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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渣攻进化手册-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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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如玉每次祭拜先祖时总要祈祷他不要再长高了,再高下去进屋都要低头弯腰了。
    近几年,华国经济建设日新月异。吴阳市为了引进外资拓展旅游事业,在市郊的红枫山修建了主题公园,连带山脚下的几个小村镇也都被开发成高档别墅区。
    山丘被推平,一条山道龙盘蛇绕而上。这里道路宽敞,路面平整,弯道坡度大,白天是旅游胜地,晚上则是飙车族的天堂。
    华灯初上,一辆红色V7行驶在红枫山山道上。
    车里回旋着震撼耳膜的鼓点电子乐,引擎在高速运转中发出轰隆隆的响动。
    陆亦崐一手架在摇下来的车窗上,一手抓着方向盘。他保持着山道限速值,中规中矩地往家里开。
    行到第二个弯道,后方突然响起密集的喇叭声,后视镜上,几辆跑车正紧随其后,伺机超车。
    陆亦崐稍做避让。
    几辆跑车呼啸而过。超车后却不远离,反而堵在陆亦崐前方,像跳舞似的摇头摆尾,扰乱陆亦崐通行。跑车里传来鬼哭狼嚎似的嘘声跟大笑。
    飙车族。
    陆亦崐冷笑。摇起车窗,他两手扶住方向盘,猛地一踩油门!
    红色V7如龙蛇飞窜,瞬间从跑车群包围圈中突破,越众而出。
    飙车族们一下就全落到车屁股后吃灰,小青年们气得猛捶方向盘破口大骂,纷纷猛踩油门追上来。
    红色V7一马领先,在前面开道,后方几十辆跑车如影随形。在山道上风驰电掣展开追逐。
    其中,一辆黑色F16跑车跑得最狠,咬得也最紧,与陆亦崐的红色V7相距几乎只有100米。其他跑车明显都以他马首是瞻。
    红黑两车很快甩开后面的跑车,一红一黑如两道诡异的残影,在山道上急速掠过。
    连续冲过两个弯道,在下一个急转弯路口,红色V7猛地提高速度,拉住拉杆,利用侧滑在拐点甩了个华丽丽的漂移,再次疾驰飞去。
    黑色F16没料到他在转弯还能加速,担心被超太多,焦急之下也赶紧加速。
    陆亦崐冲出弯道,就听见后方一声惊天震响,连地面车厢都跟着振动了一下。
    “——嘭嘭嘭!!!”
    黑色F16失控地撞上路肩山壁,远远地连翻数个跟头,最后就停在距离他只有几十米的地方,彻底的熄火不动了。
    除了引擎盖哧哧地冒着缕缕白烟,四周一片死寂。
    陆亦崐倒车开到黑色F16前面,刚好车里的青年正手脚并用地爬出车厢,扬起一张年轻张扬,却狼狈非常的脸。
    “他妈的……”
    青年顶着一头乱糟糟的红发,与陆亦崐四目相对。
    陆亦崐友好地笑了笑,伸出一只手。
    青年眯起眼睛,神情非常的傲慢。他以为陆亦崐要伸手拉他一把,犹豫了一下,才把手伸出去。
    陆亦崐还是笑眯眯的。在青年手伸到半空的时候,他的手手指慢慢弯曲,在青年暴怒的目光下,他虚着眼,朝对方懒洋洋地竖起一根中指。
    车窗摇上去,他一踩油门,哈哈大笑,扬长而去了。
    此时后方的跑车群才堪堪赶上来。
    
    第31章 再世为人8
    
    陆家
    “当然是钻研书法。”
    胡须白得仙风道骨,然而本人并不慈眉善目的老爷子,大马金刀地坐在沙发上,摇着骨扇说道。
    “崐儿已经加入国家书法协会,成了其中年纪最小的会员,我看只要多加努力,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我看还是填报国家戏曲学院的好。”
    老太太正在低头织毛衣。瓷白的钩针在橙色织物中梭子们飞快摆动,她忙中不乱地说道:“崐儿的念做唱打可是经过梅大家肯定的,特别是青衣跟刀马旦,还拿过国家戏剧小梅花奖呢。我早就给他打算好了,以后就送他上京,拜许老为师,继续深造,将来为国家艺术发展添砖加瓦。”
    慈如玉正在泡功夫茶,她最近正在学习潮汕手艺。细腻的紫砂壶沿着茶杯点过,正是“韩信点兵”。
    她给两老端了杯热茶,和和气气地说道:“爸,妈,崐儿他老师说他物电方面很有天赋,填报志愿应该多往这方面考虑。崐儿先前发明的起重动力装置,还有其他一些零零碎碎的机械模型,省里还专门派人来了解他的这些专利发明呢。这都是他应该选读物电化工专业的证明啊。”
    陆宗耀妇唱夫随,点头赞同道:“对,我也觉得读物电的好。学书法性子太沉,唱戏容易女性化,都不是很合适。现在国家正在建设现代化,正需要物电方面的人才。以后公务员还有固定假期,正可以放松参加个赛车比赛什么的,劳逸结合……”
    “闭嘴!”老爷子“啪”的合起骨扇,在手心重重一打,“物电化工有辐射,赛车更危险,你是想祸害我的宝贝孙子!老子告诉你,想都别想!我看钻研书法最安全!”
    “唱戏更好。”
    “还是物电吧。”
    “就是书法!”
    ……
    陆亦崐一进门,就见四位长辈正围坐在沙发上,对着他的志愿表指手画脚,说得面红耳赤,就差捋袖子打群架了。
    陆亦崐叫了几人一声,但大家讨论正趋于白热化,没人搭理他。
    陆亦崐哭笑不得地耸耸肩,回房间去了。
    如果他说其实他比较想入伍当兵,会不会被乱拳打死?
    曹家。
    房间里窗帘门户全部关闭拉严了,一片漆黑中,红发青年仰面躺在床上。
    他头发乱糟糟的,衣服上蹭刮多处泥巴,显得狼狈落拓,就这样摊手摊脚地陷在雪白床褥中。
    他在黑暗中朝自己竖起一根中指,嗤嗤笑骂道:王八蛋,别让老子找到你。
    阔别多年,再回吴阳市,没想到还能遇上个这么有意思的家伙啊。
    房门被从外边拉开,一个高大的人影走了进来。
    曹远侧身背对了来人,同时拉起被子蒙住头。
    来人拉了张椅子,在床边坐下。
    “小远,回来了,怎么都不跟爸爸说一声?”
    曹远挺尸似的一动不动。
    “爸爸知道,你还在生爸爸的气。”曹安邦伸手想去抚摸儿子的头,但曹远一下缩进了被子里。曹安邦的手僵在半空,良久才失落地收了回去。
    “我跟你妈妈是大学同学,她是我的初恋。”
    曹远一听“初恋”这词,身体就僵住。
    童年阴影太重,他如今对这两个字依然避之唯恐不及。
    “你妈妈出生贫寒,当初我为了能够跟她在一起,几乎闹得众叛亲离。年轻的时候贪图新鲜,爱她天真无邪,与众不同。可是热情劲头过了之后,人生重心就会转移,需要事业和自己的交际圈。可当他发现自己在生活中只能孤军奋战时,是多么痛苦啊!”
    “出席重要宴会,妻子不会应酬;回老家拜年祭祖,她不懂讨长辈欢心。不知道丈夫多辛苦才换来一个出席资格,还总是指责这些宴会虚伪低俗,甚至看不起丈夫!她只会抱怨他回家太晚,担心他在外边养人,一点小问题就疑神疑鬼,闹得家宅不宁。小远,爸爸是个普通男人,只希望辛苦一天下班回家来,妻儿可以环绕左右!”
    “可是你的妈妈,在我最需要她站在我身边,与我并肩作战时,她却在摄像头跟话筒前,在全世界人民的面前,和我的敌人一起指责我!我只要想到这一幕,就觉得心寒。唯有你的亲人,才知道如何最深地伤害你!”
    “可是妈妈说的是实话!”曹远一下子坐起身,红着眼眶咬牙反驳,“分明就是你自己先做错了事,她是为了你好!”
    “可我需要的是她的支持!一个人如果连家人都不能指望,还能指望谁?”
    “难道你做错事,还不让人说了吗?妈妈跟你好好说话的时候,你有哪次听了?你从来就只关心你的事业,什么时候关心过她的心情!”
    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母亲再不好,那也是母亲!
    曹安邦沉默了一阵,才苦笑着揉了把脸:“你说的对。她不理解我,我又何尝理解她呢。所以,分开才是最好的结局。婚姻,不能只靠多巴胺。男人,应该以事业为主。”
    说到这里,曹安邦话题一转,落到儿子身上。
    “你妹妹跟你妈妈去了国外,以后爸爸就只有你一个孩子了。你继母,我也跟她签了合约,不许她怀孕生孩子。”
    “哦,管你呢。”曹远心不在焉地应道。
    曹安邦:“……”
    像所有溺爱小儿子的家庭一样,曹安邦对曹远很是束手无策。
    “这次回吴阳,得找个时间去拜访老师,你跟爸爸一块去吧。”
    “你别总不拿自己当陆家的外人!”
    曹安邦难得的发了脾气:“小孩子懂什么!别总拿坏心揣测你亲爹!”
    他对陆家两老的敬爱之情,一直被周围亲戚指点诟病。所有人都认为他居心叵测。幸好他现在出人头地,身家也比较可观,否则外边的人肯定要说他是为图谋陆家财产了。
    曹远翻开被子慢慢坐起来,看不出高兴不高兴,只问道:“什么时候?”
    “就下星期一吧。”
    曹安邦出去后,曹远一个人怔怔地坐在阳台上,望着远处阑珊的灯火发呆。
    他父亲之所以会选择在这时候回吴阳,是因为前段时间遭受政敌攻讦,又惨遭他那做事不靠谱的母亲的“大义灭亲”后,整个政治生涯差点暗淡收场。为避风头才不得已而为之。
    当年走得仓促,如今回来同样狼狈。
    要是荣归故里,衣锦还乡多好啊,至少再遇见那个小恶魔,他也有点底气。
    有时候,他会突然想起陆亦崐。
    一直想。
    常常是猛地回神,才意识到自己想得太深。
    陆亦崐这野小子老是欺负人,真是很讨人厌,然而又让人不由自主地很留恋。
    他这几年没有父母管束,玩得很疯,早已想不起来陆亦崐的相貌了。只记得是个长得比女孩子还精致漂亮的小子,很瘦弱白皙,他一拳能打倒两个。
    少年陆亦崐在他心底,已经朦朦胧胧的,成了一处永远不能回眸的风景。
    曹远其实暗暗的很期待这次重逢,可惜天不从人愿。
    曹安邦带着他一道登门拜访的那天,陆亦崐刚好不在家。
    陆亦崐高中毕业,去参加学校举办的毕业晚会。他一晚上疲于应付如狼似虎的同学们,直到很晚才回家。基本已经不记得曹远何人了。
    毕业典礼后,便迎来了轻松自在的暑假。
    往年,陆亦崐的暑假总不得清闲。他靠卖专利迅速积蓄了极为可观的身家,已然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小富豪。现在又把陆老爷子的人脉陆续发展为自己的力量,对新公司的筹建也正在按部就班地进行。他决定给自己放个假,无拘无束地玩上两个月。
    烈日当空。
    商业街上缤纷热闹,人潮熙熙攘攘。
    拐角的禁烟室里,一个红发青年正靠在盥洗台上抽烟。
    “你看仔细了,是上次那混蛋?”
    “曹哥,我绝不会看错,就是上次在红枫山道上挑衅咱们的小子!”穿花皮衣露脐装的小个子义愤填膺道:“我亲眼所见,那小子把嫂子魂都勾走了!”
    所谓嫂子,乃是曹远回到吴阳后,刚追到手的一个妙龄少女。这女孩有着林黛玉式的弱柳扶风之美,身材却很平,性格更是个小辣椒似的火爆。曹远对这类型的女孩很是情有独钟,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他倒不见得有多喜欢现任女友,无非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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