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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东风--梦瑶-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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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一样?好比你喜欢我,却总要留一手,那多闹心。” 
  “呸!我警告你,你要是敢胡来,敢不理我,看我怎么整你!”往事依然无人提,因为真的都已成烟,没有什么比现在的幸福更重要的。 
  阿洛说错了,幸福不是我一个人能找到的,它需要两个人的共同努力。 
  后来我真的生了一对双胞胎,两个小男孩,分别叫莫貅、莫骐。 
  再后来我看着孩子们都大了,墨墨满十五岁之后,我和杨不愁把他生身父亲的事情告诉他。当年的事情重新说一遍,当真如揭开旧疤。杨不愁执意陪在我身边,不管难堪也好,不堪也好,他说:“总要面对。” 
  墨墨没有吵闹,第二天,他留书出走,说要去桃花坞看看,要去江湖看看,要去见识见识世界。三个月后,墨墨的书信回来了,信的抬头是:父亲大人台鉴……结尾是问爹娘的安好。行文极为潦草,无非是说吱吱派人跟踪他,让他很恼火!最好能把她早点嫁出去。 
  我们松了一口气,杨不愁欣然提笔回信,告诉他,吱吱还小不到谈婚论嫁的时候,但是他既然在江湖就不妨帮妹妹物色一下合适人选,首要的条件是一定要倒插门。 
  墨墨一走,吱吱就更懒了。不过她还记得墨墨是怎么“残害”她的,如数奉还给两个幼弟。并且高举墨墨的旗号。两个小孩印象里从此多了一个凶神恶煞般的哥哥。 
  杨不愁说:“阿貅偷偷和阿骐说吱吱是妖姬,被吱吱知道了,不仅没修理他们,还免了他们的课。你说这孩子怪不怪?” 
  我笑得直打跌:“也许吱吱也是穿来的吧?” 
  杨不愁蹙眉问:“你总说穿来的,穿来的,什么穿?穿什么?” 
  我歪头看着他,该不该告诉他呢?   
  (全文完) 
  = 
  注:墨墨的大名“离”应该改成“鲤”。这样四个孩子的名字都对应着一种吉祥物,也算合适了。   
  番外…周子难   
  行刑前的最后一个晚上,陪号的人喂我吃了点东西。手脚被绑在床板上,据说是为了防止自杀。其实,自杀和他杀有什么区别呢?我并不怕死,对即将到来的事情也没有什么期盼。两年前,红锦死的时候,我才发现,生活好像一下子失去了目标! 
  我的目标是什么呢? 
  做本市最厉害的老大?做最有钱的人?做最有势力的人? 
  我一直以为这才是男人的志向。 
  那时,红锦只是远远的站着跟着,从不会离开我。 
  可是,红锦死了。 
  临死的时候,她甚至连话都没说一句。睡着睡着,就过去了。 
  我听见机器滴滴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平直,然后很多人冲了进来,有人告诉我,红锦死了。 
  坐在沙发上,我远远的看着她。等着那双眼睛睁开,哪怕是怒视着我;等着那张嘴张开,哪怕吐出最恶毒的话,可是没有! 
  什么都没有! 
  她躺在那里,安安静静,悄无声息,嘴角还挂着微笑。离开我就那么开心吗? 
  我砸烂所有的东西,希望能叫醒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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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她都会回来,每次! 
  可是这一次,她就那么笑着躺着,看都不看我一眼! 
  她死了,再也不会注意我了。 
  无论我多么厉害,多么有权,多么有钱;也无论我害死了谁,帮助了谁,强奸了谁,她都不会再注意我了! 
  那天,红锦死了。 
  我才明白,我活着,就是为了她的一瞥一顾一个微笑。 
  让她生气,让她注意,让她全心全意的看着我,满心满眼的想着我! 
  我是上官红锦的全部! 
  过去、现在、未来,我永远是她的全部,全部! 
  我打不起精神,做什么都没劲。人都死了,还做什么呢?做给谁看呢? 
  当官的找到我,爱拿拿去;检察院找到我,爱抓抓去;法院找到我,爱判判去;监狱找到我,爱毙毙去! 
  是不是死了就能见到红锦了? 
  我睁大眼睛,看着白花花的天花板。 
  红锦会不会在另一个世界等我?会不会给我托梦,告诉我怎样找她? 
  红锦,她总是那么善解人意。 
  我闭上眼,想象着红锦的模样。也许她会入梦吧? 
  眼前雾蒙蒙的,我看见小红锦站在我面前,像个小公主,沾满灰尘的公主。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顶着我的脖领子,大声喊着:“让你欺负我,让你欺负我!呜呜呜……” 
  啊,那是我们第一次认识。老爹老娘又抄刀打架了,在这一排平房的住家中,谁家也没我家闹腾的厉害。而红锦的父母是工厂子弟学校的老师,很安静的一家人,只有她一个女孩子。搬来三个月了,人们对我们家退避三舍,过两天就上学了,父母为了钱再次开战。 
  我很好奇隔壁家为什么那么安静,于是我就爬上墙头—— 
  天哪,每次想起那天我就想笑。侦查了半天敌情,就是没看墙下,结果跳下来,正好骑在红锦身上,她正在墙根刨土! 
  这家伙,又不是小狗,刨什么土啊! 
  四周一片漆黑,我问陪号的,他姓李据说是个大学教授:“能不能给我支烟?” 
  他似乎很有经验,掏出一根给我点上。我是谁他们都知道,从他们的眼睛里我看到敬畏,看到恐惧,看到幸灾乐祸,但是看不到柔软。 
  只有红锦的眼里,看着我的时候是柔软的一片,好像一片芳草地,永远那么馨香芬芳,柔柔的铺满整个人的心房。 
  吐出一口烟雾,弥漫在眼前,徐徐展开。红锦的的父亲有一双凤眼,母亲则是大大的杏核眼,所以她的眼睛是介于杏核眼和凤眼之间的那种眼睛。说不上大,但是足够分开清朗的瞳仁和眼白;说不少细长,但是缓缓的弧线,仔细看时仿佛在流动。笑得时候眼尾挑出一道长长的弧线纹,把眼睛拉的长长的,柔柔的,像春天的柳丝。 
  我细细的描摹红锦的眼睛,贪恋的记住每一分弧度。 
  自从我从天而降的认识了她,打架就成了我们两个小孩打招呼的方式。红锦那时很野,还是孩子头。她又口齿伶俐,弄得我火冒三丈。我可不想变成我爹那种窝囊废,自然要以牙还牙。第一次打完架,父母没回来,我擦着鼻涕坐在家门口。红锦妈妈回来,把我拉进去,一起吃饭。从此,只要我家没人,就会自然而然的去她家。有时候打完架,直接就过去了。到了饭桌继续打。 
  陪号的人似乎想和我说话,我却恼他耽误了我和红锦的时间。扭过头去,看向另一边,那边就安静了。隐约有人“呸”了一声,我知道不是那个姓李的,他身上有种和红锦一样的沉默和执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红锦变得沉默了,爱学习了,这意味着她能上大学,而我却永远与大学无缘。可是无论我怎么嘲讽激怒她,她却是低头躲的更远。开始有女生向我示好,每次回头找她,她不是看书就是看别处。 
  直到十五岁的夏天,我玩的太野,出了一身大汗。早就下岗出去做生意的老头和老太太不在家,我忘了钥匙。于是我跳进红锦的房间,我记得她们家有一个可以洗澡的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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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间没找到,我看见只围着一条大浴巾的红锦。血轰的冲进脑子,我吓得拔腿想跑,可是又跑不动。 
  那天的事情我只记住了两桩,一桩是女人的滋味;一桩是——红锦哆嗦着手在我面前解开浴巾,里面什么也没有…… 
  她说,她喜欢我。 
  然后又说,不需要我喜欢她。 
  这太好了。 
  我怎么那么傻呢? 
  即使我到了明白女人的每一句谎言的年龄还是一厢情愿的认为,这是实话。 
  我开始买不同牌子的避孕套,只要没人的时候就会和她在一起。甚至包括下晚自习后,黑暗的教室里。我喜欢听她在教室里呻吟的声音,那种叛逆的感觉和征服感是无与伦比的!我最喜欢在教室里和她做爱。她害怕被发现,总是惊恐的睁大眼睛,又无耻的享受着。最刺激的是在体育课上,只是拿个体育器械,我就在仰卧起坐的垫子上和她做了一回。她吓哭了,却对老师说迷眼了。后来长大了,我找不到那种刺激的感觉,直到我发现当着她的面,和别的女人做的时候,她会流露出同样的表情。 
  她是全年纪成绩拔尖的学生,老师家长都喜欢。我们班的班长也暗恋她,可是只有我知道,她在床上的时候一点也不像好学生。我知道,她喜欢和我在一起,喜欢我身体的每一部分。她的崇拜,每次都让我热情燃烧,没有一次失手。 
  我深深的入迷了。 
  红锦更不爱说话了,白天总是躲躲闪闪的。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呢?何况还是她主动的。我又不是缺了她不行!我开始找别的女人,开始只是为了激怒她,后来却喜欢上了这种刺激。不过,不论怎样,玩一阵我就要回到她怀里呆一会。 
  外面太吵,只有她那里,很安静。就像她的人。 
  有一天我们终于大吵了一架,她说她爱我,不许我找别的女人。可是我已经上瘾了,我告诉她,我可从来没有爱过她,是她自己倒贴的。 
  她哭着要走,等我明白的时候,她已经在我身下了。那天是学校的树林里,我什么也没戴。 
  后来,我喜欢上临校的一个美女。那是我第一次尝到追求人的滋味。可是,红锦怀孕了。 
  她来找我,我约了那个女生。 
  我记得红锦问我:你喜欢她吗? 
  我大声的,向着所有人说:“我爱XXX。” 
  真可笑,现在竟然记不得那个女生的名字! 
  红锦自己堕的胎,然后埋头学习。好像世上没有我这个人。我也是后来才知道,那次堕胎,造成了她终身不孕。可是终其一生,红锦也没有提过,没有说过。我不知道她怎么想的,她是一个摸不透的女人。 
  即使那天她听见我的宣言,即使她哭着走了,我还是看出她的不舍,我很得意! 
  红锦的一个密友给我看了她的日记,我知道很小的时候她就爱上了我。她嫉妒所有能和我接触的女生,所以才有那天的不顾一切。 
  我知道她很倔,虽然不打架了,倔强是改不了的。 
  她永远不可能放弃我!我就知道! 
  这个日记本—— 
  我又吐了一口烟。红锦火化的时候,我也把它火化了。都成灰了,人都没了,留着有什么用! 
  我说的没错,红锦上大学的时候我去找她,很容易就回心转意了。来的太容易,放手也不难。分分合合几次,我的事业也蒸蒸日上,那些有权势的人都来和我攀交情,天天有不同的美女缠着我。有人说我是黑社会的,我才不管。我有钱、有权,这个地方是我的地盘,所有的人都要听我的。红锦更是我的。 
  我从没怀疑她会离开我! 
  可是她竟然做了那个秃头院长的情妇!管她什么高级外科医生,她什么都不是,就是我胯下的女人!我愤怒了,她就像我身体的一部分,谁走了都行,她却不可以! 
  我找的医院的时候,她正在尸体上比划,拿刀的姿势比我还专业。尸体在她手底下分崩离析,惨不忍睹,她却一脸平静,好像身处天堂。我让她离开那个秃子,她说有本事就在停尸房里干她,否则就别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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