰碰运气也行。
    没想道,却是出师不利。
    那沿街的店面,不管是服饰店,还是超市,甚至咖啡厅,小吃店,她都去问过了。
    要么人家不招人,要么就问她是什么学历。
    自己吱吱唔唔半天,也不知道这末世的学历是个什么东东,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再来,人家叫她填个简历,提笔却不知从何处下手。
    大部份字不会写啊!要写也只能是简体字。
    人家一看,就以为她是半个文盲。
    摇摇头,婉拒了。
    想着她以前好歹是从高等学府里出来的人才,如今到了这里却是一文不值。
    那些与生俱来的自信到了这里全被啪啪拍到了十八层地狱里了。
    从日头升起,到日落西山,还是一无所获。
    一时之间,灰心丧气。
    拖着一双酸麻的腿,打算回到飞行器上休息休息,再作打算。
    回到飞行器上睡了一觉。
    这一觉也没有睡多长,她是被饿醒的。
    这一天,还是早上的时候吃了那包子和馄饨,之后连水也没有喝一口了。
    这个时候就真正体会到穷困潦倒是什么滋味了,想自己在千年之前活得好好的,却偏偏给带到这个世界里来,还落魄到如此地步,不禁悲从中来。
    坐在飞行器上发了一阵愣。
    看看天,已经是夜色深沉了。
    不管它了,先填饱肚子再说,难道活人还能给尿给憋死不成。
    反正车到山前必有路。
    拐过街角,打算去早上那家吃一碗面。
    却发现在那拐角处,居然开了一家酒吧。
    酒吧前面的青石板路上,此时露天摆放了许多桌子,桌上的杯子里均点燃着一截红烛。
    三三两两的,或老的或少的,或情侣,或一帮朋友的。
    聚在一起坐在那桌前,优雅地喝着酒。
    整个街面上都飘着一股好闻的酒香,和白天相比,完全又是另一番景象。
    此时的隋糖完全忘记了自己要去吃一面的事,脚步不听使唤,径直朝着那酒吧走去。
    那酒吧的大门洞开着,欢迎着客人的到来,里面气氛也热络。
    不比仝默带她去的那家,相比下来,这一家更具有风情一些,更接地气一些。
    不过此刻吸引隋糖的不单单是这里的氛围,更是那一首熟悉的曲子。
    白居易的千古名曲《琵琶行》。
    透过酒吧内朦胧的灯光,她往那舞台上看去。
    昏暗之中看得不是很清楚,只见那舞台上一个人影在妖娆地舞动着。

第146章 天涯沦落人

  
    为了看得更清楚一些,她往那舞台跟前凑近了些。
    这回看清楚了。
    台上那位唱着《琵琶行》的正是一位妖美男,发如墨,唇如血,肤如玉。
    活脱脱的生就一副人妖相。
    此时从那红唇里正唱出此句来。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只是此曲风,此名句,不正是千年之前流行的吗?
    怎的千年之后还流行着?
    想起在那石林中听到那唱片机播出来的出邓丽君的歌,那栋建筑正是来自于千年之前。
    莫非此妖美男也是来自于千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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