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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不应该走路回家的,也不应该抬头去看彩虹,这害的我看到了不想看的一幕。
一个熟悉的人影,白色T恤,米色的休闲长裤,随意极了,浑身上下散发着让人无法忽视的气息。
他背对着我,我只能看见他的后脑,柔软的黑发,修长的身形,他略略俯身,左手环住怀里人的腰,他们的影子揉在了一起,被拉的很长很亲密,好像本就是一个人。
于是,那些一起完成作业的午后,他认真着蹙眉思考的样子,低低讲解题目的声音,全都消失了,只剩下眼前的这个时刻,他抱着别人,样子英俊,姿势优雅。
他们在亲吻,在夏天的雨后,彩虹之下,连场景都这么唯美。
在摸了一把脸上的冰凉之后,我真的很想去弄一瓶,类似忘情水,绝情丹的东西,谁告诉我,哪里有卖,多少钱?
◆第12章
关于人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只不过现代的人,有着太多的事情要做,忙着上班赚钱,忙着四处游荡,忙着恋爱劈腿,大多也不会无聊到去考虑这么马克思的问题。
这天晚上,我实在是无聊的睡不着觉,伴随着空调的呼呼声,我在大床上翻来覆去许多回,决定与小马进行深度的精神交流。
我始终觉得,正是因为宗晨在我的人生中扮演了一个类似上帝左手的角色,才会使得本人这么不留余地的去想着他爱着他,也就是俗称的犯贱。
杞人忧天这四个字在我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而内心的惶恐,则来自于对未来生活的不可知性,不知道会在哪一天的哪一刻,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公车,马路,甚至马桶上,时间会开玩笑似的在我身上停止。
喜欢一个人不难,难的是喜欢一辈子,这句话对我来说,恰恰相反。
是早晨的四点半,我看了下闹钟,窗外已经透出淡淡的微光,大约怕没虫子吃的鸟脆生生叫了起来,而我,也总算感觉到了累,于是闭上眼睛,很快睡着。
八点的闹钟准时响起,睁眼醒来,穿衣洗漱,吃饭上班。
今天其实是个好日子,商铺的那个单子双方决定下午正式签署合同,然后下个月的八号一笔数量可观的佣金便会打进我的银行卡。
当感觉到空虚时,看着卡上的数字,倒也会充实。所以,我很快将昨晚的悲观情绪抛到九天之外,哼着小曲打了卡。上午依旧在设计公司,一直忙到午休时分,连饭也顾不得吃,便匆忙准备合同去钱江新城。
下来的时候,顺便去了23层打劫了一小盒抹茶蛋糕,随后被那伙人缠住八卦了近半小时,直到看了手表,发现离约定的两点只不到一小时才急急忙忙出发,看吧,人缘太好也是种苦恼啊。
原来的根据地在这幢大厦的二十三层,而设计公司在二十七层,新欢与旧爱离的近,对我来说倒也是件好事,两头跑跑方便的很。原本是去观望一下头儿的精神状况如何,不料她前天竟然不声不响的跑去南京出差了,也不知有没有看见我的告密信。
从公司出发到新城要经过钱塘江,以大桥为界,前半段路程堵车严重,温温吞吞跟个上花轿的小媳妇似的,一旦过江,便一马平川,飞流直下,车开的那个叫爽啊。所以,当公车到达大桥时,一看还有半小时,我便悠闲安心的看起了风景。
然后车子……发出一阵刺耳的刹车声,稳稳当当地停在了大桥中间,司机是个女的,戴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样子,她下去转悠了一圈,打开后车盖琢磨了片刻,然后打了个电话,上车漠然说了句“抛锚了。”
我顶着大太阳站在桥中央骂娘,做了十几年公交,还没遇到过抛锚的,只见出租一辆辆呼啸而过,却连一辆空车都无,着实郁闷,也只好在烈日下狂奔,洁白的大桥,波光粼粼的江面,不时吹过的微风,风景倒是好得很,真是可惜了。
跑了一段路,有些体力不支,便放缓脚步,所幸已经快到桥尽头,我气喘吁吁,额头脖子出了不少汗,□在外的手臂被晒的有些发红,口干舌燥的难受。也不知怎的,忽然感觉背后有些异样,一转身却也没看到什么。
只是有辆黑色轿车在缓慢行驶,许是车内的人在看江景,经过我身边时倒是一滞,害我一喜,以为碰到什么熟人可以搭个顺风车,不过没一秒,便又迅速的飞逝而去,很快便变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视野里。
待我好不容易看见一辆空车,正要拦下时,听见呼哧呼哧的声音,一辆公车正好停在身后的站牌处,更可气的是,竟然是那辆抛锚的破公车。
我看着女司机斯文冷漠的样子,心中甚是不平,这锚抛的,十几分钟就修好了?于是又跑上了公车,前后一看,竟然都还是之前的那批乘客,立马觉得自己亏大了,白白跑了这么些路,还搭上一次车钱,真倒霉。
可真正倒霉的,还在后头。
下车,过马路。此时离两点还有三分钟,我站在商铺马路的对面,车子不多,行人更少,可亮着红灯一下一下缓慢跳着,七十四,七十三,七十二……我左右权衡了下,便毅然的决定闯红灯,反正也不是第一回了。
前后车子纹丝不动,仅有的几个路人也恪守着交通,四下寂静,我咽了咽口水,觉得这么众目睽睽之下,还真有点不大好意思,不过我还是硬着头皮闯了,然后听见一个小女孩奶声奶气的声音:“妈妈,那个阿姨怎么能……”
没听见没听见,我猛地朝对面冲过去,然后听到今天第二次的刹车声,急速突然的刹车,似乎就在而过耳膜边,心陡然的一紧,全身血液在这一刻停止。我愕然的有些呆滞,伴随着几声尖叫,身体重重朝后摔去,感觉脑子停止了思考……
不知过了多久,应该是很短暂,涣散的视线一点点聚焦,眼前出现了一双皮鞋,澄亮澄亮的,没有一丝灰尘,然后,一双男人的手几乎是恶狠狠的将我揪起来。
我没法子抗拒,整个身体都失去了力气,软趴趴的仿佛一个破败的布娃娃,任由那人将狼狈我拖到一边。整个世界寂静无声,好像什么也听不到了。
“简浅,你能不能改改这个破毛病!”声音仿佛从另一个世界传来,慢慢传入我的耳朵,渐渐的,我听到汽车马达声,知了的叫声,小女孩哇哇的哭声,以及路人们的低语,一切恢复正常。
我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不过须臾几秒钟,意识到原来人类的情绪可以这么强烈与多样化,我紧紧的拽着反拽着那只大手,有力的,汗津津的,冰冷冷的手,不想放开,永远都不想放开。
“宗晨,我好怕,我好怕,我好怕……”一直重复着这句话,停也停不下来,其他的什么都不能思考了,刚刚,如果车子再快一秒,我再走近一点,运气再差一点,这辈子是不是就玩完了,我胆子很小,我很怕死。
我一直低着头,只看着他的皮鞋,干干净净的皮鞋,不敢抬头。
许久,他的声音才传来,“别怕,没事了。”
很温和的,小心翼翼的,异常轻柔的语调,也是我第一次听到他这样温柔的说话,软软的糯糯的甜甜的,好像桂花糕一样。
我成功的被这桂花糕给逼出了眼泪,情绪有些失控,不管不顾的扑到了他的怀里,极小声的抽泣起来,三伏的天,炙热的太阳,可他的胸膛,怎如此的清亮舒适。
硬朗的怀抱,带着植物的清香,我的脸贴着棉麻的质感,忽然开始贪恋起来,宗晨,在那一瞬间,我原来这样的舍不得你。
过了多久?不知道,一分钟,两分钟……时间有点失去意义了。
“简浅,” 他又细声细气说起话来,好像蒲公英飘在心间,痒痒的舒服,他的手微微用力,似乎要抽出来,可我还是紧紧拽着,不放不放。
“手……痛。”
“啊……”我这才下意识的放手,从他的怀里出来。
他的手有几道红红的痕迹,仔细一看,竟被我抓的划出了血痕,细细小小的,红的异常显眼。
“对……对不起。”
他似乎是叹了口气,抬起手,放在我的额前,良久,却又停了下来,我一直低着头,不敢去看他的表情。
“简浅,若你以后,哪怕再闯一次的红灯,”他的声音与刚才完全两个语调,硬硬的,好像高山上的岩石,带着不容置疑的力度,“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见你。”
“可是……刚刚就要迟到了。”我明知他有理,可还是被他的语气给震住了,喏喏的反驳了句,“而且,是你开车不小心,那么大的马路怎么会没看见我?”
“简浅!”他好像真的生气了,“是你在闯红灯。”
“对不起。”我马上说道,“我发誓,再也不闯红灯了,一次都不。”说完我才抬头看他。
整条马路都是白花花的日光,他就站在我的面前,头顶的棕榈树发出轻微的“沙沙”声,阳光透过枝叶,落得一地的斑驳。
他的脸色有些苍白,仿佛是惊吓过度,额头渗出些许的汗,眉头深深蹙起,仿佛藏着一个解不开的结,他的眼眸是琥珀色的,蕴着太多我描述不出的情感,担忧,愤怒,无奈以及……怜爱?但愿这些不是我自作多情看花了眼得出的结论,我看见那琥珀里有自己的影子,微小的,有些惊魂未定的看着他。
他又深深的舒了口气,很长的一声,似乎要道尽什么,整个人像是松了口气,眉目也一下子舒展了开来,好像夏季经历暴风雨后的植物。
他望着我,神色又慢慢严肃起来,他又重复着说:“再发誓,以后,再不闯红灯。”
我愣愣的看着他,仿佛被下了蛊一样,肆意的看进他的眼,然后笑了起来:“我简浅,发誓,再也不闯红灯了,就算迟到要被扣钱,就算马路上只我一个人,我也不闯了。”
就算你在马路对面,我也不闯了,我慢慢等着绿灯亮起,然后走过去找你。
他的表情终于彻底松动,于是我又说了一句,语意轻快的:“宗晨,你很担心很担心我对不对?”
◆第13章
宗晨就这样站在我的面前,我忽然觉得过去的七年都像是短暂的一场梦,我与他,从不曾分开过。
他没有看着我,只是略略偏开脸,侧面的线条硬朗削瘦,有着一股子倔强劲,嘴唇稍显薄凉,微抿着,眼神穿过密麻的枝桠,停留在我所看不见的某处,然后他很轻的点了点头,就那么一下,我以为是自己的错觉。
他轻轻的说:“是的简浅,我担心你有事。”这一句话,轻轻柔柔的撞进我的心底,让我莫名欢喜。
我以为接下来会是比较温馨的场景,可惜的是,冒出了个人。
“宗晨,这位是……”
从刚才到现在一直情绪紧绷着,也没发现何时不远处杵着个女人,带着大大的英伦贵妇帽,咖啡色的墨镜遮去了半个脸,若不是那声音实在听得熟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