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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本是个充满了欢乐的地方,现在却忽然变得说不出的空洞寂寞。
人世间本就没有永恒不变的事,更没有永恒的欢乐。
红杏花慢慢地从后面出来,用一双洞悉人生的眼睛目送着他们走出去,叹息着喃喃自语:“我就知道你们只要一见面,就会互相纠缠,自寻烦恼的,我早就知道……”
有些人就仅是钉子和磁铁,只要一遇见,就会粘在一起。
小马和小琳是这样子。
丁喜和王小姐呢?
红杏花叹息着又道:“小马这样子已经够糟了,可是丁喜以后只怕还要更糟,我实在不应该让他们见面的,我早就知道……”
阳光灿烂。
发亮的长枪,在阳光下更亮得耀眼。
蓝天白云,远山青翠,竹简下开满了鲜花,蜜峰和蝴蝶在花丛中飞舞,甚至连风都在传播着生命的种子。
这本是个生命孕育生命成长的季节,在这种季节里,没有人会想到死。
只可借死亡还是无法避免的。
金枪徐慢慢地解开了套在金枪上的布袋,眼圈一直在盯着他的对手。他心里还在想着“死”。
很少有人能比他更了解“死”的意义,因为他已有无数次接近过死亡。——不是我死,就是你死。
这就是他对于“死”的原则。
这原则简单而残酷,其间绝没有容人选择的余地。
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之后,无论谁都会被训练成一个残酷而自私的人。
金枪徐也不例外,所以才活到现在。
可是现在他面对着这个对手,实在太年轻了,年轻得连他都不忍看着她死。
——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她不能败,我又何尝能败?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从布袋里抽出了他的枪。
金枪!
金光灿烂,亮得耀眼。二十年来,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这耀眼的金光下。
枪的型式削锐,枪尖锋利,枪杆修长,就算拿在手里不动,同样也能给人一种毒蛇般灵活凶狠的感觉。
丁喜远远地看着,脱口而赞:“好枪!”
邓定侯同意:“的确是好枪。”
丁喜道:“霸王枪若是枪中的狮虎,这杆枪就可以算是枪中的毒蛇。”
邓定侯道:“江湖中本来就有很多人,把这杆枪叫做蛇枪。”
丁喜道:“据说这杆枪本来就是用黄金混合精铁铸成的,不但比普通的铁枪轻巧,而且枪身还可以随意弯曲。”
邓定侯道:“所以金枪徐用的枪法,也独具一格,与众不同。”
丁喜道:“我也听说过,他用的枪法就叫蛇刺。”
邓定侯道:“他们家传的枪法,本来—百零八式,金枪徐义加了四十一式,才变成现在的蛇枪—百四十九式。”
丁喜道:“霸王枪呢?”
邓定侯笑了笑,道:“霸王枪的招式,只有十三式。”
丁喜也笑了笑,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就已足够。”
邓定侯忽又叹了口气,道:“只可惜你没有看见当年王万武施展他‘霸王十三式’的威风,霸王枪在他手里,才真正是霸王枪。”
丁喜再也没有说什么,因为这时决斗已开始。
阳光下普照的庭院,仿佛忽然变得充满了杀气。
这两杆枪都是经历百战、杀人无数的利器,它们本身就带着一种杀气。
金枪徐的人,也正像是他手里的枪,削锐、锋利、精悍。
他的眼睛始终在盯着他的对手,双手合抱,斜握金枪。
这正是枪法中最恭敬有礼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对霸王枪的尊敬。
王大小姐却只是随随便便的将大枪抱在身上,就凭这一点,也已不如金枪徐。
一一高手相争,尊敬自己的对手,就等于尊敬自己。
金枪徐嘴里露出冷笑,却还是礼貌极恭,沉声道:“当年王老爷子在时,在下无缘求教,如今老成凋谢,枪在人亡,请受我一拜。”
他左腿后曲,真的行了一礼。
王小姐只不过点了点头,淡淡道:“我是来找你麻烦的,你也不必对我太客气。”
金枪徐沉下了脸,道:“我拜的是这杆枪,并不是你。”
王大小姐冷笑道:“你最好记住,从今以后,霸王枪就是我,我就是霸王枪。”
金枪徐冷冷道:“在我眼中看来,王老爷子一去,霸王枪也已不在人间了。”
王大小姐怒道:“你看不见我手里的枪?”
金枪徐道“这杆枪在王大小姐手里,已只不过是杆平平常常的大铁枪。”
王大小姐用力咬住了嘴唇,显然在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怒气。
她也知道高手相争时,若是心情激动,就随时都可能造成致命的错误。
金枪徐盯着她,又道:“在下还未到这里来时,已将所有的后事全都料理清楚。”
王大小姐道:“很好。”
金枪徐悠然道:“王大小姐,你的后事,是不是也已交待好了?”
王大小姐一张脸已气得通红,大声道:“我若死这里,自然有人替我料理后事。”
金枪徐道:“谁?”
王大小姐道:“你管不着。”
她的手一抡,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就飞舞而起,带起了一阵凌厉的枪风,压得竹篱的花草全都低下了头。
金枪徐却没有低头,身形一闪,已从铁枪抡起的圆弧外滑了过去。
丁喜叹了口气,道:“看来这位王大小姐的确太嫩,竟看不出徐三爷是故意激她的。”
邓定侯却笑了笑,道:“也许徐三爷这一着反而用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走的是刚烈威猛一路,本是男子汉用的枪,王大小姐毕竟是个女子,总不免失之柔弱。”
丁喜同意。
邓定侯道:“可是她怒气一发作起来,情况就不同了。”
丁喜道:“哦?”
邓定侯微笑道:“我可以保证,他们家传的脾气比他们家传的枪法还要厉害得多。”
他们只说了七八句话,王大小姐的霸王枪已攻出三十招。
她的枪法虽然只有十三式,可是一施展起来,却是运用巧妙,变化无方。
她的招式变化间虽不及蛇刺灵巧,可是那一种凌厉的枪风却足以弥补招式变化间之不足。
无论谁都看不出这么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子,竟真的施展了如此刚烈威猛的枪法,竟真的能将这秤大铁枪挥舞自如。
这种长枪大戈本来只适于两军对垒、冲锋陷阵,若用与武林高手比武较技,就不免显得太笨重。
可是她用的枪法,又弥补了这一点,无论枪尖、枪柄、枪身,都能致人的死命。而且枪风所及之处,别人根本无法近她的身。
她十三招攻出,金枪徐只还了六招。
丁喜皱眉道:“看样子徐三爷只伯是想以逸待劳,先耗尽她的力气再出手。”
邓定侯又笑了笑,道:“徐三爷若真的这么想,就又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份量虽沉重,可是招式一施展开,枪的本身,就能带动起一种力量,她借力使力,自己的力量用得并不多。”
这道理正如推车一样,车予一开始往前走,本身就能带起一股力量,推车的人反而像是被车子拉着往前走了。
邓定侯道:“也因为这杆枪的份量太重,力量太大,要闪避就很不容易,所以采取守势的一方,用的力气反面比较多。”
他笑了笑,接着道:“以前有很多人都跟金枪徐有一样的想法,想以逸待劳,所以才会败在霸王枪下,这其间的巧妙,若不是老头子偷偷地告诉我,我也不明白。”
丁喜道:“知道这其间巧妙的人,当然不会多。”
邓定侯道:“除了百里长青和我之外,王老头子好象并没有对别人说过。”
丁喜道:“因为你们是他们的朋友?”
邓定侯道:“他的朋友本来就不多。”
丁喜道:“他是你的朋友,我却不是,你为什么要将这秘密告诉我?”
邓定侯笑了笑,道:“因为我喜欢告诉你。”
丁喜也笑了,
这解释并不能算很合理,可是对江湖男儿们说来,这理由已足够。
现在王大小姐已攻出七十招,非但已无法遏止,再想近身都已很不容易,只要对方的枪杆一横,他就被挡了出去。
徐三爷忽然发觉这杆枪最可怕的地方并不是枪锋,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枪,每一分、每一寸都同样可怕。
无论谁都看得出他已落在下风。
只有一个人看不出。
突听一声大喝,竟有个人赤手空拳,冲入他们的枪阵。
这个人竟是小马。
他真的醉了。
不管他醉的是人,还是酒?他的确已真醉了,否则又怎能会看不出这两杆枪之间,枪风所及处,就是杀人的地狱。
看来他不但是“愤怒的小马”,简直是个“不要命的小马”。
居然还举手大呼:“住手,你们全都给我住手!”
丁喜的心已沉了下去。
他知道王大小姐是绝不会住手的,也不能住手,因为霸王枪本身所起的力量,已绝非她所能控制。
在这种力量的压迫下,金枪徐想必也一定会使出全力。
一个人若已将全力使出,一招击出后,也很难收回来。
就在这时,两杆枪已全部制止在小马身上。
他的人就像是弹丸般忽然弹起,鲜血雨雾般从他身上溅出。
两杆枪居然还没有停。
他们实在已无法停下来,已无法住手。无论谁的枪先停下来,对方都可能给他致命的一击。
谁也不敢冒这个险。
“这个人疯了。”
“他为什么要自己去送死?”
大家惊呼着,眼睁睁地看着小马身子飞起,眼睁睁地等着他落下来。
每个人都看得出,等到这个人再落入枪阵中,就一定已是个死人。
就在这一瞬间,竹篙下的花丛前,忽然有一条长绳飞来,套住了小马的腰。
长绳一抖,小马的人就跟着它一起飞了回去。
他并没有跌入那杀人的枪阵。
他跌入丁喜的怀抱里。
鲜血还在不停地流,小马整个人都已因痛苦而痉挛扭曲。
可是他眼睛里并没有痛苦,反而像充满了愉快和满足。丁喜在跺脚!
“你怎么会做出这种蠢事来的?”
小马没有回答。
他的人虽然在丁喜怀里,他的眼睛却始终在看着另一个人。“小琳……小琳……小琳…。,”
他虽然已痛苦得连声音都发不出,可是他心里却还是在呼喝,不停地呼喝。
小琳在流泪,也不知是悲哀的眼泪,还是感激的眼泪?
丁喜终于看见了她:“你是为了她?是她要你这么样做的?”
小马点点头,又摇摇头。
这当然是他自己愿意做的,他不愿做的事没有人能勉强他。
这女孩子竟有这么大的力量,能让他心甘情愿的做出这种蠢事?
现在他的酒意已随着冷汗和鲜血而流出,清醒使得他的痛苦更剧烈,更难以忍受。
他若是能晕过去,也可以少受些痛苦——晕厥本就是人类自卫的本能之一。
但是他却在努力挣扎着,不让自己的眼睛闭起。
因为他要看着她。
小琳也在看着他,看到他的痛苦和柔情,也终于忍不住冲了过去,在几十双眼睛的注视下冲了过来,扑在他身上。
她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有这么大的勇气,会做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