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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夫夫种田日常-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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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抬起头来,就看见方淮在院子里四处找了起来。
  找了早上摘的野菜,找了屋檐下挂着的香肠,又去了厨房,偷偷地把自己之前买的那块豆腐拿了出来。
  他将所有材料都洗干净,剁成了碎末,最后全数倒进了大盆里。
  方淮一边搅拌,一边义正言辞地道:“不管怎么说,最后肯定是要比单纯的面饼好吃的。”
  方砚:“……”
  他低头看了一眼大盆,红红绿绿的,倒也不是很难看。
  可……可方砚就莫名觉得,自己家的二哥好像也有一点做黑暗料理大厨的潜质啊?


第七十七章 杂烩饼
  方淮最后将这一整盆的面糊都拿去煎了。
  他要动手,不管是方红花还是方母都给他让出了位置,任由他一个人发挥。
  方淮左右拿着手机,对照着上面的菜谱,在锅底抹上一层油,右手再舀起一勺面糊放到锅中,用锅铲摊开拍扁,等贴着锅的那一面变得金黄,再翻个面,继续煎另一个面,直到两面都变得金黄为止,才用锅铲挑起,放入盘中。
  方淮立刻高声喊了一声:“砚砚!”
  正在满院子乱转的方砚闻声跑了进来,才刚踏进厨房的门,还没反应过来,便迎面而来一个金黄的饼被塞住了他的口中。
  “唔?”
  方砚下意识的嚼了嚼。他咬了两口才想起来,连忙抬手将饼拿下,定睛一看,才发现是个被煎的两面金黄十分完美的饼,看上去很是美味。
  “咦?”
  方砚惊奇地咬了咬,仔细品尝着饼的味道,有鱼肉,有腊肠,有野菜,还有豆腐,这些材料混合在一起,竟然意外的不冲突,反而因为调味料的影响,十分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的。
  方砚将口中的饼咽了下去,才仰头问道:“二哥,这是你做的吗?”
  “是啊。”方淮转身又舀起一勺面糊放入锅中,按照之前的步骤,继续做了起来,他头也不抬,问道:“好吃吗?”
  “好吃!”方砚说着,便将剩下的杂烩饼吃的干干净净,一点儿也不剩。
  方淮一边利落地给锅里的杂烩饼翻了个面,一边又得意道:“那是,我做出来的东西,怎么可能会有难吃的?”
  旁边的方母十分不信任地看着他。
  看看二儿子一边摊饼一边还看手机的样子,一看就是第一次做,她仔细回忆了一下,也没有从记忆之中找到什么二儿子下厨做饭的印象。这才第一次做,就真的能做的好吃?
  方母怎么也不敢相信。
  等到第二个杂烩饼做好的时候,也顾不得饼还是滚烫的,她便立刻伸手拿了起来,放到嘴边,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软糯的面皮包裹着各种食材,鱼肉的味道也并不腥,腊肠粒又香又有嚼劲,野菜清香,还有软嫩的豆腐,各种食材混合在一块儿,竟然十分和谐的形成了一个可以称之为美味的味道。
  方母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惊讶地朝着二儿子看去,目光之中充满了探究。
  那不成是她家二儿子在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时候,偷偷学习过做饭?或者是他有着厨艺的天赋,只是大家都没有发现?
  一块饼并不大,她几口就吃完了。方母意犹未尽,见盘子里有多出了几个,立刻伸手又拿了几个过来,转身出门去找了丈夫的,打算和他分享一下自己的新发现。
  一开始一次只摊一个饼,后来熟练了以后,便一次性摊很多个,没一会儿便有了满满一整盘。
  方淮煎饼煎的手都酸了,才总算是将大盆里的面糊消耗了一半,他抹了一把汗,见盘子多到几乎快要溢出来的饼,才总算是长舒一口气,暂时停了下来。
  他一转身,就看到家人们齐刷刷的站在身后,各自拿着一个金黄的杂烩饼在吃。
  “你、你们?!”方淮愣了一下,很快又牛逼哄哄地挺起了胸膛:“我就知道,你们也是觉得我做的饼很好吃吧?”
  “是啊,没想到你竟然还有这种天赋。”方父毫不吝啬地夸道:“看来以后我们家的厨师都要失业了。”
  方淮闻言,不存在的尾巴都高高翘了起来。
  见家人们吃的开心,他仿佛又有了无穷的力气,连刚才觉得累了的胳膊也不酸了,转身继续去煎饼,将剩下的面糊全部变成了金黄的杂烩饼。
  一整盆面糊的分量很多,足够六个人吃的饱饱的,方淮煎的杂烩饼也成了晚上的主食。
  将一整朋金黄的杂烩饼放在了餐桌上,方淮彻底累的做不动了,便跑到屋子里找到了一张躺椅,然后抱着手机躺在上面,彻底不动了。
  太阳暖洋洋的,十分舒适,照得人昏昏欲睡。躺椅的靠背是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角度,躺上去十分舒适,他躺了没多久,很快就有了睡意。
  等方砚腆着吃到撑的小肚子出门来找他,便只听到一阵激烈的爆破声从他的手机里传来,方砚凑过去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正放着一部战争片,他又抬头看了看哥哥,方淮已经睡的人事不知,连电影里的各种激烈音效都没有将他吵醒。
  “让他睡吧。”方恪说:“他昨晚几乎没有睡,今天也累了一天了。”
  “奥。”方砚乖乖应了下来。
  他又捂着嘴巴往旁边走了好几步,生怕自己说话的声音会将方淮吵醒。
  “砚砚要不要也去午睡?”方恪问:“到了平时你午睡的时间了。”
  方砚闻言摇了摇头,道:“不了,大哥,我并不困。”
  他今天起得晚,也没干什么活,所有事情都被哥哥们做了,所以一点也不累。
  方恪笑着摸了摸他的头:“那砚砚还想要去做什么?”
  方砚认真的想了想,仍旧摇头:“没什么想做的事情了。”
  “既然这样,那砚砚陪大哥去睡觉吧。”方恪说。
  “啊?”
  “我有些困了。”
  “那好吧。”
  方砚牵着大哥的手,去了他的屋子里。
  两人脱了外套和裤子,便钻进了被子里,方恪和方淮的房间里朝着南面,太阳从纸糊的窗户里照射进来,大半的房间都能照到太阳,正好是床铺的位置,被子和床单都被照得热乎乎的,躺进去十分舒服。
  兄弟俩说了一会儿话,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原本方砚没什么睡意,可也不知道是不起被窝里太舒服了,听着耳边大哥均匀的呼吸声,他往被子里面缩了缩,很快又有了睡意。
  等方母出来找儿子的时候,就看见院子里躺了一个,屋子里躺了两个,都在呼呼大睡中。
  “他们累了一天了。”方父拍了拍她的肩膀,小声道:“尤其是小恪和小淮,干了很多活,让他们休息吧。”
  “难得到这种地方玩,我还想要他们好好放松一下,去四周玩一玩的。”谁知道到了这儿反倒是来干活了。
  方母合上了门,和丈夫一起,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
  他们一出去,就看到方红花背着背篓往外走,立刻道:“我们来帮你吧。”
  “我一个人就行,不用,你们好好休息。”方红花连忙拒绝。
  “你去做什么?”
  “我去摘些菜,做点腌菜放着。”
  方母点了点头,拿起了早上儿子们用过的篮子,跟到了她的身后。
  见怎么拒绝也没有用,方红花便放弃了。
  来自她的直觉告诉她,方母应该是还有一些话想要和她说。


第七十八章 劝告
  摘野菜的地方就是之前方砚来过的地方。
  方红花教着方父和方母认清了野菜的模样,才弯腰开始辨认杂草之中的野菜,将它们摘出来放进了背篓里。
  方父和方母原本应该是要分散去别的地方各自去摘的,可直到方红花摘了许多了,听他们也仍然还待在旁边,似乎是在努力辨认杂草和野菜的区别,可实际上,他们带着的篮子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方红花弯腰了摘了一些,才直起身来,开门见山地问:“你们是不是有些话想要和我说?”
  方母顿时朝她看了过来。表情认真,并不意外,仿佛做好了准备。
  那就的确是了。
  方红花干脆停下了动作,问道:“你们想要和我说些什么?”
  “我们想和你说一些关于砚砚的事情。”
  “砚砚?奥,你们说小宝啊。”
  方母加重了音,一字一句地道:“我的砚砚,他不叫小宝,他叫做方砚,是他的爷爷给他取的名字。”
  方红花愣住,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淡了下来。方母忽然对她变了态度,她并不笨,大概也能明白方母这是什么意思。意思是在告诉她,让她清醒的意识到,自己的小宝已经是别人的儿子了。
  可这是没法反驳的事实,小宝本来就不是她的孩子,是她花钱买来的,是别人怀胎十月生下来的。虽然侥幸有了十年的时间相处,可小宝的亲生母亲找上了门来,小宝也已经离开她了。
  方母之前没有反对她那么叫,也是因为在小宝的面前,现在离了小宝,她便立刻来指正自己的错误。
  方红花勉强挤出了一个笑容,点头应了下来:“对,你看我这记性,是砚……砚砚,他叫方砚。”
  方母长舒一口气。
  她又放柔了语调,轻轻地说:“我知道,砚砚之前在你这儿的时候,他过的虽然不算好,但也很开心,所以他回到了我身边以后,仍然还在想你,所以这一次我才将他带到了这里来看你。虽然我之前很讨厌你,可既然砚砚喜欢你,只要你不会想着将他抢回去,那我也能试着接受一下你。”
  方红花连忙道:“你放心,小……砚砚他是你的孩子,我是不会抢走的。只要……只要你偶尔让我见一见他,和他说一说话,就行了,就……就像是今天这样,几个月,不,一年!一年过来一次,一年见他一面,我就能满足了。”
  方母不答。
  方红花一怔,声音顿时弱了下来:“一年……也不行吗?”
  “我当然不是反对他见你。”方母说:“可是这儿离首都太远了,过来就要花费一整天的时间,交通不便,条件也不好,你也看到了,砚砚坐了一天的飞机和车过来,差点把他累坏了,今天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起的那么晚。”
  “我……我可以去首都看他!”方红花急急地道。
  虽然她还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她从来都没有离开过这个小村子,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市里,再远的,就只从别人的口中听说过。她虽然不知道去首都的路有多远,也不知道去首都要花费多少钱,可为了自己的儿子,她还是能生出离开家乡的勇气。尽管那是自己从未踏足过、甚至也不知道暗藏着什么危险的地方。
  “我种地,我种地每年能有不少钱,还有卖鸡蛋,我再省吃俭用一些……奥,现在砚砚不在我身边了,也不用我给他攒学费了,我能攒的比以前更多呢。只要我攒一攒,肯定能攒到去首都的钱。”方红花希冀地看着她,小心翼翼地问:“那个时候……你能不能让我见见他?”
  方母仍然不说话。
  方红花眼中的光芒渐渐黯淡了下去。
  孩子是人家的,答不答应都是人家的事。
  可一想到从此以后就再也见不到自己养大的小孩了,她便觉得整颗心都痛了起来。
  她低下头,手指绞着衣角,目光看到自己粗糙的手,再一瞟,瞟见对面人保养的比二八少女还要白嫩的手,顿时又自卑地收回了视线。
  她从小养大的小孩是要去过好日子了,自己要求再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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