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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米粥铺离得不远,他们很快就到了。
常非想了想,问服务员还有没有包间。
是的,这是一个有包间的粥铺。
不过这粥铺里所谓的包间,也就是一张桌子,然后桌子外用布包着,独特得很。
据说这是为情侣设计的,所以一开始包间的桌子都是二人座的。
但后来,要求四人六人八人位的人多了,包间也进行了升级。
这会儿服务员就带他们来到了一个四人座的包间里。
章大鸣就坐后,透过稍稍打开的帘子往外打量了一眼,说:“我还以为就是个喝粥的地方,没想到装修得挺精致啊。这在这条街上算好了的吧?”
按章大鸣的经验来说,学校周围的店大多比较简陋。何况这是一个粥店,他本来以为就是个小店。结果没想到不仅店面挺大,设计装修得也不错。
“嗯。”常非点了下头,说,“这家店的粥挺好喝的。”
点餐是线上点的,三人看了会儿,各自点了碗粥,以及其他一些小食。
粥上来的速度还挺快,章大鸣看着盛粥的这碗,说:“餐具也很精致啊——诶,小伙子,这店主是个女人吧?”
谁知常非摇了摇头,说:“听说是个男的。”
章大鸣似乎颇遗憾,他扼腕道:“唉,是个女的多好啊。”
粥刚端上来有点烫,三人吃得并不快。
侯一笙这会儿已经把口罩摘下来了,常非小心地扫了一眼,发现近看侯一笙更为好看。他不知道侯一笙吃饭的时候喜不喜欢说话,于是便没说。
等到三人都吃完了粥,开始吃小食的时候,常非忍不住了,问:“侯律师,我能问几个问题吗……”
侯一笙抬眼看他。
“演讲时我来迟了,只听到最后……前面都没听……”常非不好意思道,“我对你前面的演讲很感兴趣……”
应该说常非当时一看到那演讲的主题就挺感兴趣。
侯一笙淡淡地说:“你想问什么。”
这就是得到允许了?
常非忙把想知道的问题一个个问了出来,说的过程中双眼晶亮。
听完问题后,倒是侯一笙惊讶了,这人问的竟然都是专业问题,他还以为他可能像演讲时最后的互动环节一样,学生们大半问的是私人问题。
于是侯一笙看了眼时间,一一回答了常非的问题。
侯一笙给自己的安排是晚上九点半前回到家,于是回答完后,他看时间差不多了,就说:“结账吧。”
常非正听得受益匪浅,陡然间听到这话,茫然地“啊”了一声。
章大鸣顿时笑了出来,他边笑边说:“你们再交流几句,我去结啊。”
其实单是线上下的,结账线上也行,很快就能搞定。但章大鸣还是掀开帘子走了出去,走向收银台。
侯一笙擦了擦嘴,静静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常非指了指自己,顿时意识到这儿这会儿就他们俩人,于是忙道,“常非,就是‘非常’倒过来的常非。”
侯一笙点了下头。
侯一笙和章大鸣回去了,常非吃饱了也往宿舍走,走了一半突然想起自己竟然忘记把钱给他们了。
这天晚上的同桌吃饭就好像一个小插曲,并没有在常非生活中引起波澜。
他有空的时候照例去律所帮忙,生活简单而单调。
但是有一天,当他随着律所的老师去法院时,碰到了一个妹子。妹子在打电话,她对着电话说了声“侯律师”。
顿时,常非的心就猛地一跳。
接着,不容他品出什么,一道颀长的身影就从前方走廊走了过来。
那人逆着光,面容不清晰,却仍让常非一眼认出了——
侯一笙。
第150章 番外四之二
常非刚搬去和侯一笙同居那会儿是挺不自在的。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侯一笙是自己的老板。
他觉得和自己的老板住在一个屋檐下,工作生活都在一起; 好像什么**都没了。
而且刚开始那会儿; 不知道为什么; 常非总觉得自己有点小羞涩。
侯一笙其实不算个难相处的人,他只是比常人多了几分严谨; 比常人更喜欢守时; 每日制定计划表做事。只要不打乱他的计划,而自己本身工作又认真负责; 那侯一笙一般是不会怎么着你的。
和侯一笙工作了大半年,常非早就摸准了他的脾性。
虽然一起生活是头一遭; 但常非发现生活中的侯一笙也差不多是这样。
所以除了同居刚开始的不自在,常非适应得还挺快。
他没想到的是,侯一笙竟然买了条金毛。
侯一笙对此的说法——路上偶然间见到,一时心软,就买了。
常非从没把“心软”一词和侯一笙联系到一起。
且不说工作上侯一笙是怎样的正经严肃,单是看他的脸; 也万万想不到“心软”。
所以那一瞬间,常非回到家; 见到腿边蹭着一条小金毛的侯一笙,顿时生出了他很可爱的念头; 但也有不敢置信。
侯一笙告诉常非它叫番茄。
至于为什么取这么个名字; 侯一笙又没说。
于是从此以后; 常非彻底沦为了一个狗奴。
俩人一狗就开始了共同生活的日子。
渐渐地; 常非就觉察到了侯一笙对他的不同。
其实如果当初宋不羁没有跟他说侯一笙喜欢他; 纪律没有告诉他侯一笙暗恋他,他可能就不会特地去注意侯一笙的言行了。
但他们说了,他也特地去关注了。
经过这么一关注,他还真就关注到了。
侯一笙作为律师,每天可能都会接触到不同的委托人,他会花时间去见委托人,但常非听说,以前侯律师也带过一个助理,但侯律师竟然会忘记这个助理的存在,以至于忘了带他一起工作。但常非却发现,侯律师从来不会忘了自己。甚至他忙到忘记了,侯一笙也会过来叫他。这点是得到了全律所上下的惊叹与羡慕。
以前常非不觉得什么,但经由同事那么一说,再结合被告知的侯一笙喜欢自己的言论,常非就从中品出了不一样的味道。
侯律师不喜欢养小动物这件事,是章大鸣告诉他的。
章大鸣是一鸣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律所名字中的“鸣”就是章大鸣的鸣。
章大鸣是个厉害的律师,就是平时八卦了点,和工作时的他成鲜明对比。但他的八卦是有时限的,比如他突然听说了某个消息,然后找你八卦一下。如果还没八卦完就被叫去做别的事了,他就会忘记八卦这回事。
章大鸣认识侯一笙多年,对他不算完全了解,但也很了解了。他听说常非租了侯一笙家房间那会儿,就来问过他是不是真的。常非说是真的,然后他就说侯一笙大概是吃错药了,说侯一笙不喜欢和别人一起住,接着便自然而然地说到了侯一笙不喜欢养小动物。
章大鸣说,侯一笙觉得养动物实在是太麻烦了,还很容易打乱他的时间安排,他实在是很不喜欢计划被打乱。
那会儿常非摸摸鼻子心说,那侯律师给他买了条金毛是怎么回事……
但那会儿他没胆问。
直到后来在一起之后,常非面对侯一笙时胆子大了不少,才在突然想起这个问题时问出来。
而侯一笙的回答果然很侯一笙——
你自己想。
当时常非立马就想到一次侯一笙带他出去调查,他问侯一笙为什么会和他一起来,他说了三点理由,第三点也是“你自己想”。而当初问侯一笙为什么把房子租给他,侯一笙也是说了个“你自己想”。
这个“你自己想”,想着想着就很容易想歪。
于是当天晚上,常非就勇猛地扑了侯一笙。
不过这都是他们在一起后的事了,这会儿刚和侯一笙同居还没多久的常非还没这个胆子。
常非那会儿根本不敢想多,即使宋不羁和纪律都对他透露了侯一笙的心思。他仍觉得侯一笙喜欢自己这件事太玄幻了。
他想,他有什么地方能让侯律师喜欢呢?
在他心里,侯律师是高高在上的神,而他只是追随着神之脚步的平凡人。
真正说开是那天,在他们纯洁地当了一个月室友后。
那天侯一笙开完庭,一回到家就去洗了澡。
这个庭被告有三四十个人,连续开了三四天终于开完了,侯一笙累了这么几天,总算放松了。
他也不是时刻按照制定的计划过日子的,有时候实在累得很了,或者想放松了,他会改变下计划,先充分休息,之后再把要做的工作高效率地补回来。
常非住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曾见过侯一笙有一次这样,当时他还提出了疑问。于是他本来以为那天晚上也是。
因为一般情况下,侯一笙回到家后总先要运动一番再洗澡。
那天晚上,常非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好像一下想到侯一笙最近大半个月以来实在是太辛苦了,想到这个的时候他完全没想起自己也是每天跟着侯一笙加班的。他又好像一下想到睡前喝一杯牛奶会睡得更好。
于是鬼使神差地,他去倒了杯牛奶。牛奶倒到杯子里之后,他想了想,又特地放到微波炉里热了热。
等侯一笙洗完澡出来,他看到桌子上放着一杯温热的牛奶。
他拿起牛奶杯,脑袋往常非的房间转去。
常非应该在房里洗澡,因为他听到了水声。
侯一笙收回视线,坐下来,慢慢地喝了牛奶。
脚边被更温热的身体蹭了蹭,侯一笙一边低头,一边对番茄说:“番茄,你说,我什么时候表白合适?”
这话说出来,尤其还是对着一条狗说的,着实不像侯一笙的风格。
但这会儿,他就这么自然而然地说了出来。
他不是没想过表白,只是一直觉得,时机好像没到。
二月份的时候常非经历的那些事,使得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走出。侯一笙设身处地地想了一下,觉得如果是他经历了男友被室友分尸这事,肯定也是一辈子都忘不掉。
忘掉了才奇怪不是吗?
但是,到底什么时候才是时机到了?
想到这个,侯一笙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番茄听不懂主人在说什么,但这并不妨碍突然撒娇求抚摸。
“好了,”侯一笙拍了拍它的身体,“去,自己去玩娃娃。”
番茄喜欢叼着各种各样的娃娃玩,最近的新宠是一只小黄鸭。只要在家里,番茄去哪都带着它,连睡觉也非得压着它睡不可。
这会儿小黄鸭就被番茄叼过来了放在一旁。
番茄“汪”了一声,果真叼起小黄鸭走了。
这时候,水声停了,侯一笙的思绪也被打断了。
侯一笙把最后一口牛奶喝掉,站起来,往常非的房间走去。
他想,既然考虑不出什么时机最好,不如不考虑了。拖拖延延实在是不像他的风格。
于是,侯一笙敲响了常非的房门。
“等下啊。”门内传来常非的声音。
侯一笙等了一会儿,才等来常非开门。
常非刚才大概穿睡衣去了,这会儿睡衣都有点歪。
侯一笙想了想,直接动手帮他把睡衣扯正了。
常非却大吃一惊,结巴道:“侯、侯律、律师……”
侯一笙“嗯”了一声,说:“聊聊?”
一分钟后,侯律师和常非面对面坐在沙发上。
常非正襟危坐,对于侯一笙想聊什么完全没有底。他回想了一下这几天开庭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