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怎么不劝着砚砚一些?”方父压低了声音,道:“在外面买块地就是了,怎么在家里养起来了?”
方母苦笑:“这些都是砚砚亲自收拾的呢,他还说要种菜养鸡给我们吃。”
“我们哪缺这个……”
方父的话还没有说完,立刻就被老太太打断了:“我觉得挺好的。”
方父剩下的话顿时咽回了肚子里,无奈地看向了不由分说护孙子的老太太:“妈!”
“叫我干什么?难得砚砚有这个心,你看看你,整天忙着工作,哪里会像砚砚一样有孝心,还知道关心我们呢。”老太太理直气壮地道:“以后等砚砚的地收了,一个也不给你吃!”
“我不是这个意思……”小儿子的愿望,他还会不满足吗?只不过砚砚年纪这么小,正是应该无忧无虑玩耍的年纪,怎么偏偏要去种地养鸡?
老太太直接将他剩下的话堵了回去:“我看就这么定了,你爸也同意,总比张家的孙子好。”
方父什么反对的话都没了。
张家的孙子是出了名的混,从小就干偷鸡摸狗的事情,长大了也不学好,还没成年就搞大了别人姑娘家的肚子,结果人家姑娘直接闹到了家门口,这还不说,甚至还夜半飙车,直接闹出了人命,被他的死对头抓住了把柄,最后牵扯到张家底下的阴私都被纠了出来,前不久,张家就从这块地方搬了出去,如今也不知道到了哪个旮沓里。
和人家那败家的儿子比起来,他的砚砚不过是喜欢种地,又算得了什么?
方父的不满彻底没了。
方淮又凑了过来:“爸爸,既然弟弟可以在家里种地,那我可以在家里造变形金刚吗?”
“不行。”方父想都不想就拒绝了他。
方淮顿时委屈地缩了回去。
“你哥呢?”
“他和砚砚一起进去了,说要帮砚砚种地呢。”
方淮话音刚落下,方恪就牵着弟弟的手,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方父抬头看去,就见平时一向注重形象的大儿子毫不在意地挽起了裤脚,赤脚从屋子里走了出来,身上的白衬衫也染了脏污,至于他手上牵着的方砚,更是成了一个小泥猴,只有一张脸和一双手是干净的,还带着水珠,应该是刚洗过。
瞧见他,方砚眼睛一亮,立刻喊了一声:“爸爸。”他喊完,又觉得不太好意思,红着脸躲到了大哥的身后。
一遇到小儿子,方父顿时柔情满腔,连声音都放柔了八个度,朝着小儿子:“砚砚,过来。”
方砚甩开了大哥的手,哒哒哒地朝他跑了过来。
出于血缘天性,又因为回来时路上的相处,他十分地依赖方父和方母,改口也改得十分快。
脏兮兮的小泥猴直接扑到了他的怀里,身上干净的衣服被泥土蹭脏,方父也没在意,而是直接将小儿子抱了起来,用力夸了一通。
夸得小孩脸蛋通红,从耳朵红到了脖子,不好意思的直往他怀里钻。
被小儿子这么一撒娇,方父便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捧到他的面前来,当即就道:“砚砚有什么要帮忙的吗?爸爸也来帮你。”
“不用了爸爸,我已经弄好了。”方砚乖巧地道。
方父顿时遗憾。
方淮撇撇嘴,拉了拉方恪的衣角:“怎么爸爸能同意砚砚种地,就不能同意我的变形金刚呢?”
方恪瞥了他一眼:“因为一个现实能办到,一个办不到。”
“变形金刚怎么就办不到了?”方淮不服气了:“它们还打败了霸天虎拯救了地球呢!”
方恪转过了头,不想和傻弟弟说话。
第十二章 大哥
方砚种下去的那些种子长得很快,没过一段时间,就长出了嫩苗来,再过一段时间,嫩苗开始拔高,在短短的时间里,就长高了很大一截。
方家人吃过各种蔬菜,却还是第一次见到蔬菜的生长过程,刚开始的无语过后,变得一个比一个好奇,每天有事没事都要跑到方砚的菜地里去兜一圈,方父也不嫌弃自己看到的风景是一块菜地了,甚至还抛弃了刚沏好的茶,直接蹲在了菜地边上,不耻下问地向自己的小儿子讨教问题。
刚开始他是最反对的人,如今却已经成了最想要看到这些蔬菜收获的人。
就是那些鸡太吵人了一些。
自从那些鸡长大了以后,方家人的赖床时间便彻底没了,天才刚亮,屋外就传来了响亮的鸡鸣声,连绵不绝,这只才叫了,另一只又响起,每天准时的不得了,连带着所有人的起床时间都大大提早。
两位老人本来就睡得少,方父方母也起得早,方恪一向自律,只有方淮每天都在想法设法的赖床,养了那些鸡以后,每天便有无数声鸡鸣声叫他起床,惹得方淮每天追着那些鸡跑,吵着闹着要拔光他们的毛。
可每回,方父都拿方砚举例子,揪着方淮的耳朵把他带回来。
小孩是家中起的最早的那一个人啦!
比每天有晨练习惯的老爷子还要早,甚至天不亮,连鸡都没有开始鸣叫,他就已经跟着生物钟起床,等到所有人起来的时候,往窗外一看,就能看到小孩捧着一个大碗,一边走着一边抓着碗里的小米往地上扔,那些鸡也井然有序地跟在他的身后,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整齐划一,从院子这头走到院子那头,再被小米带着走回到了笼子里。
还在山沟沟里的时候,方砚每天都要早起先先打理好家中的一切,然后再走上很远的山路,去几里外的学校上学,为了不迟到,他必须起得很早,因此他早就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作息。
方母每天早晨都要拉着他的手念叨:“既然已经回来了,怎么不多睡一会儿,你这正好是长身体的时候,要是不够睡,万一以后长不高怎么办?”
“不会的,妈妈,我每天睡得很早的!”方砚骄傲地道。
方母一时无言。
仍然是从山沟沟带过来的习惯,为了省电,再加上本来就没有什么娱乐,方砚和方红花每天都会睡得很早,到了这边也是,吃过晚饭没多久,往往大家还聚在一起闲聊,小孩就已经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了。
偶尔方淮找到了一个好玩的游戏想要找弟弟一起玩,兴冲冲地跑到弟弟的房间里以后,却只能看见小孩眼皮困倦地睁不开却还挣扎着要起床陪他一起玩的模样,惹得连一向心大的方淮都不好意思再待下去。
明明已经到了大都市里,也有了许多娱乐,可是方砚的作息却还是和原来没有什么不同,甚至是生活习惯也没有差别,每天早早的起床,早早的睡觉,给菜地浇水,喂鸡喂鸭,和原先相比,只不过换了个环境而已。
不等方砚感觉到不对,其他人先看不下去了。
这天,他照常给蔬菜浇了水,喂了鸡鸭,捧着碗往屋子里走,刚进门,立刻被方恪抓到了。
“你今天有事吗?”
“欸?”方砚茫然地抬头,见是大哥,便认真地想了想,然后摇头道:“没有。”
“正好,我今天要练字,你要跟着我一起吗?”
“练字?”
方砚立刻想起了大哥之前送给他的那只钢笔。
他还从来没有过那么漂亮的笔呢!大哥送给他的时候便说了,以后要是有机会,就可以教他用,现在大哥是准备教他了?
方砚顿时双眼放光,捧着碗不停地点头,立刻变成了大哥身后的小尾巴,他把盛着小米的碗往管家的手中一塞,哒哒哒地跟着方恪跑到了楼上的书房里。
书房很大,一边大的办公桌是方父的位置,另一边小点的桌子是方恪的,如今方恪的桌子旁边还多了一组儿童桌椅,一看就知道是谁的。
桌椅!他的!还是崭新的!
方砚十分珍惜的摸了摸,目光之中满是兴奋。
在他的学校里,桌椅也不知道是多少年前谁捐的,如今已经被时间腐蚀,大多已经坑坑洼洼,有些连椅子腿都缺了一半,每回上课的时候都要找块石头来垫在下面。
方恪也没有想到,只不过一套桌椅便让他满足了。
他找来前不久买来的字帖,又问道:“上次我送你的钢笔呢?”
“被我放起来了。”方砚说。
“拿过来。”
方砚应声出了屋子,哒哒哒的跑步声越来越远,过了一会儿,又变得越来越响,很快就捧着一个盒子跑了回来。
小孩跑得满头大汗,自己却浑然不觉。他小心翼翼地从盒子里将那只钢笔拿了出来,自从收到礼物的那个时候起,他就一直小心保存着,现在也没有任何伤痕。
方砚紧张地道;“大哥,我拿过来了。”
“不用那么紧张。”方恪摸了摸他的头。
他翻开了一本字帖,随手拿起旁边的钢笔,给弟弟示范了一遍,一笔一划写得锋利大气,当一个字写完的时候,弟弟立刻配合地夸了一句:“好看!”
“你来试试。”
方砚‘哦’了一声,笨拙地学着他往钢笔里灌了墨水,弄得满手都是,手一拍到纸上,顿时留了一个黑漆漆的印记。
他惊讶地“啊”了一声,很快反应过来,不好意思的往桌子后面躲。
“没事。”方恪握住了他的手,抓着他,在纸上一笔一划地写了一个字,耐心地道:“就像是这样子,当做平时写字就好。”
方砚乖乖地点了点头,等方恪放开手后,又趴在小桌子上,临摹着方恪的字,一笔一划写了起来。
一旦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他就会变得十分专注,等到方砚感觉到脖子酸了手累了,再抬起头来时,就见原先坐在他旁边的大哥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他不由得放下了笔,左右看了看,循声到了窗前。
外面的院子里,大哥和一个人坐在户外休闲椅上,似乎在谈论什么,他们面前是自己的那一片菜地,似乎就是在讨论着他种的菜。
是……会是在夸他吗?
方砚顿时紧张了起来。
他想了想,转身出了书房,蹬蹬蹬往楼下跑,快要跑出门的时候,又猛地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躲在门后面偷看。
和大哥在一起说话的人和大哥年龄相仿,似乎又小一些,长得很好看,和他的家人们一样好看。
说话间眉飞色舞,似乎很高兴的样子。
第十三章 顾嵘
顾家和方家是世交,两个老爷子是好友,两家在生意上也是伙伴,连带着顾家的孙子和方家的孙子也成了好友。
对于方家那个被偷走的小儿子的事情,顾嵘也听说过一些,当那个叫做方砚的小孩被找回来之后,消息自然也传到了他的耳中,只不过他有事脱不开身,还没有来得及跑过来祝贺自己的好友。
现在他回来了,好不容易得了空,立刻往方家跑,本来是想要恭喜一下多年的好友,再看看那个刚找回来的方家小儿子是什么模样,结果他一踏进方家的大门,目光立刻被那个菜地吸引了过去。
他上次过来的时候,这上面还种了很多花的呢!
“你们怎么会想到在这里种菜呢?数遍京城的圈子,估计也只有你们方家这么做了。”顾嵘笑得直不起腰:“到底是谁的主意?我记得老太太和你妈都可宝贵里面的花了,以前方淮拔了几颗,还被打了一顿屁股,现在她们竟然舍得把花拔了,来种这些一文不值的蔬菜?”
顾嵘感觉方家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该不会是好不容易找回来了小儿子,以至于高兴到连这种奇怪的爱好都生出来了?
“是砚砚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