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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里那吃人的地方,苏莫语真的一点都不想去。曾经有个玩得非常好的姐妹,就是做了十公主的伴读,可是最后却落得竖着进去,横着出来,好好的人儿就那样红颜早早凋落,死不瞑目!!!连及竿都不曾,还差十天,人生最美好还没来得及开始,就提前结束了……
苏莫语怎么都没有想到会被点名,毕竟现在自己已经及竿了。一般的都是女子及竿后就不再做伴读,因为要准备嫁人。只是,贵妃娘娘竟然开了金口,那就容不得拒绝,否则只怕吃不了兜着走,除非有天大的理由,比如说新婚。
眼前只有两条路可以选:要么答应候爷府的提亲;要么进宫做伴读。这两条路都是看着光鲜,却是死路,唐子轩的浪荡人人皆知,他有过的女人,只怕是他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了。
曾经就有闹出过唐子轩睡了一个风情万种的寡妇,没想欢好后弄错了名字,惹得那寡妇大闹了好一阵子,成为京城的茶余饭后。更有甚者传言,那浪荡子即使在床上,也喜左拥右抱。
若真嫁给那样的男人,那以后哪还有什么幸福可言?!就是每天应付他那些茑鸢艳艳就够受的了,更何况,和这样的男人指望‘举案齐眉’是不可能的了。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女不想嫁个同心人,白首不相离?
那唐子轩,嫁给他,想都不用想,只会芳心碎满地!只会满是绝望!只是,不嫁给他,就得进宫,却也不见得就是出路。每天必须如履薄冰的过日子,还得时刻担忧祸从口出。
如果来提亲的,是古清辰将军,该有多好。只是,如果永远是美好的幻像,不是现实。尽管如此,苏莫语却不想坐以待毙,思来想去决定要努力为幸福争取一次。
所以这天,特意故做街头偶遇。这地点,也是几经踩点后,才慎重定下的。此处的店面,都是做达官贵人生意的,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那种,正因为此,路上来往的人比较,这样尽可能的避免了人多嘴杂。
特意选在‘如意轩’店面转角处,这里是偶遇的最佳地点,转角相遇,比较自然,而且,一过转角,就再也看不到,这样,就更能避免人耳目了。更何况,如意轩很好听,是个好彩头。
见到古清辰,苏莫语心跳得都快要蹦出来了,脸起红霞,含羞带娇:“见过将军。”
古清辰有些意外,中规中矩:“苏小姐。”这段日子几次三番被清言那丫头不择手段的纠缠,名义上是陪她,可每次都会有苏莫语同在,这让古清辰都有些怕了。对于这种强迫式的相见,并不喜,甚至可以说是隐隐抗拒的。
“这是清言托我绣的东西,请将军帮我带给她。”苏莫语几步上前,更加靠近古清辰,随后鼓足勇气,把花了无数心思绣好的荷包塞了过去,柔若无骨的指尖触到大手,随即被传递过来那滚烫的温度惊着,脸红似火的快步走过转角,头也不敢回。
低头看着手中的如意荷包,古清辰直皱眉。在当朝,如意,如意,如的是情意。也就是说,如意荷包代表的是心有所属,一般都做定情信物。
老候爷亲登太傅府提亲,这事早就传得人尽皆知,古清辰也认真思考反复衡量了好几天,确实,若是娶了苏莫语,她的娘家会是一大助力。
只是,古清辰唯一不愿妥协不愿随便的就是婚姻,一直坚定的认为,什么都可以将就,唯独婚姻不行。那是两个人要过一辈子的人生大事,怎可当作筹码?
如果说有了筹码的助力,更能平步青云,那古清辰宁愿多辛苦几十年。以目前的现状来说,若是求娶苏莫语,内心深处实在不愿意,追根究底是并不确定她就是自己想要的那个一生一世之人!
承认苏莫语是一个非常好的女子,只是,好和适合是不一样的,好不一定就适合。
对于感情,古清辰比较偏向于日久生情,想要的是真正生死相随,不离不弃的真情,认为随随便便就爱得死去活来,只会在大难临头时,各自飞。婚姻不是儿戏,需慎重和万无一失。
所以,拿着手上的如意荷包,古清辰觉得非常烫手。幸好苏莫语留了条退路,说是清言托她绣的。不得不说,这是个聪明的女子。
苏莫语脸红如二月花,心慌气乱,手脚都有些发软,那心跳快得都像要从胸膛蹦出来了一样,双腿就跟踩棉花似的,也没怎么看路,所以,在宋东离的别有用心之下,遭了殃。
宋东离特意到一卖酸梅汤的摊位前,指明要一份带走,在眼角余光扫到苏莫语已经走到身侧时,猛的一转身,那杯酸梅汤就这样全都倒在了苏莫语的胸口。
夏天天热,本来就穿得单薄,又是一大碗酸梅汤全部打翻在胸前,几乎是眨眼间,湿了贴身的衣服就勾描出苏莫语胸前的美好,对这结果,宋东离非常满意,嘴上却是惊呼:“唉哎,姑娘,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没想到你会走过来……”
别有用心的把声音故意加大,如愿引来众人的侧目。特别是有些好色之人,见是个容颜娇好妙龄女子的春光,立即两眼冒淫光,口出浪语。
“呦,这样的小娘子睡一次,真是死也愿意了。”
“周大,你又死性不改,色性大发,小心回去你家母老虎河东狮吼。”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周大,色字头上一把刀,阿弥陀佛。”
“……”
苏莫语又羞又恼,却知道此是非之地不宜久留,于是不理会宋东离,用手帕尽量遮挡着外泄的风光旖旎,快步离去。
看着苏莫语的狼狈,宋东离笑得非常的欢快和解恨。不过,此时她的贴身婢女秋艳却恨不得能挖地洞钻下去。本来在茶楼时受了主子的吩咐,暗自跟在芸娘和唐初九的身后,想探出她们的底细,看是住在哪的小chāng妇,却没想偷鸡不成蚀把米。
芸娘一向心思缜密,出了茶楼立即就发现了被人跟踪,不动声色,挑出手帕仔细的把泪痕擦掉,柳弱赢风楚楚动人的走到一古槐树下后,说到:“初九,歇会再回吧。”
唐初九一点意见都没有,无条件同意,倒是看着芸娘,一脸欲言又止,特别想问,是不是真的有个玉郎,是不是真的有个快三岁的孩儿?还有,三日后的桃花林,你真的会去应约么?
芸娘一挥玉手:“初九,好渴,我去买杯酸梅汤喝,你等我会。”
站在树荫下,微风迎面吹来,非常凉爽,唐初九舒服的眯起了美目:“好。”
热天卖酸梅汤的摊位很多,芸娘举目四望后,选择了去街对面的摊位,途中,和秋艳擦身而过。
秋艳做贼心虚,就近找了个摊位,装作挑选货物,实则却是密切观察着芸娘和唐初九的一举一动。
芸娘要了两份酸梅汤,却在结帐时,惊慌失措:“我的钱袋呢,我的钱袋呢?里面有好几个金锭子呢。”眼泪说掉就掉:“怎么就不见了呢?刚才我还摸了,钱袋明明在的。”
卖酸梅汤的大娘一听丢了的钱袋里有好几个金锭子,吓了一跳,一碗酸梅汤才两文钱,得卖多少碗才够一个金锭子啊,赶紧说到:“姑娘,你别急,你好好想想,有没有什么人撞过你。”
大娘因着在这街上卖了好几年的酸梅汤,看多了经历多了失窃之事,时常发生,而且那扒窃之人十有八·九都是装作不小心撞了一下失主,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趁机钱袋易主,所以才这样提醒芸娘到。
芸娘略一低头后,指着秋艳颠倒黑白到:“是她,刚才就是她撞了我。”
对于扒手,不管是各大店家还是路人,皆是无比的厌恶,这下,秋艳被众人一致横眉冷对,千夫所指。
秋艳大惊失色,一个黄花闺女若被当作扒手,那这辈子就算是毁了,可以三尺白绫或者青灯独伴了此残生了。失了清誉的女子,是嫁不出去的,没有婆家敢要。
谁敢讨个贼婆娘回去?会受世人一辈子唾沫!因此自是不愿背了这个黑锅,秋艳义正严词到:“我没有!你冤枉我!”
芸娘振振有词到:“就是刚才你撞了我一下,我的钱袋就不见了。”
见二人各执一词,卖酸梅汤的大娘说到:“搜一下身不就真相大白水落石出了。”
若真被人搜身,这就是坐实了嫌疑,秋艳难堪得眼泪都掉了下来,自是不愿,只是面对众怒,却又无可奈何,急得人都要疯了,最后到底是不搜身就脱不了身,又想着本来就没偷,搜也不怕,咬着牙说到:“若是在我身上没有搜到你的钱袋子,你得跟我赔礼道歉。”
芸娘非常爽快,一口答应:“好。”
为公平起见,由老大娘搜身,结果很快的分晓出来,秋艳众目睽睽之下,人赃俱货,铁板钉钉,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秋艳看着那钱袋子,眼里都要冒出火来,恍然大悟明了这是被芸娘陷害,可惜却是有嘴说不清。
众人对扒手恨之入骨,一些情绪激动些的,都拿了鸡蛋砸上来了,正中秋艳头上,蛋壳破裂,蛋白蛋黄顺着头发滴落,狼狈极了。
秋艳恨不得能有个地缝钻进去。
芸娘笑得非常欢快,扭着细腰,摇拽生姿的走人了,留下秋艳成了众矢之的。
唐初九一点都没有看出其中的不对劲来,反而摇头叹着感慨了句:“年纪轻轻的,不学好……”
芸娘眯着凤眼笑得春花烂漫,也不搭话。
在走到绿竹巷时,唐初九想着离长安街也不远,几步路就到了,于是说到:“芸娘,我想去前面街买冰糖葫芦。”
芸娘眉眼皆含笑:“行,我到这里等你,正好喝碗酸梅汤。”这回是真想喝了。
唐初九到了地方一看,那店门还真打开了:“大爷,我要六串冰糖葫芦,不过,要麻烦比平常多三分糖。”这是南长安的怪口味:“而且包裹冰糖葫芦的外膜请包两层。”这也是南长安的讲究,否则宁愿不吃。
闻言,张老头浑浊的老眼一震,精光立闪,不过,眨眼间又恢复了原样,笑容满面到:“姑娘,我这都是早就做好的,要多三分糖的话,还得重新再做,需要半个时辰的样子,姑娘能等么?如若不能,那可以明天再来拿。”
唐初九看了看天色,见还早,说到:“那我等着吧,一会来拿。”说完,转身出店,去找芸娘。
看着唐初九离去的背影,张老头的额上青筋直冒,干枯的大手隐隐带了颤抖,隐名埋姓的等了十年,终于等来了今天,终得拨云见日,主上,你可安好?转身进了后院,把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告之众人。
芸娘一听要等半个来时辰,想了想后,说到:“那我们趁机去买些东西吧。”
携着唐初九进了一毫不起眼的小店,可一进去,却别有洞天。
在唐初九看来,芸娘买的东西叫那个让人脸红心跳,那哪是衣服,就是一层透明的薄纱!这样的衣服,谁敢穿出门?真穿出去,估计不用活了!!!不被人指指点点大骂不要脸才怪!
芸娘对唐初九的坐井观天,鼠目寸光,完全无语:“这不叫衣服,叫情趣!”
唐初九是真不懂这种情趣!
芸娘也不想在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之下解释。
结了帐,提着衣服,拎着唐初九走人,免得她引起众怒,被人群殴!因为她跟个得道高僧似的,对每件衣服皆提出严肃批评:“伤风败俗!”,觉得每一件都不堪入目,有伤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