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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花飞过秋千去-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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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花飞过秋千去》 文 / 水阡墨
 
   第一章 月满星稀人去楼空孤枕眠
   满月
   临仙镇。满月楼。

  原本这个满月楼是不叫满月楼的,名曰听风阁,生意一直稀稀拉拉的。某日镇子上来了个手持拂尘的道人,那道人仙风道骨活像说书人口中的太上老君。他掐指一算说这名字不吉利,只听风来不见客,不如叫满月楼,月圆人圆皆大欢喜。

  那苏掌柜本来不是一信邪的主儿,大概看那道人说得一板一眼的,于是将信将疑的将金字大招牌一挂,生意果真如那道人说的皆大欢喜。苏掌柜还以为遇见了神仙,再去寻那老神仙道谢已经是半月之后,那老神仙早已不知去向。如今苏掌柜已经变成了苏老掌柜,他的儿子苏小掌柜说起这个名字的典故还如他爹当年一样的啧啧称奇。

  当然,一开始我也是有兴趣听这一老一小的瞎吹,可是时间长了也就厌倦了,说不定是那狡猾的老头看生意不好自己改了名字,然后编了个故事来骗路人。

  这五月的梅雨天总是让人觉得犯困,尤其是到了晌午,空气又湿又闷,本镇的人都憋在家里,只有过路的人才到店里歇脚。苏老掌柜和苏小掌柜都窝在家里喝老板娘煮的排骨芋头汤,我记得那种汤是乳白色的,有一种淡淡的奶香。

  我的娘亲曾经也喜欢煮这种汤,用细细的瓷小火慢慢的熬,乳白色的汤流过喉咙,娘亲说,你爹最喜欢这种汤了。

  我问娘亲,我爹是谁?她把脸扭过去看窗外漫天的粉色桃花说,去练功吧。

  那时候我只有七八岁,娘很少像狗子他娘那样将我抱在怀里亲我的脸,她总是说,去练功吧。桃源村早春的桃花是我记忆里唯一的颜色,我拿着剑在桃花林里胡乱的挥舞,娘亲见了只是皱着眉叹气。我不知道娘亲为什么总是逼我练功,所以娘亲死后,我就将那把笨重的剑埋在了屋外的桃树下,一个人走出了桃源村。我离开桃源村的时候,正是桃树结果的时候,我将桃核穿成串挂在脖子上,狗子在村头拉着我的袖子哭,月见,你要去哪?

  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只是狗子本来就肥头大脸的,这样一哭活像我偷的李婶家的冬瓜。我只好安慰他,我要去闯荡江湖,将来干一番大事业赚很多的钱,把桃源村的石屋都镶上金边。只是我路过临仙镇的时候病得半死被苏老板娘收留,这一呆就是六年,或许我这辈子都注定不能给桃源村的石屋镶上金边。我留在满月楼当伙计,一个月只有二钱银子,这足够我去布庄裁件像样的衣裳了。

  布庄就在镇子的最北头,隔壁的小梦姑娘每次裁了新衣裳后都会将她全部的胭脂都涂到脸颊上来酒楼晃上一晃。那苏小掌柜是个读书人没见什么世面,以为那猴子屁股一样的脸就是倾国倾城。其实我见过比那美过上万倍的姑娘,她们的眉眼精致得如玉芙蓉的糕点。苏小掌柜笑得牙齿上的白菜梆子都露出来了,你这穷小子大概是讨饭的时候饿得眼花了,这世上是没有女子能比上玉芙蓉的糕点的。

  临仙镇有句老话,满月楼的酒,观音山的松,九天仙女也比不上的玉芙蓉。

  那玉芙蓉的糕点美得不似凡间之物,晶莹剔透八面玲珑,当然价钱也贵得让人咋舌头,大概我做五年的工能吃上那么一块,就连苏老掌柜的也就只尝过一次而已。我懒得和苏小掌柜的争辩,我甚至还奉承他有眼光,劝他赶紧将小梦姑娘娶回家省得她整日在街上乱逛身子扭得像一团麻花。

      梅雨
    我早知道小梦姑娘那样不安分的女人容易惹出事端。

  小梦姑娘失踪的第二天已经传得满城风雨,有的说她跟镇东头玉器店的光棍私奔了,有的说她被过路的大盗掳了去做压寨夫人,还有的说她早就被害死了尸体可能就埋在镇里的某个角落。小梦姑娘的娘刘婶吓得痴痴傻傻的,像一捆发疯的抹布一样跑到满月楼,扯住一个客倌的衣裳就问,是不是你把我们家小梦藏起来了?

  其他的客倌只是像躲瘟疫一样的躲着这个半疯的婆娘,只有一个人非但没有躲,反而一把拉住刘婶的手腕。我小时候练过一段时间功夫,虽然也只是三脚猫,但是替人打通七经八脉的招势我还是记得。刘婶只不过一时疾火攻心,替她打通经脉就不至于真的疯掉。那个男人戴着大大的斗笠,黑纱下的脸若隐若现,我故意去添了几次的酒,他都一声不吭闷得像块石头。

  我本以为小梦姑娘是自作孽,可是不过几天的工夫,整个镇子上的中年婆娘都疯了似的满街乱窜,她们的女儿都在一夜之间不知所踪。镇子上的捕快忙得焦头烂额依然没有一点头绪,整个镇子人心惶惶,连晌午也没心思在家歇息都聚到了满月楼来喝酒。

  那个戴黑纱的男人每日都来喝酒,他不是本镇的人,却在这个镇上似乎停留了许久。但话又说回来,镇子上最近来了很多陌生的人,酒楼的生意也好了很多,苏小掌柜离他买大屋子的梦想越来越近,我却离我的梦想越来越远,我现在只想尝一口玉芙蓉的糕点,并且要为这个梦想奋斗终生。

  梅子黄时雨。

  我惆怅的望着门外扯不断的雨,心想如果以这个人口失踪的速度发展,大概全镇上未婚待嫁的姑娘都要丢光了。到时候苏小掌柜买了大屋子要将谁装进去呢?

  “小二哥,来壶上好的十里香。”

  客倌招呼了几声才将我的魂扯回来,我急忙热情的迎过去,那公子手持羽扇一双桃花眼眨啊眨的,自以为是万人迷。虽然讨厌他同我一样的玉树临风,我还是恭敬的给他斟酒,客倌是外乡人吧。

  不错,在下路过贵宝地,一定要品这满月楼的酒,看观音山千奇百怪的松,还有尝尝那比美人还消魂的玉芙蓉。

  那公子哥说着便从门外走进来一个女子,那女子刚一进门便闻到一股奇异的香。多少次我蹲在玉芙蓉的门口闻着这股香气吞口水。想必这公子必定是个腰缠万贯的主儿,否则也吃不起那玉芙蓉的糕点。他肯定被我流口水的样子恶心到了,或者他可怜穷人的生活决定大发慈悲。

  “小二哥,你也尝一块吧。”

  我从来没有想到天上掉的馅饼会砸到我的头上,理智和情感交战了半天,我突然想到如果梦想那么容易就实现的话,我的下半辈子要怎样纠结的活?

  “小的不敢。”我急忙又斟上酒,手却被那公子哥一把握住,嘴里叨念着:“以妾红酥手,赠君黄藤酒。”我的手一抖,酒全洒在了桌子上。大概这位哥哥吃了玉芙蓉的糕点后想美女想疯了,我决定不跟他计较,若我触怒了他,这小子一生气在隔壁开个月满楼,那我就真的要去讨饭了。

  “客倌,您醉了。”我咬牙切齿的陪笑说。

  “在下唐双修,敢问小二哥怎么称呼?”

  “客倌,小的是个跑堂的,贱人一个贱命一条,名字随便叫就好。”
     
     夜色
      苏小掌柜最近常常让我守到很晚才打烊,因为有两个出手阔绰的客人都喝酒喝到很晚。一个是那个神秘的黑色面纱,一个是那个风流轻佻的唐双修。两个人都投宿在对面的龙凤客栈,可是隐约觉得两个人的陌生之间有暗潮汹涌。

  龙凤客栈喂马的小厮福祥无聊的时候来找我谈天,他说:“那两个人可怪了,说不认识吧,那个唐公子总是盯着那个戴面纱的公子不放。说认识吧,也不见他们讲过话。不过最怪的还是那个老和尚,整日打听那些失踪女子的情况。你说一个老和尚六根清净怎么对姑娘那么上心哪!”

  我不知道那老和尚为什么对姑娘那么上心,我只知道临仙镇的太平日子到头了,这种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强烈到令我寝食难安。我经常在万籁俱寂的夜里趴在窗前看月亮缺了又圆。离开桃源村的之前我并不知道月亮会有圆缺,也不知道月亮会离我那么远。我和狗子到了晚上就会去山坡上看月亮捉萤火虫,月亮那么大仿佛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那些萤火虫在月色中轻舞。

  不过我不再提起桃源村,苏老板娘说,那只是我做的一个梦,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桃源村这个地方。

  我不知道我来自哪里。

  我已经找不到了回桃源村的路。

  我已经有六年没有去看娘亲的坟。

  我不想念娘亲,我想起娘亲就会想到她逼我练武功并垂头叹气的样子。我也叹了口气正要关好窗子歇息,只看到对面客栈一扇窗的灯突然亮了起来。

  这个距离并不是很远,只隔了一条街,只见两个身穿夜行衣的人将一个昏迷的姑娘扶到桌边,并撕下她左边的袖子。他们好象在找什么东西。或者说,在找一个标志。那两个人对看一眼摇了摇头,然后从桌边上的笼子里取了一只鸽子,并写了字条绑在鸽子的腿上。我想仔细看清楚那个趴在桌子上的姑娘是不是镇子上的姑娘,身子刚探出去就碰掉了支起窗子的竹棍。

  啪。

  竹条打在青石板上,空旷安静的街道上有隐约的回响。

  对面的两个人警觉的跑到窗边,我急忙躲在窗后看那两个人关了窗子灭了灯。县里来的捕快就住在镇子西头的馆驿,为了苏小掌柜买的大屋子能装着他日思夜想的小梦姑娘,我决定趁夜走一趟尽快帮他们破了这起失踪案。

  夜色如水,月光如纱。

  我的步子又碎又急,这本来不长的一段路走得我筋疲力尽。只是我低估了那两个夜行衣人的谨慎程度,他们在镇西头的馆驿门口悠闲的抱着胳膊欣赏月色。

  “你们是什么人?”

  “死人不需要知道那么多。”

  我退后几步,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就这么死了,死得一点价值都没有,还不如一根鸿毛。

  “我不想死。”

  “这可由不得你。”

  我开始后悔我没有带着那把笨重的剑,如果我是个学武的奇材,现在他们一定跪在我的脚下哭爹喊娘了。也许娘亲是对的,她懂得江湖险恶。

  我说了,我不想死,可是这由不得我。其中一个黑衣人对着我的胸口就是一掌,他这一掌太快了,我躲闪不过轻易地就被击中。胸腔中溢出一口腥甜,疼痛的感觉蔓延全身。那个黑衣人诧异的看着自己的手说:“是个女的?”

  “看她的左臂!”

  我的衣袖仿佛是被风给撕裂,我惊讶的尖叫一声捂住上臂,那个红色梅花胎记露了出来。

  那个戴黑色面纱的男人和唐双修不知道什么时候在我身后的,他们走路都没有声音,我还以为见到了黑白无常。

  “你们休要多管闲事,快让开,否则我手里的刀可不认人。”

  唐双修微微的笑:“彭大虎和彭二虎,江湖人称大刀二斧。兄长擅长用刀,疾如闪电,兄弟擅长用斧,天生神力。只是很可惜,你们再快,力气再大,也比不上我手中的仙羽扇。”

  “你是知晓天下事的唐双修?”拿斧子的彭二虎冷冷的笑,“我们井水不犯河水,若阁下非到阻拦休怪我兄弟二人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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