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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与缺憾 弗洛伊德文集-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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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以致如果我们想要对心理学上的良心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的话,我们就必须谈论无意识焦虑,或者由于焦虑首先只不过是一种情感①,我们就不得不谈论焦虑存在的可能性。因此,完全可以设想,文明所产生的内疚感本身也未被觉察到,它在很大程度上仍是无意识的,或者只是表现为一种不适(malaise)②,一种人们因此而寻找其他动机的不满足感。至少宗教从来没有忽略过内疚感在文明中所起的作用,此外——这是我在其他地方没有意识到的③——它们声称要把人类从他们所谓的罪孽感这种内疚感中挽救出来。在基督教中,这种挽救是通过某个个人的牺牲实现的,这个人以牺牲的方式承担了每个人都具有的罪孽。    
    从这种方式我们可以推断原始的内疚亦即文明的开端最初产生的必要性④。    
    以下工作尽管不可能特别重要,但却不会多余,即解释下面几个词的含义,如“超自我”、“良心”、“内疚感”、“对惩罚的需要”和“悔恨”,因为这些词我们也许常常用得不太准确并且交替使用。它们都与同一种事态有关,但是却说明事态的不同方面。超自我是我们已经指明的一个力量,良心    
    ①〔参看《抑制、症状和焦虑》,标准版,第20卷,第132页。——情感被描述为“无意识的”是不合适的(参看《自我与本我》,标准版,第19卷,第23—31页。〕②〔“Unbeuhagen”(不适):这个词出现在本书德文版题目中。〕③在《幻想的未来》(1927年c)中。 ④〔《图腾与禁忌》(1912—1913)标准版,第13卷,第153—155页。〕
    是我们归于这个力量的诸功能中的一个功能。这一功能包括监视自我的行为和意图以及对之加以评判,并施行潜意识压抑力。因为,内疚感即超自我的严厉性与良心的严厉性是相同的。它是自我对于这样被监视的感觉以及对自我的反抗和超自我的要求之间的紧张状况的估价。对谴责性力量的恐惧(从根本上讲是对整个关系的恐惧)和对惩罚的需要,是自我这一方面的本能表现,它在性虐待狂的超自我的影响之下变成了性受虐狂。它可以说是自我中有助于内部破坏的一部分本能,用来构成对于超自我的性爱性质的依附。直到超自我的存在可以被表明时,我们才应当谈论良心。    
    至于说内疚感,我们必须说它是先于超自我而存在的,因此也就先于良心而存在。当时它是对外部权威的恐惧的直接表现,是对自我和外部权威之间的紧张状态的承认。它是对外部权威的爱的需要和本能满足的欲望——对这种欲望的抑制产生了进攻倾向——之间斗争的直接产物。内疚感的这两个层次——一个来自对外部权威的恐惧,一个来自对内部权威的恐惧——的重叠在若干方面妨碍了我们对良心的认识。悔恨是表示内疚感基础上的自我反应的一个总的概念。它以几乎未变的形式包含了焦虑的感觉材料,这一材料在内疚感背后发挥作用;它本身是一种惩罚,而且能够包括对惩罚的需要。所以悔恨也可能比良心产生得更早。    
    在我们的探讨中再次回顾一下令我们困惑的矛盾是没有什么害处的。例如一方面,内疚感是已被放弃的进攻行为的结果,但是另一方面——恰恰是在内疚感历史的开端即杀父时期——它是已经被实施了的进攻行为的结果(见上文第15—116页)。    
    但是我们找到了解决这一困难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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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内部权威超自我的建立,使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    
    在这之前,内疚感相当于悔恨(我们可以顺便说一下,“悔恨”这一名称应当保留给真正实施了进攻行为后产生的反应)。    
    在这之后,由于超自我的无所不知,进攻的企图和进攻的行为之间的区别失去了意义。从此以后,内疚感不仅可以由确实做了暴力行为所产生(如众所周知的),而且可以仅仅由一种暴力行为的意图所产生(如精神分析所发现的)。    
    但是产生于矛盾心理的冲突,即两种主要本能间的冲突,却不考虑心理状况中的这种变化,而是留下了同样的后果(见第117—119页)。在这里,我们想要找出解决内疚感在何种不同关系中才可以被意识到这一问题的方法。我们可能会认为来自对于某种邪恶行为的悔恨的内疚感应当总是有意识的,而来自对某种邪恶冲动的感觉的内疚感却可能是无意识的。但是答案并不那么简单。强迫观念性神经病强有力地反驳了这一答案。    
    第二个矛盾关系到我们所谓的超自我的进攻能力。有一种观点认为这一能力只是继续施行外部权威的惩罚能力。并使它活跃在心灵中(见第103—104页);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恰恰相反,它是由一个人自身尚未使用的进攻能力所组成,这一进攻能力现在用来反对施加抑制的外部权威(12—114页)。    
    第一种观点似乎更适用于内疚感的历史,第二种观点则更适用于内疚感的理论。进一步的思考则可以说是非常完善地解决了这一表面看来是不可调和的矛盾;两种观点都不可缺少的因素和共同的因素是在每一种情况下,我们讨论的都是已经被移向内部的进攻性。再者,临床的观察实际上允许我们把归之于超自我的进攻性来源区分为两个;在特定情况下,两者之一发挥更强的作用,但是作为一个普遍规律,它们却是共同发挥作用的。    
    我认为在这里,出于认真的考虑,我可以提出一个早些时候我曾建议暂时接受的观点①。    
    在最近的分析学著作中,表现出对这样一种观点的偏好,即任何一种挫折,本能满足的任何受阻,都导致或可能导致内疚感的增强②。    
    如果我们认为这一观点只能就应用于进攻本能,那么我认为我们的理论就会变得十分简明易懂,并且我们也不会找到与这一假想相矛盾的东西。根据能动的(dynamic)和效益的理由,我们将怎样理解未实现的性爱要求被内疚感的增强所取代这一现象呢?看来也许要采用迂回的方法——即假如我们设想性爱满足的受阻会引起对干涉这一满足的那个人的某种进攻性,并且这种进攻性本身接着受到了抑制。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由于被压抑并且转交给超自我而转变成内疚感的,归根到底只是进攻性。我相信,如果精神分析发现内疚感的起源只是进攻本能的话,那么对许多过程就可以作出更为简单和更为清晰的解释。对临床材料的考察在这里没有给予我们任何明确的答复,因为正如我们的假设告诉我们的,这两种本能几乎从来不以纯粹的、相互分离的形式出现;但是对极端病例的研究也许会指向我所期望的方向。    
    我也想通过把这个较受限制的观点应用于抑制的过程,    
    ①〔找到这一早期的建议已不可能了。〕②这一观点尤其为欧内斯特。琼斯、苏珊。依沙克和麦兰尼。克雷斯所接受;同时我认为也被雷克和亚历山大所接受。
    从而从中推论出它的基本优点。正如我们所知,神经病的症状从其本质上看是对于未实现的性愿望的替代性满足。在我们的精神分析工作过程中,我们惊奇地发现,可能每一种神经病都隐蔽着一定量的无意识的内疚感,它反过来又利用神经病症状,把它们作为一种惩罚,从而增强了这些症状,现在来系统地阐述下列主张似乎是很合理的。当一个本能的趋势受到压抑时,它的利比多因素就会转化为症状,它的进攻因素就会转化为内疚感,即使这一主张只是一般地接近于真理,它还是值得引起我们的注意的。    
    此外,这部著作的某些读者可能会得到这样的印象,就是我关于厄洛斯和死亡本能之间的斗争这一观点讲得过多了些。这一观点是用来表示人类所经历的文明过程的特性的(见第101—102)。但是它也与个人的发展过程有关(见第97—99页)。    
    除此之外,据说它还揭示了一般有机体生命的秘密(见第96页)。我想我们不能够不探究这三个过程相互间的关系。在这里同一观点的重复是有道理的,因为人类文明的过程和个人的发展过程都是生命的过程——这就是说它们都必定具有生命的最普遍的特性。另一方面,正由于表明这一普遍特性存在的迹象具有一般的性质,所以,如果不通过特定的限制缩小它的范围,它就不能帮助我们认识到任何(这些过程间的)差别。因此,我们只可能满足于断言,文明的过程是人类生命所经历的一个变化,它是在由厄洛斯所确定、阿南刻(必然性)即现实的迫切需要所推动的重任的影响下进行的;并且满足于断言这个重任在于通过利比多的纽带把分离的个人联合在一个集体中。但是,当我们审视文明的过程和人类个体的发展或教育过程的关系时,我们可以毫不迟疑地作出如下结论,即二者在本质上是极其相似的,只不过是同一过程应用于不同的对象罢了。当然,人类文明的过程是个人发展过程的较高等级的抽象,因此也就比较难以用具体的术语来认识,我们也不要一味追求二者之间的类似之处;但是考虑到这两个过程的目的的相同性——一个是把分散的个人融合于一个人类群体中,另一个是从许多个人中创造一个统一的群体——我们对于二者使用的方法和导致的结果方面的类同也就不会吃惊了。    
    但是,这两个过程间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区别,迟迟不提它是不应该的。在个人的发展过程中,快乐原则的意图在于获得幸福的满足,它是发展的主要目的。而个体融合于或适应于一个人类集体,则似乎是上述幸福目的得以实现的一个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如果这一目的能够脱离那个条件而实现,它也许会变得更好一些。换一句话说,个人的发展过程对我们来说似乎是两种需求相互影响的结果:一种是对幸福的需求,我们通常称之为“利己的”,另一种是对于与集体中其他人相结合的需求,我们称之为“利他的”。    
    这两处描述都没有深入到问题的本质。    
    如同我们所说的,在个人发展的过程中,主要的特征大都在于利己的需求(或者说是对于幸福的需求);而另一个可能被描述成“文化的”需求,则通常只满足于赋予强制性限制的作用。但是在文明的过程中,情形就不同了。在这里,最重要的事显然是把人类个体创造成一个统一体这一目的。诚然,幸福的目的依旧在这里存在,但是它被推到了一个次要的位置上。如果不是必须关注个人的幸福的话,我们几乎会以为这种创造伟大的人类集体的工作仿佛是最大的成就。因而,我们可以推测个人的发展过程很可能有它自己的独特性,这种独特性在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中没有再现。只有当个人的发展过程把与集体的结合作为它的目的时,它才需要和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取得一致。    
    像行星在围绕一个中心星球公转的同时,也围绕自己的轴自转一样,人类的个体在参加人类的发展过程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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