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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在程巢皮手中。
大胃王一招已扣住他的枪,且正发力要把他的枪夺过来。
他用力一扯,枪是拉过来了。
可是枪折了。
枪折为二。
枪也裂而为二。
这一刹间,连枪尾也铮地弹出了一截枪尖。
大胃王手上的两支木条一扳一挑,虽然可以夹得住一支快枪,但当然制不住那断为两截的枪。
也阻不了程巢皮的去势。
大胃王一愕之间,巢皮已掠到孙青霞的头顶。
这时,他双枪又驳成一枪,一枪就向孙青霞的头皮扎落。
滚滚乌云中的一道激电。
电殛。
孙青霞没有抬头。
他甚至没有举目。
他仍看着余华月。
只看余华月。
他盯着小妖怪,却没理会正飞掠在他头上发出狠命一击的“黑神鸦”程巢皮。
程巢皮正一枪刺下。
枪快。
绝。
且厉。
一枪直扎孙青霞之头顶。
孙青霞没有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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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闪躲。
他甚至没有抬头。
一枪刺下。
眼看要着──
忽然,枪改了向。
枪尖一偏。
枪也改了势。
枪尖仍刺落,但戳向的在眼看刺着孙青霞天灵盖之一刹间,改为刺向龙舌兰脸颊。
这变化极快。
就像程巢皮本来就是要扎向龙舌兰而不是刺向孙青霞一样;然而孙青霞好像也早知道程巢皮这一枪刺的一定是龙舌兰而不是他一样。
程巢皮的枪势一偏。
──龙舌兰立即遇险。
这电光火石的刹那,孙青霞这才动了。
他动的是手。
也是剑。
剑在手。
手中有剑。
剑是好剑。
手是名剑手的手。
高手的手。
──这剑术高手已然动手。
动剑。
一剑刺出。
枪影迅即没去。
血光暴现。
这时,天空暴现一蓬血。
“黑云”忽然一折,像一头受伤的黑龙,倏地折翼般的跄踉而去,骤降至余华月的身边。
可是余华月却在这瞬间已不在他身边。
他已冲向孙青霞,快的就像雾雨中的一道鬼影,也像大白日里的一只战蚤。
他手中有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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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把很特殊的枪:
十字枪!
他一枪便往孙青霞的胸腹扎去!
──由于他的枪型特别,所以每一出手,就等于在同一时间里,他的正枪锋是刺往孙青霞的胸,但上枪尖却是撩向孙青霞的下颌,下枪口却是扎向孙青霞的小腹。
一枪三刺。
一出手,同时攻向三个目标:
而且是要害。
──只用一招。
高手也有松懈的时候。
是人就难免有疏忽:
就算是一流顶级高手,在某些特殊的时候,也会有疏失:例如在得意的时候,伤心的时候,疲倦的时候,胜利的时候……
孙青霞刚刚才一招伤了程巢皮,头向上仰,正是得心应手,这一刹间,余华月认准了:
出手!
余华月的十字枪这才出手,忽见眼前一花。
“花”的是孙青霞忽然不见了。
但“花”的确是开在自己的前面。
只不过,那是“剑花”。
这一朵“剑花”美极了,灿丽极了,冷冽极了,简直让人惊艳已极,为之绝倒。
──接近这“花”,如果要付出任何代价,他都是心甘情愿的。
余华月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难怪那么多高手也死在孙青霞的剑下了,他们大概也受不住这一朵“剑花”的诱惑吧?
余华月当然不想死。
他曾经生了一场大病,连他贫穷的父母也觉得他必死无疑,把他扔弃到邻乡路边了,可是,他又死撑着爬回家里来了,使父母亲都大惑震讶,不忍心再丢弃他。
那时,他才不过四岁。
他有一次给数十只恶狗追噬,身上总共有三十一处伤口,几乎是遍体鳞伤,但他就是不死。
之后,他吃了二十七次狗肉。
──其中有四头是给他在那一次负伤中当场杀死的,所以不算。
那时,他才八岁。
到他十三岁的时候,给一群流氓持凶器的围殴,情形比给狗咬更糟,他简直是体无完肤,然后,再给扔到沟渠里,打他的人,都以为他死了;救他的人,只不过是做善事来埋葬他。
不料,他却在泥土掩盖他半身的时候,悠悠的转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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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那好心人先用泥土覆盖他脸孔,那他就死定了。
他仍然活着。
不死。
他不肯死。
他觉得只有能活下去,才是一切,要不然,一切都是徒然。
所以,这之后,他学武功,是为了保护自己,然后,他又以自己的武力,保护了一大群人,其实他也需要这一大群人来保护他,以壮他的声势。
他当然不是一开始就加入“流氓军”,“流氓军”的老大要等到他一个人做了三百四十二人合起来都干不成的惨案之后,再候他天涯流亡到头来无处遁身只好逃入十八星山,再直驱“嵯峨山”,“东方蜘蛛”老大这才特别礼待、收容他,把他推举为“流氓军”的三当家。
他所做的一切,都为了使自己活下去:不受人欺侮但又能欺侮人的活下去。
因此,乍见“剑花”的余华月,绝对不要做扑火的飞蛾:
他不想死。
他一向都不爱美。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能更愉快的活下去。
为了这一点,他不惜“毁容”,在自己脸上装上了许多“竹签”,又嵌镶了一个类近咸蛋壳的事物,都是为了在对敌时可以求存、求胜,乃至让自己更舒舒服服的活下去。
他甚至扬言:自己喜欢的是丑,而不是美。
因为但凡“美”的事物,都不长久。
花如是,女子如是,连家庭也如是……
所以余华月扬言:他不要家庭。
──生孩子做什么?又不便杀了吃了,含辛茹苦养大后又可能叛逆自己,养来做啥?
──娶老婆作什么?不如见到有美丽动人的女子,奸而杀之可也,又何必娶来养在身边,一怕她偷人,二怕她报仇,三怕她这不喜来那不顺,那多烦!
所以他决定终身不成家。
他只愿当强盗。
──只要当了强盗,他所作所为,就一切都可不必负责任了。
这就是他的想法。
这只是他的想法,但他的杀法,都在这十字枪的枪尖上!
他本要一枪就搠死孙青霞。──他原早就知道,如果跟前这人真的是孙青霞,可不易斗,决没那么容易将之放倒。
是以,他攻出这一枪之前,早已想好了第二招、第三招、第四招……的应变法。
他总共想好了十招,一招比一招狠,一招比一招绝。
但他就算能想到孙青霞及时避得了,也想不到他会立即反攻:
“剑花”当头而开。
余华月突然用手一拳打在自己的鼻梁上。
“格”的一声,他的鼻梁发出了仿似折断的声响。
──这个要害关头,这人打断自己的鼻子干什么?
鼻梁断了,会疼。
但看余华月的模样,痛的绝对不会是他,而是他的敌人。
他的鼻子就像一个机括。
一个枢纽。
──那就是说,往那儿一按,某种机关就会即时发动。
对余华月的敌人而言,这通常就是他们丧命、丧生的时刻。
因为余华月这往自己鼻上擂一拳,竟把他原镶嵌在耳上、颔下、唇上、眼上的竹签,一股脑儿一蓬银针斜雨似的全迸喷出来。
全激射向孙青霞!
风流 … 第六回 我已认输
这一下遽变,令在旁观战的大胃王、言尖、龙舌兰等,莫不为之大惊失色:
大家都知道余华月脸上嵌着银晃晃的竹签。
这是一个事实。
大家也都只以为这只是“小妖怪”镶置的饰物──正如一些保持了远古风俗的民族一样,喜把金银珠宝、乃至避邪助威的“饰品”(甚至是人骨、骷髅)往脸上、脖上、身上佩挂似的。
没想到,这绝非饰物,而是暗器。
而且是极其厉害的暗器。
一发不可收拾。
“小妖怪”余华月就是这个样子,他不怕丑,也不怕难看,更不怕难堪,他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要为了存身、活命、夺得胜利、成功。
所以他成功了。
他成功的暗算着了孙青霞。
孙青霞大叫一声,全身一躬,仰天倒下。
“流氓军”的人,顿时齐喝了一声轰天彩来。
──他们都跟随这“余三当家”出征打仗多次、久矣,自然心里清楚他的杀手铜,他们内心也早就期待三当家的能使杀手把那态度嚣张的家伙干掉。
果然得手。
余华月一向是待人态度越是谦逊,下手就越重、越是厉害、毒辣。
他一直以来都认为:要害一个人,就得对他友善;若是待对方不够友善,那就是对敌状态了,那又如何成功的害得了对方?
因此,他常常得到成功。
正如这一次,他也取得了胜利。
孙青霞倒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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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飞签一杀”自是支支淬毒。
由于余华月姓“余”,武林中正有一个著名的帮派“飞斧队”,队员大多是“余”姓高手,组合而成的,余华月一度加入成为其中一员,在七次战役中夺过功,两度使用过这“夺命飞签”。
但他却受到“飞斧队”副队长“飞斧神幢”余铭铃的责难:
“你怎么在暗器上淬此厉毒?”
“既然用暗器对付人,那就是旨在杀人了──既要杀人,何不淬毒?”
“就算淬毒,也不必动用这种‘拉柴’之毒。”
“这毒只是够毒,也没啥不好?”
“还说没什么不好!这毒只要沾了,不死的人也得要变成半身不遂,或双手、双脚、四肢都不受人的控制,这样对一个武林高手而言,形同废人,未免残忍。”
“毒药本是残忍的。毒死的最好,毒不死的,最多,我加一枪搠死算了。”
“可是……我们‘飞斧队’的暗器是从不淬毒的。”
“你们用的是斧──我用的才是暗器。”
“你!──你不配用斧!”
终于,余铭铃不知激于义愤,还是实在瞧不顺眼这个心狠手辣而又离经叛道、自私自利但又有过人之能的同宗,到底还是逼余华月退出了“飞斧队”。
这使得余华月到头来还是加入了“流氓军”。
他的方式依然不改。
风格依旧。
他的“飞签一杀”依样淬毒。
──淬的依然是“拉柴”之毒。
一种专门破坏人的脑神经中枢,使人的心、肌、神智全遭彻底破坏的毒。
恶毒的毒!
好毒!
至少,这毒已毒倒了孙青霞!
问题是,就算余华月的竹签没淬毒,孙青霞也一样不会好过。
因为他已着了余华月的“飞签”──小妖怪发射竹签的方式和手法是直接而了当,竹签自他脸上什么部位射出来,就射打向敌人的同样部位去:
没有比这更直截。
没有比这更具杀伤力。
孙青霞既然着了,就一定倒。
余华月一招得手,心中得意,但却丝毫不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