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大宋好土匪-第17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就是为什么在两人武艺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宋江选择了吕方出战而不是郭盛。

    吕方与郭盛两人武艺本事相差无几,但在察言观色、见机行事方面,吕方要比郭盛高出一筹。

    吕方站了起来,冲着程风昂声道:“程头领好武艺!我吕方来讨教讨教。”

    “呵呵!原来是小温侯吕方吕头领啊!早就听说你一枝方天画戟截铁碎石,今日得缘一会,也是幸事!”

    程风并非随意恭维,方天画戟和矛、枪等兵器不同,它既有直刃又有横刃,分量更重、功能更多,具有钩、啄、刺、割等多种用途,使用起来更加复杂,需要过人的力量和技巧,对使用者的身体素质要求很高。

    使戟的高手,既可以和锤,镗等重兵器比拼力气,也可以和矛、枪等轻兵器比拼招式技巧。吕方既然使得动方天画戟,至少是膂力过人。

    吕方往台下走,正要去兵器架上挑支木戟。程风也跳下了擂台,重新选了把木刀。

    众人的情绪也挑了起来,两人都是英俊高大的少壮,站在那里风采过人,双刀对长戟,这场比试啊!有的看!

    大家现在最关注的是程风究竟是投机取巧、昙花一现还是真有过人本事。

    此时却听林冲站起对晁盖、宋江抱拳道:“晁天王、宋大哥,林某有话要说。如此车轮战下去,对程风不公平,毕竟这气力每使一分便少一分。我提议每日一战。”

    程风感激地看了一眼林冲,朗声道:“多谢林兄!刚刚没耗费什么力气,小弟不碍事的!”

    “的确,得有个规矩!假如再胜一场,还得接着再战吗?如此岂有穷尽?”这条规定有利于程风,晁盖顿时站出来支持林冲的提议。

    “假如再胜一场?!”晁盖不知有心无心的一句话,在宋江和吕方耳中听来颇为刺耳。

    宋江心中冷哼一声,“看你晁盖能嚣张多久?吕方不是泛泛之辈,李逵更是步战高手,击败程风只是迟早的事,也不在乎这一天!”

    他嘿嘿两声,皮笑肉不笑道:“此言有理!此言有理!这样吧,咱们就明天,明天还在这里,观看吕程两位头领比试!好饭不怕晚、好戏总在后,各位,咱们明日再来吧!”

    “切!”此言一出,大家只好扫兴地散去。

    观擂的人群散去,但关于今日打擂的议论却在梁山上下久久盘桓,成为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

    一石激起千层浪,对于程风击败王英的过程如此干净利落,引起了大伙的争论,有的人认为他只是运气好而已,王英过于轻敌,才让他钻了这么大一个空子。

    有的人认为他功夫深不可测,王英败得如此彻底,这是必然的结果。两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争论得如此激烈,以至于甚至有的家里出现了父子反目成仇、兄弟大打出手的极端事件。

    他这匹黑马能否继续黑下去,便成为了解决双方争端的唯一办法。大家对明日他与吕方一战空前的关注。

    据梁山路边社报道,目前分别押注吕方、程风胜的人各占一半。毕竟这两人都没有两军对垒,单挑搦战的记录。

    从兵器长短轻重来看,吕方占优,毕竟一寸长一寸强,一分重一分猛,他那杆方天画戟不是一般人能使得转;从擂台经验来看,程风占优,毕竟他已经有今日击败王英的战例,而且胜得快捷、迅猛。

    宋江和花荣还是比较看好吕方,毕竟他俩亲眼见过他和郭盛在对影山下鏖战,两人都使得一手好戟,金石相交、雷鸣电闪,果真是一对好厮杀。

    而且程风使的是两柄短刀,对上刺、勾、削、砸均可的长戟,劣势明显,毕竟明日吕方不会像王英一样轻敌。

第309章 汤隆献钩镶() 
程风对周围的议论浑然不觉,晚饭后他略微休息后,便在屋前耍了一趟刀法。

    他对那些经常打家劫舍、捉对厮杀的头领们没有丝毫的轻视之心。既然已经被迫上了台,那就得全力以赴,借这个机会亮相立威,不能坠了少华山的脸面,即便他自己心中也没底能够在台上站多久。

    此时太阳还未完全落山,一趟刀法练完,程风身上微微出了一身细汗,他正要打点水来洗一洗,却看见汤隆乐呵呵的,手里捧着个奇形怪状的玩意儿走了进来。

    “嘿!汤豹子,啥事这么乐呵?”程风边用毛巾擦着额头上的汗水,边冲汤隆打招呼。

    “寨主,你看俺手里拿的啥?”汤隆一脸兴奋。

    程风见他手里拿着一种似乎是钩和盾结合的奇怪木制兵器,整体呈弓形,上下有向前弯曲的钩,中部是后有把手的小型圆盾。

    上钩顶端锐尖,下钩末端为小球,两钩中间连接盾后的把手。盾为圆角方形的木板,盾面中间有一刺,可以向前刺击。

    “这是什么玩意儿?怎么看起来像羊角?”程风从他手中接了过来,掂了掂分量,上下打量着。

    “这东西叫钩镶,话说还是两汉时期,那时两军交战多用铁戟,戟兵主宰战场。

    戟可刺可推,可钩可啄,使用灵活,威力巨大。为了克制铁戟,古人发明了这种造型奇特的武器,主要与环首刀配合使用。

    因戟有横出的小枝,很容易被钩镶勾束,持戟者很难迅速抽回,持钩镶的人便可乘机用环首刀砍刺对手。

    我见吕方用长戟,怕明天你用双刀与他对抗太吃亏,所以赶制了一副木制钩镶来,你可以试一试,感觉一下好不好使。”

    汤家世代打造兵器,汤隆对各种流派武器的形制和优劣如数家珍,他见吕方使的是长戟,可亏得他用心,竟然想出这等偏门兵器来。

    “来!陪我练练!”程风从一旁的兵器架上取下一杆长枪抛给了他,自己一手举着钩镶,一手提着带鞘的杨家宝刀,摆开了架势。

    汤隆接过枪来,甩了几个枪花,笑了笑,持枪向程风刺去,他怕把木制的钩镶损坏,所以并未使上全力。

    两人就轻来轻往,对练了小半个时辰,程风很快熟悉了钩镶的使用方法和招式。

    他发现钩镶并不是捕兽夹,能够咬住敌方的戟头不放,毕竟持戟的人是双手,如两相拉扯较劲,双手使劲的人肯定占优势,而且也不能拿钩镶完全当盾牌用,硬吃长重兵器会非常吃劲。

    钩镶正确的用法是一接触对方的长戟,就运用杠杆作用,一瞬间控制住对方的武器,迅速把对方的力引开中轴线、导向自己以外的位置,扭转化解其攻势。

    由此可见,要想灵活使用钩镶,很大程度上依赖强劲的腕力,通过顺时针、逆时针转腕扣绞,从而控制住对方的武器。

    随后更重要的是,右手的刀要毫无阻滞得流畅跟进,紧紧抓住战机,及时杀伤敌人,这需要很好的身体协调性,双手和脚步的动作都要连贯。

    腕劲和步伐正好是惯用库克利弯刀的程风所擅长的,所以他很快掌握了使用钩镶的要领。

    程风将钩镶和刀放下,从一旁桌上拿起一碗凉水,咕噜咕噜地灌下,擦了擦嘴角的水渍,赞叹道:“咱们古人真是有智慧,发明出这等奇怪却有效的兵器,对起霸道的长戟来,真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想当年,勇冠三军的汉朝武士,一手持钩镶,一手持环首刀,万军阵前,以势若雷霆般的攻击以短击长,披荆斩棘、破阵前行,是何等豪迈!”

    “可惜,随着长戟退出常备兵器之列,它的死对头也销声匿迹了。它俩真是相克又相生。”汤隆将长枪插入枪架,在一旁感叹。

    “是啊!想想也是,钩镶是一种步战利器,却难以对付骑兵,只能让位于能够对付重骑兵的长矛,而且镶体的防御面积过小,不能有效防御弓弩,这点就不如盾牌了。

    总之,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优胜劣汰,这不过是自然法则而已。”

    汤隆听了他的话,眨巴眨巴眼睛,似乎能听懂一些,但又还有一些不明白。

    从程风的嘴巴里总能冒出一些新奇的词汇,值得他琢磨半天,这也成为他乐意追随程风的一个原因,因为这个人总透着一丝新鲜和神秘,带着几分洞察先机、智珠在握的自信和乐观。

    连绵春雨,一连下了好几天了,兰锦心从小窗里伸出一只纤纤玉手,银丝飘飘而下,入手微凉,落在她那张细白柔软的掌心,溅起几缕微香。

    从狭小的窗户往外望去,只见万千白丝垂下,触目迷蒙,风过处,银丝舞乱,乍然而断,落入小池中,点出微微涟漪,圈圈相融,生生灭灭,循环往复。

    她幽幽地叹了一口气,这雨,不知什么时候能停,这人,不知什么时候能重获自由。

    整个事情就像眼前的春雨一般,遮人眼目、扑朔迷离,不知因何而起、又因何而变,自从提刑官问过一次话后,兰家人仿佛被遗忘一般,关在牢里一晃快一个月了。

    狱卒们倒是没有为难他们,甚至待之甚宽,特别是前几日,还给他们抱来了干净的被褥,饮食也更加讲究了,还说想吃什么都可以出去代买。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世上没有无根之木,无源之水,隐隐约约的,兰锦心觉得这事与之前上门来威胁她的张邦安有关。

    关键的物证不就是金铤吗?除了他还有谁知道呢?只是己在明、敌在暗,这仅仅只是猜测而已。

    没有自由,没有人可以说话,天天枯坐牢房,人愈静,心愈不止。她低声吟道:“屈指数春来,弹指惊春去。牢外蛛丝网落花,也要留春住。几日喜春晴,几夜愁春雨。京北驿路五百里,里里都是梦。”

    京北驿路五百里,那是她和程风一起走过的路。

    在这条路上,留下过太多的美好回忆,一起走过的路,赏过的花,观过的夜景,看过的河灯,唱过的曲儿,留下的欢声笑语,离别时送的礼物,依旧那么清晰,仿佛就发生在昨日。

第310章 雨中访牢() 
兰锦心心里依旧对程风恋恋不忘。女人一旦心里有了人,便容不下其他男人。

    尽管知道两人并不可能,但她始终难以割舍,难以放手,难以放下执念,将自己许配出去。

    妾还未嫁,不知君已娶否?

    春雨连绵,对提刑司大牢来说,尤显潮湿。虽是白天,但狱中光线昏暗,潮湿的空气中带着股发霉的味道,这样的天气,谁都愿意窝在床上美美地睡上一觉。不仅犯人们都昏沉沉、懒洋洋地坐着、躺着,就连说话也都没人说。

    牢房里静悄悄的,巡弋的牢头儿按常例转了一圈,便回到了大牢出口处,据桌而坐,摸出一包猪肉干,从床底下掏出一坛子浊酒,吃两口肉,吱溜一口酒,悠哉乐哉,打发时间,时不时地感叹两句,“他娘的!这雨下得真够长的!”

    一连多日细雨,大街上到处是湿漉漉、滑溜溜的。烟雨雾蒙中,一辆马车快速行来,车夫披一身蓑衣,看不清形貌,但他躬身向前,鞭子抽得频繁,看得出来他是着急赶路。车轮压在不太平整的路面上,溅起一路泥水。

    马车到门前,那人翻身下马,将马儿匆匆拴在系马桩上,腿脚带水一路小跑走进大门。

    “干什么的?”

    两个狱卒懒洋洋地迎了上去,那人沉声道:“我从汴梁来,梅记茶庄的,我们家员外想见兰景祥兰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