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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叫的狗
还是李志高镇定些,只是瞳孔微微缩了一下,然后道:“不知将军想问何事,若要打探魏军军情,恕我不能告知。”
将领弹了弹刀身,沉声道:“你不怕死吗?”
李志高挺了挺胸膛,傲然道:“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大丈夫立身处事,当以信义为先,我虽已离魏营,但誓死不言魏营之事。”
魏小花在背后死命地掐他腰上的软肉,有这么说话的吗?你当你是徐庶呀,身在曹营心在汉,不吭一声还被曹操当宝供着。
于是李志高刚说完豪言壮语,下一刻脸就拧成了一团,疼啊。
“原来是个读书人,怪不得风骨傲然。”将领居然还真没有怪罪下来,似乎这个时代,所有的人对所谓的风骨都有一种发自骨子里的喜爱与崇拜,“某不为难你,不问你魏军军情,只问你打听一个人,可行否?”
李志高想了想,这个问题似乎无什么要紧,便道:“将军宏量,若我知之,必全盘告之。”
“魏营之中,可有一名百夫长,名叫花木懒的?”将领问了。
李志高一怔,随即面色怪异起来,魏小花更是好奇,从李志高身后探出半个脑袋,问道:“你找花木懒做什么?”
李志高一挥手,啪地一声将她拍了回去,魏小花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嘴太快,弄得想否认都不行了,只能怏怏地在李志高耳边低声道:“我不认得这个人呀……”
显然,人家知道你。李志高在心里暗自腹诽,只觉得魏小花闯祸的本事是一天比一天高,小时候他还能收拾一下烂瘫子,可是现在眼看着似乎有收拾不下来的可能,他便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如此,他跟小时候一样,躲着魏小花走路多好啊,那得少掉他多少麻烦。
不用说,这将领就是刘寄奴了,其实他撤退的时候,是跟魏小花往反方向跑的,可是为了摆脱魏军的追踪,刘寄奴愣是在草原上绕了一个大圈子,结果跑到最后,他反而跟魏小花撞上了。只不过相隔七八年,他早已经认不清魏小花的模样,更何况因为淋雨,魏小花的头发都打湿了,垂了下来,挡住了额头上的伤痕。衣裳又被风吹干了,已看不出少女身形,只像个瘦弱小兵。从衣着上,他猜出这是两个魏营逃兵。
刘寄奴问了问题,却见那两个魏营逃兵久久不答,顿时便有些恼了,喝道:“怎么,你们还想试试某的刀口锋利否?”
魏小花脚又软了,躲在李志高身后,连忙道:“认得认得,花木懒,魏营第一勇士嘛,对吧,二牛哥?”
李志高呛了一下,咳了几声,才面色怪异道:“是。”
没错,魏营第一勇士,只不过是别人替她打出来的威风。
刘寄奴也怔了一下,狐疑道:“真的?”
魏小花拼命点头:“比珍珠还真,不信你问他。”
李志高又一次面色怪异地点头。
刘寄奴比较相信读书人的诚信,顿时开怀大笑:“好,好,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如此巾帼,不知羞煞多少男儿。幸哉,快哉,弟兄们,走!”
魏小花瞪圆了眼珠子,盯着纵马离去的刘寄奴,吓傻了。
“他他他他他……难道是……是……”
“刘家郎!”李志高补全了她说不出来的话。
魏小花一缩脑袋,不吭声了,过了半晌,她才偷偷摸摸嘀咕一句:“看着也蛮有男人味的嘛……”
李志高听得清楚,立时脸色铁青,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目送刘寄奴远去之后,魏小花二话不说,拉着李志高就此奔逃。此时她并不知道,魏王发现她和李志高失踪之后,大为震怒,派人四处搜捕,其中一支人马又与刘寄奴相遇,双方大战一场,各有死伤,倒便宜了魏小花和李志高,一路平安无事逃回了中原。
当然,说逃也不准确,正确的说法是被姚秦派出来迎接鸠摩罗什的使团,一路护送到了秦国境内,目的地直达历史上最著名的城市之一——长安。
魏小花本来是很不情愿来长安的,她更想回家,看看爹娘,但是鸠摩罗什死活要跟在她后面,而姚秦的使团显然是不可能让这位秦王请自邀请的高僧就这么跑了的,于是尽管在名义上是护送,事实是,她和李志高是一路被押送进长安的。
“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缝。”
魏小花如是抱怨,李志高直接翻了白眼儿,这个动作魏小花一路上不知道做了多少回,他也不自觉地学会了,很不客气地回了一句:“福祸无门,唯人自招。”
言下之意,谁让她嘴巴太快,没事吼一嗓子“佛祖化身”,麻烦惹上身甩不掉了吧。
魏小花被气得恨不能踢他一脚,什么男人嘛,难道不知道这个时候她最需要的是温言软语体贴安慰吗?
“李志高,你肯定娶不到老婆。”她毒舌了一回,带着三分恶意。
李志高斜睨了她一眼,回应道:“你也肯定嫁不了人。”
魏小花气结,指着他的鼻尖道:“刘寄奴肯定愿意娶我,他说了,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她学着刘寄奴当时的口气,虚荣心那叫一个满足。
“他也说了,如此巾帼,羞煞多少男儿。”李志高用眼白对着魏小花,故意四下张望,做出找寻的模样,“在哪里,巾帼在哪里?”
他万分肯定,那刘家郎要是知道魏小花的本性是这幅德性,肯定有多远跑多远。
“李志高,君子口不出恶言!”魏小花怒极,这个讨厌的男人,就不能让她得意一回吗?
“君子也不当谎言欺人。”李志高一幅我是老实人的表情。
自此,这一回的口头交锋魏小花完败,这是她第一次打嘴仗输给别人,这才知道,原来李志高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自从入了魏营以后,那个性是一天比一天讨厌,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被她在额头上画了乌龟也只能怒而不言的臭小子了,果然还是老话说得好,会咬人的狗平时都是不叫的。
热闹
“咦,怎么不说了?”鸠摩罗什捧着纸笔过来,“居士与佛祖对答,一言一义皆有奥妙,小僧愿录之成卷,传于后人。”
魏小花的脸顿时又绿了,抢过鸠摩罗什手里的纸,揉巴揉巴,扔进了臭水沟里。
“佛祖说了,写在纸上的都是狗屁,记在心里的才是真言,傻和尚你傻就傻吧,知不知道难得糊涂也是一种人生境界,去吧去吧,别老在我眼前晃悠,什么时候把‘难得糊涂’这层人生境界揣摩透了,什么时候你也就成佛了。”
为了证明“写在纸上的都是狗屁”这句话是至理名言,魏小花还花了一番唇舌将西游记的故事大概讲了一点,只把结局停在了唐僧一行取到了无字真经那里。看,佛祖给取经人的也都是没有字的经书,由此可见,真正的经文不是录在纸上的。
鸠摩罗什对唐僧跋涉万里只为取经宏法的行为佩服得五体投地,高呼一声“吾辈当如是”,哪里知道,唐僧的原型,要在几百年后才出生呢,就这么被魏小花忽悠着去体会“难得糊涂”的人生境界去了。
“你啊,只会欺负老实人。”
李志高在一边为鸠摩罗什说了一句公道话。这一路上他跟鸠摩罗什在一起谈论佛典,倒也大有收获,对鸠摩罗什深感佩服,更知道鸠摩罗什并不是傻,而是痴,痴心于佛学,所以才成就了他的高僧之名。再又想到自己的老师顾先生,亦得益于一个痴字,才有了名士风骨,世人皆敬服。
魏小花撇撇嘴,不以为然,老实人可不就是被人欺负的嘛,她不忿上回打嘴仗输给了李志高,见李志高整天跟着鸠摩罗什学习佛经,便故意搅和,道:“哪有人像你这样做学问的,先从郑博士学儒,又与顾先生学老庄,现在又跟傻和尚学佛,仔细想想,你可有哪样学精了的?全而不专,废柴也。”
李志高被噎了一下,转念一想,反觉得她说的颇有道理,于是自个儿反省去了,算是默认让魏小花又扳回一城。
抵达长安之后,魏小花和李志高就被安排在驿馆里休息,鸠摩罗什也在,秦王亲自来驿馆迎请鸠摩罗什入宫讲法,对魏小花这个“佛祖”却没有在意,世上只见有精研佛法的高僧,谁曾真的见着佛祖了,何况这佛祖还是个少女,秦王甚至还怀疑,鸠摩罗什该不会是对这少女动了什么歪心思,这才借口要跟在这少女身边吧。若真是如此,鸠摩罗什这个和尚倒好控制了,送他几个美女便是。
可怜鸠摩罗什就这么被秦王扣上一顶花和尚的大帽子还茫然不知,喜滋滋地跟着去了。
魏小花也是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反正有人供吃供喝还供钱给她花,虽然损失了自由,但是事不由人,她有什么不乐意地,干脆就换了女儿妆束,终于把李志高送的那根铜簪子给插在头上了,算是把迟来的及笄之礼给补完。
长安自古就是名都胜地,来都来了,自然要好好地游上一游,就在魏小花对李志高提起想出去游玩的建议的时候,李志高若有所思,道:“老师交游甚阔,长安城内亦有知交,前往求助,或许能说动秦王得以脱身。”
“顾老头那怪脾气,还交流广阔?”魏小花狐疑着,别是仇人满天下吧。
李志高瞪了她一眼,道:“尊师重道是何意,你可知之?”
得,又要念经了,魏小花立刻捂住耳朵认错。
李志高看着她,无可奈何地叹气:“罢了,带你上门求人,只怕反要坏了老师的名声,我独去,你自个儿玩去吧,只有一点,不许再惹祸了。”
魏小花翻着白眼,这什么话呀,她就这么见不得人吗?好歹她也是魏家一朵小花儿,爹见爹爱,娘见娘乐的。
不过求人这种事儿,魏小花还真有点不大乐意,她也是有自尊的,不想看别人的脸色,不得不说,这也是穿越者的通病,哪怕再无能,再没本事,骨子里总带着点毫无道理的优越感,似乎做为穿越者,她天生就该比古人聪明似的,尽管事实上她也没哪儿比别人强。
李志高的提议正合她的下怀,当下连连保证自己肯定不惹祸,就连蹦带跳地跑去逛街了,临走前还拉着李志高的手,道:“二牛哥,这回真是辛苦你了,我知道求人的滋味不好受,但你是男人,要有担当,我是女人,只能在背后给你安慰,放心吧,等你回来,我给你煲一锅心灵鸡汤,保证洗去你一肚子的委屈。”
李志高:“……”
好吧,至少魏小花的鸡汤一定是好喝的。他也只能以此当做安慰,指望这个女人能在背后为他出谋划策,似乎只有等下辈子了。
魏小花上辈子是到过长安的,当然,跟她现在游的这个长安显然是无法划上等号的,眼前的这个长安,远远还不能体现出它做为千古一都的大气辉煌,更不用谈什么深厚的文化底蕴,走路都能捡古董,挖土都能出古墓,这样的评价对现在的长安来说,还太高了。
破败,狭小,相比于魏小花印象中的长安来说,眼前这个长安只能用这两个字眼来形容,它甚至比洛阳还不如,她似乎听刘野柳提过,因为长年战乱,曾经繁盛的汉都长安被来来去去的军阀祸害得几乎十室九空,自汉以后,长安这座城市已经完全衰败了,虽然现在它又成为了秦国的都城,但是建设永远比破坏要难得多,直到今天,长安也没有办法完全重现被当年汉武之时的繁荣兴盛。
也许,长安真正要再次繁荣起来并且超越曾经的辉煌,只有等到几百年后唐朝建立了吧。在长安的大街上溜达了一圈,魏小花逛得有些无趣,这地方既没有洛阳的人文之气,又没有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