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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骄阳-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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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门房声音落下,那两个小厮一把掀开各自手中的木盒子上的绸缎,一个盒子上端端正正的摆放着一个造型很是好看的白瓷瓶儿,瓶口塞了封泥,想来就是那杜康酒了,而另一个木盒子在掀开的时候,白花花的光芒映入眼中,赫然便是官造的银子,十两一个的银元宝,摆放了整整二十个!

    辛羸哈哈一笑,一把拿过酒壶,道:“劳烦阁下回禀相公,就说酒,十一郎拿下了,银子,相公银子若真是太多,不妨送给沈括,沈括可正在筹备一所私塾,想必是有些缺钱的。”

    听到这话,门房微微一笑,果然不出相公预料,辛十一不会要银子的,即便,这二百两银子,只不过是用来践行意思意思的东西。

    另一边,两人快速走了上来,赫然便是苏轼和沈括。

    沈括一脸哀怨:“十一郎,二百两银子,你也推给我,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沈某这是快穷疯了呢!”

    苏轼哈哈大笑起来:“十一郎,一别许久啊,本想与你痛饮一场,奈何前日携妻子去了登州,昨日夜间才到汴京,本想着今日再寻你,却不想,你又要走了!”

    “不急,这才八月初,最多八月中旬,我便回来了,到时候,再去寻子瞻兄痛饮便是!人生还长,酒随时能喝,某这是出去找点下酒的故事来,到时候,辛羸有故事,酒可就得子瞻兄你出了!”辛羸也跟着笑了起来。

    接着,一个一个的熟识的或者不太熟的人,一个上来说话送礼,辛羸笑着接过了一些吃的喝的,但银钱分文不要。

    过去了约摸半个时辰,这送行才算是勉勉强强的结束了,辛羸抱手告辞,众人同样行离别礼。

    正待上马车的时候,辛羸微微一顿,转头看向苏东坡,问道:“子瞻兄,你且过来。”

    苏轼微微一愣,缓步走了过来。

    辛羸开口道:“方才听你说携妻子去登州……你有儿子啦?!”

    苏轼微微一愣,满脸无奈和无语:“吾儿苏迈,降世已近四年了,十一郎你此时才问我是不是有儿子了?!”

    辛羸也是一阵尴尬,他还真没听说过苏东坡如今有儿子的事情,不过这也不怪他,苏东坡儿子出世那一年,辛羸还不认识苏东坡,不,是辛羸还不是辛羸,还是那个疯子,那么,苏东坡儿子的百日和周岁,自然也跟辛羸没关系。

    错过了百日和周岁这两个日子,想要知道一个人有没有儿子,若不是可以打听的话,在北宋还真是个不可能知道的事情,尤其是,辛羸还从来没有去过苏东坡家里!

    微微一愣,他也是方才才突然想起来的,记得苏东坡妻王弗在病死的时候,他们的儿子也才七岁不到。

    摇了摇头,辛羸淡然道:“前次我去天竺,偶然学了一门相术,观子瞻兄你的面相,乃是妻宫有疾的相,故此多嘴问了一句。”

    听到这话,辛一面色有些古怪起来,去天竺的时候,她几乎是跟辛十一天天在一起的,也没发现辛十一什么时候学了相术啊?!

    苏东坡却是哑然,随后脸色有些严肃:“十一郎还真没说错,自从迈儿出世之后,弗儿便隔三差五的生病,可遍请名医,也还是未能根治啊!”

    辛羸微微一愣,这还是老毛病?!

    想着这儿,辛羸脑子里又冒出那句《十年生死两茫茫》来,不由得一阵悲悯,前世的他,可也同样体会过那种天人两隔的无奈和痛苦的!

    “此次我去天竺,还请了三大神医的虚一上师过来,如今虚一上师还在濮王府,你可带你妻子去让虚一上师出手瞧瞧病症!”说着,辛羸迅速从马车里面取下一张纸,快速写了一些东西,递给了苏东坡。

    道:“虚一上师欠我些人情,你拿着此物去,他断然不会拒绝的!”

    苏东坡闻言,手微微颤抖,接过那一张纸张,抬头看向辛羸:“虚一上师之名,我也听闻过,如此大恩……”

    “子瞻兄,你我何须如此?!”辛羸淡然一笑,免得苏东坡继续矫情,他便直接开口道:“这已经耽误了许久了,我该走了!”

    “子瞻兄!告辞!”

    苏轼眼中泛起感动,郑重行礼:“十一郎,保重!”

    辛羸转身走上马车,辛一则迅速扬鞭,马儿吃痛,沿着官道快速离开。

    坐在马车上,辛羸脑子慢慢的活跃起来,记得,历史上的苏东坡在他原配王弗死后,似乎取了王弗的妹妹王闰之吧?!

    在王闰之之后,似乎又找了一个侍妾王朝云?!

    这一下,要是王弗不死的话,王闰之大概跟苏东坡没关系了吧?!至于王朝云,那毕竟是侍妾,乃是如今大宋士子风流的风气,想必还是有机会的。

    暗暗一笑,辛羸继续掀开窗帘,看向窗外的山山水水,和一路倒退消失的树木风景。

    亚当则是一脸好奇的凑上来,崇拜的看着辛羸,又不时看看窗外的风景,对于那些急速倒退的树木,她觉得很是好奇,便不由得问道:“十一郎,我怎么觉着,我们没有动,反而是外面的树木石头在飞快的往后跑呢?!”

    “哈哈,让你不好好学习,物理里面的参照系说得很明白了啊!”辛羸笑着摸了摸亚当的脑袋,然后缓缓讲解起来,讲解参照系的变化,随后,便一发不可收拾,随着思维的泛滥,从参照系讲到了黑洞大爆炸,讲到了恐龙灭世。

    听得外面的辛一都不由得嘴角抽搐,忍不住问道:“十一郎,这是真的还是你瞎编的?!”

    辛羸还没说话,亚当便满脸不爽的开口道:“十一郎说的,自然都是真的,否则瞎编的话,那些经常瞎编故事的说书人怎么编不出来?!”

    辛一哑口无言。

    一天后,洛阳城外,又是一群人出现在城外五里亭为辛羸送行,这其中,有着李洛带着一群游侠,还有刘五郎、唐三娘和杨家杨成,以及那一群参与了足球股份的达官贵人们。(马德,时间太久,我都忘了他们名字了,回去找了半天,心累!)

    如今,洛阳城内的足球赛一片繁荣景象,连续两次环城赛,主办方也就是李洛这群游侠儿,都能拿到超过一万贯的纯收入,即便是按照股份分配之后,李洛一个月也能拿到接近两千贯的红利,可谓是真的特别感恩辛十一带着他们走向了繁荣发展的道路。

    一阵喧哗之后,辛羸同样分文不取,只拿了一些洛阳特产,便再次告辞离开。

    一路上走走说说,看看风景吹吹牛,十五天时间一晃而过,如今,天山就在眼前。

    “我们要去那雪山上面?!”亚当问道。

    辛羸点头:“恩!找天山雪莲!”

    “可是,这山那么大,什么时候能找到啊?!”亚当好奇,也觉得很艰难,但同时,她又有着无比的信心,她坚信着十一郎一定能找到,因为,这一路走来,十一郎简直就是无所不能的——当然,除了武功很菜。

    辛羸微微笑了笑,转头看向大雪山下面的那个村庄,淡然道:“有钱能使鬼推磨啊!咱们在路上剿了一个寨子,那推银子,留着就是这个时候用的!”

    “怎么用?!”亚当很好奇,她在努力的学习,学习十一郎的一举一动,所以她很想知道,十一郎会怎么做!

    辛羸抬头,挥手指向雪山下的村子,朗声道:“进村!”

第十七章 问心() 
这是一个很奇特的村子,类似于因纽特人的冰屋,同时还有几分黄土高原那般土窑子的模样,最后,还多了一丝大漠风情。

    果然不愧是处于两国边境的村子,它终归还是受到了环境和两个国家人文的影响,以至于变得有些不伦不类,但同时,却也是一道别样的风景线。

    村子不大,约莫也就二三十户人家,按照每户五口人来算的话,也就百来人。

    这样的小村庄,即便真对外人怀有恶意,辛一一个人也能彻底屠了这座村子,而且是不费吹灰之力的屠掉。

    辛羸也没打算跟这群异族人玩弯弯绕,他把自己的计划简简单单的描述了一遍。

    “就这样?!”辛一表示疑惑,一直以来,不管是她所看见的,还是听三十六所说的,结合起来,表现出来的结果就是——十一郎应该是个买块烂菜叶都要用到阴损计谋的人,这一次,居然不用计谋了?!

    “恩,就这样,不然,你还想要怎样?!”辛羸察觉出了辛一眼中隐藏的那一份古怪之色,不由得有些不开森。

    “那我去了?!”辛一还是有些不确定。

    “去吧,速去速回,我跟亚当,就在村口这儿等你!”辛羸挥了挥手,转身抱着亚当,这小丫头第一次来到这漫天冰雪的世界,即便是穿了厚厚的一层棉袄,却还是冷得瑟瑟发抖。

    亚当使劲的朝辛羸怀里蹭了蹭,红红的小鼻头配合上那一脸呆滞的模样,显得格外可爱。

    辛一深深的看了亚当一眼,心底泛起一阵酸涩,她敢打赌,赌一百两银子,这小姑娘是故意装出这副快被冻死的样子的!

    毕竟,先天境啊!

    还会怕这点寒冷?!

    开玩笑么?!

    无奈的在心底叹息了一声,辛一脑海里又开始浮现出旖旎的念头,其实,她也好想像亚当这小丫头一样,找个借口,使劲儿的蹭到辛羸怀里去……

    现实中难以做到的事情,人们都很喜欢去yy,辛一便一边朝着村子里走去,一边yy把自己代替成亚当的画面,使劲儿使劲儿的朝辛羸怀里凑。

    想着想着,她脸上泛起一抹羞红,还有一抹羞涩而又显露出幸福味道的笑容来,总之,就是笑得很甜。

    走近村子里面,道路上积雪并不多,这应该是村子里有特意安排人进行清扫的,也或许,是有人自发前来清扫的。

    可不管如何,这道路上稀薄的积雪,代表着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是一群极为和善的人,因为,也只有和善的人,才会愿意无偿帮助他人,或者组织起人来,为大家做事儿,这都是需要一个和善为前提的。

    看来,这个村子或许不像东边那些吐蕃村落一般,透露出一股戾气和凶悍。

    “叽里呱啦……挂拉呱啦!”一道奇怪的声音从右手边传来(话说坐作者君每次写到这种鸡同鸭讲的情节,都好开心啊!哈哈)。

    辛一下意识的伸手,反握住了腰间的剑柄,随后却又是微微放松下来,因为,随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过去之后,辛一发现,朝着她喊的人,不过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异族小女孩儿。

    这小女孩儿长得很是精致,不太像是吐蕃人,也不像是隔壁于阗王国的人,反倒,有些类似于更遥远的波斯人,或者大秦人(此大秦乃是东罗马帝国!)。

    原因便在于那头金色的头发,也说不上是金色,是带着金色的一种棕黄色,很怪异的发色。

    这时代的中东地区,还残留着大唐的血脉,罗马那边的十字军东征才刚刚开始,还没有覆盖到这边来,所以,其实整个中东以东的地区,人种都还是以黑发黄种人为主,只不过,有很多人已经白种人化,人体特征在渐渐的朝着白种人那边发展。

    一直到再过上一百余年左右,十字军东征完成,中东,乃至于吐蕃,也就是后世的新疆、西藏这几个地区,都会被进行一次人种混合,然后,高鼻梁各种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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