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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苏丹红、毒奶粉、瘦肉精等事件的出现,社会矛盾逐步浮出水面。躲猫猫、七十码、激情杀人等匪夷所思的事件层出不穷,就连草根阶层所津津乐道的选秀比赛,也充斥着富二代之间的财力比拼。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百分之八十的权势或者财富集中在百分之二十的人手中。2011年有人在网上发贴说“今后寒门贵子只是一种传说了”,虽然偏激,但却振聋发聩,引人深思。
现在是1998年,时间紧迫,时间是最宝贵的财富。重生前,胡菲菲还记得网上盛传的一个段子:1998年,马化腾5人凑了50万创办腾讯,没买房;1998年,史玉柱借了50万搞脑白金,没买房;1999年,丁磊用50万创办163,没买房;1999年,陈天桥炒股赚了50万,创办盛大,没买房;1999年,马云等18人凑了50万,注册阿里巴巴,没买房,如果当年他们用这50万买了房,现在可能连贷款都没还完。这个段子固然是对高房价下买房一族的劝谏,但胡菲菲却从中嗅出了异样的信息:现在对于白手起家者来说,应该是很好的机会!
可惜,胡菲菲现在年纪只有15岁,连身份证都没有,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都没有权利处置大宗投资。而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她的父母却对胡菲菲的话不够重视。实在是令人扼腕。不然怎么说也要托关系找到十年后的资本巨头、目前的潜力股,砸锅卖铁也要集资支持他们啊,就算只能分一成股份也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啊。
由于年纪太小,当前胡菲菲能够做的事情,实在有限。想来想去也只有做写手写小说这条路可行了。虽然这个时代稿费微薄,文人普遍待遇不高,但是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写小说一途,一要有好的创意,二要有好的文笔。创意方面有笔记本电脑做创意库,各种新奇畅销自然不必说,文笔方面,她自幼喜欢看小说,又有比别人多出十几年的阅历经验,当然也不至于太差。
胡菲菲闭着眼睛,将近年来比较有影响力的短篇作品逐一过滤了一遍,很快就确定了第一篇小说的题目——《苍兰》。
在胡菲菲的笔下,玄幻小说《苍兰》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十年前,天空之城的城主及夫人携一双同胞姐弟苍兰迦摩出游,在凶险的万魔之森边缘遭遇蛇妖,展开血战。同胞弟弟迦摩因为受到蛇妖教唆,凭空擦亮一盏魔灯,成为万魔之王的继承人。在继承仪式的瞬间万魔之森光芒大盛,所有人都昏了过去。醒来后城主及夫人双双惨死,迦摩的能力被封印,活着的惟有苍兰、迦摩二人,却谁也说不清发生了什么。天空之城的大祭司奔赴现场,指认迦摩为万魔之王,是一切罪孽的根源,欲将迦摩处死。迦摩不服,苍兰求情,后来迦摩被囚禁。十年后,拜占斯大陆要和天空之城结盟,约为婚姻,王室人丁凋零,苍兰无奈,不顾大祭司反对,释放迦摩。迦摩却对当初莫名被囚禁一事耿耿于怀,又见苍兰成为天空城主,误会苍兰夺取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迦摩入赘拜占斯大陆后,拜占斯国王觊觎天空之城,各种挑拨,终于将迦摩成功策反。联盟破裂,迦摩亲自率领大军攻打天空之城,魔王能力觉醒,各种属性全满,无人可敌。大祭司告知苍兰只有她的血才能唤醒迦摩的本性,不至于被魔性蒙蔽。于是天空之城城主苍兰不惜以身做饵。当苍兰心口的热血滴到迦摩身上时候,迦摩终于清醒,反手止住姐姐身上的伤口,自己从天空之城白鸟背上纵身跃下万丈高空,粉身碎骨,和魔灯同归于尽。
整篇小说用词考究,香水味很浓,剧情画面唯美,时间轴却拉的很快,总字数一共两万多字。固然不及原著的暗黑悲剧色彩,却删除了其中不和谐的描写,更改写了结局,相比之下更符合社会主流的审美要求。何况那个年代玄幻小说刚刚冒头,建设在巨大白鸟背上的天空之城、受到蛇妖诱惑的懵懂少年等、种种新奇的创意很有看点。
那时候胡菲菲家中还没有电脑,胡菲菲也不敢让父母知道她在偷偷写小说,只好用钢笔一个字一个字的誊抄,心无旁骛的利用放学时间狂写了一个星期,每天都写到深夜,终于抄好了厚厚的一叠。
她一个人偷偷跑到邮局,将这篇小说寄往各个杂志社,什么《古今传奇》、《萌芽》啊,甚至连传统严肃小说刊物《十月》和《收获》,她也不放弃的投了两份。
她将自己的笔名定为浮萍,心中却想着,海峡那边的那位大神,应该已经从偶像离婚的阴影中走出来了吧?也许那本网络里程碑地位的长篇巨著已经开始连载了吧?
第二卷 胡家有女初长成 第三十一章 祝你一路顺风
当天夜里,胡菲菲睡的特别香甜。她做了很多美梦,梦到所有的杂志社都争相录用她的稿件,她为选择哪家发表而犹豫发愁,她还梦到她成了知名作家,无数记者争相采访她,签名售书会上,众多粉丝一拥而上,等着她的签名;她梦到她拉开家里的保险柜,里面成叠的人民币一叠叠掉下来;她梦到她的父母在人前人后夸她有本事,做什么都行……
一觉醒来,胡菲菲发现自己的嘴角都是带着笑意的。自嘲般的笑了一笑,洗了把脸清醒清醒,开始一天的行程。
仍然是七点钟。胡菲菲准时跨进教室大门,却发现今天教室里的气氛有些异样。
整个教室里面零零散散只有几个人,桌椅被完全拉乱掉了,教室上方的灯管上包了彩条,挂了彩球,竟有些过年开联欢会的情景。
“难道是我来错地方了?”胡菲菲心里惊疑不定,忙退出教室,抬头看了看教师门外的门牌,上面清楚的写着“三年级二班”字样。
“这是我的学校吗?”胡菲菲更慌张了,赶快回头看了看四周的场景,见的确是文化初中无疑。
“难道是我又穿越了?”胡菲菲的大脑中一片空白,她盯着教室里的忙碌身影仔细辨认,却发现她连一个人也不认识。
“你怎么来了?”一个略略有些生硬的声音说道,紧接着,一个身影从她身边擦身而过,走进了教室,很快和教室中的那些人一起忙碌起来。
四月份的早上七点钟,天色已经亮了,但却没亮透。教室里此时没有开日光灯,眼前这些忙碌的身影便有了几分不真实感。但这个声音——胡菲菲重生前经过训练,对声音非常敏感,这个声音她不会听错,这是孙磊。
“孙磊!”她叫道,可能是早晨一直没说话的缘故,声音有点涩。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似乎看到孙磊的动作停顿了一下,却并没有回应她。
“孙磊!”她又喊了一声。孙磊好像没听见似的,什么反应都没有。
“孙哥,门口有个女的在叫你。”有一个胡菲菲不认识的人悄声说道。
“我不认识她。”孙磊面无表情的往她这个方向看了一眼,飞快的说道。
胡菲菲听得是又好气又好笑。她正欲上前去和孙磊理论一番,问个究竟,这时候门口方向却又来了一人,却是她的同桌何婕。
何婕一见她显然十分惊讶:“你怎么来了?”问法居然和孙磊如出一辙。
胡菲菲有些奇怪。“难道我不能来吗?”她笑着问。
“当然可以,当然可以。”何婕哈哈干笑了两声,多少有点怪异,“今天是大家给纪帅和孙少准备的告别聚会啊。孙少说你大概是很忙,所以我就没通知你。想不到你还是过来了。”
“告别聚会?今天的课不上了?班主任老师居然同意?”胡菲菲很是奇怪,忍不住问道。
何婕张大了嘴巴:“你该不会连今天是什么日子都忘了吧?今天是星期日啊!”
“对呀!”胡菲菲一拍脑袋。这两天为投稿的事情伤了太多脑筋,居然过得不知日月,连星期几都忘了。到了初三,他们取消了星期六休息的传统,美其名曰补课,因此星期天成为多少学生从星期一就开始期盼的事情,而她却一点感觉都没有,实在是罪过罪过。
“你——该不会以为今天是星期六,这么一大早上课来了吧?”何婕试探着问道。
胡菲菲一时尴尬,不知道说什么好。好半天才问:“既然是告别聚会,需要这么早就开始吗?”
“嗯,正式的开始时间是九点钟。”纪泽也走了过来,温言说道,“其实不单是我跟孙磊的告别聚会啦。大家都参加过会考,就快拿到初中毕业证了。到时候各奔东西,想一起聚一聚也难了。所以才趁大家都还在的时候,一起聚一聚,写写同学录什么的。”
“纪泽过来帮忙!”孙磊在那边远远的喊道。
纪泽看了两个女生一眼,没再说什么,便过去帮忙布置场地了。
留下何婕满是星星眼的犯花痴:“天哪!原来纪帅一次可以说这么长一段话啊!哎,你听见了没有,纪帅刚刚是不是讲了很长一段话?他还在对着我微笑啊,我不是在白日做梦吧?”
“吵死了你!做女生,首要的是矜持!矜持你懂不懂?”胡菲菲翻了翻白眼,突然又想起了什么,“通知萧如了没有?”
何婕吞吞吐吐的说:“连你都没通知,怎么会通知萧如呢?孙少说了,不要惊动太多闲杂人等……”说到这里,她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慌忙掩住了口,很不好意思的看了胡菲菲一眼。
“既然来了,就一起聚一聚吧。”纪泽此时已经从孙磊口中了解了大致情况,出来解围道,“还有萧如那边,也一起通知一下吧,谁有她家电话号码?”
“我……背的出……”胡菲菲弱弱的举起了手。
纪泽点了点头:“那你负责通知她。”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款手机。虽然是黑白屏的,款式也不见得多么漂亮,但是在那个普遍使用BP机的年代,还是相当的显眼,立即引起了何婕的惊叹声。
那天后续的一些细节,在很多年后,胡菲菲已经记得不大清楚了。她只是大致记得他们班很多人聚在一起,彼此祝福,然后玩着击鼓传花的游戏。
萧如一开始就被点到了,她想也没想的背了一首诗:扬子江头杨柳春,杨柳愁杀渡江人。数声风笛离亭晚,君向潇湘我向秦。虽然在场的很多人都不懂得其中的含义,但这也是萧如一向喜欢拽文的风格不是吗?
来来往往几个回合之后,胡菲菲也被点到了一次。她想了想,唱起了《祝你一路顺风》这首歌曲,引来了很多人大声鼓掌喝彩。
很多年以后,胡菲菲还记得那天聚会时,纪泽脸上春风化雨一般的微笑和孙磊目光的桀骜不逊,然而她从未料想过,这些人在将来再次遇见的时候,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第二卷 胡家有女初长成 第三十二章 生源争夺战
又是几天过去了。这几天里,胡菲菲每天都跑到学校门口传达室去看,希望能看到来自杂志社的回音。然而,却始终没有结果。
何婕看到她傻傻的那么紧张信件,嘲笑道:“别想了,估计人家孙少还没动身呢。他家电话号码你知道不?要是我的话就大大方方的打过去。”
胡菲菲知道她误会了,懒得理她,只是一心憧憬着自己的将来。
她甚至已经想好了一个《红颜》系列的剧情,打算等到一炮而红之后,就迅速跟进,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