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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玛孩子心情也不过那么一说,没有想到第二天中午,厨房端了一碟状似青米团的东西上来,回复说是老爷交代的,因为没有做过,请诺玛姑娘尝尝,是不是这个味道。
博博小玉看了,撇着嘴说:“什么绿团子,跟一堆烂树叶似的。”她一直都不是很喜欢眼前的姐姐,霸道自私,从来都我行我素,一点也不像王二妮那么温柔……
诺玛哼了一声,白了她一眼,夹起一口尝了,“嗯,味道有几分相似,只是这颜色跟我家乡的不一样。”
厨房的人躬身答:“老爷说要找一种叫什么……”他实在重复不出,“大约是绿色的叶子,挤出汁水来。咱们这里实在找不出,就用另外一种清香的叶子代替了。”
诺玛明白了,做青米团的叶子她家乡漫山遍野都是,来了这里连个影也没见,只能将就了。她又夹起一块,吃得津津有味。
博博小玉最是嘴馋的,见她吃的津津有味,忍不住问道:“好吃吗?不苦?”
诺玛哼了一声,“又香又甜,你们汉人一辈子也吃不上的美味哦。”
博博小玉说道,“让我尝一口。”
“不给。”她将整盘青米团都端到自己跟前,“我那日让你分我一些肉,你都不肯,今天想要我的,不行!”
博府的饮食跟宋家也是不同。宋家人口众多,兄弟几个正当壮年胃口大,分量比较足,从来没有说少过什么菜,但是博府人口少,佣人们预备的食材少,做的方式也是精细。
起初吃了几次,诺玛还觉得兴趣勃勃,次数一多她有点烦了,总嫌寡味道太淡,又不够吃。
那天厨房好不容易做了一盘烧肉,热气腾腾,冒着油汪汪的香气,馋得诺玛食指大动,当着博驲,她还是知道得注意形象,斯文地夹了一筷子,细嚼慢咽,再抬头时,盘里已经少了大半,全进了博小玉的盘里。
博博小玉可不可不管什么,想吃就吃,博驲看了女儿的吃香,无奈摇头,低声嗔怪女儿道:“不要让客人笑话。”
博博小玉鼓着小嘴不答,又去盘里夹剩下的,想全部归到自己这边。诺玛手疾眼快,也把筷子伸过去,压住她的,然后微笑说:“是啊,在我家乡都是客人吃过,主人才落筷呢。”
博小玉咽掉嘴里的肉,“那你快回你家去,我家就是这样。”她毫不客气,端起盘子放到自己面前,瞧也不瞧诺玛。
博驲呵斥了女儿几句,无奈她一点不给面子,香喷喷的烧肉转眼全进了她嘴里,气得诺玛狠狠瞪了她一眼。
自此,两人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博博小玉不喜欢家里突然来的这个姐姐,既不温柔贤惠也不会做漂亮女红,整天指挥着兰香给她换屋里的摆设,不是嫌褥子厚了,就是嫌厨房的饭不好吃。原本她也不是非要吃那些烧肉,只是看出她一见肉那般欢喜,于是故意要跟她作对。最重要的,是她讨厌父亲没事就去诺玛房里,很多次,她悄悄伏到诺玛窗下,听父亲跟她聊那些外面的事,说得高兴了,他们两个一起笑的声音,她觉得特别刺耳。
她问过父亲几次,什么时候打发诺玛走,父亲总是责怪她多事,还嘱咐她谨尊待客之道,不能慢待了诺玛姐姐。博小玉恨不得她马上离开博府。
瞧诺玛一点没有要谦让自己的意思,博小玉气得小脸涨红,“这是我家的东西,你吃的用的都是我家的,我吩咐厨房,以后什么都不给你吃!”
诺玛不示弱,“这是博驲让厨房专门给我做的。你要是想吃,也求你爹去,少来跟我抢。”
“我偏抢了。”说着,博小玉起身,照着她手里的盘子而去。
诺玛一手护住盘子,一手猛地推了博小玉肩膀,她是大姑娘,当然力气也比孩子大得多,轻易的就把博小玉格开几步远。
博小玉恼了,不依不饶地又扑了上来,仗着个子矮,伸手一抹将盘子推出桌子,掉到地上碎成几瓣,青米团沾了土没法再吃了。
这下热闹了,诺玛挽起袖子跟博小玉扭打到一起,下人们赶忙上来劝架。两个人你拉我扯,谁也不罢休。终于分开后,各自脸上都挂了彩,哪个都没讨到便宜。
晚上,博驲回府听说了这事,先去女儿房里察看。见了父亲,博小玉又哭又闹,直说明天就轰诺玛走,否则她要绝食抗议。哄了许久不见效果,倒把博驲弄得焦头烂额,好容易才在答应女儿第二天带她去见王二妮的情况下哄好。
诺玛是越想越气,她怎么能跟小孩子一样,跟个小姑娘打架?她左思右想,又起了要离开的念头,这几天她在博府也呆腻歪了,其实她的心里一时也没有忘记过宋四郎,她有些跃跃欲试,想要回宋府里去。
虽然,宋四郎没有来接她回去,但是哪天不是来看她了?虽然……宋四郎面色不佳,但是……
女人就是这样,一旦喜欢上一个人,就会为他找尽理由去推脱,直到自己能原谅对方为止,诺玛也是一样,她收拾好东西,趁着夜色暗浓,从后门溜了出来。
黑茫茫的夜里,诺玛走得深一脚、浅一脚。她胆子大,那些女孩子惧怕的东西很少吓到她,此时,换成别人早就手脚发软的挪不动步子,她不当回事。
只是,这里不比青山,走夜路的危险在于容易辨不清方向,她敲开了一家客栈的门,想歇息过今晚再出发。
店小儿见她一个孤身女子,恐怕她是逃婚或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妾,支吾着不肯接待。诺玛脾气急,没说几句跟他呛了起来,引得隔壁屋里出来一个年轻媳妇。问明情况后,好意招呼她跟自己同宿一间。她打发了屋里的男人去另外一处休息,笑着对诺玛说:“妹子要是不嫌弃,跟我这儿将就一夜吧。”
诺玛觉得她是个热心肠的人,也不客气,挽着行李跟她进了屋。两人歇息在一张床上。小媳妇爱说话,一句一句跟她撩闲似的说着话,很快将诺玛的底细问个清楚。
第二天一早,小媳妇趁着诺玛睡得正香,溜进了她男人住的房里,眉开眼笑,“二秃子,有人给咱们送银子来了。”
叫二秃子的男人睡意朦胧,唔哝着问:“是你昨晚拉屋里那个?”
这夫妻二人干的是人肉买卖,说通俗了就是人贩子,刚卖了一票后打算再寻找新人,诺玛傻呼呼自己撞上了门。夫妻俩低声谋划了一通后,小媳妇回到客房里,她张罗了米粥、烧饼几样小菜,然后催诺玛起床,今天他们要尽快离开此地,免得她家里人追到。
诺玛对人没有戒心,以为自己遇到了好人,一边吃一边感谢小媳妇。
“我比你年长几岁,你就叫我姐姐吧。”小媳妇又给她一个烧饼,“你昨晚说想回青山,怎么那么巧呢。我正跟我家男人回他老家,路上经过青山,咱们搭伴也好有个照应。”
“真的?”诺玛想的简单,“那太好了。到时候我请姐姐去家里做客,我家可漂亮了。”
“快吃吧,吃完了好赶路。”小媳妇笑得眼睛弯弯的。
诺玛这边一意孤行,不知道给博府带来多大的混乱。兰香发现她不见了,惊慌失措,顾不上天还没亮,闯进老爷房里通报了这事,急得博驲两眼发黑。他刚给青山送过信去,说诺玛在自己府中,等他忙过这阵,亲自送诺玛回去。他知道,诺玛是她家的掌上明珠,若是在自己手里有了差错,简直是公然得罪了对方。他和诺玛父亲还有生意上的往来,并且他也谋求更多的合作。这事一出,于情于理他都愧对人家。
“是几时发现人不见的?”他匆匆系上袍襟,差人去请铺子里的孙掌柜,马上来见他。
“奴婢也不知几时。清晨起来,我想……”
“好了。”博驲知道再问也问不出什么,一摆手打发兰香走了。镇定下来,他逐渐理出思路,诺玛对此地并不熟悉,她能去的地方不外乎两个,一是去宋家;二是受了委屈想回青山。
从这里去青山只有旱路,出了城大约有两股道,他马上招来管家,吩咐他派几个熟悉诺玛的小厮守在各个路口,一见到诺玛马上拦住她。
管家领了吩咐,立即去布置人了。
博驲又挑了个机灵的伙计,去宋家探探口风,看诺玛有没有回去,如果她已经在宋家了,悄悄回来不要声张。
将人都派出去,他又坐下,整理一遍思路,觉得万无一失了,孙掌柜也到了。博府在当地有些人脉,黑白两道也能卖点关系,他嘱咐孙掌柜,跟各路混道上的人打好招呼,有了诺玛的消息,博府自是不会亏待了报信人;若是将人安然无恙送回,酬金……博驲比划了两个指头,末了,又添了一个,“这个数。你速去安排。”
孙掌柜办事妥帖,知道东家这是真着了急。不出一个时辰,整个xx城都知道了,有个异族女子走失,找到她不啻于挖到个金娃娃。蛇虫走兽、鸡零狗碎,但凡有个机灵劲的都扑到街上,大浪淘沙似的奔走于各处。
这些异动没有逃过二秃子的眼睛,从客栈出来,他就闻出空气中的紧张味道。这条道走得久了,他早已练出了敏锐的嗅觉。他拉过媳妇,“快,打发那丫头走,离咱们远点。”
“为嘛。”小媳妇舍不得要到手的生意。诺玛年轻俊俏,一看就不是汉人,卖到官宦人家当歌姬或是窑子里,肯定是一笔不菲的银子。远比他们夫妻二人费劲半天卖个普通女子赚钱。
“问什么问!让你做你就做。”二秃子不想惹事,谁知道那丫头什么背景,要是捅了马蜂窝他们可没好果子吃。
小媳妇不情不愿地跟诺玛说,他家男人变主意了,不回老家改去投奔他哥哥了,不能跟她同去青山了。
诺玛觉得白吃了人家一顿饭,甚是不好意思,“反正你们也是离开此地,不如我们暂时搭个伴,等到了下个地方,再各自分手不好吗?姐姐,我对路不熟,还得靠你们指点呢。”
小媳妇听了又乐了,这可不是他们主动带着她,要是有人问起也好推脱。出了这里地界随便找个买主,整个顺路钱何乐而不为呢。她又兴冲冲去劝自己男人,凭着一张好嘴,让他点了头。
出城的路只有一条,过了城门,追来的人再能干也奈何不了他们。夫妻二人打醒了精神,奔城门而去。
诺玛是异族人的相貌,走到街上异常惹眼,二秃子觉得路人各个都跟鹰隼似的利目,看到他们夫妻脸上,恨不得剜出几个洞。他招手拦了一辆马车,哄着诺玛跟媳妇都坐了进去,这下那些人想看也看不见了。
平安无事地出了城门,二秃子慌着的一颗心落回肚子里,他抢过车夫手里的鞭子,狠狠抽了一把,再跑出三五里路,那些人上哪找去?他得意地哼起小调。听男人高兴了,小媳妇也猜出情况没那么紧急了,爱说爱聊的习性又来了,笑着对诺玛说:“妹子,你说你家还有啥来的?是哪样东西俺们这里没有的?”
谈起家乡,诺玛由衷地自豪,滔滔不绝给她讲青山的一草一木。正说得热闹,耳边有人高声喊她名字,“诺玛,诺玛姑娘……”
诺玛掀开马车侧面的小帘子,是博府的家丁,她正要应声,小媳妇猛地一推,将她推开车帘处,急吼吼地拿手边的包袱去捂她脸。
这突发的状况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