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主攻]穿越原始-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影响到夕的注意力,导致他摔下来。林柊开始后悔起来,自己真不该打这群马的注意。
  人和马的角逐,最后以人类的胜利结束,夕成功的驯服了这匹野马。
  林柊终于如愿以偿的得到所有的马儿,兴奋的嗷嗷叫。幸运的是,里面居然有4匹都是母马。齐人之福啊,林柊看着马群中的2匹公马笑的很猥琐。
  “队长,这东西的肉好吃吗?”花了这么大的力气都要捉到,一定很美味吧。阿豹口水都快丢下来了。
  “吃,他们都是我的宝贝,谁敢伤他们一根毫毛,我就要他好看。”林柊很生气,威胁性的挥了挥拳头,显示他保卫马匹安全的决心。夕也配合的抚摸着身下的马儿,表示自己坚定的站在林柊这一边。马背上的滋味真的太好了,他喜欢。
  阿豹很委屈,捕猎不让人吃,还吼人,林柊什么的,最讨厌了。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林柊和队员们在被马儿摔下马背无数次后,最终享受到了马背驰骋的快感。
  成功爬上了马背的阿豹,彻底改变了自己前段时间的想法。林柊什么的,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好人。要是他愿意把这些马儿分一匹给他的话,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的人。现在如果有人对他说要吃马,估计他会是第一个跳出来拼命的。
  男人爱马,那可是天性。人类对急速的追逐,几千年来都不曾改变。
  当狩猎队牵着马儿回到山洞的时候,族人们发出了震天的欢呼声,距离这群人把那什么萝卜送回来已经过去3个月了。在族人们都以为他们回不来的时候,他们居然又出现了。
  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老族长不止一次的后悔,不该让林柊出去。
  狩猎队的人们享受着勇士般的待遇,不停的向人们吹嘘他们这段时间的精力。人来疯的阿豹居然还现场表演了一把骑术,引得人们一阵阵的欢呼。他确定,刚才看见有好几个少女向他得瑟的家伙抛媚眼了。
  卑鄙的家伙,居然拿这个来泡妞,这个能算不正当竞争么。
  最主要的事,谁把他傍边的唠叨个不停的糟老头拖走啊。马匹是他带回来的啊,享受人们欢呼的,应该是他;被少女崇拜的,也应该是他。
  虽然他是正宗的同性恋,但是他不爱老头啊。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捕马这么重要的场景,居然被懒惰的自己一笔带过了,特来修改反省,其实是忽然想起,自己错过了让夕表现英勇的机会,跑回来弥补的。




☆、第11章


  被老族长抓住,唠叨的快要爆发的林柊,怕自己忍不住犯下殴打老年人的重罪。为了转移老东西的注意力,开始询问起他部落的现状。被林柊这么一提醒的老族长,终于想起正事来了。
  各部落之间的交流大会马上就要开始了,往年他们的部落很穷,基本上就没去参加过,猛然变成暴发户,还是想去见见世面什么的。
  这可是大事,真的好好计划下。这可是林柊来到这里后的第一次外交啊。
  首先,得清理下他们可以拿去交换的东西。他们的新东西不少,却不是什么都可以拿去交换的。陶器,盐,草鞋,渔网等可以拿去交换,但是,弓箭和马匹是绝对要藏起来的。
  然后是,他们需要什么?原始人的东西,林柊还真没什么看的上眼的,那么,他到底要交换什么呢?
  劳动力,他缺的就是劳动力,只有200人的部落,很多事情都没法去做。
  没想到,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林柊,想做的第一笔生意,居然会是人口买卖。
  打包好用于交换的物品,带上保镖和老族长,上路了,虽然骑马会快很多。
  一来马匹太少;二来,他好歹还知道什么叫财不露白。虽然有精良的武器,但总人口只有200人的部落还真是没什么自保能力。
  这次的交流大会是有一个叫‘野狼’族的大部落组织的。让林柊感到惊讶的是,参加交流大会居然是不用交税的,难道他们都是打白工的,原始人也太高尚了。
  不过,等他知道所有的交换物品,野狼部是有优先交换权的时候,才觉得正常点。
  拜见过野狼部的族长后,林柊他们就开始摆摊了。他们本来就是小部落,再加上来来的比较晚,只分配他一个小角落。
  林柊一行人站了整整一上午,一样东西都能没卖出去,肚子都饿得瓜瓜叫了。林柊下令开饭,没收入,也不能不发工资啊。而且,现场试吃什么的也是现代常用的推销手段嘛。
  架好陶锅,开煮,顿时香飘四溢。
  在林柊一行人挥舞着筷子,吃的满嘴流油的时候,交流大会上的不少人正到处找寻着香气的来源。
  广告的效益是惊人的,连免费试吃都没有来得及推出,就引来不来的顾客。
  见到人多起来了,林柊就把草鞋,衣服,竹篮等东西一一的展示给大家看。这些没有见过的东西果然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
  不过人在询问过物品的用途和需要交换的东西后,大部分人都打起了退堂鼓。林柊这次失算了,他拿出来的东西,对于原始人来说,可以说全部都是奢侈品。连天天吃饱肚子都办不到的原始人是绝对不会拿部落的劳动力去换,这些只是让食物更好吃,和穿在身上更舒服等东西的。
  一直到交流大会快要结束的时候,林柊只作成了几笔交易,除了像“野狼”族这样的大部落外,没有几个部落舍得拿人口来更他换的。林柊不得不开始妥协,不再一口咬定只换人口。先把东西换出去,等他们习惯了使用了好东西个,那时候再谈交换,应该会更容易点。人都是由奢入简难的。因为盐这东西,看起来太不起眼,虽然会让食物变好吃,但舍得换它的人不多。那么一点点都不够塞牙缝。
  但是盐对人确实不可缺少的,林柊相信只要他们习惯了用盐,就一定离不开它。呵呵。卑鄙的林柊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在人们和他交换的时候,把一罐罐的盐当做赠品送了出去。
  果然,在林柊松口后,就有不少部落拿着千奇百怪的东西前来试试。看来他们对陶锅,草鞋等生活用品并不是没有兴趣的。
  铁矿,林柊确定自己没有看错,这个人手里拿的真的是货真价实的铁矿。
  石头看着盯着自己手里的石头不放的林柊,觉得很奇怪,这种后山随手捡来的石头有什么好看的吗?他有收集石头的爱好,不过他本来是想拿另一块更漂亮的来试试能不能把这个能变出好吃的东西换回去的,结果刚才拿错了。看来,他对这种丑石头更感兴趣一点。
  “能用这种石头换吗?”
  “换,怎么不换!”林柊感觉到自己的语气过于急切,连忙装出嫌弃的模样:“不过,你要知道,我这个东西原来只准备换人口的,现在你只拿石头来换。可不是一点点就能换走的。
  “我这里还有很多其他的,”哗啦啦的倒出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石头。
  靠,敢情玩石这项兴趣爱好起源的这么早。
  “我只要这种”林柊指着铁矿石说道。
  “这个我们后山有很多,但是我没有带在身上?”
  林柊简直想抱着他亲一口,你不要太配合啊。
  林柊立马表示可以上门取货。石头的族人没有想到他真能用石头把那个神奇的玩意交换回来,对方不会是傻得吧!
  去石头的部落探路,商量好价格和交换数量后,林柊就带着人回部落,为这笔大生意做准备了。
  回到部落后,才知道老族长的女儿带着丈夫投奔他来了,大家不敢做决定,只能暂时把它们留下来,等待林柊回来做决定。
  “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是……”老族长很想留下他们。如果它们两个都是健康的人,那当然没人会拒绝,但是他的女婿在捕猎时摔断了一条腿,他们原来的部落就把他们驱逐了。
  在原始社会,是不会有部落愿意收留残疾了人的,这样会加重部落的负担。要是以前,老族长也只会把女儿留下来而已,而把男人赶走。
  可是,部落现在的情况让老族长觉得有把他们都留下来的可能。女儿会和那个男人一起被驱逐,就知道她是不会放弃他的。如果自己的部落不收留他们,等待他们的只有死路一条。年迈的族长第一次用乞求的眼光看着林柊。
  虽然他才是族长,但是,老族长很清楚,他没有权利留下他们。如果没有林柊,他连自己的族人都没法保全,哪里会有能力收留多余的人。所以,只有林柊才能确定他们的去留。
  老族长一家人都眼巴巴的望着林柊,把自己生死交到了林柊的手上。
  其实在林柊看来这根本就不是个问题。老族长的女婿只有断了一条腿,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就算真的丧失了劳动能力,现在的部落完也全有能力白养一个人。
  林柊毫不犹豫的表示,他们可以留下来,得到了老族长一家的感激。话说,林柊怎么感觉自己才是族长的样子,篡位成功了?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了一下,让以后的发展更合理一点。




☆、第12章


  不去想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凌驾于族长的地位之上,成为部落的实际领导人的。目前的工作重点是把铁矿石换回来。恩,加班加点把货物生产出来才是要紧事。不能让这么便宜的买卖溜了,一口陶锅家一双草鞋换一背篓的铁矿石。试问,天底下哪里还有这么好的事啊。
  到了预定的交易日期,林柊几乎带着部落里所有的可用劳动力,背着背篓前去接货。当他们浩浩荡荡的走进别人部落的时候,弄得对方还以为他们是来打仗的呢,好一番鸡飞狗跳。对方和他们当初商量的是单价,以为就换几口锅而已。压根没想过,林柊这货居然会倾巢出动。
  双方圆满的完成了自以为占大便宜的交换。
  林柊拿着几十口劣质陶锅,几十双烂草鞋就换回了好几十背篓的铁矿,自然是占了大便宜。
  而石头的部落拿后山没什么用的大石头换回来这么多有用的东西,自然也是占了大便宜。
  双方合作的很愉快,对方族长还表示,如果林柊对这种石头还有需要的话,欢迎下次再来。看来对方是打算把他当冤大头宰了。不过,林柊表示这个冤大头他当的很愉快,一点都不排斥要继续当下去。
  林柊一行人背着铁矿走在回家的路上,经过一条小路的时候,其中一个探路队成员忽然叫道:“队长,你看那个奇怪的果子能吃不。大伙现在又累又渴的。要是能吃的话,也能解解渴啊。”
  林柊认识这名队员,是上次跟着自己出去的人之一,名字叫做二虎。为什么叫二虎呢,因为他决斗时输给了大虎。--话说,对这群人取名字的能力,他连吐槽的心思都没有。他每天都和一群飞禽走兽在一起。
  顺着二虎的手指看过去,妈妈咪呀,你猜他看到了什么。
  葫芦,没错,就是葫芦。葫芦可是个好东西,未成熟时可以作为蔬菜食用,成熟了的,就可以用作容器了。
  太好了,以后出远门,终于不怕没水喝了。看了看自己背上的东西,呵呵,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大家的背篓都被他塞的满满的。铁矿石本来就很重,估计现在是没能力把这些葫芦带回去了。没事。记着地点,回去卸了货马上就来采。
  遗憾的告诉二虎,葫芦不是水果,是没办法解渴的。不过可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