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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剑惊鸿-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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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无涯站在那里一直没有移动,他用心地听到脚步声去远了,身子一软,倒在太师椅子上。

金在鑫走的时候,没有注意到郑无涯的右腿,没有看到在长袍罩盖之下,已经有血渗透了裤脚,流到地上来。如果他注意看到了,相信他不会走得那么利落。

郑无涯坐在那里已经不能动弹,伸手挽住书架侧背一根绳子,扯了几下,人就软瘫在太师椅上。

顷时,史金刚冲进来,郑无涯伸手指着书架后面说道:“药箱。”

史金刚推开书架,有一个小暗门,打开里面放着两个铁箱。他拿出右边的一个,打开来取出翠玉绿的瓷瓶,倾出三粒黑色梧桐子大小的药丸,以最快的手法,送进郑无涯口中,再取出一个小的白瓷瓶,蹲下身来,从自己腿上拔出攘子,划破郑无涯的裤脚,只见膝盖之下,有一道长达四寸的伤口,流着一丝带黑色的血水,史金刚将攘子在郑无涯的伤口划了一个十字,血大量地流出来,然后,他用右手捏住伤口上沿,将那瓶白色药末,倾倒上去,再从自己身上扯下布条,将伤口包扎妥当。

他这里处理完毕,郑无涯才能开口说话。

“我没有想到,他会在鞋头上装毒刀,我以为挨他一脚没有什么关系。唉!”

史金刚没有答话,只是飞快地收拾地上血迹。

“金刚!我没有料到他是为着那本剑招图解和珍珠坎肩而来的。”

“那有什么分别,反正都是没安好心眼来的。”

“不同的,金刚!完全不同的。如果他只是为财产而来的,那有什么关系,一个贪财的小人,还有什么值得我们注意的呢?如今他不仅是为了财产,而且挑明他是为了那本剑招图解和珍珠坎肩,显然是有深远的计划,决不是金在鑫一个人所能做到的。”

“庄主!我们没有什么可怕的。”

“金刚!你错了!我们离开白山黑水,是接受戈平戈总镖头的一句承诺;我们来到太原,行善好施,也是为了实现戈平的一项证言:‘做人只要能猛回头,就是再生’。我们并不是为了害怕。”

“庄主!我是憨直的人,我不明白庄主的意思。”

“十年建立起来的一份信念,就这样轻易地从我心里毁掉,这是何等可惜的事,我是不甘心的。”

“没法子,人家找上咱们头上,躲不是最好的办法,庄主!你比我知道得更清楚,咱们要躲要让,别人也不会放手的。”

郑无涯默然了,他的心里此刻是充满哀伤,他记得白天在酒席筵前所写的“老天有眼”

四个字,现在他开始动摇,开始怀疑:“老天真的有眼吗?为什么要逼着一个人不能放下杀人的屠刀?”

但是,十年的反省和赎过,郑无涯绝不是当年的郑天寿,自责的心情,在一阵急愤之后,又自升高了。他想到十年前他挥剑杀人的时候,难道没有冤屈的吗?十年赎过是否就能赎尽当年的过失呢?

郑无涯长叹了一口气,哺哺自语:“看来还是老天有眼,做人犯一次过失,要偿付十次的代价,我是应该的。”

史金刚不解地叫道:“庄主!我们不能束手待……”

郑无涯摆手拦住不让他说下去,面色十分平静地说道:“让他们来吧!一本剑招图解算得什么?珍珠坎肩更不必谈了,谁是千年的物主?”

“庄主!那本剑招图解你说过,极尽击剑的奥妙,庄主苦练多年,不过才得其中的一二,如果让这种人得去,十年之后,为害的恐怕不止是武林与江湖。”

“放心!金刚!多行不义还有什么好下场?到时候自然有人收拾他,我不是说过吗?老天有眼,报应循环。”

“可是庄主!还有小主人……”

郑无涯浑身一震,老年得子,亲生骨肉,除非是铁石心肠,不能无动于衷的。他叹了一口气,眼角有一些湿润,沉滞地说了一句:“儿死不死!命也!”

史金刚满脸不以为然,但是,习惯上他不会和郑无涯辩,他觉得那是不合他的身份。

突然,叮当一声,天井檐下挂的铜钟敲了一下。那是表示有重要事情紧急禀报。

史金刚冲出去,只一会儿又匆匆地走回来。

“有什么坏消息吗?”

“回庄主的话,姑老爷……金在鑫搬走了。”

“他该走的。”

“庄主!金在鑫在城北原来早有一处庄院,而且,豢养着不少的人,我们的消息太不灵通了。”

“金刚!我们不怀疑人,这是我们做人的长处,我们不必自责。”

“金在鑫留着一封信。”

“啊!他还要说明什么吗?”

郑无涯从史金刚手里接过一封特大的信简,他掂在手里想了一想,终于拆开。

“岳父大人:腊月二十三日送灶王爷上天的日子,是岳父大人六十华诞初度,小婿准时前来拜寿。小婿已经代邀太原府有头有脸各路人物,前来为岳父大人作花甲之庆,趁这个机会,让太原府的人物,认识岳父大人行善乐施以外的事,想必亦为大家所乐闻。小婿金在鑫百拜。”

郑无涯的手颤抖了,他的嘴唇颤抖了,那不是怕惧,而是一种气极的表现。

史金刚默默站在一旁,没有问任何一句话。

郑无涯将信叠起,问史金刚:“金刚!你知道金在鑫在信上写着什么吗?”

“想必没有什么好话。”

“错了!金刚!他称呼我为岳父大人,他记得我的生日是腊月二十三日,他并且记得我今年是六十花甲大寿。”

“大概是良心发现了。”

“对!大概是良心发现了。我这个孝顺的女婿居然代我邀请了太原府的各路人物,齐聚郑家庄,金刚!你知道他要干什么吗?哈!哈!哈!”

郑无涯纵声大笑,他张着手臂,仰着头,笑得狂放。

史金刚静静地站在一旁,看着自己追随多年的老主人,那份失常的狂笑。

笑声停歇了,郑无涯的脸上没有留下丝毫笑意,有的只是一份鲜明的哀伤与痛苦。他从太师椅上站起来,瘸着腿,走了两步。他拂开史金刚的扶持,沙着声音说道:“金刚!我觉得戈平,戈总镖头也是个没有见识的人。”

这样突然冒出来的一句,史金刚茫然不知所答。

“你试回想,当年为了劫缥,跟他对拆了五十招,戈平至少年轻我十岁,可是他的七孔丧门剑,几乎使我的剑出鬼愁英名毁于一旦。在我羞愧气愤的时刻,他说了几句话,他说算不了什么,别人也会照样能胜过他的七孔丧门剑,唯一使人无法胜过的方法,就是丢掉手中的剑。”

史金刚说话了。

“庄主!这是什么意思?”

“他暗示我洗手归隐,他说,刀头舐血的生活,没有一个有好结果,图个下半世心安吧!”

“奇怪!以他当时那种年纪和声望,为什么会有这种念头?”

“谜!一个我不知道的谜,从那一刻,我在失败之后服了他,于是我,还有你们几个人,来到了太原。可是,今天我发觉他也错了。”

“庄主的意思?”

“胡匪就是胡匪,他甩不掉也摆不开,你想回头,有人不让你回头;你想过平凡平静平稳的生活,有人不接纳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人要端你一脚,要把你踢下深渊,这都是戈平没想到的。”

“庄主!不是我们不长进,是人家逼我们。”

“金刚!看看有没有老朋友,愿意在这时候伸个手。”

“庄主!我去找,我去邀,两肋插刀的人还有。”

“那是很好!金刚!明天你到后面水塘里去捞捞看,沉在水底久了,剑鞘,成了朽物,但是青虹剑大概锋利依然吧!”

史金刚有一种莫名的兴奋,他变得恭谨驯服,垂手应是。他明白,捞起青虹剑,宝物神兵不需磨洗,自然就可以显示出“剑出鬼愁郑天寿”的心情、威名和见解,“郑无涯”三字恐怕在青虹剑取出之日,就消失了。

他转身就要离去,郑无涯朗声叫住他:“金刚!距离腊月二十三,不到一个月了。你不要忘了,那天是我六十岁花甲大庆,郑家庄有许多贵客临门,我们要好好的接待,不要让人家笑我们寒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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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一念回头 自获天佑

腊月,岁暮冬残,年关将届,贫富在这个时刻,分得非常清楚。穷人的感受是年关难过;而富人却是欢欣快乐,迎接新春。

郑家庄是忙碌的,杀猪宰羊,蒸糕酿酒,到了腊月二十二日这天,更是郑家庄忙碌的高潮,因为不只是为新年将到,迎春接福,而且是为了郑家庄老主人郑无涯郑大善人的六十大庆,就在明天。

郑家庄的前进花厅,悬灯结彩,灿烂辉煌,当中照壁上,一个巨大“百寿图”的中堂,迎面一对手臂粗细的红烛,左右摆开,至少有为数上百用红桌布铺成的席面,一式的银杯银盏,交相辉映得富丽堂皇。

忙碌的人们,都在作最后的检查。一切陈设,连摆在花厅两列大约有上百坛的汾酒,都已经拍去泥封,只等待明天贺客们的开怀畅饮。

尽管是如此的忙碌,却没有办法从忙碌人们的脸上,获得一点为喜庆而忙碌的笑容,让人感受得到的,只是凝滞和沉重。

在郑无涯的书房里,史金刚坐在郑无涯的旁边,对面坐着一个文质彬彬的先生,白净面膛,微见髯须,一袭长衫,看去是一尘不染,手里正握着一柄不合时令的大折扇。另一位是个驼子,黝黑的脸上,有一双明亮有光的眼睛,经常挂着一副天真可亲的笑容,使人看不出他到底有多大的年纪。

郑无涯拱拱手说道:“这次金刚再三要邀请昔日老友前来帮忙,我是一再不同意……”

那位白净面膛的文人先生立即打岔说道:“我明白你的心情,既然已经脱出昔日的是非窝,又何必再陷身泥淖,老实说,回头不易,而失足却是在一念之间。”

史金刚忍不住要说话,他刚叫一声:“季爷……”

那文人先生一摆手,郑无涯及时说道:“金刚!让奚文兄讲下去。”

这位季奚文倒是认真地点点头,微皱着眉锋,接着说下去。

“就如同我,随着郑大哥金盆洗手之后,我就离开了白山黑水,真正地隐姓埋名。但是,我跟郑大哥不同,第一,虽然我不再做一点坏事,却也没有做一件善事。因为,我以为,自己能够去恶向善,这就是一件了不起的大善事,何必再去行善好施?……”

“奚文兄!这一点我要说明……”

“大哥!你让我先说完。第二、我不隐瞒自己的过去,我住的是一处渔村,开始他们并不接纳我这样的外乡客,后来,他们把我当作是当地人一样的看待,只有一个原因,我真诚,他们盘我的底,我是全盘照端。我发觉,只要出自至诚,没有人会在意我的过去,因为他们要的是我的现在。如果有人由于我的过去而歧视我,他得不到呼应,孤单的是他,而不是我。”

驼子坐在一旁,忍不住哈哈大笑。

“钱驼子!你笑的什么?”

“我笑你像三家村的老冬烘。别忘了,人家郑大哥千里迢迢,单单挑中我们两个人,邀请前来助阵的,不是请你来训人的。”

“我没有训人,我是说我自己。”

郑无涯站起来拱拱手说道:“奚文兄十年不见,果然高明,一言惊醒梦中人。我辈做人,难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撇开了这一点得失之心,我还有什么可忧虑的呢?”

钱驼子笑嘻嘻地说道:“话虽然是这么说,人总归是人,你在此地做了十年的大善人,一朝揭开你原本是个胡匪,这对自己、对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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