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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我只是想安静的走剧情-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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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他改什么名,真正有效的名字就只有二狗子这一个,已经和他这个人…。这条狗终身绑定了。

    他忍不住把这个名字带入到了生活中:

    某妖“帅哥你叫啥?”

    他“二狗子。”

    某妖“。……偶吼吼吼吼吼吼!”

    他“。……。”

    心好痛,快要不能呼吸!

    蹲在某个大宅拐角处的洛九宫不可遏止的产生了一种杀回去,把那个乱给狗起名的兔崽子打一顿的冲动,最好能给咬个狂犬病出来,让他难受几天再用妖力给治好!

    ……当然,这些也就随便想想罢了,当务之急还是赶快找到小说故事发生地点,不要就这么耽搁了。

    磨了磨后槽牙,又甩了甩狗头,洛九宫小心翼翼的从角落探出头,左右观察了一下,见没人注意自己,这才飞快的顺着墙角跑了。

    原著中对那个主角住的宅子的描写并不多,只有‘朱红色的大门’,‘孤零零的挂着一盏油布灯’这种大部分有钱人家的大门都会买的爆款产品。不过好在主角的名字端端正正的写在文章里,为这次找寻付出了巨大的贡献。

    两爪在前,走了大半个城差点跑断腿的洛九宫端坐在写了‘贺宅’两字的大门前,欣慰的打了个喷嚏。

    记下了位置,洛九宫迈着小短腿蹬蹬蹬的左右找了找,不出意外的在宅子大门左侧靠前的位置看到了一个高约半米左右的狗洞,上面还隐隐残留着一些别的狗的气息,想来应当是这家养来看门用的,正好方便了自己。

    暗搓搓的钻进去,先是顺着墙根跑了一遍,摸清了这个也就只有三个院子,一个大厨房和门边五间下人住的小房间以外再没别的了。虽说这个宅子放在这个时代也算是不错的了,但相比较主角他爹正三品太乐令的官职来说,仍旧小的可怜,也怪不得小说中总说主角过得不好。

    这个宅子是主角他爹年轻时来此地游历顺手买下的,除了被嫌弃的扔到这里的庶子主角外,只有那么几个仆从。但即使如此,居于主位的院子依旧是空着的,主角只能委屈的住在东边的宣雅阁,和一树寒梅为伴。

    刚摸进门,伏在草丛里躲避两个路过的丫鬟,洛九宫再一抬头,就看到了那个站在光秃秃的梅树下,眼泪啪嗒啪嗒直掉,却倔强的抿着唇,死活不愿发出一点声音的小包子。

    将原身藏好,悄悄地放出神魂,飘到梅树枝上坐下,他就听到某个小包子用自己稚嫩的,带着哭腔的声音对着自己的方向道“阿爹不要我了呜……”

    看着这个明明在现代可能连小学都没上,还在家里当混世魔王的小孩子努力隐忍的表情,洛九宫不可自制的心软了一瞬。

    小包子并不知道这一切都被人看在了眼里,哭到伤心处揉了揉眼睛,头上扎的两个髻也随着她的动作一耸一耸的,眼眶和小巧的鼻头都泛着一层粉色,黑白分明的两粒眼珠像是浸泡在水中的黑曜石一般美丽。

    看这情况,挺符合主角来这里第一天的描述,看来下面就是他给这棵梅树取名的时候了。

    果然,没过多久,小包子就用他带着哭腔的奶声认真道“莫…。弃,你会一直陪着我的对不对?不会像父亲一样抛弃我,对不对?”

    洛九宫本来想要摸摸他的头的手收了回来。

    原著中,梅花精不离不弃的陪了他九年。

    可最终呢?

    你接到了回京的信件,就迫不及待的抛弃了这个你给予了美好期愿的妖精。

    承诺是双方的,在你许下莫弃的承诺时,就该知道需要履行的不只是对方,还有你自己。人类往往都是如此,总是要求着别人的付出,却理所当然的从未想过回报。

    莫弃,莫弃,名为莫弃却最终被抛弃了的梅花精,当时又是什么心情呢?

 第42章 书生和梅花精

    主角年纪还小,再加上长途劳顿来到这陌生的地方,自然哭着哭着就哭累了。现在正值初夏,阳光明媚鸟鸣啾啾,即使是睡在外面也不会感到寒冷,他顶着泛着粉色眼眶和鼻尖,睫毛上还挂着两滴欲落未落的泪珠,安静的匍匐在梅花树下的软榻上,酣然入睡。

    洛九宫松了口气。

    这个年纪的孩子哭起来,大多都是声音尖利,撕心裂肺,吵得人耳膜生疼。然而这个孩子却像是知道哭的再大声也没有人会关心一般,即使是哽咽的气都快喘不上来了,也不过是小声的呜咽几句,间或打几个嗝,而不是放声大哭。

    他这种不该在这个年纪出现的坚强忍耐的模样,实在是比那些只是因为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哭闹不已的孩子要让人心疼多了。

    。。。。。。罢了,我又为什么用还未发生的事情来责怪一个孩童呢。

    神魂从树梢飘下,洛九宫隔着空气作势摸了摸主角的发梢,无奈的叹了口气,然后用法术从屋中取来一条线织的薄毯盖在他身上。

    确认对方盖严实了之后,他直起身体,整个神魂就像是没有重量一般的从树下向上飘了三丈,脚尖点在整株梅树最高的那根枝头,将整个院子的布局尽收眼底。

    宣雅阁虽说是带了一个院子,但实际上并没有多大。不过五十步,就能从房门口走到围墙边。除了种在正中间这株老梅树,两边还分别栽种着三颗小槐树,又因为没人经常打理,沿着围墙的一片都长着一些和成人小腿差不多高的,夹杂着败酱草,狗尾巴草之类的野草。还间或有一两朵或白或紫的打碗花,倒是别有一番野趣。

    仔仔细细的左右逡巡两圈,权衡利弊之后,洛九宫如一阵风一般飘然落下,回到了原身。可能因为被这个身体的性子传染了,黑背白肚的幼犬用后脚挠了挠脖颈,站起身时抖了抖浑身的毛发,这才小跑到东边靠近墙壁处的较为茂盛的草丛处嗅了嗅。

    确认这个地方没问题后,他直接就在前爪上覆盖妖力,白色的爪子上转眼就覆盖了一层一扎厚的黑雾,带着浓郁的妖气,对着墙根伸爪那么一挖。

    就是一个碗大的窟窿。

    土石铸成的墙面在小巧的爪子刚一碰上去时,就如同豆腐一样,轻轻松松的就被挖穿了。

    刷刷刷几爪子下去,被植物遮住的墙根处就出现了一条只够两个巴掌大的幼犬通过的通道,通道外面正好是一条阴暗湿冷的,只容许成年男子侧身而过的狭窄的小巷子。

    这个巷子正好位于两个大宅中间,因为墙壁离得太近,平时根本不会有人走。地上的污垢积的很深,如果在雨天一脚踏进来,黑色的软泥能连脚面都覆盖了。

    洛九宫被这股常年无人清理的,不知是什么和烂泥混一起的味道熏得打了个喷嚏,差点眼泪都给辣出来。赶紧用妖风将这阵呛狗的味道,连同烂泥一起吹走,直到地面变得干燥平滑,这才又想起什么似的招了招爪子,从主角隔壁那家顺了条布巾铺地上,委委屈屈的勉强当个狗窝用了。

    最后在头顶和四周都布了层结界,不仅能防止雨水或者鸟类粪便之类的将自己的窝弄脏,还能算是一个障眼法,把这个狗窝隐藏起来不被发现。做完这一切,他这才罢手,整条狗窝在借来的布巾上,双爪放在前面再把头垫上去,摆出一副睡卧的姿势,神魂顺势脱出。

    要知道,妖类可不比人类有得天独厚的起运,光是在开启灵智上,就是万存其一的概率。即便是天资卓越如某些仙兽灵兽之流,亦或是纯粹运气好吃了什么东西而有了灵智,但这并不是终点,想要修行有成更是一场艰苦的奋斗。先是化形时经历的四九天劫,再来化神是经历的六九天劫,最后退去妖身重塑仙骨所经历的九九天劫,一旦失败,轻则修行全无,重则魂飞魄散。

    还好原著中梅花精的修为只有百年,只能放个神魂出来遛弯,要是让我再去经历一个化形天劫的话,还是直接狗带来的比较轻松。

    诚心的对着那位不知名作者拜了拜,洛九宫穿过墙门,准备尽责的开始cosplay一个清丽的梅花精。

    话又说回来了,开启灵智指的是一个无思想的东西产生思想和自我意识,那人类呢?

    飘着飘着,洛九宫的脑洞登时打开,忍不住想到,人类从受精卵这种无意识的东西到出生产生意识,算不算也是成精的一种?如果说人类的形态算是修仙的前提的话,那么人类算不算是一种一生下来就化形了的妖?

    同样都是修仙,生而为人的人类和通过修行而化形成人类的妖又有什么区别?

    忽然感觉自己脑子里的坑上升到了一种本地土著居民才会在意的地方,洛九宫就此打住越跑越偏的思维,把楼给掰正回来,继续想想正事。

    比如自己剩下的那四…。。等等!

    他掰着指头数了一下,白浪余处,伊利亚德和星际。

    再加上这最后一个。

    哈哈哈哈哈哈我的投诉要取消完了哈哈哈哈哈哈!!

    这次任务拼死也要完成啊!

    一想到这几个任务结算的工资和再也不用来的*部,他就兴奋地忍不住在空中飘了两个圈,又飘了两个圈,要不是害怕有哪个能看到神魂的路过,他真想仰天长啸来抒发自己满心的喜悦!

    等到终于冷静下来,已经过去了三分钟。洛九宫拍了拍兴奋过度的大脑,告诉自己冷静点,不要在这最后一个坑爹的阴沟里翻了船,拿出自己正式员工的气魄来!让*部的人好好看看什么叫专业!

    然而就在他飘落到树干上坐下,墨色的衣摆从旁边垂落,顺着微风像是一抹云霞般浮动,准备再梳理一次剧情时,忽然就觉得哪里不太对……

    是哪里不对呢…。

    他冥思苦想了老半天,又去翻了翻设定,恍然大悟的拍了一把旁边的树梢。

    梅花精是一身红衣嘛!

    可能因为化形的初始衣着是受那个黑背白肚的原身影响的,他现在正穿着两层白色内衫,外罩一条布料轻薄的完全感觉不到重量的墨色外袍,同色的腰带上有几条银白色的简单却美丽的纹路。

    脚上蹬了一双雪白底色的靴子,两道暗纹对称着从靴口蔓延到鞋尖。墨色的外袍也不仅仅是纯色的,仔细看的话,衣摆和袖口处都各绣着暗纹,他眯着眼睛辨认了一会,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袖口那里的纹饰越看越像狗爪子,再看衣摆上,可不就是个大大的‘忠’字么…。。

    洛九宫满脸黑线,因为自己原身是中华田园犬,就给纹个忠来做代表忠心,那我要是原身是日天日地日宇宙的泰迪呢?

    剩下的路还是让秋名山老司机去走吧。

    他发愁的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尝试着用法术变换一下形态,但紧跟着就不幸的意识到这身衣服就是他的皮。不管他怎么变,哪怕弄成t恤短裤,只要他毛色是黑白的,穿到身上也只能是黑白两色的!

    ……要不…。。换身皮?

    这说法怎么看着渗的慌呢…。。

    鉴于他现在的特殊情况,买东西是不可能了,所以当了很多年五好青年的他只能不得已的去两条街外,号称暖暖环游小镇(并不)的衣服店偷…。。咳,顺了一件刚做好,面料摸起来跟丝绸一样顺顺滑滑的红色外套。

    可就在他套到身上时…。。

    尼玛怎么变成黑色了?!

    样子还是原来那个样子,但就是颜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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