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锦桐-第18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不是笑话儿。”文二爷看起来十分感慨,“都说闺阁之中自有豪杰,你们姑娘不同凡俗,你们也一样不同凡俗,只是……不说了不说了,以后好好跟着你家姑娘,你说得对,活着先活好,至于死后,人死如灯灭,灯灭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一章 说说话是大事

绿梅最先醉倒,趴要炕上睡着了,接着秋媚也醉了,仰面朝天伸胳膊也在炕上睡着了,文二爷一半是因为感慨和因为听到的话郁结,一半是确实酒多了,脚步虚飘歪歪斜斜晃出厨房院门,幸好小厮已经守在门口等着了,扶着他回去睡下。
    李桐的藤花院,后园那间花厅里,李桐裹着件长到脚面的灰鼠里斗蓬,坐在宁远对面,看着他,等着说话。
    “这件斗蓬不错,现在穿正好。”宁远指着李桐的斗蓬。
    “本来这天还早,穿不着这样的小毛衣服,这是特意让她们找出来备用的。”李桐很认真的解释了这件斗蓬。
    “京城不冷,要是在我们北三路,早就漫天大雪,冰天冻地,早就穿大毛衣服了,我送你几件上好的毛皮做衣服?”宁远欠身问道。
    “不用,京城不冷,七爷来是有事,还是专程来说话的?”李桐问道,好象他每次来都是这样,她不问,他就不说正事。
    “有点事。”宁远挪了挪,坐的端正些,“珍珠帘子的事,文涛跟我说了之后,我就让人盯着姓钱的,要买帘子的是贺家。”
    “大皇子?他买珍珠帘子干什么?送给周贵妃?”李桐很惊讶。
    “不象是送给周贵妃,大皇子的脾气,怎么可能跟老四学着?我也没想通他现在要买帘子做什么用,不过。”宁远看着李桐,“你们府上还有没有差不多的珍珠帘子?能不能再放一挂出来?还照上一次的价,中间的差价我补给你,要不算是我买的也行。”
    “有倒是还有。”李桐想着上次清库房时的帘子,“好象还有两挂,珍珠不耐放,特别是这样的珍珠帘子,外婆喜欢珍珠,这才收了几挂,不过,”李桐顿了顿,“上次放出去的是品相最差的一挂,余下的两挂都比上一挂品相好不少,珍珠也大一些。”
    “不知道大皇子要做什么用,这个先不管,转一挂给我,上一挂帘子你是低价出的?这一挂加一倍你看怎么样?”宁远财大气粗。
    “上一挂就是要卖出价才好办后面的事,怎么能低价出?这一挂帘子好是好些,可论市价,也就是上一挂帘子的价,不用再从你这里转手,我直接让人交到钱掌柜手里,比上一挂加半成出去就是了。”李桐不会占他这个便宜。
    “那好。”宁远十分干脆,“这事你安排,放出去之后让人跟我说一声。老大鞭抽晋王的事,你知道了吧?”宁远岔开话,神情闲适的问道。
    李桐点头,“他的脾气太大了。”
    “脾气?”宁远一声冷笑,“匹夫之怒,流血五步,天子一怒,流血千里,他这个连匹夫之怒都算不上,这算什么脾气?”
    “匹夫之怒……”李桐打量着宁远,“是这么用的?还有句天下缟素吧?”
    “那句用不着,你也读过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要是真的,那时候真是蛮荒之时,你看现在……你没上过朝,臣子离皇上十步开外,中间还站着象我这样的御前侍卫,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
    宁远一声嗤笑,笑到一半戛然而止,看着李桐,上身倾过来,压低声音笑道:“我要是想伏尸两人天下缟素,那倒是差不多能行。”
    李桐直直的瞪着宁远,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这句话不象玩笑,或者说,她总觉得他是个能做出这样的事的人。
    “你到京城……”好一会儿,李桐才能说出话来,一句话说了半句,后面的却困住了,她几乎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是有打算来的,宁皇后和五爷,”李桐的话断续破碎,不过她相信宁远完全听得懂。“可要是,万一呢?你都打算好了?”
    “万一失败?”宁远脸上的玩笑敛起,却没有多少凝重的意思,他的神情很象这后园的月色,平静而淡然。
    李桐点头,“万一失败,你都打算好了?你,宁皇后?五爷?”
    “没有。”宁远答的快而干脆,“你问的要是退路,这事没有退路,不是破釜沉舟激励士气,我谋的这事,是无所不用其极的事,但凡无所不用其极的事,都没有退路。”
    李桐低低叹了口气。
    “没什么大不了的,是人都有一死,大姐嫁进京城时,”宁远的话仿佛哽住了,好一会儿才接着道:“我那时候小,不懂事,后来才想明白,大姐启程时,去祠堂辞别祖先,挨个牌位跪别,大姐那时候,不是出嫁,是赴死的。”
    李桐听的心里酸涩难忍。
    “宁氏族人不多,可也有上百人,阿爹阿娘就是再疼大姐,也不能为了大姐违抗皇命,给宁家招来灭族之祸,宁氏也不能为了大姐一个人,揭杆而起,让北三路百姓陷入战火之中。”
    宁远越说声音越低,“我离开家里,也去了祠堂,跟大姐一样,挨个跪别了宁氏先祖,大姐是为了宁氏一族,只身赴死,我是为了大姐,自请出族,离开北三路,就没打算再回去。”
    “这种事,成与败,都是要牵进全家全族。”李桐话说的很委婉,你这个自请出族,跟宁皇后的辞祖赴死一样,都是内心给自己的说法,别人是不会知道了,这个自请出族,跟真正的自请出族,半分不相干。
    “嗯。”宁远叹了口气,“为了这个,我想了一路,成就不说了,要是不成,无论如何不能连累了家里和宁氏族里,也就是,得先想好怎么嫁祸于人。”
    李桐哭笑不得,“那你准备嫁祸给谁?谁家接得起这样的大祸?”
    “这个么,”宁远嘿嘿笑了几声,“这得就事论事,不能一股脑儿全嫁到一家头上,你放心,我这么聪明的人!你不是说,我肯定能心想事成?我也这么觉得。就象在北三路时,我出城打仗,上山剿匪,从来没想过什么一败涂地,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败?那是笑话儿!我就真从来没有一败涂地过,一次也没有!”
    宁远微微仰着头,一脸傲然,象是在坚定自己的信念,也象是在安慰李桐。(未完待续。)

☆、第三百五二章 时光太快

“文二爷也说过,做大事不能前瞻后顾,只能勇往直前。”李桐说不上来什么滋味,说不上悲凉,可也说不上振奋,不算喜,也不能算悲,只是五味俱全,又无法理清。
    宁远这话自相矛盾,真要认为自己决不会败,那临行前还用得着辞别祖宗,自请出族?这是立了必死之心,明知不可为而为的来。来程中,却又满怀必胜的信念。
    “你在京城长大的?”宁远看起来不太愿意再继续这个话题,李桐也不愿意再说这些,忙点头道,“算是吧,我两三岁的时候,就跟阿娘到了京城。”
    “一直在这京城?没出去过?最远的地方去过哪里?”
    “最远的地方……栖霞山吧。”李桐有些恍惚,从前的五十多年里,她一直拘在那座王府里,天不亮就起,天黑透了还在忙,忙不完的家务,看不完的刺心事,算不完的帐……
    她去过的最远的地方,也就是栖霞山,那时候姜焕璋谪贬在北边,阿娘已经没了,她大病初愈,瘦骨嶙峋,一个人去了栖霞山,为什么去栖霞山,她已经想不起来了。
    可那个夏天的深夜,她沿着栖霞山荒芜的山路往上爬,嶙峋尖利的碎石硌着脚底,硌的一阵接一阵沉重的闷痛,她爬到山顶,仰头四望,繁星密布的夜空扣在她头上,无比远,又无比近,凉凉的山风将散乱的发丝吹到她脸上,又从她脸上吹走……
    她在山上站了一夜,看了一夜星空,吹了一夜凉风。
    几天后,她又回到了绥宁伯府,至于当初为什么去,又为什么回去了,她已经想不起来了。
    “栖霞山?山上有座栖霞寺?”宁远看起来很有兴致,“景色怎么样?”
    “夏天去的话,夜晚看星星不错。”李桐收回思绪,此生已非从前,有一天,就算她再到栖霞山,再象从前那样,半夜爬到栖霞山上吹夜风,也必定是心怀喜悦,目光所及处,都是美好。
    “可惜,今天夏天过去了,明年夏天吧。”宁远一脸向往,“栖霞山看星星好,你这园子里看月光好,京城就这点好,有春有秋,四季分明。”
    “难道北三路没有春秋?”李桐笑起来。
    “北三路么,长冬短夏无春秋,每年九十月就开始下雪,开始下雪,就开始冰天冻地,雪落一回,积一层,一直积到第二年四月才开始化冻化雪,雪一化,中午就能光膀子了,北三路的夏天不象京城,京城的夏天能闷死人,北三路夏天天高气爽,就是热,也热的脆爽不闷气。”
    宁远语调里透着怀念,“冬天更好,这京城大冬天的还得用冰窖,我们北三路,象现在,杀了猪杀了羊,往外面一扔,一会儿功夫就冻成一块大冰坨子。有一年……大姐刚离开家没两年,我刚知道大姐的境况,跟阿爹和大哥闹气,瞒着家里出了关,就带了十来个人,出关没几天就遇到雪暴,迷了路,带的干粮也快吃完了,偏偏又遇到关外最大的一帮土匪……”
    宁远突然不说话了,李桐等了一会儿,忍不住问道:“后来呢?你遇到土匪,逃出来没有?找到路了?回到家了?”
    “那当然,要是没回到家,我也不能坐在这里跟你说话。”宁远慢吞吞答了句,李桐被他这句话噎住了。
    “那帮土匪碰上我,那是他们前世不修。”宁远笑了几声,接着道:“那帮土匪有一百来人,我带的人虽然都是好手,可也没法以一抵十……”
    “你不赶紧逃,还想着剿匪?”李桐失声道。
    “也不是为了剿匪,我刚才不是说了,我们带的干粮快吃完了,那帮土匪刚劫了支商队,肥的浑身流油。”
    李桐无语的看着宁远,文二爷说他才是北三路最大的土匪,这话好象没说错。
    “我们运气好,缀了一天一夜,就截住了来接应的十几个人,把人杀了,砍成大块,扎了个爬犁拖上……”
    宁远迎着李桐瞪圆了的双眼,装着没看见,“遇到雪暴,人找不到吃的,狼也找不到,我们拖着这一车人肉,很快就遇到了狼群,我们在前,狼群在后,一边跑一边往狼群里扔人肉,狼群越聚越多,三天后,就聚了上千只狼,人肉也扔没了,傍晚,我们紧挨着安下营地的土匪跑了,那群饿狼把那帮土匪团团围住。”
    “你刚才说,你们带的干粮也快吃光了,那你们……你们?”李桐满脑子门都是那句:把人砍成大块!象砍猪肉牛肉羊肉一样,喂狼,是不是也喂人?
    “有十几个人,就有十几匹马,人肉喂狼,人吃马肉,你想哪儿去了?”宁远一脸促狭,李桐长长舒了口气,只觉得额头全是冷汗,没吃人就好。
    “那帮土匪砍了一夜狼,到底是关外的土匪,比狼厉害多了,跟上千只狼杀了个两败俱伤。也就北三路能这么干,要是在京城这一带,早臭了。”
    李桐脸有点青,“京城没有土匪,也没有那么多狼。”
    “可不是。”宁远不知道想到什么,神情怅然,“京城风软雨软,连杀人用的刀,都是软刀子。”
    “要论用软刀子,你用的也不差。”李桐不客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