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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一个人他不能放过。
“戴逍呢?他一个Alpha去哪儿了?为什么不出面?”
郑飞鸾转回来,伸手敲了敲桌子。
何岸赶忙替戴逍解释:“不是他不出面,是我不让他来。酒吧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和程修搬来前就有,算是顽疾,总也解决不了。上午戴逍刚去交涉过一回,没什么进展,还受了气。我看他的情绪不太稳定,怕过来了会出事,就先让他在屋里待着了。”
“……其实还上了锁。”
程修补充了半句,伸出一根手指,转了转银亮的小钥匙。
郑飞鸾哑然。
在你们客栈,Alpha还真是一点人权也没有啊。
他倚着桌子思考了片刻,抽出一把椅子坐下:“那说说吧,怎么个‘没进展’法?是酒吧老板态度强硬,不肯交流,还是官商勾结,投诉无门?”
“都、都有。”
见他把最重要的两条同时说对了,何岸有些讶异。
郑飞鸾笑了:“想想也是。”
何岸迫切地想得到一点帮助,便把青果客栈与对街酒吧的恩怨都告诉了郑飞鸾。
对街酒吧有个相当霸气的名字,叫“嚣”,风格粗野,专玩乡村死亡摇滚,什么响亮唱什么,与落昙镇的小清新气质八字不合。每天半夜,他家都要雷打不动地开一场派对,嘶吼派歌手彻夜驻唱,激情MC梗着脖子喊麦,一直喊到天际泛起鱼肚白,人歇了,鸡跟上,无缝衔接,这才算尽兴。噪音辐射沿河三家客栈,家家不堪其扰。
麻烦的是,酒吧是一家本地旺族开的,还是Alpha三兄弟。
他们同气连枝,几十年来犹如一窝螃蟹横行乡里,见谁都挥钳,加上几代积累的裙带姻亲,甭管去哪儿投诉都绕不开他家亲眷。总之在落昙镇,谁也动不了他们。
“他们动不了,你们总能动吧?”郑飞鸾问,“为什么不索性搬客栈?”
程修举手:“因为戴逍租这儿租了十年。”
“还剩几年?”
“八年半。”
郑飞鸾突然不知该说什么了。
何岸见他沉默,意识到问题大概不容易解决,就试探地问:“真的没办法了吗?如果换成你,你会怎么做?”
——如果换成我,我会立刻支付违约金止损,然后用九成九的精力重新选址、重新开始。
郑飞鸾在心里回答。
每一家草率选址的客栈都是一颗种进池塘的仙人掌,迟早死路一条,且不以服务质量、风格特色、定价策略为转移,与其慢性自杀,还不如放弃沉没成本。然而从青果客栈的现状来看,连维持运转都不太容易,哪儿还有闲钱支付违约金?就算付得出,也凑不够更高额的启动资金。
他倒是有钱,偏偏何岸一分也不愿拿。
郑飞鸾思来想去,起身道:“这样吧,我去帮你们谈。”
“我们已经谈了很多次了,可他们那边……”何岸欲言又止,轻叹了一声,“没用的。”
“所以我来帮你们谈。”
郑飞鸾笑了笑,似乎完全不担心自己会失败。他再一次撑着桌子俯下身,注视着何岸,微笑道:“你只需要告诉我一件事:你的诉求是什么?”
“嗯……让他们晚上不要吵?”
何岸想了想,回答道。
“可以。”郑飞鸾点头,“喝完这杯茶就回去休息吧,好好睡一觉。明天早上,我会给你一个好消息的。”
他做事雷厉风行,说完这句话就抄起外套出了门。
“……完了,这回人情欠大了。”
程修趴在桌上,脸贴茶杯,嘴里叼着一根茶包线,表情喜忧参半。
何岸说:“也不一定成功啊。”
“不不不,那是你不了解郑飞鸾的作风。”程修竖起食指,对着何岸晃了晃,“我给你打个比方啊:假设我们客栈里有一棵树,树上有鸟搭了个窝,每天大清早叽叽喳喳的特别吵,你会怎么做?”
何岸想了想:“把鸟赶走?”
程修:“鸟要是飞回来呢?”
何岸:“把鸟窝拆了?”
程修:“鸟再搭一个呢?”
“呃……”何岸想不出来了,“那该怎么办?”
程修看着他一脸困惑又努力思考的样子,乐得不行:“你看你,最狠也就能拆个鸟窝。你把这事交给郑飞鸾,他会先把整棵树都砍了,以免有鸟回来搭窝,再把种树的坑用水泥封上,以免有人回来种树。”
“你这么一说,我好像……有点懂了……”
何岸捧着茶杯,艰难地咽下了一口茶。
他怎么能不记得郑飞鸾的路数呢?他自己就是那只倒霉的鸟儿,被拆了窝,砍了树,现在还带着小雏鸟栖在别人家院子里呢。
第四十八章
一夜无话。
第二天是个晴天,第一缕阳光照进窗户的时候铃兰就醒了。小丫头精神十足,吭哧吭哧往何岸身上爬,想讨一口奶喝。
何岸哪儿还有奶给她,睡眼惺忪地护住胸口,坐起来,忙活着给她冲了一瓶温奶。
郑飞鸾送的小鸡崽就搁在桌上,铃兰眼尖瞧见了,喜欢得不行,伸直了小胳膊咿呀讨要,何岸便顺手递给了她。她一下抱了个满怀,爱不释手地又揉又捏,搂着它在床上囫囵滚了一圈,还嫌不够亲密,又用乳牙咬了咬小翅膀。
等洗漱完了,何岸便抱着她出门去。
庭院空无一人,大伙儿都还没起床,只有六百六耷拉着尾巴,无精打采地沿着墙根慢慢踱步。一见到人,那尾巴立刻竖成了一根直线,激动万分地奔过来,三步一回头地领何岸去看它的猫碗。
碗底朝天,一粒猫粮也没有。
六百六躺平打了个滚,眼巴巴看着何岸:“喵!”
“饿!”
铃兰抱着奶瓶替它翻译,怕爸爸不懂,还揉了揉自己的小肚肚。
……怎么,戴逍还没起吗?
何岸转头看向程修和戴逍的卧室,不禁有些为他们担心——已经到了平常起床的时间,房间里却不见动静。
昨晚从郑飞鸾那儿回来以后,程修和戴逍吵了一架。
当时何岸还以为事情告一段落了,就进浴室洗了个热水澡,洗完一出来,隔着窗户就听见了争执声。大约是顾及客人们在休息,两个人都压着嗓子,火气却不减分毫,唇枪舌剑的,谁也不肯退让。最后“哐当”一声,戴逍推门出来,卷铺盖去公共客厅清修了。
一夜过去,他俩还没和好吗?
何岸不清楚个中因果,见六百六叫得凄惨,赶忙为它添了粮,不多不少,正好薄薄铺满一盆底。
六百六心满意足,低头嚼得嘎嘣响,铃兰便搂着小鸡崽站在旁边,看着它一颗一颗吃完了——她喜欢甜奶糕,可何岸总不许她吃太多,她自认深深体会过“嘴馋吃不饱”的“痛苦”,不愿让心爱的大猫咪也受同样的苦,非得看它吃欢腾了才放心。
喂完饭,六百六抻了个曼妙的懒腰,几步窜上墙檐,溜达到外头去找野猫打架了。何岸便推开客栈大门,带铃兰一块儿去石桥上看鸭子。
桥下水清藻绿,鸭群浮游,一会儿啄鱼,一会儿梳羽,身后各自荡开了一串徐行的碧波。雅闻一条街慢慢热闹了起来,店铺陆续开门营业,只不过……对街的酒吧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何岸眨了眨眼睛,注意到它挂起了一块红牌子。
停业。
这、这是什么意思?
“早上好。”
旁边有人向他打招呼。
何岸闻声转头,发现郑飞鸾不知何时站在了身旁,眉目清爽,发型一丝不乱,衬衣笔挺簇新,还打了领带,像极了杂志里走出来的商务范男模。
“早……早上好。”
心跳莫名就乱了一拍。
他不知道的是,为了这亮眼的第一印象,郑飞鸾起床后打开行李箱挑了足足半小时。他来得急,又没打算久留,只带了三四套衣服,站在镜子前搭配了十几轮才选出了一身显格调的。
然而……
外表或许能俘获何岸,却绝不能俘获铃兰。
小丫头才不吃这一套,看到郑飞鸾,差点把小鸡崽当成手榴弹砸过去——还好她太喜欢小鸡崽了,心里一琢磨,觉得郑飞鸾不配让她失去可爱的新玩具,便赶紧又搂住了。
“铃兰乖,咱们不怕,叔叔不会欺负你的。”何岸轻声安慰她。
……叔叔。
这称呼着实让郑飞鸾心酸,但他还是配合着露出了一个“亲切”的笑容,试图传达善意。
可惜他严肃惯了,亲切起来犹如一只尖耳利齿的狼外婆。铃兰感知善意失败,眼珠子瞪得更圆了,小拳头在底下握得紧紧的,蠢蠢欲动,想伺机抡他一记奶香拳。
郑飞鸾只得自我安慰:起码小鸡崽已经被铃兰接纳了,至于他自己……坏爸爸的形象洗刷不易,晚一点就晚一点吧。
“那个……”何岸指了指对街酒吧的停业牌子,“他们这是……关门了?”
“对。”郑飞鸾点头。
“是、是因为你吗?”何岸问。
他还记着程修那个铲树封水泥的比喻,总觉得这事和郑飞鸾脱不了关系。果不其然,郑飞鸾淡淡地笑了笑:“对,我把它买下来了。”
何岸:“……”
这也实在太……
“觉得太粗暴了?”郑飞鸾侧过脸来看他。
何岸认真地点了点头。
也许是性格使然吧,他确实不喜欢这样过于硬派的解决方式。
郑飞鸾却有他自己的道理:“其实综合考量下来,这是可行性最高的一种方案——怎么才能让一家酒吧在夜晚保持安静呢?很简单,没有酒吧。”
他轻轻一挑眉。
何岸心里依然横着一道过不去的坎:“可这笔花费太大了。昨晚你说去谈,我还以为真的只是‘谈’而已,所以才……”
才接受了你的帮助。
但买下整座酒吧,这已经远远超出了何岸所能接受的帮助范围。
郑飞鸾笑了。
“不要有心理负担。与其说是花费,你不妨称它为投资——除了消耗品,其实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纯粹的花费。而且,它可能还是一笔相当高质量的投资。”
郑飞鸾望着对岸那个张牙舞爪的“嚣”字招牌,抬了抬下巴:“一个风格独特的旅游小镇,又是被当地旺族霸占的位置,我可以凭经验肯定,它值得投资。”
“可他们不会坐地起价吗?”何岸说,“我们找他们谈了不下五六次,底牌早就被摸干净了。他们知道我们无计可施,急着想买下来,一定会想办法抬价的,我们连一点议价权都没有……”
他深感亏欠,郑飞鸾却笑得分外柔和。
我们。
他喜欢这个词,尤其喜欢它从何岸嘴里说出来。
“我们当然有。”他说。
何岸一怔,疑惑地盯着郑飞鸾。
郑飞鸾唇角一扬,朝他递了个狡黠的眼神:“昨晚的剧本可能和你想的有点不一样。我呢,是一个路过落昙镇的生意人,酒瘾上来,碰巧看到一家酒吧开着门,就进去喝了几杯。人一旦喝多了就容易产生倾吐欲,比方说,拉住酒吧老板,抱怨几句最近的生意有多难做。”
“当然了,没有谁的生意是顺风顺水的,多少都会有些难处,他们也一样。聊着聊着,大概是作为安慰吧,他们告诉了我一件事:酒吧的盈利能力其实一直不太理想,而我也趁机多说了几句话——知道为什么会产生大型购物中心吗?一家单打独斗的酒吧就好比一家单打独斗的商铺,只凭一己之力,永远不可能吸引到足够的客流,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