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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一日开始,他便不时来梦中与她相会。
那大片大片的桃花林啊,是她从来不曾想象过的繁盛,梦里的落花缠绵悱恻,梦醒后却只有那池边孤零零三株桃树,衬着背后的黛瓦白墙,从前的美景,现在看着却只觉荒凉。
四面墙,窄小得快让她窒息,小桥流水都已经看遍,剩下的一切贫乏而空洞,荒凉透骨,索然无味。
她木然地坐在铜镜边,用尾指的指尖挑起胭脂抹在自己唇上。旁边的瓷盆里忽地传来“哗啦”一声响,她转头望去,那鱼青色的鳞片已然褪色成白,上面一丝淡淡的粉,如同胭脂。
“桃夭……”她低低地道,原本只是随意起着的名儿,这一刻突然被她赋予了某种更复杂更丰盈的含义。
桃之夭夭,烁烁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宜其……室家。
他入梦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一次次地,他吻着她的唇,吸吮着唇上的香甜,嘶哑着嗓子唤她“小姐”。等她醒来,却只能若有所失地抿着唇瓣,反复地给自己的唇涂上嫣红的胭脂,连自己的手指划过唇边的感觉,都令她无来由地心颤。
她的生命本来只是四面墙里孤零零生长着的一株桃花,而他却突然地闯入,给了她一段最绮丽的韶华。
小姐。
他这样唤她,青色的衣袍已换做了白衫,满树桃花一瓣一瓣坠在衣上,他伸手折下一枝桃花,插在她的发间。
睁开眼他就消失了,而入了梦他常常在,时间一天天过去,她越来越贪睡。
她的变化终于惊动了家人,他们忧心忡忡地说她病了——也许吧,也许她真的病了。只是她的病,大夫治不好,道士治不好,唯有他是良药。
她再不曾去过水池边,整日都只在镂花窗前枯坐,而那尾渐渐变成透粉的鱼就在她旁边的瓷盆里游曳着,一圈一圈,如同她空洞而苍白的流年。
它想,她好久不曾笑过了。
他愈发努力地在梦中想着法子逗她,她抿着唇小声地笑,然而梦醒后,她依旧整日枯坐,如鲜妍的桃花失了水分般一日日干瘪枯萎下来。
他知道她想要的是什么,然而他给不了。
……就算体内流淌着蛟龙的血脉,它也依旧只是一尾鱼。修行千载,积德行善,才可化为真龙,而它如今才五百岁,她无论如何也等不到下一个五百年。
也许从一开始就错了?
终于有一天,他对她说:“我以后不再来了。”
“为什么?”她惊慌地拉住他,他沉默半晌,只道:“我不能误了你。”
她苦苦地求他留下,而他决绝地甩开她的手——她骤然自梦中醒来,头顶还是桃花烁烁的帐幔。她盯着帐幔顶部葳蕤的桃花枝叶,把自己深深地埋在被子里,低低地哭了起来。在她的哭声中,瓷盆里透粉色的鱼慢慢地在水里停下来,尾巴一摆一摆,嘴巴无声地张合着,却只是沉默。
只是沉默。
她的病渐渐地好了,不再贪睡,人却依旧地瘦着,如同桃树枯瘦嶙峋的枝干。爹娘生怕她再出事,匆匆忙忙地把她嫁了出去,对方是好人家,三代绵延的武勋,他们几乎将半个家底都陪嫁了过去。她出嫁那日,一抬抬嫁妆流水似地从家门口抬出去,她凤冠霞帔地上了八抬大轿,而桃夭没有被她带走。
她的爹娘吩咐了下人好好照料它,在他们眼里,它是他们娇女心爱的玩宠。专管喂鱼的小厮换了无数种鱼食喂它,它却都不理不睬,把可怜的小厮急得几乎要上吊时,才终于有曾伺候过小姐的丫鬟小心地对他提了一句:“小姐当初喂它时,用的都是胭脂。”
除了她喂它的那种胭脂,它再不吃别的。
日子一天天流水样地淌过去,它的鳞片看上去已经完全像是桃花。桃之夭夭,烁烁其华,它只想保佑她。
她的生命终会在它的生命中凋零,就像是桃花终究会落,它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一点,然而它心中知晓,这一天终究会来。
只是它从没有想过,这一天会来得这么突然。
她是浑身是血地被人装在车上送回来的,仆妇们抬着车把她送进了二道门时,她还没有咽气。
陪嫁的丫鬟哭着说,姑爷喝醉酒,要小姐和他的挚友同房,小姐不愿,姑爷就拿起传了三辈儿的宝刀,狠狠地往小姐的身上砍……
它听得浑身发冷,卧在粉红底的细瓷盆中,它吐出自己莹莹生光的鱼珠。这颗珠子随着它一同出生,如今算算已经温养了五百年,只要再养五百年,这珠子就能化作龙珠,而它也能脱胎换骨、化作蛟龙。
而现在它只想着用它救人。
这一颗被它吞在腹内用精血灵气温养了五百年的鱼珠啊,虽不能生死人肉白骨,但只要她还有一口气在……只要她还有一口气在……
然而等到它看见她时,她却已经连这最后一口气都没了。
她躺在那儿,粉色的裙褂被血浸透,细瓷样的肌肤上伤口纵横狰狞,曾经一遍遍涂过胭脂的唇上此刻毫无血色,记忆里娇艳如桃花的人就这样躺在它面前,苍白脆弱得像一张纸。
她的爹娘老泪纵横地问丫鬟她有没有遗言,丫鬟抽噎了很久,才终于断断续续地说:“小姐……小姐说……她不想死……她还不知道……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那瞬间犹如一道闪电当头而过,它全身刹那间麻木。
别人都以为她说的是那害死她的罪魁,只有它知道,她说的是他,与她在梦里夜夜相会的那个他。
……他确确实实,直到最后,都还没有告诉过她,他叫什么名字。
“桃夭,我叫桃夭。”他低声说,从那细瓷盆子里慢慢站起来。不顾周围人们惊恐的眼神,他温柔地环抱住她,如同在梦里曾做过千百次的那样。
忽地震天里一声霹雳,瓢泼大雨哗然而落。
乐浪府志载:辛卯年四月十六夜,本晴朗无云,忽闻霹雳惊响,雷雨大作,洪水随之骤起,府城西北角尽没。然生民多无恙,唯通阳伯、安乐伯两家尽数殒身,尸骨无存。
他知道他再也化不成龙,杀生害命,堕入魔道,五百年修行一朝成灰。
他以为他会嘶嗥会咆哮会哭泣会怒吼,但事实上他只是沉默,他沉默着在洪水中翻腾,修出了半截的蛟尾横扫,翻起千尺浊浪。心底的魔念破土而出,在他的额上生出一支狰狞独角,身上那粉色的鳞片还带着桃花的颜色,而那桃花却已不在。
原来半蛟竟已经有了这样大的本领,他肆意地翻覆云雨,毫不留情地淹没了那些哭喊着的凡人。
他,他们,全都是害死她的凶手。
在一切尘埃落定后,他抱着她的尸体,在那三株花叶落尽的桃树下站了很久很久。然后他启程,一路往梧桐树下去,抛下了身为龙裔的骄傲,他跪在朱雀面前,求他救一救他怀中的女人。
梧桐树上的巨鸟缓声开口,声音悦耳而疲倦:“我可以让她活过来。”
“但首先,我要你的眼睛。”
他毫不犹豫地答应,直接挖下了自己的眼眸。那一双龙睛神光湛然,是他少有的修成了的龙体,但为了她,这又有什么关系。
煌煌巨鸟无声地化作人形,从地上拾起那两只滴溜溜打着转的球体,修长的眼尾挑起来,他把玩着手中的眼球,慢条斯理地说:“然后,我要你奉我为主。”
他答应了,然后作为威慑沉睡在乐浪府底,一睡就是三千年。然而三千年后,他突然发现,她连尸骨都已经消散了。
“你骗我!”他愤怒地大吼,毫不犹豫地背弃了契约:“朱雀——你这个骗子,你骗我!”
他根本就不能复活她!
他是个骗子!骗子!
然而当初签下的那契约却化作黑索,狠狠地锁住了他的脊骨,他痛得翻滚,契约却毫不留情,深深刺入了他的脑髓。
……自那天开始,他再也记不得她了,甚至他再也记不得自己。
他只记得桃花,胭脂,和满天满眼的粉色。
他记得他叫桃夭。
桃之夭夭的桃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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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桃夭没死。
第68章
对于在大战之后出生的新一辈修真者们来说,妖怪根本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名词,在开始听到这个消息时,各个门派的中低层弟子们几乎都把这当成一个笑话对待。
唐临是个妖怪?有没有搞错?现在修真界里早就没有妖怪了!
人妖大战已经是多少年前的往事了?妖怪早就已经族灭。
骨头硬的妖怪已经死绝了,活下来的只有一个个妖媚的妖宠,它们腰曳长尾,头竖双耳,床上床下任人操弄,比任何人族都要温驯听话。而且它们的生命力极其顽强,撑得住各种各样的花式,在某些市场上极受欢迎。
唐临既没有狐尾,也没有猫耳,更加没有妖宠惯有的那种温顺的姿态。说他是妖怪?连最希望他和萧子白俩人倒霉的青云门弟子都对这消息嗤之以鼻。
然这毫无根据的流言却并没有随着时间自然湮灭,反而一日日地扩散开来,终于甚嚣尘上,渐渐从门派下层的嘴里传到了门派上层的耳里,某些不希望凌山剑宗和御兽宗强强联合的人,在听到了这个消息后喜形于色。
“啊呀呀,那个唐临原来是个妖族啊,怪不得修炼起来那么快,肯定是用了什么邪法——御兽宗有钱嘛,想来无论什么样的炉鼎,那唐临都能捞得着。”他们津津有味地说着,那模样俨然是站在道德高地上的批判。
“凌山剑宗这是卖徒弟啊,可怜了那个什么萧子白,看着也是前途无量的,也不知道要和什么样的怪物睡觉。恐怕不几年后,就要化为骸骨咯!”他们啧啧有声地说着,那神色带着十二万分的惋惜。
“不能把人族菁英便宜了那妖怪唐临,这是为了人族大义!”他们义愤填膺地说着,正大光明地打出了反对两派联姻的旗帜。
两股势力合流,一下子掀起了巨大的反对声潮,几乎大半个修真界的宗派都在发声,试图阻止唐临和萧子白的婚事。然而这纯粹发自于嘴炮的抗议并没有什么用处,漩涡中心的凌山剑宗与御兽宗依旧老神在在,毫不动摇地筹备着两人的婚事,任由三千世界里暗流涌动。
四月初八,黄道吉日,宜婚丧嫁娶,宜破土安床。
自三月上旬起,凌山剑宗就开始张灯结彩,也许是为了对抗愈演愈烈的流言,这喜事筹办得格外大张旗鼓。因为有财大气粗的御兽宗在其中出钱出力,这次婚礼的布置算得上修真界里少见的奢侈,整座凌山都被装饰一新不说,连那条自云端倾泻而下的瀑布里都流满了灵花瑶草,空中游走着的山峰上,千米的红绸一路迤逦。
从婚礼举行的主峰开始,一座拱桥飞虹般横跨长空,另一端则探入渺渺云海。拱桥通体由半透明的星晶制成,阳光下望去澄澈透明,天色暗下去后,远看则如同星河般灿烂。
迎亲的队伍就在这拱桥上等待,萧子白站在队首。他身上穿着吉服,长发却用一根普通的发带束起,这不合时宜的搭配被一旁不明真相的宾客注目了好几次,萧子白却安之若素。
这根发带是唐临多年前送给他的礼物,他一直留着,再没有什么别的发冠比它更珍贵。
尽管知道今天的仪式上必定会有人前来捣乱,此时此刻萧子白依然忍不住微笑起来,他抬起头望向天边处,那里夕阳正好,云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