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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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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玄功歼恶霸绝艺儆官差
一尾跃波的鲤鱼,揭开了白昼的序幕。
两只水鸟,碉啾着,由眼前低掠过去——
白腾腾的雾气,迎着黎明的晨风,四下里迅速地扩散着。
整个水面在昼光的映衬下,就像是一面平滑光整的大镜子,随着雾气的消散,显现出一片琉璃世界。
从黑夜到天明,是要经过一番蜕变的。日出、日落亦复如此,生与死也脱不开这个窠臼。
放眼天下,万物无不都在求新、求生、求变。
脱下旧袍,换上新袄,那是求新。
痛苦、挣扎,是求生。
斗转星移、寒暑交替,是求变。
只有死才是永恒的,对付那些狡猾的、千方百计意图求生的人,更有一定之规,以不变而应万变,诀窍只有二字——
等待!
他已经在这里等候很久了。
并不显得气馁,更无不安的感觉。
因为他知道他在等待的那个人,就像是即将从地平线上跳出来的那一轮太阳一样,马上要出现了。
他身上是一袭湖色的旧长衫,却在前胸后背的位置上,绣着一轮血红色的大太阳,渲染出满天的胭脂红色,酷似现实中的情景。
二十七八,或许还要大一点的年岁——也许,限于他久经日晒的那种淡棕的肤色使人很难猜测出他的年岁。
一头长发倒似经过一番刻意的打扮,理成了儿臂粗细的一条大发辫,由左肩头前面甩落前胸。这个年头儿,男人是不再兴留这种发式的,只有化外的野蛮子,才会留辫子。
他却绝对不是一个野蛮子!
将近七尺的身材,已足以使他高高在上。这种魁梧的身材,使他面对着任何一个武林人物,都不会显得逊色。然而,遗憾的是他那张郁郁神采的脸——上天虽赐以端正英俊,却失之于过于冷峻严肃!
一张不笑的脸,在任何场合里,都不会受人欢迎的。
盘坐在沙堆上,面对着洞庭的浩渺烟波,他已经不止一次地扬起目光期待水天交际的日出。这份期盼,甚至于超过他所要期待的那个人。长久以来,对于日光的渴望,早已成了他生活的一种习惯,也是不为外人所知的一项秘密!
一点帆影,陡然由左面山凹子里闪出来。月白色的帆影,在水面上跳动着,很快地认定了一个方向,全速前进。
辫子大汉在那艘小小帆影甫一出现,已经注意到了,锐利的目光细细地眯成一条线——对方那艘快舟,包括伫立在舟头上那个人,都在他的视线之内。
站在船首的那个人,紫色长袍,头戴高冠,背负长剑,杏黄的剑穗子与他飘洒在胸前的一部花白五绺长须迎风飘舞。
似乎在入目之初,紫袍老者已显出他独特的风骨,伫立舟梢,大有君临天下的气势!
小舟很快地来到了近前。
操舟的汉子,双手盘舵,迎过了一道旋转的疾流,已把这艘快船引进了眼前钳形的湾口——小舟自然地就放慢了。
四道目光早已磁石引针般地凝收在一起。
小舟抢波,拢峰!
辫子大汉缓缓地由沙堆上站起来。
紫袍老者抖了一下衣袖,落下了十两重的一锭纹银。
摇舟汉子迟疑了一下,拾在手上。
他的手微微颤抖着:“老爷,这……”
“照我的话去做!”紫袍老者迈步登岸,“如果午时以前我没有回去,你就备棺收尸……去吧!”
摇舟的汉子讷讷地答应着,一只脚涉在浅水里,情不自禁地跪下来,向着老人叩了三个头,遂登舟自去。
“狗才——”紫袍老者目睹着小舟的去向,面现忿容。很显然,他是怀恨于舟子的无知,冲犯了什么忌讳。
辫子大汉到了河边。
紫袍老人转过了身子。
彼此仍然是一言不发。
陡然间,红光大盛,水天之际,跃出了磨盘般大小的那轮红日——
几乎在同一个时间里,辫子大汉淡棕色的面颊上冲现出了一片红光,截然不同于适才的郁郁神采!
剑插在他脚前的沙地上,把子上罩盖着一块红布。显示着他出道以来,一直就不曾改变过的自负豪气。在杀人之前,他总喜欢博得一个彩头——那块搭在剑把子上的红布,就是这个意思。
紫袍老者当然知道站在他面前的这个人,无疑是他平生所遇见过最强大的一个敌人。
然而,凭他的杰出武功,以及技压四边的威望,绝不容许他向面前的人示弱!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生要强惯了,掌中剑最爱斗的就是那种狠厉的狂人;偏偏这个狂人也找上了他,真是干柴碰上了烈火,针尖遇上了麦芒——就是这么一回事。
“向阳君!”紫袍老者打量着他的对手,“你一路南来,自称遍七省无敌,今天遇见了老夫,我要你血溅五步,黄沙盖顶。不如此,不足以显示我苍海客的盖世神威,哈哈……你死定了!”
狂笑声扬空直上,惊飞起一天沙鸥。
千翅翩跹,万羽缤纷,勾画出此一刻动人心魄的绮丽景象!
笑声动人心魄,飞鸟乱人视觉。
苍海客的战略一惯如此,的确算得上高明二字!
无以比拟的那种快——就在他身躯前扑的一刹那,肩后长剑匹练般地暴射出一道奇光,雷电般向着辫子大汉袭了过去。
一片黄沙自辫子大汉足下扬起——
飞足、旋身、起剑,三式并成了一招,辫子大汉施展出好身法!
人影交错着擦身而过,一仰一伏,形成了歪斜的一个十字。
在这十字形里,两口剑呼啸着拉开来,一个往南走,一个向北去。
往南走的是辫子大汉。
向北去的是紫袍长须的苍海客。
他只前进了七八步,随即站住不再移动——一股鲜血直由他长袍下端,紧贴着他一双裤腿溢出来!他先是弯下一只腿,继而腰身,最后是全身突地倒了下来!
辫子大汉早已去远了。
一剑出手之后,他已预卜先知,甚至连头也没回,就沿着浪花轻起的沙岸,一径踏沙涉水而逝。
岳州府,岳阳楼,近午时分。
食堂里聚满了客人,登斯楼,俯视洞庭浩如沧海,令人心旷神怡。来岳州未抵岳阳楼者,诚所谓不解风情也!
客甲姓曹,名文典,衙门里的一个典史。这年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地方上太平,使这个本来就够清闲的差事,可就更清闲了。
客乙刘吾,人称刘三爷。岳州府三班衙役当差,大班头“铁掌”刘昆是他大哥。刘吾行三,还有个刘刚行二。兄弟三个一堂当差,地方上称之为刘氏三杰。在岳州提起刘家三昆仲,无人不知,也是最最难缠、最叫人头痛的三个人物!
除了曹典史,刘捕快之外,座头上还有三个人——
西门老长兴布号的二东家马乐山,和泰油坊的张老板张快嘴,以及地保赵小川。
这样的五个人凑在了一块儿,那份热闹可就别提了。五张嘴不但忙着吃,更忙着说。
吃的是油盐酱醋,说的可是五湖四海——且慢,今天的行情,可是透着稀罕!
紧张的气氛不单单显示在这张桌子上,整个的岳阳楼楼堂里,看上去也有些古怪,人人谈虎色变,显然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曹文典拧着双眉,叹息道:“这可真是怪事年年有,没有今年多,我曹某人活了这么一把子年岁,这种人、这种事还是第一次听说过。”
刘三爷瞪着眼:“谁听说过?别说是你了,兄弟成天价在刀尖上打滚的人,这种事也他妈的闻所未闻,可是千真万确,就有这种人!”
地保赵小川吃饱了,用牙签剔牙,也插上一嘴:“这家伙八成儿是属太阳的,要不然怎么能在大太阳下面杀人!”
曹典史道:“像苍海客齐大侠,这么俊的身手,居然也会死在来人的手下,可真有点叫人难以相信!”
刘三爷摸着下巴:“我大哥已验过伤了,回来后一天没说话,也没吃饭!”
老长兴布号的马二东家怔了一下:“大人可是怪罪下来了?”
“岂止怪罪!”刘三爷乜斜着眼道,“反正是遇着这种事,干我们这一行的就得倒楣!”
地保赵小川扬着眉毛道:“限期三天?”
刘三爷鼻子里“哼”了一声:“还能给你一年?三天算是好的了!”
和泰油坊的张老板,因为平生话多,得了张快嘴这个外号。今天倒有些反常,话比谁都少了。
可是他到底忍不住,还是开口了:“老三,这件事我看非比等闲,既然江大人已经交待下来,可就不能再装含糊,你大哥到底是怎么个打算?”
刘吾叹了一口气,摇摇头没说话。
马乐山插口问道:“大班头现在哪里?”
刘吾道:“一早就到西塘访友去了,说是晌午才回来。”他说到这里,看了一下窗外,点着头道:“现在应该回来了。”
“西塘访友?”曹典史怔了一怔,“去找谁?”
“达云寺的静虚老和尚!”刘吾苦笑道:“老和尚与苍海客是多年方外之交。他虽是出家人,可也不能眼看着多年挚友身遭惨死而不予闻问!”
“对!”曹典史忽然脸上现出了笑纹,道:“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知道达云寺住着一个老神仙,听说已有半仙之份,一身功夫出神入化,可就是没见过;如果你大哥真能说动了他,那就好了!”
“难!”刘吾脸上布满了愁云,“那个老和尚已闭关多年,平素信任什么人也不知道,就是达云寺的方丈,如果不得他事先应允,也休想见得着他。我大哥虽是办理衙门公事,也未必能见着他。”
他顿了一下,又接着道:“就算是见着了,老和尚是不是愿意出面,也还难说——
无论如何,他总是一个出家人,要出家人去参与江湖凶杀之事,岂非有点强人所难?”
“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曹典史瞪着他的一双小老鼠眼,“他老人家总不能眼看着那个杀人魔王在地方上横行而不闻不问呀!再说,死的那个齐老侠客,与他是多年老友,就冲着这一点他也不能不管!”
“啊——”地保赵小川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听说湘阴的盛氏双英前天深夜来到了岳州,住在满月楼,据说都带着家伙!”
刘吾登时一惊,喜道:“真的?”
“昨晚上我去满月楼抄写记事本子,听那里的二掌柜说的。”赵小川晃动着他的小脑袋,“大概错不了!”
刘吾大喜道:“这可是天大的好消息,你可知道他们两个干什么来的?”
“这可就不清楚了!”赵小川忽然又怔了一下,“听说这老哥儿俩在房里关了一整天,连房门都没有出,盛老二派人找了一个铁匠,叫他连夜打制了一些东西,详细情形我可就不知道了!”
和泰油坊的老板点着头说道:“盛家兄弟的大名,我是久仰了,在湘阴地面上,论武功可是头号的英雄人物,论财势,更是无出其右。自从他们发财以后,听说是已丢下了江湖生涯,怎么会忽然又拿刀动剑地赶到了岳州,这可是怪稀罕的!”
刘吾笑道:“无论如何,在这个时候,他们兄弟来了,总是一件好消息,如果他们肯出面对付那个怪人,那可是再好不过了。吃完饭,我就拜访他们去。”
刘吾一听盛氏双英来到了岳州,顿时大为振奋,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一仰脖子,咕噜干下了一满杯酒。
张老板又为他斟上了一杯,笑逐颜开地道:“这就好了,要是他们兄弟肯出面,那小子八成是死定了!”
老长兴布号的马二东家,叹了口气道:“不管是谁,只要能够把那个怪小子除了就好了。”
曹典史吃了一筷子凉粉,忽然问道:“那家伙到底长的什么模样?”
“什么样你还不知?”刘吾形容道,“挺高的个头儿,留着一条大辫子,三十七八岁,听说长相倒是挺不赖,只是专干杀人的绝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