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修真]不想死,那就腐啊-第5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基于此,玄月决定告诉步风尘一个悲伤的事,“师父说了,如果小师弟你用了灵力,就要……”话音未落,步风尘只觉得自己的后颈一紧,玄月提着他的脖领子,一个纵身,将他提上了悬崖顶上,而后,又十分自然流畅的将他踹了下去。

    玄月的声音很轻,却仿佛就在耳边。步风尘在下落的时候听得真切,他听见,玄月说“就要……将你再踢下去。”

    #一定是我拜师的方式不对。#

    #我的师父是蛇精病,我的师兄是蛇精病。#

    #我们大青云宗一定是蛇精病们的大本营。#

    步风尘在心里凌乱的想着,如果他在沈慕白的世界里走过一遭,那么,就只有以上的句子能够精准的表现出他的心情。

    身体一次一次的下坠,灵力的运转更为通畅。和每一个资质极好的修仙之人一样,步风尘对灵力的运用近乎于本能。而袁不破不许他动用灵力,几乎就等于告诉步风尘,他要克制自己的本能,一定,并且要彻底的克制。

    玄月和步风尘就这样,一个踹人,一个被踹,来来回回折腾了许多次。两个人刚刚抵达悬崖边的时候,晨光尚且熹微,而此刻,夕阳已经收敛了最后一抹余辉,天色整个已经暗了下来。

    “师弟回去好好休息,我们明天继续。”玄月叹了一口气。他自己也是修仙之人,自然知道,袁不破的要求看似简单,实际上却是多么艰难的一件事情。

    在流云峰,袁不破对自己的弟子们定下的规矩不多。第一,师尊永远是对的。第二,有任何疑异,必须执行第一条。这样两条干净利落的规矩,保持了袁不破的绝对权威。他交代下来的事情,纵然玄月不理解,却也必须不打折扣的执行。

    可是返身自视,玄月自己也自觉做不到师尊的要求。灵力已经渗入了每一个修真者的骨血,除非流尽最后一滴鲜血,修仙者必定还是会本能的运转周身的灵力的。何况,到了玄月这个境界,一行一动都自然逸散了浓郁的灵气,不让他自己运转灵力,那绝对是天方夜谭。

    偏偏,袁不破就单单对步风尘提出这样的要求,实在是让玄月捉摸不透。

    步风尘的脸上,已经血色褪尽。这种生死之间徘徊的感觉,一下午的时间,简直是一场噩梦。少年好不容易养出几分红润的脸上,只剩下了一层灰白。连唇上都是干燥的死皮。步风尘和玄月折腾了一天,他还没有进食饮水。

    步风尘已经辟谷,但是饮水还是会有需求的。待到他回到流云峰的客房的时候,为自己倒了一杯水,慢慢滋润了干裂的嘴唇。雕花的木门被轻轻的叩响。步风尘打开房门,就看见映梳站在门外,手里还端着一碗汤水。

    温暖醇厚的骨香在在空气中逸散,夹杂着莲藕的香甜,带着一团湿漉漉的水汽,迎面扑来。步风尘只是闻着,就忽然觉得……很饿。

    到底是少年心性,步风尘无意识的咽了咽口水,目光灼灼的盯上了映梳手中端着的碗。这样的神情,让映梳“噗”的一声笑出来。

    步风尘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帮着映梳端过有些沉重的大木盘,转身就向屋里走去。步风尘背过身去的时候,映梳敏锐的看见,步风尘的耳垂,变得通红。映梳在他身后抿了抿嘴,无声的浅笑出来。

    步风尘不用人让,兀自端起碗,自己吃了起来。排骨是寻常的排骨,莲藕也是寻常的莲藕,这两样都是寻常之物,却在映梳的烹制下显现出一种并不寻常的风味。

    “好喝么?”映梳提着裙子迈进步风尘的房间。她自小生活在流云峰,流云峰上的人爱她天真无垢的性子,并不愿意用世俗之礼拘了她,所以,映梳并没有什么男女大防的概念。而步风尘虽然生长在世家,但是修真之人比之江湖儿女更加放荡不羁,映梳仅仅是和他共处一室,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于是,两个少年少女就这样公然的在一个房间里,竟然也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妥。

    步风尘这一次并没有马上回答映梳的话,而是忙不迭的将碗里的排骨汤吃完,方才倒出嘴来。对于映梳的问题,步风尘用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

    “这汤还真是鲜美,放了什么佐料不曾?”将碗勺放回木盘之内,步风尘笑着问映梳。这碗汤仿佛拯救了他,或者说,眼前这个人拯救了他。让他这一天所有的疲惫和劳累一扫而空,简直原地满血复活。

    和方才有些委顿的样子不同,此刻袁不破的眼睛亮晶晶的,整个人都洋溢着快乐。映梳看着步风尘晶亮的眼眸,瞬间想起守扇门的薛叔叔养着的那一条黄色土狗。平素对谁也不理,但是一旦混熟了,就会横生出几番蠢萌来。

    映梳低头一笑,忍不住伸出手去,屈指敲了敲步风尘的额头“哪放了什么佐料,不过是一些子细盐罢了。”

    步风尘有些惊愕,“仅仅是细盐?”说罢,还咂了咂嘴,仿佛在回味当时骨汤滑过味蕾,滑向脾胃的鲜香和些微的回甜。

    映梳点了点头“排骨和莲藕本身的味道就够了,不用多加什么调料。”说罢,也不欲逗留,端起木盘就走了出去。

    步风尘也没有多加挽留。他有些累了,身体还在恢复期,今天被踹下悬崖很多次,也委实耗费了他太多灵力,他也需要休息一下了。

    一夜无事。次日清晨,步风尘又开始了他反复被提上悬崖,被踹下去的日常活动。只是这一次,似乎,步风尘有了些感悟。

    步风尘想起映梳说的,食物本身的味道就够了,不必加什么调料。若是将灵力看作是调料,那么,他自己,是不是就可以看作是排骨?

    心中灵光一闪。步风尘实在是悟性极高的男子,他一瞬间领会了袁不破的意思。袁不破要她开发自身的力量,而不是修行汲取的灵力。后者需要时时对外界索取,收制太深。而若强大的,是自己本身,那么无论外物如何变化,他也无所畏惧。

    本身的力量。在这样的顿悟之后,步风尘开始专注于寻找自己骨血里的力量。功夫不负有心人,竟真的让他找到了。步风尘第一次发现,自己身体里似乎潜藏着另一种力量,和外物无关。

    骨血在叫嚣着,步风尘觉得,自己身体里有些东西,要显露出来了。这样的感悟稍纵即逝,却还是被步风尘捉到了。

    日子就这样过了下去。变化发生在一个深冬的清晨。

    当玄月再一次将步风尘踹下山崖的时候,很久不见有人飞上来。自从步风尘修复好筋脉之后,每一次被踹下去,他总能自己飞上来。

    可是今天,玄月等了步风尘很久,步风尘还是没有飞上来。

    一道金光倏忽从崖底升起,笼罩了整个流云峰,玄月定睛一看,也有些呆愣。他看见,一条巨大的金蛇从崖底缓缓升起,怪异的是,他的背后,长着两个长长的翅膀。

    此情此景,正是,腾蛇乘雾。

    作者有话要说:步风尘渡劫之后,差不多就该佛戡了~


☆、第66章 玄月你是孙猴子请来的逗比么?


    袁不破和沈慕白感受到空气里涌动着的异样。不是灵力的波动;而是属于洪荒的古老气息。

    那是深冬的清晨;袁不破拥着沈慕白;浅浅的阖上眼睛。当那种熟悉中又有些陌生的气息传来的时候;连一向惯于赖床的沈慕白都骤然睁开了眼睛。

    沈慕白翻身坐起;锦被滑落;露出白玉也似大片胸膛。周身的痕迹已然消弥;只剩下左胸乳首上方的寸许之地;有一片浅浅的绯红;横生出旖旎的风情。

    却是被袁不破按住了肩膀。袁不破的手指白皙却冰凉,按在沈慕白赤裸的皮肤上,激死一片冷意,沈慕白下意识的一抖;并没有先询问袁不破为何按住他,而是抓着袁不破的手,放在来被子里。被中积蓄了一夜的温暖,掌心下是沈慕白温热的腿,袁不破微笑了起来。

    这是属于沈慕白的温柔,虽不稀有,但是异常的熨贴。

    “不着急。”袁不破弯腰捞过婢女们整齐叠好放在床边的衣服,手腕一抖,为沈慕白披上。季节的更替对于沈慕白和袁不破来说,只是景色的变化而已。但是袁不破却尤其喜欢冬季。

    沈慕白的衣衫由袁不破一手操办,兴致好时,袁不破甚至会亲自为沈慕白设计衣衫的样式。冬季的时候,沈慕白的衣服的领口大多有一圈柔软的绒毛,让本事面容清冷的男子平添了几分柔软。

    沈慕白知道袁不破对皮草,或者说,给他穿皮草的偏爱,却不知道,这是没有兽耳play的情况下,袁男神退而求其次的结果。

    沈慕白更不知道,他家男神收着一条完整的九尾狐皮,那是九尾狐族最巨大也最优美的一条,铺陈开来,足足能覆盖一整张床。

    在不久的将来,沈慕白被袁不破压倒在床上,胸前是微凉的唇齿,身后抵着柔软的皮毛的时候,愚蠢的宅男才知道,为什么他家男神那么喜欢这些毛茸茸的东西。

    袁不破慢条斯理的为沈慕白穿上白色的长袍,修长的手指理着沈慕白腰间的绸带,袁不破将那朵许多年前送给沈慕白的墨玉莲花系在了沈慕白腰间。

    那朵莲花因为多年的摩挲而越发温润油亮,系住它的绳结并不精致,却自有一种古朴大气的味道。绳结亦然出自袁不破之手,这朵莲花沈慕白几乎不曾离身。

    袁不破见沈慕白有些忧心步风尘,两人并没有唤婢女进来侍候洗漱,而是扔了一个避尘诀,就匆匆赶往步风尘每日上上下下的悬崖。

    而流云峰的另一角,几经周折,死皮赖脸赖进大小姐房间佛戡一个激灵,猛然睁开了眼睛。所在他长长的白毛里的枕黑有些茫然的“喵~”了一声,佛戡赶忙低头舔了舔小姑娘支愣起来的小耳朵,直舔得小姑娘舒服得哼唧出来,佛戡才停下来。

    虽然他的修为对比袁不破还尚且短浅,但是对洪荒气息的敏锐程度并不在袁不破之下。腾蛇出世,他自然有所感应。

    被圈在身前的小黑猫被扰了清梦,难免闹腾一番。幸而佛戡细心安抚,总算把小东西顺了毛,懒洋洋的阖上了眼,佛戡用下巴小心翼翼的蹭了蹭枕黑的头顶,拥着小姑娘,在这个寒冷的冬日,睡到了阳光蔓进窗沿。

    小心翼翼的,就像是,在拥着他的全部世界。

    那些旁人的生死,到底是和他无关的。佛戡不是袁不破,他只是洪荒遗落的血脉,他没有经历过让人心旌摇曳的洪荒。所以,他不懂故人旧忆。把握当下,如此而已。

    沈慕白赶到断崖旁边的时候,步风尘已经身化腾蛇。仿佛尚且没有新的身体,天空中巨大的金色蟒蛇狂乱的舞动着。和其他的蟒蛇不同,腾蛇有一双巨大的翅膀,步风尘显然没有学会控制忽然冒出来的翅膀,胡乱的拍腾着。

    他周围的云朵都被扇得骤起,乌压压的聚集在天空的一角,仿佛粘稠得随时都有可能挤出水来。雷霆乍惊,撕裂了暗沉的天空。流云峰的左侧还是晴空万里,右侧却已经开始下起了瓢泼大雨。

    腾蛇之威,天地色变而已。

    忽然,密集的雨帘从中破开一条巨大的裂口,两抹白色的身影破雨而来。瓢泼的大雨将流云峰的草木浇得东倒西歪,可是,沈慕白和袁不破周身却不见一丝狼狈。那样狂乱的,疯了一样的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