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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走越近,到了后来,郑明和直普距离绝毒叟,已不足十米。这个距离,足够绝毒叟发起致命一击。
绝毒叟体内的真罡,开始缓缓运转,这是动手的前兆。
“难道他们已经走掉了?”久寻无果,赵普疑惑地问。
口开神气散,就在赵普说话的同一时刻,绝毒叟动了,两道若隐若现的红光,细如发丝,从林木缝隙之中穿过去,分别刺向郑明和赵普。
郑、赵二人不是一般的练气士,他们已经练成玄冰真罡,此护体真罡对绝毒飞针有一定的抵抗效果。所以飞针近身的瞬间,两人体外都暴发出水晶般的强光,使得飞针有一瞬间的凝滞。
“杀!”
绝毒叟随后出手,他能够一次次杀死敌人,凭借的不仅仅是绝毒飞针,还有他强大的实力。练气四重产生的真罡,威力较之三重真罡还要可怕。
“隆隆!”
绝毒叟双掌同时前拍,雄浑的真罡化作两条黑色巨蛇,分别击向二人。巨蛇粗若人身,长度十五米开外,撕裂的空气,狠狠撞击而来。威势之强,使得越普、郑明双双色变。
两人不约而同地分出真罡,全力搞击黑蛇。
绝毒叟修炼的罡气,名为墨龙真罡,真罡化形为蛇,黑龙和黑蛇相得益彰,威力倍增。郑明和赵普瞬间意识到,如果被这黑蛇近身,他们不死也要重伤。
两道水晶似的真罡,化作两只巨掌,朝墨龙真罡变化的黑蛇冲过去。两只巨掌,大若门板,光华莹莹,透散出极大威势。
巨掌划过空气,发出“咔嚓”巨响,仿佛气流被它一下粉碎。
巨蛇对巨蛇,重重撞击,暴发出明亮的光华,犹如日光。同时一波强爆的气流朝四下冲击而出,木摧草折,连石块也纷纷粉碎,可见其破坏力之强。
“轰!”
墨龙真罡恐怖的冲击下,郑明和赵普的身形微微一晃,身子陷入地面半米之多,脸色灰败。就在两人承受此强力一击的同时,绝毒飞针趁虚而入,打入了二人体内。
如果硬碰硬,绝毒叟虽说实力较二人高,却也休想轻易杀死两个。但借助绝毒飞针这件法器,郑、赵二人就不是敌手。
飞针入体,绝毒叟浑身一松,他知道,赵普和郑明死定了。绝毒飞针之下,极少有人能够活下来,特别是练气三重的国士,更是没有丝毫活命的机会。
绝毒叟如果有反省的机会,他一定会后悔此刻的放松。因为,还有一个人隐在暗处,他就是李兴。
绝毒叟在寻找机会,李兴同样在寻找机会。他知道,被绝毒叟这等强者跟上,很难甩脱,如果不弄死他,日后不得安宁,甚至要把小命丢掉。
就在绝毒叟等待猎物上门的时候,李兴也在一遍又一遍在心中推演如何下手,成功的机率才会更高。思来想去,他认为在绝毒叟出手,并且即将胜利之时。
这个时候,绝毒叟的全副精力都用到郑、赵二人的身上。并且,即将胜利之时,是一个人最为放松的时刻。选择在这个时候出手,无疑更有把握。
蓄势许久,李兴终于出手。他双腿在地面一蹬,大地“轰”得一震,周身真气狂飙。天罡匕在前,扎向绝毒叟。
这一击,李兴用尽了全部力量,凝聚了全部的精神,是最强一击。同时,这一击,也是他所参悟的无相斩第一式。最强的招式,最强的力量,最专注的一击。
此招一出,绝毒叟后背冷气直冒,双眼瞬间瞪圆了,喝道:“小子找死!”他头也未回,双手往后一分,硬生生收了真罡,准备击杀李兴。
练气四重毕竟是练气四重,实力之强,超乎李兴的想象,居然能够在如此情况之下出手反击。
但绝毒叟情急之下忽略了一点,郑明和赵普虽然中毒,但他们并没有死。真罡有护体之效,也可以一定程度阻止毒性的扩散。
中了绝毒飞针之后,两人明知必死无疑,内心对绝毒叟恨到了极点。此刻眼见有人偷袭仇人,他们如何不畅快?所以,不约而同地运转罡气,向绝毒叟下手。
“轰!”
玄冰罡气,携带着冰冷的气息扑面而来,化作两只巨剑,狠狠刺击。
当此时,绝毒叟的真罡七成用于反击李兴的致命一击。三成的真罡,面对两名练气三重国士的临死一击,变得软弱无力。
“可恨!”
绝毒叟又惊又怒,如果被玄冰真罡刺中,他就算能杀了李兴,也要重伤。所以危急关头,他将击向李兴的真罡分出一半,用于迎击正面的攻击。
如此一来,打向李兴的力量,不足四成。饶是如此,面对墨龙罡气,李兴还是感受到了强大的压力。两条黑蛇,交叉撞过来,蛇信吞吐,发出“丝丝”怪音。
此黑蛇,是墨龙真罡凝聚而成。罡气的杀伤力,比真气要强数倍,李兴的力量和真气品质,都不如对方,这一击似乎毫无胜算。
但正在此时,天罡匕突然“嗡”得一震,发出“丝凌凌”怪啸,化作一缕寒芒,刺穿了黑蛇,朝绝毒叟刺去。
第2卷:邪君临世第65章:诛杀强敌
第65章:诛杀强敌
这一击,才是李兴想要的,运用全部的力量,催动天罡匕伤人。~~他的力量并不能对绝毒叟造成伤害,但天罡匕却是五阶法器,威力惊人。
“森!”
白光狂闪,破开了黑蛇,电光般打入绝毒叟后心,并于瞬间粉碎了心脉、经络。
“不可能!该死的混账!老夫居然死于你手!”绝毒叟狂啸一声,在垂死之际,将全部的力量收回,任凭玄冰真罡变化的两柄巨剑刺入身体。
同时,他把一身的力量,全部朝李兴打去。被天罡匕绞碎了经络和血脉,绝毒叟自知难以活命,所以他要在临死之前,把李兴击杀,为己复仇。
“轰!”
但可惜的是,绝毒叟连续三次变幻真罡方位,已然来不及了。玄冰真罡变幻的巨剑,狠狠刺击过来,将他的身体斩成了三片,鲜血纷飞。
一者,绝毒叟生机已绝,力量已尽;二者,他把一身力量都用于对付李兴,完全没有调动罡气防御,使得玄冰罡气轻易就剖开他的身体。
“丝!”
绝毒叟毕竟是练气四重国士,临死一击的威力虽然远不如预料的强大,可依然够李兴喝一壶的。恐怖的威势,犀利的杀机,如同一面布满钢刺的巨重铁墙,狠狠拍中了李兴身体。
李兴的感觉也确然如此,仿佛被一面铁墙砸中,被撞得飞天而起,张口吐出一口鲜血。绝毒叟的垂死一击,就算没有达到最强威力,却依然让他经络寸断,五脏六腑都受到了重创。
绝毒叟只来得及发出一声长啸,就已被玄冰罡气斩成三片。那玄冰真罡,是用玄冰元罡与真气合炼而成,奇冷无比。绝毒叟的三片尸身触之结冰,一落地,就变成了半透明的寒冰。
而在发出此一击之后,赵普、郑明也已经耗尽生机,他们的身体晃了晃,面皮瞬间转为青紫,身体随即僵硬起来,同时停止了呼吸,石像一样定在了原地。
至此,一直对李兴紧追不舍的三大高手,全部身死。而李兴,此刻也死尸一样躺在杂草丛中,一动不动。白阳力量,正不断的渗透出来,迅速修复着严重受损的身体。
除白阳力量之外,李兴体内的先天真气,也在不断滋润受伤部位,这使得他的身体恢复更加快速。不到半个小时,李兴已经能够从地上坐起,他长长松了口气,喃喃道:“今天差点死在这老东西手里!”
要不是绝毒叟被赵普、郑明压制,以致于无法全力出手,李兴绝对难以占到便宜,胜算不大。
“哈哈!乖徒弟!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去检察战利品!”天邪大帝大笑出声,连连催促。
李兴心头一跳,赵普和郑明都是玄冰门的内弟子,身上必定不缺乏好东西。至于绝毒叟这等人物,更是杀人越货的行家里手,身上的好物件绝不会比以上二人少。
想到这里,李兴迫不及待地上前一一检视,他先检查绝毒叟的。
绝毒叟死和比较惨,被削成了三片不说,还冻成了冰块,可以说死不瞑目。不过,李兴才不管他怎么死的,他仔细地在尸身上搜索起来。
先把天罡匕收回。借助先天真气,李兴已经可以控制天罡匕首。这天罡匕,一旦被真气催动起来,即刻化作一道杀光,犀利无匹,直接破开墨龙真罡,斩杀了绝毒叟。
也是绝毒叟大意,被李兴抓住时机,将之击杀。如果正面交手,绝毒叟借助全部力量,完全可以挡下天罡匕首。
翻来翻去,李兴只在中间一片尸体的后面,发现一个古怪的口袋。口袋由蚕丝混合玄银丝线编织而成,看着只有人头大小,但提起来,却有几千斤重。
“咦?”
李兴大为疑惑,他解开了口袋,袋口朝下一顺,顿时从袋中掉落两件事物。这两样东西,一件是只小鼎,只有拳头大小,却重达千斤。
另一件,是柄黑色的刀。这刀有一巴掌长,宽仅两指,像一个缩小了的长刀。刀刃未曾开锋,刀体之上古朴无华。这小小的一把小刀,同样重达千斤。
“什么东西,居然这么沉!”李兴翻天覆地地把玩了好一会,也没看出门道。
天邪大帝道:“先收起来,日后再研究不迟,快去看看另外两人身上,是不是有好东西。”
李兴知道此二物虽小,恐怕不是凡品,不然也不会被绝毒叟这等人物贴身珍藏。怀着愉快的心情,他继续搜检赵普和郑明的尸身。从这二人的身上,李兴分别搜出一只百宝囊。
赵普的百宝囊中,放了两枚丹药,一红一紫,大如眼珠,香气扑鼻,光华莹莹,此外,就是一些不值什么的杂碎物件,都被李兴丢了。郑明的百宝囊中,也放了同样的两枚丹药。除此外,还有一块颇为沉重的石头,显然是块陨铁。
收起这些东西之后,李兴又用天罡匕小心地剖开二人尸体,分别从中取出一根飞针。此针长约四指,强如发丝,透出红艳艳的莹光,正是绝毒叟的拿手法器,绝毒飞针。
绝毒飞针共有两根,发动时彼此响应,诡异莫测,很少有人可以抵挡。它轻易击杀了两位三重国士就是明证。
绝毒叟一死,此飞针也丧失了灵性,静静地不动,被李兴起出来,仔细收好,留待日后祭炼。他此刻也是国士,能够用先天真气运用法器,绝毒飞针阴毒无比,是杀人越货、保命对敌的不二法宝。
收好了战利品,李兴用双掌在地面挖开一个大坑,将三个人都埋了。这倒不是他尊重敌人,埋人只是为了避免被途经之人发现蛛丝马迹,从而寻到他的头上。
这绝毒叟的来头不太清晰,但郑明和赵普两个,却都是玄冰门的人。玄冰门,乃是平国两派三门之一的存在,李兴才不愿意招惹,如今他的对头已经够多。
埋了尸体,李兴整理衣冠,重返前锋营停留之地。当他再度回来的时候,那些环伺之人,居然都已退走。包括北师冰在内,周围已无一个。
显然,他们都当是李兴假扮的“病书生”抢走了宝贝,已经追击去了。
第2卷:邪君临世第66章:坐镇拔云城
第66章:坐镇拔云城
李兴顿时恢复了容貌,返回营中,取代了假冒他的风一鸣,带上前锋营战士,前往拔云城。当初李兴护青云城有功,方侯王子兴封其为拔云城主。
拔云城,位于柳东的最南边,附近生活了许多蛮族,民风彪悍,不服管辖。所以,那拔云城有名无实,难以治理,王子兴几乎已经将之放弃。
李兴当然也知道拔云城的情况,明白若非如此,当初王子兴也不会轻易让他做拔云城主。拔云城对王子兴来说就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有味,所以干脆送给了李兴。
一来显得他大方,有功必赏;二来把拔云城送出去,也并无损失。
风一鸣扮作李兴,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