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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这边的……身体怎么办?”
“我自然会制造出你在多年前就已经出了意外逝去的假象。”
霍长乐傻眼,“你到底是什么人,竟然能如此神通广大?还有,你为什么要帮我?”
那老头微微一笑,竟然带了几分俏皮的意味:“秘密。我只是不忍心看到历史偏差越来越大罢了。那么,你到底去不去?”
“造成偏差这么大的责任,我还有得选择吗?”
“当然有,你要是不愿意,没有人能逼迫你,最多就是对身边的人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大罢了,可能会让他们的性情、人际、生活轨迹等朝着与从前完全不同的方向发展……但是,你真的不想回去吗?”
霍长乐定定地看着他,半晌终于呼出一口气,“我并没有不想回去。”
如果在留在父母兄长身边和回到东晋之间选一个,请让她选择后者。先撇开那些大义不说,至少,在她离开了之后,父母还有兄长陪伴,又不会受到自己影响,还是原来的模样。
至于回到东晋之后,该怎么办,她如今还没想好。
“那就成了。”小胡子老头笑笑,“相爱不易,相守更难。若找到了良人,就惜缘吧。”
霍长乐本想转身离去,听到这话顿了顿,问道:“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我会做那个梦。”
小胡子老头摇摇头,道:“你以为那是梦?那都是真的。”
“为什么我会梦到?”
“只不过是施了个小法术,让你看见罢了。”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如果不让你看到那些,你会愿意回去么?”
霍长乐怔住。眼前似乎又闪过了划过谢若璋脸庞的那滴泪珠。
回过神来,看见饶有趣味地欣赏她表情的小胡子老头,她无奈地叹了口气,看着他的眼睛,诚心诚意地说了一句:“谢谢。”
小胡子老头笑眯眯的,摆了摆手就继续看报纸了。
霍长乐走到街角那边,回过头来,见到那支“活神仙”的旗帜还在迎风招展,不由一笑。
她记得这个小胡子的老头的外貌几乎没有变过,她小时候看到他的时候他是这么老,她现在看到他,他还是这么老。那时候还不觉得不对劲,现在想来……果然是生活处处有高人。
回到家里,她亲手做了一顿丰盛的饭,并且在饭后鲜少地没有去忙工作,而是陪伴着自己的父母兄长一起看电视。
但是,相比起看电视,她更多地是在看自己的亲人。
严肃的爸爸,慈祥的妈妈,沉默寡言却疼爱她的哥哥……这是一个平凡的家庭,但是她前二十五年的人生,都是由与他们在一起的记忆构成的。
过了今晚,她就要与他们永远别离,甚至带不走一张照片。但是她没有哭,因为她要抓紧时间,把他们脸上的每一个细节,把他们的每一个小动作,每个人独特的声音都记在脑海中,永远不忘记。因为,这是属于她的温暖记忆,以后可以常常拿出来回味。
因为早在刚穿越到东晋的时候,她就已经与他们离别过一次,经历了那个绝望到重生的过程,有很多事情她都看开了很多。再次的离别,她不觉得痛苦,只觉得不舍和幸福。为什么会幸福呢?因为她早已把这几天的再见视为一次上天所赐的珍贵机会,让她有机会再见到自己的亲人。纵然只有几天,但是知道他们依然安好,那便足够了。
那便足够了。
十一点到了,霍爸爸霍妈妈都早睡。在他们回房之前,霍长乐分别与他们紧紧地拥抱了很长时间。
仿佛从他们身上汲取到足够的温暖,就能有了面对未来一切风浪的勇气。
霍爸爸霍妈妈都笑说霍长乐在撒娇。
霍长乐笑嘻嘻道:“嘿嘿,女儿大了也要撒娇嘛。因为我最爱你们了。”
最后,十一点一直到十二点前五分钟,霍长乐一直都坐在客厅,陪着自己的哥哥工作,像小时候一样把头靠在他背上。
到了该离别的时候,霍长乐像平时一样跟霍睿道了晚安,然后回房。
关上门的前一瞬,她忽然压低声音喊道:“哥!”
“怎么了?”霍睿抬头,疑惑道。
“哥,你记得要早点找个女朋友。还有,谢谢你,我也很爱你。”
霍睿瞥了她一眼,笑道:“傻丫头,操心你自己吧。”
霍长乐笑嘻嘻地把头缩回房内,慢慢地关上了门。
时间已经差不多到了。
她看见分针已经指向了五十八分。于是便躺到床上,闭上了眼睛。
……
再醒来的时候,霍长乐觉得自己睡了好长一觉。
当她完全睁开眼睛时,已经头昏脑涨地躺在了一个垃圾堆里。
没错,是垃圾堆。
霍长乐揉了揉腰,被周围臭烘烘的环境熏得眉毛乱跳。所幸的是,她并不是躺在垃圾上,距离它们尚有一些距离,因此身上不至于沾染到垃圾的“芳香”。
她整理了一下衣裳,待看清了自己的衣裳时,不由愣住。
这套裙裾……不就是她在离开东晋时候穿的那套吗?思及此,她连忙打量自己的手,骨架偏小,柔滑细嫩,绝非现代的她的那双骨架偏大,修长有力的手。
看来……果然是回到了霍三娘子的身体了。
只是,她还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
于是,霍长乐慢慢走出暗巷,瞧见大街上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好不热闹。她想了想,跨出两步抓住了一个卖煎饼的女人,问道:“这位大婶,请问现在是什么年份?这里是哪里?”
那个煎饼大婶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了她一眼,才道:“隆安五年。这里是西州城。”
西州城是建康的一个小郡城,看来地点并没有太大偏差。但是隆安五年……隆安五年?
霍长乐大脑高速运转,隆安五年换成数字应该是公元……401年。
她记得,孙恩之乱发生在公元400年。按理说,历史上的谢琰这个时候已经死了。
她嘴唇微微一颤,开口问道:“那请问,你知道谢琰吗?”
“知道啊,谢家的大将军,之前打仗不是死了嘛。”
霍长乐颓然松开大婶的手。原来最终,谢琰还是没有逃脱掉死于孙恩之乱的命运吗?
半晌,她又打起精神来。她这次回来的首要任务是谢混,可是……上哪里找谢混呢?
☆、78再临乌衣巷
此后几日,霍长乐觉得客栈房间太贵,便退了房,带着安生在西州城里找到一户家中有空房间的人家,盘下了那个房间。那个户主是个大娘,在西州城里做点小生意,儿子前段时间出了远门办事,至少要一两月才回来。她想家里房间空着也是空着,霍长乐这对孤儿寡母又可怜,便暂时租给她用。反正又能多收一笔钱,何乐而不为?
而霍长乐自己也很满意,房间不大不小,但很干净,而且因为户主以为她与安生是孤儿寡母,起了恻隐之心,收房费也是意思意思,比住客栈便宜许多。于是乎,她就与安生在这里住下了。
平日里没什么事情做,她便帮户主刘大娘做点事情,刘大娘家恰好是卖药的,霍长乐遇到专业对路的事情,自然做得很熟手,每日戴着幂篱帮忙称药,选药。也让自己充实一些。幸好安生也是乖巧得紧,不用她费神照顾。
某日,霍长乐闲暇时在练字,看见安生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的毛笔,又不敢打扰,便好笑地写下了“安生”两个字,道:“安生,你看,这是你的名字。要学吗?”
“要!”安生高兴地凑了过来。
霍长乐便手把手地教他写了一遍“安生”,没想到刚写完,安生便道:“娘的名字怎么写?”
霍长乐一怔,便提笔写下“霍长乐”三个字,道:“娘的名字比你的复杂多了,尤其是这个‘霍’字。”言下之意就是你还是先练好“安生”二字再说。
安生却高高兴兴地抓起毛笔,在旁边歪歪扭扭地写了一遍“霍长乐”。
“安生,毛笔不是这样拿的。”说完,霍长乐就耐心地纠正了他拿笔的手势,教了几遍便会了。
如此看来,虽然安生是痴儿,但只是比别人都单纯无心机。也就是说,他没有一般小孩子该有的小心思和小智慧,但是,他却很聪明,这种聪明,与智慧无关。
而且,安生的眼神明察秋毫,清澈见底,每次看到这双眼睛,霍长乐都会想起谢琰。
这时候,刘大娘有事要叫霍长乐出去,霍长乐便嘱咐:“安生,娘有事出去一会儿,你乖乖在这里玩。桌上有糕点和茶水,饿了就吃,别噎着。”
“唔。”安生应道,还在研究自己拿笔的姿势。
等霍长乐办完事回来,就看见安生正跪在椅子上,皱着洁白精致的小脸,像是对付什么大难题一样,一笔一划地写着什么。
霍长乐好奇之下,便没有做声,悄悄靠近去看,一看就愣住了,片刻,心中不期然而然泛起一阵柔情。
纸上,满满的都是她的名字,从歪歪扭扭,到勉强端正。
霍长乐不由赞道:“安生很厉害,写得不错。”
安生听到,咧开嘴笑,便扑过来要霍长乐抱。
“安生……先把毛笔放下!”
“唔唔!”
“你这小子,划到衣服都是墨水!我才刚洗干净的!”磨牙和抓狂的声音。
“呜哇!娘!抱!”撒娇的声音。
“唉……”无可奈何的声音。
如此这般,在这里住了差不多一个月,安生对她的依赖已经很深。
随着时间推移,霍长乐捏了捏安生的脸,认为自己已经把他养得足够白白嫩嫩了。因为之前一直是瘦骨嶙峋的,所以好吃好住了一个月,安生也不见怎么胖,妥善地穿好衣裳后,就是一个清清爽爽的小孩子。
某日,霍长乐跟刘大娘说了声,便牵着安生出去了。
她想了想,决定乘车过去。瞧见路旁有运货的车子,路经乌衣巷,她给了一点钱那个运货的当家,请求捎她一程。当家反而很爽快地答应让她上车,还不收钱。
坐在车上,摇摇晃晃,霍长乐撑着头看路边的风景。
因为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安生惴惴不安问道:“娘,我们去哪里?”这一个月,因为霍长乐耐心与他说话玩耍,安生说话已经利索许多。
霍长乐闻言,对着他轻轻一笑,“娘带你回家。”
“可是……家在……”安生不知道怎么表达刘大娘租给他们的房间,只好伸长了脖子,回头盯着远去的房间。
霍长乐叹了一口气,“安生,那里不是你家。现在娘带你去的地方才是你真正的家。”
安生茫然,但也乖巧地点头。半晌,又傻兮兮地笑:“安生跟着娘!”
霍长乐柔声道:“好。”
其实自己不过是在哄他。到了谢府门前,她就该放手,让安生回到谢家,然后……她便功成身退了。
只是,不知道安生这么小,也不懂事,回到谢家会不会像以前那样被欺负。毕竟……谢琰不在了,谢安也不在了,还会有谁护他周全?
如今的她还未想好送回安生之后下一步的计划,所以不打算一开始就暴露在谢家人面前。
经过一番摇摇晃晃,他们终于在朱雀门被放下。从这里走到乌衣巷,已经不远了。
道了谢,霍长乐牵着安生慢慢踱步到乌衣巷。途中,安生还未试过这样穿着干净的衣裳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