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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夏生并未吝啬那几滴血,同样,他也不缺水晶石。于秋凉开口找他要东西,过了几个小时他下班回家,就把于秋凉想要的全部都带了回来。当时他大概是看着离高考没两天了,想让于秋凉高高兴兴的,安心去参加考试,所以才答应了于秋凉的所有请求,给予对方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安逸。
“给你的护身符,图个吉利。戴着也行,揣兜里也行,反正别弄丢了。”于秋凉隐瞒了不少事情,只告诉宋词然那是护身符,宋词然也没多想,乐呵呵地把水晶放进了胸口的衣兜。他胸口的那个兜离他的心脏最近,于秋凉只见过他把女朋友写的信放进去过,除了那封信,能让他珍重的应该就只有这块水晶。
可喜可贺,他很重视,没把这当成开玩笑。
但愿他在今后,能时常将这块水晶带在身边,偶尔睹物思人。
二楼的灯是黑的,余夏生还没回家。
于秋凉心中忽然生出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他这还打算回家吗?
未读信息的提示音打消了于秋凉的顾虑,余夏生发来简短的一句话:“跟人,忙;先睡,明天回。”
“说话加主语,谢谢。”于秋凉回复。
“我把猫带到单位来了,顾嘉在陪它玩。不要再给路怀明送饼干了,你送一次我没收一次。动动你的脑袋瓜,想想给我送点什么好东西。”很快,余夏生就发来长长的一大段,他终于加上主语,说了完整的话。
可是,别人给路怀明送东西,关他屁事啊?
酸味真大,大到溢出了手机屏幕。可能他晚上吃饭放多了醋。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也是存稿,算了算时间,大概是跨年的时候发的。
祝我自己新年快乐。
正月初一之后就是初二了,搞点事情。
第119章 嫁衣
路离起了个大早,坐在镜子前面梳头化妆,于秋凉坐在她身后不远处打着瞌睡。屋里并非只有他们两人,化妆师和伴娘都挤在这间屋里,狭小的屋内从未容纳过这样多的人,空间顿时显得逼仄。
热闹都是暂时的,但人们喜爱这暂时的热闹。为了热闹的一瞬间,他们可以舍弃很多很多。欢庆,是令人忘却烦忧的最好方式之一,大家都愿意参与别人家的喜事,沾沾他人的喜气,让自己变得更幸运。
当然这都是迷信。虽说人类社会已然步入了现代化,但潜在的迷信因素也不少。于秋凉眨了眨发涩的眼睛,身子往旁一歪,脑袋不偏不倚地枕上沙发靠枕。它软绵绵地托着他的头,还真挺舒服。
宋词然坐在于秋凉旁边,精神抖擞地打着游戏。他的精神并非“人逢喜事精神爽”,他只是认为能蹭饭了,因此而感到开心。宋词然对喜事没什么概念,看别人都高高兴兴的,他就觉得是在办喜事,而且,别人的喜事和他有啥关系,关系大不大,他一概无所谓。于秋凉喊他过来玩儿,他就过来玩儿,他才不关心自己呆在这儿合不合适。
新娘本人和新娘的弟弟都对他没有意见,那别人再觉得不合适,也不能说。化妆师是从外面请来的,压根不认得新娘的亲朋好友,她只管给新娘化妆,把客户打扮得漂漂亮亮。路离看着镜中的自己,平日里她不化这样的妆,但今天不同于往日,这是她一生只有一次的婚礼。
她是如此肯定她一生只会经历一次这样的事,她一向对自己很有信心。她眨了眨眼,看镜中那个陌生又熟悉的自己,她想这真是漂亮极了,可惜有的人啊走得太早,见不着今天的场面,为这热闹留下了一笔遗憾。
于秋凉倒在沙发上,却没有真正睡熟,他脑海里一刻也不停歇地回放着某一画面,然而那场景并未真正出现过。他是在脑内排练他将要说的话、将要做的动作,那件事太重要了,他不敢出一点差错。
他是个缺乏勇气的孩子,稍微遇见一点挫折,就很容易灰心丧气,如果遭到重视之人的否定,那对他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他翻了个身,把脸埋在沙发靠枕里,深深吸了一口上面的香气。路离家里的东西都很香,她活得十分精致。
可等她走了,那只剩下她母亲的家,还能保持住这样的精致吗?其实于秋凉从没想过有一天姐姐会出嫁,在他小的时候,他认为这一天很遥远,而当他长大了,他不认为此事遥远,却觉得不可思议。她怎么会走呢?这个家里少了谁,都不像是一个家,她怎么能走呢?
于秋凉总是一厢情愿地想把人留住,这与对方愿不愿意留下无关。
路离的妆化好了,很漂亮,化妆师的技艺着实高超。她回头看了歪倒在沙发上的两个大男孩一眼,嘴角上挑,露出一个微笑。宋词然起得太早,这时候也困了,正像树袋熊一样挂在于秋凉身上闭目养神。他们都闭着眼,谁也未曾注意到路离这边的动静。
“起来啦起来啦。”伴娘认得于秋凉,笑着去挠他的痒痒,把他叫醒,“去送你姐姐。”
伴娘的挠痒痒秘技,使得于秋凉睁开了眼。随后就是跟着新娘上车,颠簸一路,去见新郎。
余夏生不知用了什么手段,竟带着杜小园混入了新郎亲友席,于秋凉看见他,不禁有些惊诧。于秋凉又慌忙去看姐姐,却见路离神色如常,双眼平视前方,是只装得下爱人,再看不到除爱人之外的其他,不由松了口气。
不晓得为什么,他不敢让路离见到余夏生。可能是心虚,可能是胆怯,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总之他不敢。
婚礼的流程按部就班地走完,宋词然蹭过饭,就被爹妈一通电话叫走。于秋凉送他坐公交车回家,给他往包里装了一大把喜糖,宋词然拿了一块软糖吃了,吧唧吧唧地在嘴里嚼,看样子很开心。
“是我姐结婚,又不是你,你高兴个啥?”于秋凉感觉他很好笑。
该不会是因为蹭到了饭,所以才开心?
“你给我拿糖吃,所以我高兴啊。”宋词然认真地回答,仿佛这种高兴是理所当然。
都多大个人了,竟还为一把糖而开心。于秋凉一时间不知道是该说宋词然幼稚,还是该说他单纯。眼瞅着公交车要到站了,他忙在宋词然脑门上拍了一下,赶人过去坐车,待到宋词然坐的车开走了,他才点开小企鹅聊天框,手速极快地输入一行字:“别急着感动,以后送你的东西还很多。”
这是事实。只要活的久,什么都会有。宋词然还能活很久很久,还有很多次机会,从朋友手中得到不重样的东西。
车开走了,于秋凉一溜烟儿跑回婚礼现场,他老觉得余夏生会出现在这儿,原因不是那么简单,更何况他旁边还带了个杜小园。世界上不可能有太多巧合,巧合太多,必然是经过刻意的安排。余夏生和杜小园的出现,让于秋凉想到那个本该坐在路离附近,但因故未能前来的人,他想到那人,跑得更快了。
婚礼的背景音乐还响着,不觉疲倦,不愿停歇。余夏生旁边的座位空了,杜小园不知所踪,于秋凉鸠占鹊巢,抢夺了杜小园的位置。
“她还回来吗?”于秋凉小声问,“她要是不回来,我就在这儿坐着了。”
“坐着吧。”余夏生只是笑,“不知道她还回不回来。她要是回来了,我就赶她走,把你留在这儿。”
听他的语气像是在开玩笑,于秋凉没把这番话放在心上,转而去看台上的新郎和新娘。婚礼现场有一面巨大的镜子,镜中映出所有来宾的影子,不少女眷站在厅外谈天说地,今天日头毒辣,她们一个个都撑着太阳伞。
在那些浅蓝色浅粉色淡紫色的女式遮阳伞中,突兀地出现了一把巨大的黑伞,黑伞底下是一张苍白的面孔,一看就不是活人。于秋凉霍地站起身,有什么东西堵在胸口,酸酸的,涩涩的,憋得他说不出话来,他只知呆愣地望向那撑着黑伞的男人。
路怀明果然来了。女儿的婚礼,他怎有可能错过?
在还活着的时候,他一念之差错失了坐在女儿附近的机会,如今他已死去,就算是要躲在伞下躲在阴影里,他也得来。若说有什么未了的夙愿,那对他而言,这便是了;而今天,心愿已了,诸事圆满。
路离走到镜子前面,准备向后抛花束。这面镜子的用途,原来在这。她仿佛看到了什么,动作微微一顿,本来要往宾客群中抛掷的花突然转了个方向,直直飞往大厅入口处。
啪嗒一声轻响,花束不偏不倚地落在路怀明脚下,洁白的花瓣被伞下的阴影所遮蔽。
她竟然看见了。
“抛歪了!抛歪了!”围观的宾客见那花束的着陆点空无一人,便吵吵嚷嚷地开始起哄。
抛歪了吗?
于秋凉眼眶一热,忙眨眨眼,把眼泪憋了回去。大家都在笑,他一个人哭,实在是太奇怪。
路离很有运动细胞,打球打得非常好,从来没有她抛不中的时候,说她抛歪了花束,那真是个笑话。
新娘提着长长的裙摆,从台上走下来,伴娘想替她拾起花束,被她摆摆手制止了。新娘的花束不能提前给别人,必须要她亲手捡起来,才算合情合理。于秋凉悄悄离席,走到路怀明身边,他看了看路怀明,又看看地上的花束,几乎不敢去触碰。他拿不准路离的主意,不清楚路离是否看到了自己的父亲。
路离慢慢走近,从地上拾起花束。周围没有其他宾客,她背对众人,极轻极轻地叫了一声:
“爸爸。”
男人的手抚上新娘的发髻,惨白的肤色和黑亮的头发对比鲜明。他缓缓放下黑伞,身形逐渐化作灰烬,散落在午后的阳光里。雨下过了几日,空气不算沉闷,清新的花香钻入鼻端,连带着他的话语传至耳际:
“新婚快乐。好好生活,祝你幸福。”
一块黑色的小石头啪嗒一声掉落在地,那是当年为他送行时,路离亲手在小盒子里放置的他的遗物。此刻,它静静地躺在地上,昭示着方才发生的一切皆为真实。
他来过,总要留下点痕迹。
就算是风,也能留下痕迹,更何况是人?
“是走了吗?”路离颇不确定地问弟弟,方才所见到的超出了她的认知。
“是走了。”于秋凉实话实说。他扶着她站了起来,嫁衣的裙摆长长的,铺在地上如同摇曳的花瓣。她捧在手中的花束也是纯白无暇的,一如她自始至终都单纯洁净的灵魂。这一生,她将带着父亲的祝福活下去,将会有无数人保护她,在明面上,在暗地里。
“还能再见吗?”回到宾客之中时,路离又问。
“……嗯,说不定明天后天,他又来了。”于秋凉说了一句违心的话,他又一次欺骗了他的姐姐。
路怀明再也不会来了,他今生心愿已了,他跑去追他的下辈子了。
从今后,天南海北,再不相见,再不相欠。前尘恩怨是非,烟消云散。
于秋凉回到余夏生旁边,夹了一筷子菜,却是食不知味。过了一会儿,他干巴巴地说:“你真的,没必要没收他的饼干。”
“后来我都还给他了,你刚才没看见他嘴边有饼干屑吗?他吃完了你的饼干才过来的。”余夏生耸耸肩,忽然又凑到于秋凉旁边问,“准备给我送点什么?想好了吗?”
本来于秋凉想说什么也不给他送,让他去喝西北风,但话到嘴边,突然变了:“等等吧,晚上回去再说。”
回去再说就回去再说。时间还长,不急于一时半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