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地下王朝-第7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爱维森和克博森听暴熊兄弟讲江风冒险的事迹,心中就想着跟随江风冒险,但又不舍得不去乌风山喝酒,后来还是江风说到了隐谷村,就让他们好好的喝一回碧萝春,才心甘情愿的带领江风和雅莎,乘坐巨甲兽车,前往以前居住的洞穴。

另外一辆巨甲兽车,江风把上面的东西都转移到自己乘坐的车上,实在放不下的物品,就送给了绿矮人,让绿矮人用来搬运必须搬走的物品。

绿矮人刚刚搬迁了一次,东西不是很多,收拾了一天,每人身上带着干粮和各自的物品,第二天就出发前往乌风山了。

这是江风离开之后的事情了。

苏玛部落以前居住的洞穴离山谷不远,大概就是三十里左右。不过那在丘陵深处,树林密布,山道崎岖难行,到处都是山沟深涧,平时人迹罕至,加上绿矮人居住的洞穴隐秘,很少出来地面,偶然外出也是两三个矮人一起,拿武器装备去换取必需的生活品,因此其他人并不知道这里生活着一个绿矮人部落。

还没有走到一半路,巨甲兽车就无法前行了。无奈之下,江风只好把巨甲兽车停在密林里面,拴好,跟着和雅莎、爱维森他们一同步行进去丘陵了。

雅莎很早就在望月谋生,到处给人打零工,虽然较为瘦削,但身体还是很好的,又修炼了炼气术,在崎岖的山道行走,步履平稳矫健,顿时让爱维森两人另眼相看。

从望月出发的时候,雅莎是穿了件白纱绫衣的,不过现在就换了一件女子外出常穿的深褐色紧身武士服,外披一件紫色披风,在山林中行动十分方便。

她出来前早就考虑好这样的情况,在江风的空间轮环里面,还有四五套这样的衣服,另外还有两套晚礼服,是准备去到隐谷村穿的。隐谷村的村民就像江风的亲人,特别是老村长和塞斯顿他们,对江风就像自己的子侄兄弟一样,雅莎当然要好好准备一翻了。

绿矮人居住的洞穴入口在一个隐秘的小山谷中,外面种了一大片毒荆棘,洞口还用数块大石挡住。

这些大石每一块都差不多有两三千斤重,把洞口挡住了大半,加上外面毒荆棘丛生,就算一般人到了这里,也不会冒险穿过这些毒荆棘,搬开大石进去冒险的。

爱维森和克博森带着江风两人从荆棘丛的通道钻了进去。这荆棘丛的通道,是专门为矮人设计的,江风和雅莎的身材比矮人高了许多,只得弯下身来,才能在荆棘丛开辟的“隧道”行走。

爱维森一边走一边告诫后面的江风和雅莎:“江风兄弟你们小心点,这些荆棘含有麻痹毒素和轻微的迷幻毒素,虽然不会致命,但万一被毒刺刺上几次,就会浑身无力不能动弹,久呆这里,过多吸入这些迷幻毒素,很容易昏迷不醒,最后饿死这里。”

克博森呵呵一笑,说:“这可是我们的天然屏障,听说是我们的祖辈移植过来的。我们经常就在这通道发现各种昏迷的野兽。当然,这些野兽大多都进了我们的肚子了,呵呵。”

他和爱维森在绿矮人中都是另类,爱维森具有弓箭天赋,听他说两百米之外,能轻易的命中一只小沙鼠,这就算在树人帝国的半人马射手中,也算是出类拔萃的。克博森则是脾性幽默,和矮人敦实性格大为差异。因为这样,老族长才让他们跟随江风的。毕竟,如果让一个整天都没有几句话,老是板着一副岩石脸的人跟随江风,旅途很沉闷的。

江风闻言不禁哈哈一笑,说:“克博森,我都怀疑你们两个是不是真正的绿矮人了。”

克博森忽然脸色一暗,说:“其实我的母亲是森林矮人。”

江风在他身后,并没有看到克博森的脸色,不禁好奇的问:“你的母亲是森林矮人?”

克博森忽然开朗的说:“没错。母亲的族人和我们绿矮人不一样。他们生活在原始大森林里面。绝大部分的森林矮人都是这样,尤其以树人帝国居多。说起来绿矮人和森林矮人还是同宗的,不过不知为什么,后来就分裂成两个族群。我们绿矮人离开了树人帝国的原始大森林,居住在洞穴里面。虽然如此,我们现在选择的居住地,基本都在森林里面的。”

江风对矮人的族群不甚清楚,便问:“矮人的族群很多吗?”

克博森点点头,说:“矮人族群是很多的,有的甚至连我们自己都不清楚,常见的有森林矮人、山丘矮人、灰矮人,比较少见的是巨力矮人、灰岩矮人、角矮人。我们绿矮人也是比较少见的。听说巨力矮人还有部分的泰坦血统,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这么多矮人中,个体实力最弱小的是山丘矮人,但他们一般和山丘巨人一起生活,每一千个山丘矮人能诞生一个山丘矮人王,力大无比,攻击中带有强烈的眩晕技能,十分厉害,总体实力,反而是已知矮人族群中,最强大的。”

爱维森撇撇嘴,不屑的说:“什么山丘矮人王,还不是山丘巨人生下的种!”

江风闻言,不禁暗想,原来矮人也不是铁板一块的,看爱维森轻蔑的语气,就很不爽那山丘矮人。

克博森脸色微微一变,没有再说话了。

爱维森感觉到克博森的异样,才醒起他母亲是森林矮人,连忙带着歉意的说:“克博森,对不起,我不是说你的。”

克博森淡淡一笑,说:“没有关系,我知道大家都当我是族人,从来没有把我当外人看待,只不过是我敏感罢了。”

荆棘丛的隧道七转八弯,走了大概五六分钟,众人才来到洞口前面。

爱维森现在还在为刚刚的话懊悔,自告奋勇的说:“江风兄弟,这些石块比较沉让我来搬开好了。”

说着,他活动了一下身体,走到洞口,双手顶着一块人高巨石,嘿的一声,猛的用力一推。

绿矮人长年从事挖矿工作,成年绿矮人力量普遍都有五六百斤,在爱维森的大力下,那块不下三千斤的巨石,就这样被他推到一边了。

克博森对江风和雅莎笑了笑,跟着上前拍拍爱维森的肩膀:“爱维森,我来帮你!”

爱维森哈哈一笑,一拳打在克博森的肩膀上面:“我早等你说这句了。哼,如果你这样小气,就不是我爱维森的好兄弟了。”

江风也笑着说:“你们怎么不把我算在内?”

说着,江风上前几步,双手抱着一块不能合抱的大石,轻喝一声,炼气术能量运转起来,顿时力量大增,把巨石整块抱了起来。

爱维森和克博森瞪大眼珠看着江风,一脸不能相信的表情,看着江风得意的表情,半响之后,不约而同的骂了一句:“妈的,你还是人吗?”

江风把巨石放到一旁,就听到了这句不知是骂人还是夸人的话,不禁郁闷的说:“我的力气不过大了一点罢了。你们还不一样,一个会弓箭的矮人,一个整天说笑的矮人。彼此彼此!”

三人你眼看我眼,忽然一同大笑起来。

一旁的雅莎,看得是莫名其妙的。

那些挡门的大石很快就被几人搬(推)到一旁,露出里面黝黑的洞口。

江风看到洞里漆黑一片,问:“洞里这么黑,你们怎么生活?难道你们有夜视能力?”

爱维森解释说:“不是这样的。大自然的神秘,是我们难以理解的。我们选择居住的洞穴,大多都是远古时期火山迸发形成的地下溶洞。这些溶洞经过千万年的冷却,温度变得和外面差不多。不过有的溶洞还会有地火喷发出来,形成地下火焰柱。我们选取居住的洞穴,就是具有这些火焰柱的。我们称它为火神柱。当我们发现火神柱的洞穴就会重新修筑,挖掘可以居住的窑洞。先前我们被锐甲毒地龙赶出了这个洞穴,一时没有找到具有火神柱的洞穴,才在外面暂居下来的。要不是这样,我们早就找到洞穴居住了。山岭中,到处都是洞穴。听说地下深处还有温度不高的冷火焰柱,不过我没有见过。”

他顿了一下,又说:“有火神柱的洞穴,大多都是矿石资源十分丰富的。”

克博森提醒江风和雅莎说:“大家千万不要喝洞穴溪流的水,那是被锐甲毒地龙污染了的。”

江风点点头,说:“知道了。是了,爱维森,在洞穴里面,你怎么修炼箭术的?好像没有什么用处啊?”

爱维森拿出准备好的火把,用魔法燧石点燃了,迈步走入洞穴,才说:“洞穴和外面都差不多。外面有各种魔兽,洞穴也是。这个洞穴在我们进来之前,就有大量的蝠翼兽,它们才是这里的原居民。虽然平时蝠翼兽很少在火神柱附近出现,但在我们种植黑麦和挖掘矿石的阴暗地方,经常出没,不少族人就被蝠翼兽袭击身亡,因此,我才特意练习箭术,对付这些速度极快,难以用斧头攻击的东西。”

克博森呵呵笑说:“这家伙,可把那些蝠翼兽打怕了,起码有上千蝠翼兽死在他的弓箭之下。后来我们去那些阴暗的地方,只要带条弓弦就行了,那些蝠翼兽,听到弓弦震动的声音,就远远的逃命去了,哈哈。”

爱维森对江风说:“江风兄弟,我看你力气那么大,练习弓箭一定和厉害了。”

雅莎常常听说弓箭这东西是需要天赋的,她招聘弓弩队,也是要来人测试过弓箭技能的,不禁问:“力气大和练习箭术有关系吗?这不是需要天赋吗?”

爱维森摇头说:“让天赋见鬼去吧。族人都说我是具有弓箭天赋,箭术才那么好。其实只有我知道,那是我自己努力修炼的结果。刚刚开始练习的时候,在十步外,我都射不中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我以前练习弓箭,平均一天用坏了三跟弓弦。这些弓箭可不是外面那些劣质品,全部都是我亲自打造,用比癞兽后腿筋做弦,坚固非常的。”

说着,他把背上的弓箭摘了下来,递给雅莎,说:“就是这样的弓箭。不过现在的是经过加强的,没有四百斤的力,别想拉得开。”

雅莎接过弓箭,入手一沉。仔细一看,这弓箭通体由金属打造而成,份量大概有五六十斤。

爱维森说:“一般弓箭是不会全部由金属打造的,这除了沉重不便携带外,普通钢铁的韧性不足,容易损坏。我用多次提炼锻造的钢铁,加入了其他金属,做成的弓体强度和韧度都十分理想,比普通的弓箭好用多了。其实修炼箭术,练得多准头自然就足。别人说的一箭多发,各种弓箭技巧,我觉得都是扯蛋。按照我说的,箭的作用只有一个,就是杀人。再多的箭,还不如一箭夺命。箭术只有两个方面,一是准头,二是力度。如果准头足,力度够,速度自然就快,目标无法抵挡,一箭就足够了。我现在的力度还勉强可以。江风兄弟力气那么大,如果能找到一把好弓,练好准头,就算是巨龙来了,也能给他一箭穿颈!”

江风听爱维森对箭术的阐述,顿时恍然大悟。读万卷书不如走千里路。爱维森经过无数次的练习,得出来的箭术精髓,是如此的简单,但又如此的精辟准确!

他一直觉得自己的手枪威力不足。手枪是地球的产物,设计出来的第一目标,就是杀人。地球的人身体虚弱,和欧雷大陆的人差了不知多少倍,在地球对人来说是致命的手枪,在这里只能对付一般人了,在顶级的战斗中,排不上什么用场。上次能杀死格西尼亚,只是侥幸罢了,就算江风不用手枪,也能轻易的将他击杀。

江风已经试过了,就算把能量依附在子弹上面,爆破手枪的威力也没有提升多少,归根结底,是手枪先天不足缘故,除非是把地球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