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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聪明
那壮汉上前一步,冷声道:“嘴臭,该打!”
他身体又高又壮,很有压迫力,偏偏那几个书生却是丝毫不怕,其中一个捂着眼睛的,冷笑道:“你们家那位小姐长得太丑,还偏偏出来吓人是真的,吓到了人同样不假,难道还不许旁人说不成?我兄弟哪一句话说的不对,你指出来给我看看,要是他有一句假话,我们就不计较了,要是你们说不出来,对不住,一人给我们一千两银子的医药费,这事就算过去,否则衙门里见,你们不是能耐,不是会打人,有本事疏通衙门压服了我们,你们要是势力大,有能耐,整死咱几个都没二话!”
这几个书生显然不是善茬,一个个也是口舌伶俐,噼里啪啦一通话,任谁听了都会不痛快。
凉亭里的婆子丫鬟们气得心口疼,满脸怒火,却也无可奈何。
屏幕上登时刷屏——“哎,世道就是如此,坏人做了坏事通常没有报应,有理也难走遍天下,弱小遇见糟心事,其实很难遇见抱打不平的好人,小说里那些很爽的桥段,之所以爽,就是因为现实中少见。”
方若华倚着车马,漫不经意地道:“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听,非礼勿动,你们读圣贤书,受圣人教诲,好歹也要明白事理,奸巧语,污秽言,不说为好,既然说了,被人教训,还不知错,恬不知耻,还读哪门子书,考哪门子试,不如回家受父母养,至少不会惹祸上身。”
他的话音并不高,却是徐徐随风雨传入众人耳中,其中一个书生还要叫嚣,却一下子被身边之人压住,高个的读书人一把拉着自家朋友,转身就走,一句话都没有回。
亭子里避雨的几人都愣了愣。
方若华丝毫不奇怪,牵着马车,慢吞吞走到凉亭外,客气道:“几位,忽然下雨,我这车里有家中女眷,不知可否在此避一避。”
那脸上有伤的女子轻轻抬头,笑道:“请。”
方若华这才伸手扶着两姐妹出来。
大姐和细妹低了低头,不好意思直视人家,方若华到是看了一眼,觉得那位小姐神色平淡,显然并没有因为容色上的缺陷而太过痛苦,到也难得。
细妹不敢看那位小姐,只略略占了凉亭一角,拉着方若华的袖子低声道:“二哥果然好厉害,几句话就把那些人说跑了,唔,圣人的道理确实有用,我也要好好读书。”
方若华失笑,拍了拍细妹的额头,也不因为她年纪小,就随意糊弄:“哪里是圣人的话厉害,那几个书生都是碧水县本地人,刚才在人家面前硬气,不过是欺负这几个人是外地来的,是过路客,他们见到我,哪能不知道我是谁?我就是一句话不说,他们也会走。”
“如今就要乡试,这个紧要关头,他们怎么敢让我知道,他们几个竟然在山上以言语欺辱人家过路的弱女子,坏了名声,对他们一点好处也没有,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谁也不是傻子。”
细妹似懂非懂。
方若华摇了摇头,也不详细解释,从车上拿了点心给细妹,让她坐在一边慢慢吃。
后世人总骂秀才是穷酸秀才,觉得古代读书人都是老学究,实际上一辈子读不出头,读傻了的当然有,可真正能读出名堂的,那都是万里挑一的精英,聪明人绝对占了大半壁江山。
就说刚才,如果是普通老百姓,一辈子没多少见识的那种,见了那个壮汉,不用接触已经被吓得战战兢兢,唯唯诺诺,哪敢惹是非?
可这几个读书人,从那小姐的穿着打扮,从她手中拿的算盘,从丫鬟仆妇的言行举止,都能看得出这一行人大体的来历,这些人都是外地来的,有些钱,但不会是世家贵族出身,正因为心里有数,所以才硬气。
方若华一出现,他们立时便退避三舍,绝不生事。
这只是个小插曲而已,没有必要多思多想,雨一时不停,方若华干脆就在石桌上,拿出画笔丹青,和大姐,还有细妹以笔来下棋。
两个姑娘学下棋才半年,是新手,瘾头正大的时候,最喜欢和自家兄弟下。
方若华一边琢磨功课,一边分出一点心思就能下好指导棋,根本不用动脑,下了半晌,雨一停,三人就收拾东西继续出发。
到是他们一走,那脸上有伤的小姐有些好奇,走过来看了看,一开始也没觉得什么,仔细一看,便不禁动容,到不是觉得方若华棋下得有多么好,他的确会下,可是对这位小姐来说,这样的水平,也仅能说一个‘会’字而已,但是他的棋风实在温柔极了。
小姐从没有见过哪个男人和两个不会下棋的初学者下,会把棋下得这般温柔,就像方方面面都考虑到,既让对手学到东西,又不会让对手觉得枯燥乏味,努力引导她们继续学习。
“真是个温柔的好人。”
小姐的目光渐渐柔和,唇畔也多出一抹笑。
她身边的丫鬟、仆妇低下头,都很是难受,他们小姐为那个家操碎了心,以一己之力担起家业,可在家里父母看来,却连少爷一根手指都比不上,老天何其不公!
山上一场偶遇,方若华没放在心上,带着姐妹上完香,大姐还为他求了一道平安符,就回了家。
没几日,便快到乡试的日子。
这一次方若华没让家里人送,提前半月,他就坐高家的商船一起去了明州府。
因着请了好先生,房老偶尔也提点几句,高家家学的实力大进,这一次乡试,竟有七个人要去,再加上碧水其他和高家搭上关系的考生,足足有十七人同行,方若华在船上到也难寂寞,一行人说说笑笑,什么问题也没碰见,很顺利地到了明州府。
方若华没觉得什么,到是几个老秀才不禁感叹:“还是坐高家的船舒坦,少是非!”
其他考过几次乡试的人也应和:“确实省心,吃住都好,而且没人骚扰。”
一下船,高家就把一行人都安排在贡院附近的院子里,比较幽静,周围都是大户人家宅院,方若华看了旁边的宅院一眼,在门口还看见一个认识的,正是那日在山上遇见的小姐,呃,身边的丫鬟,也算缘分。
第245章 第二
方若华没太在意,乡试在即,他自己不怎么担心外界环境的影响,但高家其他士子们却个个急着找关系,托门路,不为别的,就为考试时千万不要进入坏号,臭号之类的号房。
这年头读书人都娇气,每年因为外界环境影响,发挥不出真实水平以至于落榜的不计其数。
方若华到是觉得到了此时,放松放松很要紧,干脆撑起画架,坐在门口画画。
不远处便是贡院,来来往往的读书人无数,此种风景可不容易见到,现在画下来,简直能做传家宝。
“哎!”
还传家宝呢,她将来有没有机会再一次恋爱成家都不知道,在当下这个小时空到是为了能不成家,不骗婚,不祸害女孩子头疼的很。
隔壁的小丫鬟频频探头看他,不一会,就送了一坛子状元红,这也是规矩,乡试前有秀才应试而来,左邻右舍送些状元红,状元糕之类,算是取一好彩头。
方若华连忙道谢,也送了几样点心作为回礼,应酬完继续作画,落笔之前手指一顿——“姓罗?”
那脸上有灼伤疤痕的小姐,姓罗,老家盐城,早些年迁来明州,据说是商人,生意做得不小。
方若华想了想,上空间把水友们总结的剧情调出,从上到下一翻找,就看到种马男主林远南的其中一位‘红颜知己’,也是唯一一个虽然是很有存在感的女子,却是为了各种缘故借用林远南的身份挡去麻烦,自始至终没有真正被男主收入囊中的。
那女子姓罗,名为罗乐,自幼聪颖非常,十二岁父亲早亡,主动担起家业,三年便把家里的小生意发展壮大,五年之后罗家在明州就成了相当出名的大商户,后来明州知州家的公子欲娶罗乐为妻,这绝对是一门好亲事,罗家算是高攀,自然答应下来。
却不知为何,晚上罗乐闺房就起了火,虽然她逃出生天,可毁了容貌,这门婚事自然也就作罢。
方若华想了想,又翻到番外,里面有一小段写罗乐八月十五放河灯,在溪前说了一番话,她这一生,只爱了一个人,却是老天无眼,有情人难成眷属,终究蹉跎一生,她却是甘之如饴。
她的爱人是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玩伴,姓凌,凌非,字无过,出身将门,早年因身体缘故来明州外祖家中休养,与罗乐相识,并且相恋,相许,但没多久,凌非便受皇命从军,与敌国柔然交战,三年后战死沙场。
从那以后,罗乐的心也跟着死了,所以那日知州公子求亲,她毫不犹豫地放火烧了自己,花容月貌对她来说,已经毫无意义。
“是个狠人!”
故事里看到没什么感觉,但真正见到这样的姑娘,方若华也不禁有些难过。
罗乐和她喜欢的男人分开时,也不过十三岁而已,在现代,十三岁还是个孩子,初恋到是有可能经历过,但是那种初恋,百分之九十九难成正果。
可是就这样的初恋,放在这个姑娘身上,便束缚了她的人生。
感叹了两句,到底和方若华无关,回头继续画画,晚上还陪高家家学的学生们玩了一个时辰联句游戏,然后就各自回房休息。
两日后,便是乡试的日子。
乡试一共三场,第一场考四书义,通常三道,要求两百字,要想取得高分,至少写三百字以上。还有韵诗一首。
第二场则是一道试论,剩下的还要考诏、诰、表内科一道,判语五条。
第三场就是经史时务策五道。
方若华对这些如今已经算是相当熟悉,其实早前在北宋时,她是没资格参加科举,却看过不少科举试题,还经常听老翰林讲课,后来摇身一变变成颂星师,照样要考试,考的和眼下的试题当然差别很大,可国文方面却又有类同之处。
如今坐在贡院里,正正经经的科举考试的考场中,方若华也没有多么紧张。
看了看题目,都属于比较熟悉的,方若华只用了半日便做完。
至于诗,应试诗要求五言八韵,说是作诗,其实更该称为填诗,方若华从自己准备科举时作的诗里,挑挑拣拣,选择了一首符合题目的写了上去,这种诗当然远远算不上好,事实上,考官们也没想从应试诗中挑出能传世的佳作,通常考生们只要作出来,符合五言八韵,没有错误,不犯忌讳,就能过关了。
一连三场考试考完,虽然第一场最为重要,但方若华觉得最走脑子的,反而是第二场,没有做官经验的秀才做这些题,有点难度。
而且这次的考官是个重视实务的,第二场就显得尤为重要,且要答得谨慎些。
就说判语,其中一个判语是‘举用有过官吏’。要求论举用犯过错的官吏的理由,题目不算太难,但是轻重把握必须要得当,走一走脑子,考虑考官的观点,如果什么都不想,就有可能碍主考官的眼。
方若华有房老给提供消息,答题答得很是顺畅,认认真真考完,甩甩袖子,轻轻松松离开贡院,也没等放榜,他就先回了碧水,回家该做什么还做什么。
那边一众考官们互相拱拱手,说几句闲话就开始阅卷,一连数日,吃住都在评阅所,先刷下一批犯忌讳的,有错字的,答题有疏漏的,最后每人挑选十份稿子,呈递给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