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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蝉-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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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
  打开底下的小门,会看到什么呢?
  爸爸应该走了,不会再站在外面,他还有自己的工作,他明天还要早早地起床上班。
  妈妈一定不在,下班后她很累了,回家以后要做饭,要洗衣,还要教小孩子做作业,现在不是送药的时候,她不可能出现。
  外面会有鬼怪吗?会有不怀好意的坏东西守着他的家门,想在他开门的那一瞬间吓他一跳吗?
  于秋凉已经有好久没看到过鬼了,除了顾嘉,除了路怀明,除了杜小园和余夏生,除了他自己。阳光一天一天地微弱下去,空气一天一天地冷了起来,鬼魂似乎也被冬天的冷漠吓退了,回到了自己的坟墓里、骨灰盒里。它们守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安安稳稳地冬眠,即将睡过一整个冬天。冬夜里寒风呼啸,万籁俱寂,不管是生者还是死者,都不愿踏出家门一步,谁都想找一个温暖的好去处,谁都想拥抱舒适与安逸,像拥抱早早到来的春天。
  春天还没到。于秋凉在暖洋洋的室内坐得久了,不禁生出一种错觉,以为外面的风着实没有那样冷,先前的一切都是他多虑了。他伸出手,抚摩着镶嵌在门板下半部分的小“窗口”,盘算着要不要将它打开。
  身体先于大脑而动作,手指微微一动,轻轻地打开了那扇不起眼的透气窗。寒风穿过铁丝网,仿若直入无人之境,它径直从走廊上那扇正对着于秋凉家大门的窗口扑了进来,越过一层薄薄的阻隔,一个猛子扎进于秋凉的怀抱。于秋凉无意和它拥抱,他被冻得猛一哆嗦,一下子把透气窗又关上了。
  风声静了,冷气却还丝丝缕缕地萦绕在他身上。他摸了摸胸口,不敢相信那里竟然是一片冰凉。地板砖的温度,恐怕都要高于他胸口的皮肤,不过这也正常,在他的意料之中,因为他已经死了。死人就是没有温度的。
  于秋凉坐在一片黑暗里静静地想,忽然又憋闷起来。屋里的气氛太过压抑,只有他一个人的房子太过空旷。他呆呆地坐在小板凳上,似乎在这静静的冬夜里穿越了时光。他一会儿回到六岁,一会儿回到十二岁,一会儿回到十五岁,而终于,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打破了窒息,一道光洒了进来,照在他脸上,让他睁不开眼。
  他的魂儿又回来了,他是十七岁的于秋凉。
  “在这干嘛呢?”余夏生方一开门,就看到一个乖乖坐在门口的小孩,瞧那模样,就像是在等爸妈下班回家。他随手打开灯,紫色的光洒下来,于秋凉闭了眼睛,十分嫌弃地说道:“重新开灯,换个颜色。”
  “噢哟我的小祖宗,我就换个鞋,马上就关了它,用不着那么亮。”余夏生没听他的,自顾自扶着大柜子换了鞋,又把外套脱下,挂在大衣架上。别人家的衣架,大约都是摆放在卧室里,但于秋凉的卧室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他的书柜太大,书桌太大,卧室里就容纳不下大衣架,只好委屈它一下,让它在这里充当忠实的守卫。反正这个家平时无人来拜访,家里的陈设再乱,摆放的方式再不合常理,也没有什么人会对其指指点点,要求他将这些家具改换位置。于秋凉“嘁”了一声,从小板凳上站起来,心情极糟糕似的,一拳把开关砸了下去。才亮了没多久的灯再次灭了,余夏生在黑暗中一抬头,顿时“哎哟”喊了一嗓子。这是他的头撞到了衣架上。
  于秋凉没再说话,把小板凳踢回原位,就回到卧室里,继续躺在床上。他今天夜里困得出奇,迫不及待要睡一觉,自从上了高中以后,他就很少能睡得舒服了,他绝不能错过这千载难逢的良机。余夏生察觉到他可能在生气,但惹他生气的源头恐怕是别的什么东西,便没有作声,只揉着被磕痛的脑袋,扶着墙壁进了卧室里去。卧室里的灯也没亮,既然要睡,那就不再开灯,灯也需要休息,此时它和人类一起入眠。
  于秋凉抓住了好机会,他躺在床上不到十分钟,就已沉入了梦乡。但是,他在梦里好像不□□宁,余夏生看他老是翻身,料想他做了不好的梦,便侧过身,一下一下地拍着他的后背,仿佛老母亲在哄生了病的小孩子。这一招果然奏效,于秋凉和之前一样,抱着玩偶朝他身边拱了拱,和他挤在一起,继续睡觉。
  他睡了,余夏生可睡不着,老鬼睁着眼和顶灯含情脉脉地对视,直到今天变成了昨天,才稍微有一丁点睡意。有了睡意,就得赶紧去睡,省得熬过了头,又不困了。余夏生赶快放空大脑,努力入睡。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也睡着了。然而很悲惨的是,于秋凉不做梦了,这回换成他做梦了。在梦里的那个世界,他有着堆积如山的做不完的工作,加班加点也无济于补,他忙得满头大汗,只想分分钟饮弹自尽。被工作逼迫至死的人不在少数,不缺他这一个,不多他这一个,可他抬起了枪,看着枪口的时候,却又忽然觉得自己不能就这样挂掉,不能出师未捷身先死。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值得他去忙活。
  梦,基本上都是毫无逻辑的。且不说余夏生本来就已经死了几十年,完全没有再死亡一次的可能,单说他手里的那把枪——在和平年代,是没有一把枪能让他随身携带的。人的脑子时常分不清梦境和现实,哪怕梦很没有逻辑,余夏生的脑子依旧是人脑,而不是猪脑或者其他的什么玩意,因此他在睡着的时候,也不太能分得清虚幻和真实。隐隐约约地,大脑在给他发出暗示了,他发觉眼前的这个世界有哪里很奇怪,但是,他说不上来到底是哪里奇怪,他暂时醒不了,他还得在梦中被困着。
  他们俩这一觉睡得很好,尤其是于秋凉。于秋凉前一天睡得早,第二天醒得也早,闹铃都还没响,他就清醒了。他按亮手机屏幕,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越过余夏生的肩头,去抓放在床头柜上的校服。虽说老鬼还没醒,但他今天照样要去学校看书,不一定非得让老鬼盯着他,他才乐意去上学,没有谁来监督,他也能做得很好。
  “唉……”但是他去上学,并非去学校认真听课。他讨厌听课,他不喜欢复习,他去学校看书,是要看他自己带去的书。单调乏味的生活正像没滋没味的白开水,它没有害处,益处或许有,可惜它太无聊,益处就顺理成章地被人忽略掉了。往白水里加一块糖,水就变得甜了,一般来说,甜的东西,大部分人都喜欢喝。甜总比苦好吧,总比索然无味要好吧?于秋凉在学校玩儿,这种活动就是他自作主张添加在高中生涯当中的一块冰糖。
  于秋凉穿好校服,把书包收拾好,站在桌子前头整理上面零乱的纸张。余夏生有时候会用他的书桌办公,每当这时,书桌上就经常出现一些文件,随便一扫,能看到打印在上面的各种编号。余夏生好像不单单要管这一片的鬼,他什么都管。于秋凉不紧不慢地整理着,突然看到一张女孩的照片。他心中拉响了警报,鬼鬼祟祟地回头看一眼,见余夏生还背对这边睡着,便小心翼翼地捻住那张纸,把它抽了出来。
  “楚……潇涵?”于秋凉读出了这个女孩的名字,他皱起眉,越看这女孩就越觉得眼熟,总感觉像在哪儿见过似的。他眨了眨眼,快速地往下一瞟,发现这女孩子既不是鬼,也不是其他种类的怪物。她是个大活人,就读于本地的某所大学。
  这学校好像就在于秋凉家附近,而且还是个蛮好的学校。于秋凉“嘶”地抽了口气,他感觉余夏生要被女孩子拐跑了。他警惕地把那张纸检查了一遍又一遍,想从中找出一点暗送秋波的证据,但是这张纸仅仅是一份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入职报告,任他再怎么翻找,也翻不出他想要的东西。
  正在他像个侦探一样追查,誓要发掘出余夏生的奸情时,余夏生的手机铃突然响了。由于自己工作时间不固定,害怕吵到于秋凉休息,余夏生的手机音量一直设置得没有那么大,然而于秋凉做贼心虚,不可避免地被这阵声响吓了一跳。于秋凉手一抖,险些将这一摞纸全都撒在地上,他正忙乱地把文件全放回桌面,床上的余夏生突然动了。于秋凉猝然回头,惊恐地看着余夏生,但好在余夏生动归动,没有真醒,他看不见于秋凉在这翻他的工作文件。
  “我上学去了。”于秋凉关了余夏生的闹钟,凑到他耳朵旁边,小声说,“你今天上班不?”
  上班?上班吗?今天要上班吗?不不不……
  余夏生正在梦中受着没完没了的工作的摧残,听见“上班”这俩字,立刻开始头疼。他嘟嘟囔囔半天,于秋凉听不清,就又凑近了一些,这才隐约分辨出他是在说“不去”。
  好吧,不去就不去。想不到余夏生也有翘班的时候,还以为他兢兢业业,恨不得一秒钟都拆成十份来利用呢。于秋凉不出声了,他近距离观察着余夏生的脸,再度感叹老鬼长得可真好看,让人想摸一摸、亲一亲。如果他是个女孩,恐怕就要被余夏生的外表所迷惑,不过,就算不是女孩,大概也有被迷惑的可能。唉,为什么长得这样好看还非要靠实力吃饭?他靠脸吃饭就可以了啊。于秋凉越凑越近,几乎要碰上余夏生的鼻尖,而这时余夏生的嘴唇又动了,嘀嘀咕咕念叨着三个字——
  楚潇涵?
  于秋凉眉毛一拧,恨不得一拳打下去,往余夏生的脸上印一大块乌青。他不高兴了,他不想让余夏生再睡懒觉了。在他出门上学之前,他一定要把余夏生叫醒,就像余夏生骚扰睡懒觉的他那样。他抬起手,拢成一个“喇叭”,像只小苍蝇似的围着余夏生嗡嗡嗡地飞了起来:“起床起床起床!上班上班上班!”
  “不去,不去……”余夏生痛苦万分,于睡梦中挣扎着翻了个身。他这一翻身,背上的黑色印记瞬间暴露在于秋凉眼前,于秋凉愣了,僵在原地,不知该摆出什么表情。呆了许久,于秋凉才想起来掀开自己的衣服看上一眼,他拉开衣柜门,掀起上衣,发现背上的印记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了一半。那一半恐怕是转移到了余夏生身上,余夏生此举,如同替他顶罪背黑锅。
  算了,让他睡吧,难得他不去工作。于秋凉啼笑皆非,对着镜子匆忙把衣服整理好,从椅子上抓起书包,像一阵旋风似的卷出了卧室,卷出了大门,卷下了楼梯。他开了车锁,骑上电动车,风驰电掣,绝尘而去。
  余夏生没来。
  电话打不通,消息没人回,杜小园可以断定,这王八蛋翘班了。她杀气腾腾地站起来,叼着烟往学校北门走去,北门离余夏生现在的住处很近,她要亲自到余夏生家逮人。
  扛着摄像机的小姑娘见势不妙,慌忙跑到杜小园跟前将她拦住。那价值不菲的摄像机差点儿摔下她的肩头,杜小园伸手一扶,总算没让这昂贵的设备摔到水泥地上去。这东西是用来追踪恶鬼的,要真摔坏了可不好修,就是把全组人这一个月的工资都扣完了,也不一定能把它完全修好。少女托住机器,杜小园便缩回了手,不耐烦地说:“你们忙,我去抓他。这王八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说不定有事耽搁了。”小姑娘笑道,“余哥最近不是忙着带孩子吗?可能是去送孩子上学?”
  “送孩子?!”杜小园的音量骤然抬高,震得周围人的耳朵嗡嗡作响,“那小子都十七了!从他家到高中骑电动车才五分钟,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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