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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的天堂-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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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他做好秋千后先坐上去试了一下,发现承重能力足够了,就开心地拍拍手对我说:“来,妹,我推你。”从那以后,我就像一只顽皮的蝴蝶,常在这两棵柳树间翻飞,像一个开心的音符,在湖水与柳树间来回荡漾。
  有一次,我和老哥来到我们专用的秋千旁,看到另一个女孩未经允许,坐在我的秋千上,一个男孩起劲地推着她,无所顾忌地泼洒着笑声。我走过去迟疑着对她说:“这个秋千是我的。”她笑着说:“我知道,经常看你在这荡,这回好不容易逮着你不在,就擅自借用了,给我荡一下啊。”
  有一回,我跟老哥坦白初识他时的“观后感”,说当时觉得他压根儿不会玩,是根本不懂浪漫的人。他大笑着说:“玩,谁不会呢,天生的。浪漫?只要有爱就可以了,明白了爱人的心思,再去制造点美好心情,就是浪漫事件,这是最容易学的事。”
  那时候大学里流行跳交谊舞,我在读本科的时候就表现不俗了,读研究生时,准备再深造一下,没想到老哥不干了,他说:“那怎么可以?凭什么放点音乐,就可以让一个陌生人抱着你,手心对着手心,肩挨着肩?”
  老哥开始学跳舞,从慢三学起,奇怪的是,在我看来只是听着音乐走路这样的事,老哥做起来还蛮费劲的。而作为老师,我的耐心远不如他,教了他一会之后,我就不干了。老哥却并不气馁,一开始空着两只手假装跟我跳,后来找不到感觉了,不顾我的狂笑,在宿舍里抱着椅子跳。他抱着比他的身体还阔大的椅子,口里念着“嘣嚓嚓”,摸索着在宿舍里转圈的情景,把推门进来的室友吓得赶紧看门牌号码,以为走错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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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一学会浪漫,女人就完了(2)
他跳到一半,突然问我:“妹,现在哪只脚先出?”舞曲刚起的时候,老哥知道是左脚先出,但跳着跳着,不知道哪个脚先出了,我听到他这样发问,简直要满地找眼镜,笑得不知道要如何回答。
  好像完全帮不了他,我继续看我的小说,放出话:“你如果学不会,我就和别的男士跳。”老哥听了放下椅子,说:“看来我得积善行德了。”我笑着说:“还没见过把自己学交谊舞提升为公益事业的呢。”
  “那当然,我如果学不会,就得把舞场变成屠宰场。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阿弥驼佛!别打扰我啊,救人要紧。”老哥扮了个鬼脸后开始紧张的救人工作。
  抢救工作似乎卓有成效,过了一会儿,老哥突然得意地大叫起来:“我知道了,被靠的那只脚先出!”“哈……”我没法不爆笑。没什么舞感的老哥,调动了他的逻辑思维能力,拼命地来寻找舞步的规律,经过与椅子舞伴的反复磨合后,终于得出结论,跳三步是先迈左脚,然后右脚靠上去,接着是“被靠的那只脚先出”!我放下手中的小说,忍不住跑过去抱住老哥亲了一下,我觉得他简直是无法救药地可爱。
  没办法知道老哥究竟是怎么学会跳舞的,不过他最终还是在舞场上赢得了和我从一而终的舞伴权,并且懂得了用舞蹈来演绎浪漫。老哥在很多重要时刻,比如我们领结婚证的当晚,或者某个纪念日,都会和我紧紧相拥地跳贴面舞,有时我的光脚丫踩在他的脚板上,有时我的双脚夹住他的双腿,一起似舞非舞,似摇非摇。邀我跳舞时,老哥总会说那句“被靠的那只脚先出”,来逗我大笑。
  对于老哥来说,连跳舞都能学会,别的好玩的事、浪漫的事,学起来就易如反掌。比如,在环绕着我们学校的小河沟里,自由自在地撑槁划船,徒步汤孙湖时,让我轻松地坐在他的脖子上游荡……
  后来,老哥甚至能游刃有余地运用着浪漫。他安排一颗懂得爱的心去做卧底,略施小计就制造出各种美好。他把爱溶解在美丽里,溶解在温柔里,去俘虏他所爱的女人的无尽缠绵。
  男人一学会了浪漫,女人就完了。
  
你觉得有什么遗憾吗?
在我被“骗婚”一年多后,1999年的某一天,我和一位女友共进午餐。她和男朋友恋爱了一年多,和许多女孩一样,在跨进婚姻殿堂前有着莫名的惆怅和惶恐。她问我:“你的婚姻怎么样?嫁了他以后,有过什么遗憾吗?”
  我跟她说了一件小事。
  1997年的冬天,我们95级的研究生要开始找工作了,当时的法学硕士就业机会虽比现在的要多,但要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也不是很容易,我们女同学在出去找工作前常在一块犯愁。读国际经济法的小晰跟我比较要好,他的男朋友凌峰当时也在深圳工作,当她把烦恼跟凌峰说时,凌峰斩钉截铁地说:“你怕什么?有我呢!”
  凌峰这句一锤定音的话,当时赢得了我们所有女生的喝彩。这句话充满了男人气概,让找工作这件困难的事,突然变得令人无限神往。我们顿时对小晰充满了羡慕。
  当我把这件事跟老哥说了后,老哥语气很虚地说:“嘿嘿,我不敢这样说,这话太厉害了,我不能这样说,找工作只能靠你自己的。”老哥有些抱歉地笑着,不管我因此可能会觉得他不够男人,他这样想,就这样说。
  我当然也知道找工作只能靠自己。但是,任何女人都愿意听到那样的话。这句具有泰山压顶气势的假话,充满着男人的魅力,能让人在阴天看到灿烂的太阳,能让一个衣衫褴褛的女人,突然看到自己身着华丽的晚装。但老哥不会这样说,他在羽翼未丰时,绝不会去尝试飞。
  后来,我和我的同学们都凭自己的努力找到了工作,小晰也一样,凌峰虽然给她壮了胆,但一个刚到深圳站稳脚跟的人,客观上真的不可能给她实质性的帮助,她也是“靠自己”找到了工作。
  多年以后,我们几个女同学再聚会时,都还清楚地记得凌峰那句话。
  提到对老哥的遗憾,我很老实地对女友说:“我觉得他的生命力不够强盛,不够强大,就是不够MAN。”
  我觉得男人要强大,要顶天立地,要让女人觉得他是山,可以依靠。要让女人有一种“凡事有他”的安心和超然,要让女人一碰到棘手的问题,就会想:“怕什么?有他呢!”。
  我的女友更绝,她说:“要有‘强大’的感觉,好歹得有梅尔·吉布森(演《勇敢的心》的男主角)的勇猛,角斗士般的体格,就算老了,他也得像《偷天陷阱》里道格拉斯演的男主角……总之,要让女人在他面前甘愿做一只小鸟。”
  ——女人的心中,都有一些强大的模型。
  我对女友说,老哥是斯文、儒雅型的,他虽看起来舒服,但并不活力四射,他虽热爱生活,但生命的张力看上去不够。他如果是树,我也只能是他身边的另一棵树。我不能是藤,不能依靠他。所以老哥永远不会像凌峰那样说话。
  老哥凡事追求完美、看重细节,而我,更喜欢男人大气磅礴。更贪婪地说,我既要“大江东去,浪淘尽”的气势,又要“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唯美。显然,女人的贪婪和女人的梦,成就了女人的遗憾。更何况,女人总在一起互闯梦境,并争相抬举各自的梦,一不小心就对男人感到失望。
  女友大为赞同:“有些遗憾确实是女人自找的,有了遗憾后,就看怎么面对了,或者被动地忍受,或者说服自己积极地接受。人哪能没有遗憾呢。”
  
“嫁鸡随鸡”
好在,那些“遗憾”,在我心里作祟的时间,总也不会长。因为我是“天平座”的,永远懂得平衡自己的心态。
  我第一次参加高考身体出了点状况,没考上大学,得复读一年,我们复读班的很多同学都觉得很丢脸。我却对自己说:“幸好没考好,要不很可能考个大专。现在有机会复读一年,没准考个一类本科呢。”我说完,照样兴高采烈。


  第二次高考,我也没能如愿地考上一类本科,而只是上了二类本科。我对自己说:“上大学主要靠自己的,什么大学都无所谓,再说呢,我们学校的前身是岳麓书院,岳麓书院早在南宋时就有了,那时候,北大在哪?”我有时异想天开地取笑自己:阿Q一定是天平座的。
  所以,有关老哥的“遗憾”,对于我来说,也不在话下。更何况,老哥的优点那么多。我有时扳着手指列举着老哥的各类优点,不禁地在心里大叫一声:“天啦,他怎么会看上我?”
  事实上,我们上个世纪90年代末来到深圳时,深圳已经走过了“遍地是金”、“机会汹涌”的“淘金者”时代,我们这些从外地毕业分配来的学生,只能把竞争贴在脑门上,在深圳工作、结婚、买房、生子,一个个沿着生命最正常的轨迹,认真去干着每个年龄段最应该干的事。
  我们必须清醒地面对现实,哪怕在心里有“遗憾”,也只能悄悄地进行自我救赎。
  翻看以前的日记,我发现2000年的4月22日的这一天,非常值得纪念。
  这一天,我对“嫁鸡随鸡”有了自己的心得,我在日记中写道:
  我今天逛了一间小店,看到一只可爱的公鸡,当然是公仔啦。我想到老哥刚好是属鸡的,就毫不犹豫地买了,89块呢,还挺贵的。
  坐公共汽车回家时,我摇摇晃晃地看着它,脑海中突然冒出“嫁鸡随鸡”这个词。我发现,“嫁鸡随鸡”的观念,其实是守护婚姻的精髓。
  主要是在“随”字上,“随”首先应该是“随他”的意思,即“由他”、“尊重他”。
  另外,还应该有“追随”的意思。追随他的思想、追随他的成长,打定主意爱他,跟定他,“无论他贫穷还是富有,无论他疾病或者健康”。我惊喜地发现,这“嫁鸡随鸡”的观念,其实跟西方在教堂里举行婚礼时,神父问两位新人的话是一个意思。
  所以,我既然嫁了老哥这只“鸡”,就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任何优点、缺点,尊重他的想法,爱他,和他一起成长,“无论他贫穷还是富有,无论他疾病或者健康”。
  这个发现对于我来说,是革命性的。我从此不再试图改变老哥什么,而是静静地站在老哥身边,追随他,和他一起成长,和他一起面对任何问题。
  从那以后,有关老哥“不够强大”的“遗憾”,很少在我心里出现。
  关于这一点,我也经常有意识地请教一些“过来人”,注意吸取他们的人生经验和智慧,我发现认真听“老人言”,总能听到经时间验证过的真理。
  我们报社一位前辈,在婚姻里幸福了近20年的大姐,这样告诉我:“相信你的丈夫是世界上最好的,是最适合你的,对他好,爱他,守住这一辈子的缘分。”
  她说:“有的女人哪怕是嫁了,也还在寻寻觅觅,内心不安定,其实每个人都有优点、缺点,接受就好了,不要抱怨,也不要去比较。跟他的过去比较,跟别的男人比较,这些都是大忌。”
  而一位40多岁的大哥更是说得干脆:“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让他们感觉最幸福的就是被全盘接受,不要对他挑三拣四地抱怨。”
  他们的这些话,被我记得很牢,几年来无数次想起,提醒着我去接受属于我的爱人,去接受属于我的老哥。
  2000年以后,我已经充分懂得了接受的价值,对老哥也无比地死心塌地。哪怕在后来生了贝贝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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