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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理解是能理解,该损的话,一句都不能少。
“你也曾经有过苦日子?说来听听,让大家乐乐。”钱汝君一边往山下走,一边说道。跟在她身后的一行人,自然跟着往下走,有几个更赶上一步,先去跟下面的人问讯联络了。
如果不是他们的人,他们还要探问对方是什么人,有没有可能造成钱汝君的危险。
这些就是他们的工作。
对于能护卫钱汝君出来,对这几个人来说,那是最高荣誉,对她们来说,一切可马虎不得。
等钱汝君来到车站,才知道这些人并不是全部人马,有部分人还在洛阳城里等他们呢!而且来得人里,有一半是潚王爷等属下,原来,他们坐了轨道运输的特快车来了。
他们来到洛阳的时间,非但没有比钱汝君他们慢,还快上九天。原因很简单,他们虽然没有专线运输,也没有第一避让优惠。
但他们使用了夜间专列,利用白天部分的时间睡觉,晚上和大部分白天的时间,都在最快速列车上赶路。
而钱汝君一行人,边玩边走,到最后,反而没人家快了。
钱汝君倒是没有脸红,因为她提早出发,本来就是为了边走边玩。
跟他们任务在身,本来就是不同的。
潚王爷的属下一样,也没有全部出洛阳城迎接,而只是派部分的人出来。
原因很简单,两边人都很懂得省钱。
洛阳场的入城费,可不少。要是全部的人都出来迎接,那平白无故,要支出的钱可不少。
看来两边的人都懂得一个道理,积少成多,聚沙成塔。
听到两个人的决定,身为属下的他们,能说什么呢?只能把一个人派回去通报消息。
两边各派一个人,总算有人做伴,安全上,也比较有保障。
对于大汉的治安,钱汝君此刻也有比较深刻的认知。
那就是对自己人友善,对陌生人不吝下屠刀。
对于这些表现,钱汝君并不想抱怨什么。
对她来说,只要了解对方的性格,能够跟对方相处,也就行了。
她的性格很强烈,自我保护慾望也很强。但是跟人相处时,只要不踩到她的线,她并不会张牙舞爪的对人扑过去。
但是一旦踩到她的线,你又对她的微弱反抗没有任何反应。那么,很抱歉,你们的交情,到此结束。她会想尽一切办法,切断与你的联系。如果切不断,那她会远走高飞。甚至放弃其他的友情。
幸好,这样的人不是太多。
钱汝君身边的人,多才多艺。因为钱汝君注重学堂教育,这时代的人,对学习也没有那么多抵触情绪,所以钱汝君护卫队的人,有好几个人素描画得不错。并随身带着纸笔。
他们跟着钱汝君上到半山腰,同样看到那个紫色的明球,所以在知道钱汝君在意这个紫色明球时。他们有人就被分配到把紫色明珠画下来的任务。
除了把湖画下来之外,他们还要把前往湖泊的路径分析出来。
城内和城外,有很大的差别。
城外虽然还有人家,但主要的驰道以外的地方,就只有人常常行走的地方,能出现一些土路了。
侍卫判断,湖泊是人类维生的重要手段,就算怕淹水,住得离湖泊不会太远。
所以整段路程必然有一段路是人类走过的道路,就算不是驰道这样经过官府整修的道路,这样的道路对他们来说,还是帮助很大。
在空中鸟瞰,这样的路也很容易找出痕迹,画素描的这位,虽然对于路程辨认不擅长,但他身边的护卫,有精通的。
他们能获选为钱汝君此次出行的侍卫,不只是武力比较优,这些特殊能力都是他们获选的原因。
“只有最后一段路,我们必须开路进去。进去后,有一个方向,看起来比较平整,如果轮值得话,公主应该能睡一个舒服的好觉。”侍卫头领上来报告他的研究结果。
马车,是专门在轨道行驶的。要开过去,就要换普通的马车,钱汝君想了想,还是要了一匹马。人走得路,稍为用刀子砍砍,还是能开出一条人走的路出来。
“情况比我想得糟多了。不过,我想待在湖边,就必须忍受这些吧!我们先过去再决定怎么做。如果过去天黑到不能走路,我们就待在那里吧!”
其实钱汝君的手下,有手摇、马拉的发电装置。不过,钱汝君并不想让人看到。
这个时期的夜晚如果出现飘浮的灯光,不会容易让人想到神灵,而是会让人想到魔鬼幽灵。大汉,并不是没有魔鬼传说。
否则,欧州的这个名词还翻不出来。
只不过,在称呼时,魔和鬼是分开的。
第三六九章 披荆斩棘
钱汝君做得很多事情,在大汉百姓眼中,其实跟“魔”、“鬼”也没有什么差别了。当然,跟“神”、“仙”也没有什么差别。差别只在于,她需要一个名义。而皇帝给了她一个名义。而且皇帝本身就是信奉者。这就是钱汝君在大汉生存下来的法则。
由于钱汝君坚持,在她的护卫和宫女眼中,那就是主人和上帝给的任务,虽然有害怕的。但是没有退缩的人。
神灵能让人畏惧,但也能给人勇气。关键,就在你相信什么。相信,其实是勇气和畏惧的来源。
如同规划的,护卫在山上就判断出来的道路,大部分都存在,只有少部分,有了误差。但经过讨论,然后拿出随身的配刀,砍破荆棘,他们还是顺利找到接下来的道路。
君子配剑,所以剑还算是流行的配饰,武人喜欢用刀。因为刀能够更顺利的砍到对手。
看起来,似乎剑比较和平。
其实,用刀砍人,倒不一定在求对方的死亡。只是让对方失去反抗能力。
而剑讲究一击必中,一剑刺下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让对方死的决心,配剑只是会构成妨碍。
护卫此时并不轻松,就算是钱汝君以及潚王爷身上,也背了不少东西。
幸福的日子过久了,总会不适应劳动生活。这时候,这个道理,在钱汝君和潚王爷面前表现得特别明显。
其实钱汝君可以把所有的活物放入空间。但是她不能。其实,按道理来说,钱汝君一个人来到湖泊旁边,是最好的方法。
但是跟别人在一起,就是身处在一个社会中。在社会中,不一定正确的事情,就是最好的事情。而是必须满足多数人想像中的好事,才是最好的事情。
这时候,钱汝君即使拥有空间,也必须做出退让。
除非她想要把空间公诸于世,钱汝君还没这个胆量。
她不知道,她的电纸书到了别人的手上,能不能使用。只知道,虽然把电纸书藏到身体里去。但她一死,电纸书一定会变出来。她的尸体突然多出这样东西,一定会引起注意。
虽然死了以后,会有什么事情也不关她的事了。但能活着,谁想要死。
钱汝君曾经读过唐僧西游记的故事,虽然这件事情还没有发生。但足以让钱汝君记住教训了。
如果想保命,并保住珍贵的东西,那就让人摸不清楚。
幸好,喝空间灵水和空间食物,钱汝君的身体变得非常好。比大部分的人好多了,除了一些天生异禀的人,没人可以跑得比钱汝君快、跳得比钱汝君高,力气也没有钱汝君大。要不是钱汝君随时都注意到施力的力道。
她只要轻轻施力,就能捏断一个人的手辈。
甚至钱汝君知道,她的体重,现在比一个小婴儿还要轻。
只不过,没人可以抱钱汝君,也就没人可以知道这个秘密。
而且钱汝君可以使力,争加自身的重量。
她不知道为什么能办到这样的事情,但她知道。她就是能办到。
进入没有人类走出的路的地方,钱汝君终于知道什么叫做水就是生命。
各种大小虫、禽、鸟、兽,被他们一打扰,像不要钱的一样,跑了出来。顿时一阵鸡飞狗跳的即视感。
嗯!其中真的有不少野鸡和狗,野鸡本来就是野地常见的动物,各种种类的野鸡,遍布大地各处。也只有人类活动多的地方,能把它们灭绝掉。
其实钱汝君很疑惑,她并不是没有进入过大汉的野地,她曾经跟黑猫,在野地穿梭,去过许多地方。这地方给她的感觉就是,野物的密度也太高了吧!
或许因为野物密度高,这里虽然食物多,但食肉性的动物也多,生存兢争也极为猛烈。
因为强烈的生存兢争,这里的动物的攻击性很强。
天色已经灰暗到几乎不可见物,护卫也点出火把。
幸好,大部分黑暗中活动的动物,对火把都有种天然的恐惧,懂得避开这种会让森林造成毁灭的东西。要不然,钱汝君真的会让他们把火把收起来,改用他们发展出来,用人工甩动就能够发电的电灯。
当然,这种灯不大。但在黑暗中,有一点光亮,就能替人带来照明和安心的感觉。
钱汝君平时对这种野外的生物,并没有什么兴趣。但是进到里面,看到各种生物之后,她突然有一种感觉。这里不一样。
“抓几只野鸡下来,到湖边以后,我们来吃烧烤。到时候,如果湖里有鱼,我们就钓一些鱼来吃。”
对于金麦城的人来说,随手制作一支钓竿,并没有难度。许多人甚至擅长水中叉鱼。不过,叉的鱼,多半是自己吃的。要卖出去的,可讲究卖相,不能用叉的。
“好!”属于钱汝君的护卫,自然答应了。
累得半死的潚王爷,自然也没有意见,只希望快点到达湖边,吃上烤肉大餐。不过,朱强主动想帮潚王爷刘斌多背一点东西的时候,潚王爷摇摇头拒绝了。用下巴指指钱汝君的方向,让朱强看看钱汝君背得东西。他如果再把东西给朱强,那不但曾加朱强的负担,东西还比钱汝君少了。
他身为一个年轻男子,竟然比不过女人,这让他很不服气。
少年人就是个斗鸡,就算平时还算好脾气,遇到事情,也不能耸。
听到钱汝君发出的命令,潚王爷刘斌知道他这边也不能不做表示。
所以对他的属下说道:“听到了没有,照做。”
相比起来,潚王爷刘斌,跟他的属下上下关系更为明确。他的属下更不会反对他的意见。
钱汝君的属下依照惯例,还会想一想命令的可行性,然后跟钱汝君反应一下意见。
不是他们想反对上级,这是钱汝君集团,长久下来养成的习惯。
一旦决定执行,不管先前他们有什么想法,还是要执行。
在后世,这种做法,还是会让人心里不舒服。在大汉时代,服从原本是应当的,能说出意见,他们已经觉得很庆幸了。
第三七〇章 鸡腿
磨磨蹭蹭的,钱汝君等人才到达湖边。此时,一轮圆月已经挂在天空上,湖水映着圆月,泛着银晕。
幸好这边的肉食动物们,已经填饱肚子。在这里,它们似乎很容易取得食物。所以对钱汝君一行人攻击的肉食动物并不多。
她们只是被草食性动物,或者食虫动物,挡住了去路。
在这里,他们几乎可以看到所有的食物链。
钱汝君心中的猜想,也愈来愈坚定。
半路上,他们就抓到十几只野鸡,钱汝君的护卫,也同样都受过厨师训练,虽然不见得精通。但是拔毛放血洗净烧烤却没有问题。
确认湖水是活动的活水之后,他们才把鸡放下去,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