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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常坤不由分说设下计谋就把齐商武抓了,剥掉他脸上的人皮面具,对照旧合影,认出就是照片上这个人,然后五花大绑关在一个绝对隐蔽放心的地方,他逃不出来,外面也没人能去救。
我听到这里,很是替常坤捏把冷汗,他这么做,等于公开跟“上面”对着干,他们怎么可能放过他。
常坤摇头:“我没出面,我的行踪没任何问题,他们怀疑不到我身上,而且整件事很利落,没有后患。”
我很疑惑,问他派谁去干的。
他不回答。
我本来还想问他下一步有什么打算的,但既然连上面那个问题都不答,下面再问什么也都不会有答案的,所以点点头表示理解,没再追问。他倒是问起我这段时间的情况来,问我有没有什么新发现。
听他的语气,显然不知道前不久我被苏墨森绑架囚禁以及北排沟的事情,想想觉得还是不要说好,就摇头说没什么进展。
他不是太相信我的话,但也无所谓。他早跟我表明过态度,并不需要知道太多,只需要知道该怎么做就行。
两个人沉默了几分钟,他突然问我最近有没有见过黎绪。我说见过。他问我她怎么样。我说挺好。他默默点两下头,不问了,说前两天看见付宇新,失魂落魄脾气很大,问他怎么了也不说,还以为是黎绪出事了。我说没事,好好的,能唱能跳。
545、嗨,妮儿()
然后,常坤告诉我说代芙蓉的后事他都处理好了,骨灰现在安放在江城他的一个朋友家里,问我有没有什么打算,他可以照办。
听见代芙蓉的名字,我脑海里马上浮现他的样子,心中一伤,低头静默良久才说:“先寄放着吧,等把事情忙完了,我带他去个他会喜欢的地方安置,劳烦你了。”
常坤点头,又沉默了一会,突然说:“代芙蓉的事,你不用太伤心,就算没这次的暗杀,他也活不了多久了。”
我怔怔地看他。
他说:“我见过遗体,他的静脉曲张已经很严重,这是‘蚀骨红’病毒发作出来的症状之一。”
我咽了口唾沫,没说话。
他起身,拿过搁在椅子上的包,打开拉链,从里面取出一个看上去挺厚的牛皮纸袋,递过来给我,说:“这是代芙蓉出事时随身带着的物品,钥匙、手机、录音笔,还有还有你自己看吧。”
他最后一句话腔调很奇怪,而且欲言又止,我不由抬头看他一眼,可他明显有点回避我的目光,怪怪的。
我从他手里接过袋子,打开,从里面掏出一叠厚厚的信纸,草草翻了翻,古朴风格的信纸,密密麻麻写着字,一眼看得出是代芙蓉的笔迹,写得很认真,每个字都端庄清楚,像是学生作业般整洁。
另外就是钥匙和手机、录音笔、钱包,钱包里有各种证件和银行卡、收据什么的,还有一张他抱着儿子的彩色照片,照片后面写有拍摄当天的日期,算来他那下落不明的儿子今年应该有十三四岁了。
代芙蓉曾和我说过,万一他出什么事,希望我能帮他找到儿子,再有可能的话,找到解救他的办法。
那话放到现在想起来,就是遗言了,所以这沉重的任务,我是非接下不可的了。
他要是活着,我还能赖,还能跟他闹,自己的儿子自己找去,我够忙的了别给我找事。可他死了,我跟谁赖去,我还怎么赖,我就是拼掉这条命,也得帮他把儿子找到治好他的病啊。
他要是没死该多好,儿子去哪儿找,怎么找,我还能有个商量。
现在,人死了,还怎么商量。
常坤站起身准备走,说:“代芙蓉家里我没去过,既然是你们的朋友,你们自己看着处理吧。”
这时候我的目光落在那叠信纸第一页第一行字上,劈面的惊心,整个人都呆住了。
代芙蓉遗物中那叠手写稿第一页的第一行字是:嗨,妮儿。
嗨,妮儿。
我轰然想起那天他替老懒挡了子弹,最后想要和我说句话,老懒把手机放到他耳边,他说的就是这句话。
嗨,妮儿。
这是代芙蓉留在人间的最后一句话。
嗨,妮儿。
这也是他这份长长的遗书的开头第一句话。
不,这不是遗书,看了两页我就明白,这是情书。
是代芙蓉写给我的情书。
于是这个下午我坐在书房阳台旁的椅子里看代芙蓉工工整整写下的整整四十二页情书,完全忘了时间的流逝,也完全不知道常坤是什么时候离开的。黎绪有一次进来问我在看什么,我只茫茫然看她一眼,叫她出去,她和小海便没再进来打扰我,只在楼下客厅安静地看着电视等我。
我把四十多页纸看了三遍,直看到天渐渐暗下来,纸上的字模糊不堪,才终于摇摇晃晃站起身,走到阳台上,撑着栏杆呼吸风里田野的气息,奇怪自己为什么伤心到这样的地步却怎么都哭不出来。
真的太伤心了。
太伤心了。
他爱我。
代芙蓉爱我。
爱得那么深那么沉那么温柔那么美好却安静到不动声色。
我想起所有和他在一起的时光,他看我时候的目光,他怯弱得近乎孩子气的脸,他有时候嘴边突然浮起的明亮的笑。
他爱我。
原来代芙蓉真的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并不是在“油画案”的现场,而是更早的时候,四年多前的春天,离青棋律师事务所不远处的十字路口,我买了很多很多气球免费分发给过路的陌生人,他就在马路对面望着我。那天他遭遇了调查上的重大挫折,正对自己的命运绝望,想找个高点的楼爬上去自杀,突然看见我那样高高兴兴快快乐乐地派发气球,仿佛是个突然降临人间的天使,美好得像个童话,不带半点尘世的阴影,他看啊看啊就看醉了,一步都迈不了。
然后我就走过去了。
我把最后的一个气球给了他,蹦蹦跳跳离开。
他记得那天我穿着一袭长裙,头发扎成一条麻花辫垂在胸前,笑颜如花,像个公主。
那天他站在原地直目送我到看不见为止,然后打消掉自杀的念头,拿着气球回家,重新鼓起勇气往前调查。
“因为只有活着,我才有机会再见到你呀。”他在信里这样写。
后来在“油画案”现场外面见到我,他吓了一大跳,一时回不过神,想不通我怎么会出现在那种地方。等他办完事出来以后,我已经走了,他便打听着跟到公安局,又跟上我的车,就发生了小海用短刀架他脖子那件事。他说他被小海吓坏了,却一点都不害怕我。
他从第一眼就认定我是天底下最好的姑娘,就爱上了我,自那以后无时不刻都想再遇见我。
后来长长的日子,我们时常见面,风雨同舟,生死与共,他却比从前更想念我。
他在信里说他无法用语言表达出那种想念,哪怕我就在眼前,哪怕我正跟他说着话,哪怕我伸手摸摸他的头,他都还是深深地想念,就仿佛我不是真实存在着的,就仿佛我是他的一个幻象,他想念到心痛,想念到哭泣,想念到突然不再憎恨自己的命运。
他说我明白,哪怕我没有这种要命的疾病,你也不可能会爱上我,不可能会和我在一起,所以,死于华年的命运就没那么可悲了,因为生命里没有你,多活和少活没什么两样。
和我们一起调查的这几个月时间里,他嫉妒我身边的一切,嫉妒老懒,嫉妒亚丰,嫉妒付宇新,嫉妒刘毅民,甚至嫉妒小海和黎绪。因为他们可以无所顾忌地和我玩笑,随时拥抱。他嫉妒他们随时随刻都能给我打电话,哪怕什么事情都没有只是为了问问我在干什么。他嫉妒他们聊起我的时候脸上的骄傲和快乐。他嫉妒
他嫉妒得发疯。
甚至连称呼都嫉妒。
他说多少次,他想和他们一样亲热地喊我“妮儿”,但从来没敢,他怕那两个字一出口,眼泪就会掉下来。
“因为真的太爱你了啊,我亲爱的妮儿。”
他身上的病症早在去小荒山的前一天就有点发作了,他当时想,既然线索查到这里,就去看看,当是最后再为自己的家族尽一点力。于是就去了,找到半月崖下面两间老破屋,里面没有人,擅自闯进去,发现地下室,看见放在池里的女尸,上面又传来动静,被困得不敢乱动,下意识给我发出求救短信,马上意识到不妥,怕连累我出事,想撤回来却不及了,他后悔得恨不得立刻死掉,连恐惧都忘了。
从小荒山逃出来以后,在医院里,他身上的疼痛越来越厉害,像是有千百万只蚂蚁在啃咬血肉和骨头,已经无法正常睡眠。于是他又想到自杀,两次站在医院二十二楼的窗边往外看,幻想一了百了。
“可是死了,就真的再也看不见你了,妮儿,我不相信来世,不相信轮回,我只有今生,可连这今生,都要用完了,根本不够爱你。”
“与不能拥有你的痛苦相比,再也看不见你的痛苦更严重,所以我想,还是再活几天吧,多活一天,就多一个看见你的机会,所以我才没有从二十二楼的窗户飞出去,我想再多看你一眼。”
可是他再也看不见我了。
弥留之际都没能再见我一眼。
我想起老懒那趟回来看我,说代芙蓉和他一起在江城跟踪石岩夫妇,经常问他些有的没的、鸡零狗碎的事情。我当时听过笑过没往心里去,现在想起来,悲伤得蹲在地上站不起来,他是想听到更多关于我的事情,却又不敢直接问,只能问些有的没的。
我真的悲伤极了,胸口堵得慌,却淌不下一滴眼泪,只茫茫然背靠着阳台栏杆坐在地上。空气里有大雨将至的气息,我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天空,恍惚看见代芙蓉在云端怯生生望着我笑。
我悲伤得不能自持,站不起来。
黎绪等等我不下楼,就上来看看情况,见我跟个傻子样呆坐在阳台上,就走过来扶我。我捏着那叠情书,任她半抱着将我扶到椅子里坐下。我用发颤的声音告诉她说代芙蓉爱我。她侧着脸不看我的眼睛,点上根烟说全世界都知道,就你自己不知道。
我看见我捏着情书的那只手开始抖。
这天晚上一觉昏沉沉睡去,梦里全是代芙蓉,他望着我笑,叫我不要为他伤心。
546、入龙潭虎穴前的部署()
醒来以后,我连着给老懒打很多个电话,一直都是关机,正心慌意乱想他会不会出事了的时候,他打过来了,用的是个陌生号码,说就是怕我太担心,所以不惜跟殷家人吵架也得给我打这个电话。
我问他在哪里,他说在殷家安排的一栋别墅里,具体位置他搞不太清楚。我问他殷家人待他好不好。他笑起来,说好,好极了,好吃好喝好穿像供佛爷一样供着他,就是不让打电话也不让吃榴莲。我噗地笑,说等你回来,买家水果店给你,吃到你吐为止。他说不要,等我回来,带你到个山青水秀的地方,买一大块地,种一大片榴莲,然后吃到吐为止。我说嗯,好好好,当着黎绪的面吃,气死她,她最闻不得榴莲臭。老懒说咦,那神经病的破老娘们,肉也不吃,榴莲也不吃,还活个什么劲。
说了十来分钟,旁边有人提醒他够了,他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