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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这幻城乃是一个六界闻名的城池,幻城位于仙魔交界地带,是个既不受仙界管辖也不在魔界治下的独立存在,以城中心画一条线分南北城,北城阳光明媚气候宜人,南城常年阴寒雨水不断,两种截然相反的环境同时存于一城,世间仅此一地。在城中居住的既有修仙之人,也有魔界之人,甚至还有不少凡人,其杂居的形势必然导致了幻城初建之时社会的治安不是那么的好,尤其在仙魔大战之时,幻城俨然已经成了一个小战场,随着仙魔大战的终止,幻城也渐渐回归了平静,逐渐的也形成了自己的规矩和体系,凡是在幻城生活的,无论是神是仙是鬼是魔,亦或是人,皆不可随意杀戮,如有纠纷可昭告四方约定决斗的时间和地点,死伤自负,慢慢的这条规矩被延续了下来,所以幻城就成为了这世上唯一一个没有律法束缚却又和平繁荣的城池。
第28章 紫云昭订婚()
高阳彩儿一路高歌进入招摇山地界,她知这是紫云昭的地盘,所以在行动上还是有所收敛,她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边游玩边赏风景,好不惬意。
在进入招摇山第五日时,她到了九尾狐之乡青丘山。九尾狐本也是上古神兽,但因其种族不善征战,在战乱年代死伤无数,慢慢的,九尾狐一族开始凋零,剩下的九尾狐后人不愿种族彻底消失于世间,便投到南方大神麾下,做了紫云家的家臣,受紫云家保护,而九尾狐族也发誓世代效忠紫云氏族,成了紫云家最忠诚的卫士。
高阳彩儿对于九尾狐族的历史是不感兴趣的,她最感兴趣的是九尾狐一族的样貌是否如传说中的那样惊艳四方,传闻九尾狐族的男子只要勾勾手指,便能引得闺中秀女争相掷帕示爱,引得小媳妇儿们一枝红杏出墙来,而九尾狐族的女子更是倾国倾城之姿,她们只要摆摆手,便能迷倒一大片。
高阳彩儿决定在青丘逗留一些时日,见识一下九尾狐族的魅力。她背着自己的小包裹在青丘仙乡晃悠了许久,也不曾见到一个仙友,这令高阳彩儿十分的郁闷。
正当高阳彩儿一度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的时候,终于在她的对面迎面走来一个活物,不,应该说是一个男仙友。
“这位仙友,可否留步一下。”高阳彩儿截住迎面走来的男子的去路。
男仙友收住脚步,迅速的上下打量了高阳彩儿一番才开口问道:“不知仙友有什么事情?”
“我想问问,这里可是青丘?”
男神仙点点头。
高阳彩儿继续问道:“那为什么这里如此的冷清,好半天也见不着一个仙友的踪迹?不瞒仙友,我此次来是来寻一位好友,她正是青丘的九尾狐一族,不知哪里可寻到九尾狐族的踪迹?”高阳彩儿一番瞎话编的得心应口,毫不停顿。
男神仙得知高阳彩儿的意图后,态度亲近了许多,他说:“仙友此时来寻九尾狐族恐怕不是时候,整个青丘的九尾狐族都去了招摇山,因明日便是九尾狐族现任族长的独女与紫云太子的定亲宴。”
高阳彩儿一愣,这个答案还真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这紫云太子自然就是指紫云昭了,没想到这么快他就又另结新欢了,果真应了凡间的一句话:人不如新,衣不如旧。
虽然早在两百年前高阳彩儿便放下了对紫云昭的情,但乍一听到这消息,难免还是会难受一些,情绪上也不知觉的受了影响。
男神仙也注意到了高阳彩儿的变化,以为她是因千里迢迢寻友却扑了个空而影响了心情,便好心的劝道:“仙友也不必失落,不如你随我一同去招摇山,找朋友的同时也可观赏一下紫云太子定亲的盛会,这紫云太子可是我南方大地人人敬仰的典范,就连西方的佛陀和七十二重天的天帝也是十分看重他的,即便不能参加他的定亲宴,远远的围观一下也是三生有幸的。”
高阳彩儿哪还有心情去看曾经的情人定亲,连忙拒绝了男神仙的邀请,假称自己还有其他事情便离开了。她没在青丘多做停留,直奔着自己的最终目的地而去。
自从离开青丘,高阳彩儿的情绪一直十分的低落,不像前段日子那样的神采奕奕,她总结了一下原因,认为紫云昭终究是自己短暂生命中唯一真心爱过的人,虽然与他之间已经做了彻底的了断,但在自己没找到下一站幸福之前,紫云昭先她一步订了亲,心里总会有些不平衡,所以才会导致情绪上的低落。为此,高阳彩儿还暗骂自己小人,不断的告诫着自己:不能因为自己小心眼儿就见不得紫云昭幸福,做神仙最重要的就是要大度,曾经不是做的很好么,今后继续保持下去就好了,千万不能堕了自己多年积攒下来的名声。
殊不知,她一千多年积攒下来的只有一些不那么好听的名声。
就在高阳彩儿的心情调整的差不多的时候,她也到达了自己的目的地——幻城。
幻城与高阳彩儿想象的还是有一些差别的,这里既不像仙界,也不像魔界,而是更像凡间的一座普通的城池。城里面店铺林立,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们看不出究竟是什么身份。
高阳彩儿在北城找了一间看着就十分大气豪华舒适的酒楼作为自己暂时的休息之地,酒楼是城中最著名最奢华最古老的采薇酒楼,在里面住的也都是有身份有银子的,高阳彩儿十分庆幸自己在银钱上准备的充足,否则现在自己怎能坐在宽敞的浴桶里舒舒服服的洗个澡呢。
高阳彩儿的头枕在浴桶的边缘,右手腕上带着五色花编成的手环,双手摆弄着一件状如如意的法器,这法器还是她临走时偷偷潜进她师父的宝器库顺来的,打算在银钱拮据时当掉以备不时之需。而现在,就到了需要的时候了,她带的银子虽多,但刚刚一下子就付了酒楼半年的房钱,所以身上所剩的银钱就仅够她十日的饭钱了。
高阳彩儿身为神仙,如在凡间遇到没钱的时候还可以随手变出一些来,但幻城不同凡间,如果被人发现自己用的是仙法变出的银钱,那保证会被城中的居民群殴一顿然后扔出城去。如此,为了自己的生计,高阳彩儿只好将这乾坤如意当掉了,虽然这是她师父西王母娘娘十分喜爱的一件法器。
高阳彩儿在沐浴后,跟店小二打听了附近的当铺,在店小二的指引下,她来到了位于南城的最大的当铺,当铺老板生了一张笑面,不管什么时候,总感觉他是在对着你笑,当高阳彩儿将乾坤如意递到当铺老板的手中时,他脸上的笑容更深了,连连点头赞叹:“不错,不错,真是好极了。”
老板乃是魔族中人,自年轻起便来到幻城做生意,算盘打得极精,只要好东西入了他的眼进了他的手,便很少能再被拿回来,他眼睛轱辘一转,看着高阳彩儿问道:“不知这位神女要将这件法器存死当还是活当?”
高阳彩儿在凡间游历时长干这类的事情,熟门熟路的说道:“自然是活当,期限一年。”
老板见高阳彩儿是个行家,也收起了坑她的心思,老实说道:“活档一年的话,这法器能够换取的银钱可就少了许多,如果是死当的话,我可以给你一个最实惠的价钱。”
高阳彩儿知道这老板打的什么主意,拒绝道:“不,就活档,这可是我的传家宝贝,我还得留着传给儿女呢。”
老板心中骂道:您都拿到当铺换钱来了,还传给儿女,谁信啊,面上依旧笑眯眯的说:“既然神女这么说了,我也就不再劝了。”他转头朝着里间的屋子喊道:“乾坤如意一柄,活档一年,金一千。”
第29章 初识夜戬()
高阳彩儿身怀一千两金票,走起路来都感觉脚底生了风,她没料到老太婆的法器这么值钱,她原本想能当个百八十两金子就成了,如今这一千两金子,足够她在这里挥霍个一两年了,她美滋滋的哼着小曲儿回到了采薇楼。
高阳彩儿自小享受惯了,如今又身价不菲,更是不会委屈自己了,她点了满满一桌子的美味佳肴打算来给自己补补已经日渐丰满的身子。
正当高阳彩儿大快朵颐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处传来一个奇怪的声音,她回头看去,吓得差点从座位上栽了下去,在安抚了自己一会儿之后,她才看清刚刚害的自己受到惊吓的来源,只见一只花皮老虎正瞪着眼留着口水目不转睛的盯着她前面的满桌子的美味。
高阳彩儿试探的问道:“你想吃?”
能在这里随处溜达的老虎自然不是一般的老虎,他已经通了灵性,只是因年纪尚幼还不能随意变换成人而已。
老虎虽然依旧盯着桌上的食物,却也回应了高阳彩儿的话,发出“呜呜”两声,又点点头。
高阳彩儿见有人喜欢自己点的食物,也很高兴,便上前拍了拍老虎的脑袋,邀请道:“既然你这么喜欢,就过来吃吧,反正我也吃不完。”
老虎一听,将他的大脑袋转向高阳彩儿的方向,眼神中充满了欣喜,但仍旧没有动弹,仿佛在向高阳彩儿做最后的确认。
高阳彩儿笑着回应:“想吃什么随便吃,不要客气。”
老虎嗷的一声兴奋的就本着满桌子的菜而去。
看着一桌子的盘子,高阳彩儿心在滴血,她万万没想到这只老虎这么能吃,刚一上桌瞬间就消灭了所有的菜,连盘子都添得如同新洗了的一般光亮,可怜自己还没吃上几口。
吃饱喝足的老虎瞅着高阳彩儿,眼神儿中充满了喜爱之色。
高阳彩儿安慰自己,不就是一顿饭么,反正自己有的是钱,再点一桌子就好了,她刚要喊店小二重新点一桌菜,一个声音比她快了些喊道:“店家,再给这位姑娘点一桌一模一样的菜。”
高阳彩儿看着已经坐在自己对面的男子,不明白他为何如此好心。
只见男子与那只花皮老虎亲昵的蹭了蹭,高阳彩儿便猜到这男子估计是这只老虎的主人。
男子率先开口道:“多谢姑娘刚刚照顾小花,为表谢意,我为姑娘又点了一桌菜,希望姑娘不要客气。”
高阳彩儿心道:我傻才会跟你客气。脸上却挂着礼貌的笑容客气的说道:“仙友太客气了,一顿饭而已,并不是什么大事。”
“此话差矣,小花与我而言,如同兄弟手足,仙友能费心照料,一顿饭的答谢又算的了什么。”
高阳彩儿很是欣赏对面男子的做派,仔细的观察了一下他,男子身穿粉色长衫,这中颜色极少有男子穿在身上,因为一不留神就会被归到俗气一类,然而穿在对面的男子身上却完全不让人感到艳俗,只会让人觉得潇洒飘逸出尘脱俗,男子五官也虽不及玉灵紫云昭一流,却也是上等的样貌,加上他一看就不凡的气韵,高阳彩儿便猜到他的身份肯定不一般。
既然对方有钱任性,又想表达一番心意,高阳彩儿自然不会拒绝,假模假样的推诿一番后便心安理得的享受起桌上的美食来。
许是见高阳彩儿吃的太过香甜,坐在对面的男子也拿起筷子尝了几口,几口之后,手中的筷子就再也放不下了。
待二人吃的三分饱,男子提议:“满桌美味,却没有酒,总感觉不尽兴,不如咱们喝点?”
高阳彩儿觉得男子的性子与做自己很投契,高兴的点头答应。
待美酒上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