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综武侠]百无禁忌-第5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极乐之星那张俊美耀目的脸庞立刻凑了过来; 问道:“你觉得怎么样了?”
  我的情况不是很好。
  内气消耗一空只是轻的,最严重的是石观音那一掌,这当然是废话; 她也只打中了我一掌,一个大宗师被偷袭之下全力击出的一掌; 普通人早就碎成血肉,对我来说也不是那么轻易可以抵消,昏迷是人体最有效的自救反应; 我已经很多年没有昏迷过。
  我想了想,给出了一个大概时间,“需要养半个月; 现在至少五天不能下床。”
  极乐之星点了点头,说出了我最需要知道的事情; “你昏过去之后; 我去叫了人……龟兹王一开始不相信王妃是石观音; 还想让人对我动手; 是楚留香救了我; 又揭开石观音的面具,带着人找到了龟兹王妃的尸体,他虽然不如我长得好看,但确实是个聪明的人。”
  我问他; “他们人呢?”
  极乐之星摸了一下鼻子,说道:“帮龟兹王料理了几个杀手之后追着一个黑衣人出去了,阿珍姑娘在。”
  我咳嗽了两声,说道:“他们万一丢下我们跑了……”
  极乐之星说道:“跑了就跑了,要他们也没有用处。”
  我摇摇头,说道:“楚留香可以跑,胡铁花不能,我已经答应阿珍,不过现在说这些也没有用,还是得等我把伤养好。”
  让我没想到的是,直到我伤势养好,楚留香他们真的没有回来。
  而这个时候,龟兹王已经准备复国了。
  龟兹亡国虽然是唐朝时的事情,但这些年他们也有自己的部落,内部还是称王,只是到了这任龟兹王这里,被叛臣打得丢了王庭,龟兹王的所谓复国,其实无非是动用祖上留下来的一些钱财招揽些兵将再打回部落里去,实在不够看得很。
  除去兵,还要有保护龟兹王的武林高手。
  所以这些天琵琶公主比夫婿跑了的大公主还要着急,一有时间就跑去绿洲边缘等楚留香他们,甚至不再多看一眼极乐之星。
  我不准备继续等下去,向龟兹王提出告辞。
  龟兹王的态度比起前些日子要好许多,温声挽留道:“戚姑娘何必着急走,驸马和他的朋友一直未归,王帐里数得上的高手寥寥无几,不如姑娘再多待些时日,等小王顺利复国,必有重酬。”
  我也是被龟兹王一提醒,才想起我除了莫得感情之外,还莫得钱。
  我想了想,说道:“重酬就算了,我做生意一向明码标价,两个收费方式,一是按人头收费,一颗人头一百金,二是按天收费,一天一百金,我不会多坑你,按天收费的话从明天开始算到你复国成功,按人头收费,我只收高手的价,如果武功在楚留香之上的,一颗人头一千金,这个价格你看可以接受吗?”
  龟兹王听得一愣一愣,好半晌才慢慢地说道:“那就按天收费吧。”
  这明显是个做生意的人。
  我不准备和龟兹王多废话,但他显然很想和我拉近关系,态度十分热情,好在他没有儿子嫁给我,我从王帐出来的时候,手里还多了一颗价值连城的猫眼石。
  可惜我对宝石的兴趣不大。
  我回到帐篷里的时候,极乐之星正在收拾东西,他是个十分爱干净的人,还不喜欢别人动他的东西,于是每天打扫的人就成了他自己。
  听见我进来的动静,极乐之星头也不回,只道:“跟那边说好了?我们是现在走还是明天走?”
  我摸了摸鼻子,有些心虚地说道:“我可能还要再多待几天。”
  极乐之星转过身来,面上带着几分薄怒,说道:“他们留你了?给你开价了?你刚养好伤就要逞能替他们卖命?”
  我不着痕迹后退一步,说道:“毕竟在这里吃喝好些日子……”
  极乐之星把漂亮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凶恶地说道:“要不是他们把石观音招来,你会受伤?吃他们的喝他们的怎么了?还没找他们要赔偿!万一那边又找来什么高手,你还能有上次的运气?”
  我有些无力地解释道:“那不是运气……”
  我当初做杀手的时候,要是杀的全是武功比我低的人,那根本开不到一颗人头三千金的天价,以弱胜强是杀手的基本准则,就算我没有破碎虚空过,杀石观音那样一个常年养尊处优不怎么动手的中年女人也有七成把握,真冲上去明刀明枪跟人家干的才是傻子。
  极乐之星冷笑着说道:“面子很重要,比命都重要是吧?”
  我一只脚已经退到了帐篷外面去了,面上还是干巴巴地笑,“哪有,人家龟兹王给钱了的,一天一百金呢,我们就这样走了,走不到中原就得要饭,你不是还想买江南的房子,住湖边天天看风景吗?”
  我也是怕了这个男人,明明长得一副不染红尘的谪仙模样,却精比商贾,又怂,自从我被石观音打伤之后,更是不知道戳了他哪个点,生怕我哪天出门让人打死在外面,别说给人做打手,怕是以后有了家,都不敢让我出去买菜。
  果然,听了我这话,他的眼睛又瞪了起来,说道:“我要房子不会自己去挣吗?江湖里打人杀人挣来的钱,花着都晦气!等等,你手里什么晃我眼……”
  话还没说完,他忽然整个人暴跳起来,用一种不懂武功的人最极限的速度冲到了我面前,一把抓起我的手,我被抓起的那只手里握着那颗价值连城散发着幽光的猫眼石。
  极乐之星看清猫眼石的瞬间,整个人晃了晃,像是承受了巨大的打击一样绝望,他呆滞地问道:“龟兹王送的?”
  我有些担忧地看了看他,问道:“你怎么了?这块猫眼石有什么问题吗?”
  极乐之星顿时像是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你都把它带回来了,还问我有什么问题?这块破石头有哪里比我好看?你要它还是要我?”
  我连忙说道:“它肯定不如你好看,我肯定是……要你的。”
  说出这话的时候我有些害羞,毕竟这些日子极乐之星虽然和我关系不错,也很关心我,但就像他说的那样,他还不能确定自己的心意,所以一直没有太过出格的举动,这次突然这么直白,我也是有一点猝不及防,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对他确实很有几分好感。
  然而极乐之星却没有顺着我的话往下说,而是凶恶地看着我手里的猫眼石,又得意又生气地说道:“那你就把它丢掉,一颗蓝不溜秋对着太阳都发不出多大光的东西,还真给它脸了……”
  我眨了眨眼睛,说道:“可是这颗猫眼石很贵。”
  极乐之星刚刚软化的态度又尖锐了起来,但不得不说,美人就算是跳脚都比一般人好看得多,他凶道:“贵又怎么了?我比它贵一万倍!不,一百万倍!”
  我连忙安抚他,说道:“不是,我的意思是,丢掉太可惜了……”
  我话还没说完,极乐之星又瞪起眼睛,我一口气没断,说道:“等我们离开龟兹王帐,把它找个地方卖了,这样不光你要的房子有了,我们还能余剩一些存款。”
  极乐之星特别好哄,态度肉眼可见地又好了起来,高高兴兴地说道:“对!把它卖了!卖得远远的,最好卖给那些一肚子油水的秃头富商。”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准备贩卖人口。
  又过了两天,龟兹王收拢了五路大军,其中只有一路是他的人,剩余的都是他从沙漠各方势力那里花钱借来的,这也就算是凑齐了草台班子,雄赳赳气昂昂地去找占据王庭的叛臣麻烦了。
  我替他杀掉差不多十来个刺客,说那些人是杀手我都觉得是在侮辱这个行当,最后清算账目的时候,龟兹王大手一挥,本来该给我七百金,他给凑了个整,掏了一千金。
  极乐之星提心吊胆了好几天,等离开龟兹王庭才松了一口气,一口气才松下来,就催着我卖猫眼石。
  我劝他,“西域最不值钱的就是宝石,你再等几天,我们到了中原卖了它,价格起码翻十倍。”
  极乐之星不高兴,“宝石会跟人养出感情的,等到中原,你舍不得卖它怎么办?”
  我把猫眼石掏出来,交到他手里,“给你给你,你把它带着,我们等到中原再卖它。”
  极乐之星接一块猫眼石像接一个烫手山芋,他用非常嫌弃的眼神看了猫眼石半晌,才把它揣进袖子里。
  我跟极乐之星说了好一会儿的话,阿珍却只是闷头骑在骆驼上,整个人看着十分消沉。
  我把骆驼的头朝她偏了偏,靠近一些,拍拍她的肩膀,“不用担心,据说楚留香在中原是个有名的人,胡铁花是他的朋友,认识他的人也不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要你狠得下心,这次我们找到胡铁花之后,我下手重一点,多打几次他就不敢跑了。”
  阿珍闷闷地说道:“我当然狠得下心……可我总觉得我做错了。”


第69章 是你的极乐之星(7)
  我觉得她是脑壳坏掉了。
  我严肃地说道:“你觉得你哪里做错了?是没有打死他; 还是没有打残他?”
  阿珍低着头摸了摸骆驼的头毛; 小声地说道:“我其实知道我是配不上他的,可我总想,他在镇子里待了三年,三年……也许早已不想再回到江湖里去了; 我之所以可以逼他和我成婚,是因为女侠的缘故,我想一直一直留在他的身边,但他只会越来越讨厌我。”
  我想了想; 说道:“你有没有想过去找别的男人?胡铁花在那个镇子上是最好的选择,但出了镇子; 满江湖都是男人; 比他强的也有太多。”
  阿珍摇了摇头。
  于是我也就不再劝她。
  出了沙漠到兰州,姬冰雁也没有回来; 他在兰州的生意几乎停了大半; 除了商铺还开着; 一些需要大老板做主的生意都不再开了; 我等了三天; 到底还是在极乐之星越来越幽怨的眼神里踏上了去中原的路。
  中原,仍旧是大宁王朝; 只是不再是我熟悉的那个高姓大宁,皇族姓齐。
  极乐之星踏上中原的第一天,就找了个地方卖掉了猫眼石,由于他急着卖; 只卖了两千金。
  我甚至都不敢抱怨他,因为我只要抱怨一句,他就能凶我十句。
  我有点怀疑第一次见面时那个温柔到滴出水来的极乐之星是我梦里出现的。
  我带着极乐之星和阿珍在江南走走停停,最终停在熟悉又陌生的扬州城,花了一千四百六十金买了一座贪官建给外室的园林。
  贪官连带外室一起被查抄了一年有余,这座园林的造价原本在三千金以上,但据说是因为当初贪官带兵拒捕逃到园林里,朝廷派兵过来杀了不少人,导致园林比较晦气,拿得出这个钱的人不肯买,拿不出钱的人折价也买不起,到我的手里就打了对折。
  我一点都不害怕晦气,毕竟如果死过人就是晦气,我两只手早就不能要了。
  我几辈子加起来还没有住过园林这种小巧精致的建筑。
  但住起来也就是那个样。
  我把其中一处原主人用来听雨弹琴的楼拆掉,砌了一个挺大的空地,平时可以用来练武。
  我自己本身的武功心法教不了别人,招式倒是可以,阿珍的资质不算太好,但她足够专心,我观察了她几天,决定让她学剑。
  胡铁花的武功和他的人一样花里胡哨,胜在招式繁复,脚法灵动,轻功一流,打不过可以跑,想要克制这种武功,唯有快剑,如果一定要给个形容的话,就是叶孤城的那种剑法。
  我其实没见过几次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