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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堆旁,几个将士一面用青草抹去锋刃上的血渍,一面相互说着战场上的故事。
“肯定能!菜鸟也变老鸟了,哈哈……”
路过这里的秦浩明哈哈大笑说道。
一听他们的言论就知道是菜鸟,同时也欣慰他们的成长速度。
这种冷兵器的厮杀肉搏,委实比热兵器凶险残酷百倍,却也更加热血。明晃晃的大刀长矛朝你砍来刺来,没有勇气血性,是很难坦然面对。
“秦督!”
几个菜鸟转头见到是秦浩明,拘谨的站起来,纷纷叫道。
“都坐下,都坐下。
你们都是好样的,今天晚上本督为你们这些菜鸟变成老鸟庆贺,一醉方休,待会本督过来敬酒!
执勤的任务就交给真正的老鸟们,不过你们也要加快成长,日后也好替菜鸟们站岗。
松弛有度,必行让他们高兴高兴,接连不断的战斗,对新兵而言已是神经最大的极限。此刻放松一下,非常有必要。
“感谢秦督!”
得到肯定,几个将士的心里暖暖的。
“感谢秦督!”
“感谢秦督!”
……
新兵将士的呐喊如潮水般传来,早已走远的秦浩明微微一笑。看来,千古军队都差不多,用真心对将士,自会得到他们的拥戴。
整个营地里都是嘈杂的声音,偶尔还能听到马的撕叫,数个架起来的篝火上,铁锅里浓粥沸腾的翻滚。
同时,羊肉的膻味和牛肉的芳香,混合着战场的血腥味,散发出特别的味道。
可没有人在意这些,从鞑子手里被救下来的数百名辽东汉人,一边帮忙,一边望着煮在肉粥的铁锅,舔舔嘴唇。
秦浩明舀过一碗肉粥,吹了吹,递给一名衣衫褴褛的女子。对方脸上畏惧、紧张的往后缩了缩,眼神麻木的盯着他手中的陶碗出神。
“一切已经过去,冥冥中自有注定。”
秦浩明叹了一口气,不光是眼前的女子,这里许多人和她一样,自然明白她们之前遭受过了什么样的罪。
秦浩明站起来,让人将锅里的肉粥先分食给众人,饥肠辘辘的百姓都感激的望着他。
“苦难的日子都过去了,回到大明好好过日子,如果没有地方去,就跟着本督。”
数百名汉人奴隶可能在这里待了很多年,衣不蔽体,枯瘦如柴,听到熟悉的语言,除了眼眶湿红,嘴微微张了张,又闭紧。
“把鞑子的衣服给他们,不然也是浪费。那些羊皮多分给他们一点,天气开始变冷了。”
吩咐完亲卫,秦浩明再次叹了口气,这狗日的世道,人活着委实不易。
“叫他们安排好营务,注意防备,千万别出现意外。”
摇摇头,世道就是如此,感慨也没用。秦浩明决定还是一醉解千愁,和将士喝酒去。
夜深邃,篝火噼里啪啦的燃烧着,彤红爬上天空,新兵营地嘈杂。
马奶酒敞开供应,一半流向嘴里,一半流向嘴外。多少年后,许多当时还是新兵的将士仍记得当年那晚和秦督痛快喝酒的日子。
难忘今宵,今宵难忘。
第三百五十五节 自投罗网()
第三卷扬帆于大明朝野
篝火残烟尚在草原中飘散,马蹄震动的声音已经惊起树梢的飞鸟展翅窜出丛林。
高高的天空下,鸟儿飞翔,漠南草原丘陵附近三百多道身影骑着战马在结群、分散、穿插,战马不停的打着响鼻,为即将而来的远行做着准备。
一轮红日藏在云朵后面,天地间一片昏黄,成群的牛羊在帐篷外发出嘈杂响动。
远处丘陵的小山包上,李想挎着腰刀,眼里注视着这一切,思绪却已飘然而飞。
夜不收,军中精锐中精锐。
设明哨、暗哨、兼哨、深哨、通事等,各司其职,统称夜不收。
他们或巡哨,或深入敌境侦察,是最先给对方构成威胁的敌人,处在最先与敌人发生冲突的境地,因而成为敌方最先要杀戮和掳掠的对象。
学艺不精者,或没有拿手本事之人,加入夜不收无异于找死。
而现在,这样一支精锐部队,归他掌控。
秦督信任和看重自己之心,由此可见。
“出击!”
慷慨激昂的语音在空旷的草原响起,一道道骑兵的身影由近及远奔驰着,震动青草上的雨珠落进泥土里。
新的一天,又是新的征程。
阜新市,位于科尔沁草原和东北辽河平原的中间过渡带,距离沈阳两百余里路程。
明洪武二十六年,在此设广宁后屯卫,隶属辽东都指挥使司。
天启元年,蒙古兀良哈部落的首领善巴率部归顺建奴。崇祯三年,敌酋皇太极诏编所部佐领,善巴任札萨克,也就是旗主,辖阜新地区。
之后,建奴封善巴为达尔汉镇国公。
崇祯四年,建奴将牛、羊以代养的方式给牧民放牧,故亦称苏鲁克牧场。牧场设总管,兼管地方行政。
后来科尔沁左翼旗及土默特左翼旗贝勒奉旨献部分旗地为牧养地,苏鲁克牧场疆域扩大,改名为养息牧场,成为建奴三大牧场之一。
养息牧场有蒙古牧民三千五百人和建奴一个牛录驻守,下面有村屯八十四个。设巡检衙门,管理土默特左旗的汉民事务,实行蒙、汉分治。
玉林屯是最靠近草原的村庄,属于养息牧场八十四个村屯之一。
屯守头目是建奴巴牙喇,名字叫柯布里克,是个老兵。巴牙喇又叫白甲兵,基本上是建奴每个牛录的精锐战力。
老奴跟皇太极撸大明时,这票人基本上就是野猪皮打江山的精华了。
皇太极领导下的巴牙喇们基本都成为了最富裕的奴隶主。大体上,一个巴牙喇拥有十个以上的包衣奴隶。
所以总体来说,他们完全就是奴隶主。巴牙喇是完全不从事生产的,只负责打仗,有酒喝,有肉吃。
他在年春带着牛录里八个马甲来这里屯守,虽然附近没有什么抢掠机会,但乐得自在逍遥。
说起来,这还是一桩美差事,若不是他姐姐是代善贝勒第五子巴喇玛的妾氏,恐怕这样的好事还轮不到他。
他带来了四十几个阿哈,也就是汉人奴隶。
玉林屯东面有许多以前明军的屯田,现在只荒废了几年,停止耕种几年的良田,得到了好的休息,正是地力最足的时候。
用鞭子驱逐阿哈们种了几百亩麦子,前天已经收获入库,竟然有一千石之多,这可是多年不遇的好收成。
柯布里克看着屯堡里堆积如山的麦子,心花怒放,心里在盘算着未来。
现在辽东粮食太贵,这些麦子留下给自己人的口粮,剩下的说不定能够卖不少银子呢,而且明年还可以再多耕种些田地。
那些阿哈真是好奴才,成天老老实实伺候田地,挨了打也不敢吱声。
这段时间忙着秋收,不但阿哈们累惨了,自己和几个马甲也累得够呛,等休息几天后赶快去旅顺口那边转悠一趟,争取再逮一些汉民来。
这里的土地太多太好长庄稼,人越多越好,明年就可以多种几百亩麦子。
这时一个瘦瘦的汉人少年探了一下头,发现了柯布里克又赶忙缩了回去。
正在想好事的柯布里克见了他,所有好心情都毁了,骂道:“阿奇那,马刷洗得不干净,当心大爷揍死你。”
那个叫阿奇那的汉人少年大概十八九岁,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他心里偷偷骂道:
“狗建奴,你才是阿奇那,你们全家都是阿奇那。”
他被建奴抓来当奴隶已经有两年了,是个读书人,两年时间已经基本能够听懂建奴的语言,他知道建奴给自己起的名字是猪的意思。
他真名叫南宫寒,山东人,前两年建奴寇边被劫掠过来。
“启禀老爷,有客人来访。”南宫寒嗫嗫的说道。
“咦?出去看看。”
柯布里克有些疑惑,现在还有谁来。
辽东正在忙秋收,手脚慢的还没有结束,手脚快的也还在田间地头整理麦草之类的东西。
由于大家各忙各的,屯堡之间的来往很少,三天前只有两个马甲过来传达一下命令,只停留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匆匆离去。
由于太忙,这些人除了骑着马挥着鞭子监督阿哈们劳动,有时候自己也下马帮忙运麦草。
等出去一看,柯布里克不禁喜出望外,原来是他的姐夫巴喇玛带着十几个侍卫来草原打猎。
巴喇玛是代善贝勒第五子,岳托的同父异母兄弟。
其母是代善的继续,也是最喜欢的福晋叶赫纳喇氏,一共生了三个儿子,巴喇玛是他最小的儿子,特别受代善夫妇宠爱。
“柯布里克,去找几个漂亮的汉女过来。”
门口处,刚看见出来的迎接的柯布里克,巴喇玛下马把缰绳交给侍卫,便毫不客气的说道。
虽然认真说起来柯布里克是他小舅子,可二人身份毕竟悬殊太大,其姐也不是福晋,不过是妾氏罢了,根本没有什么身份。
因此,巴喇玛跟他说话,肆无忌惮。
“额附请进府稍后片刻,洗洗尘,那雅立马派人去办。”
柯布里克一脸谄笑,迎接巴喇玛到家里,同时让马甲到屯里抢几个汉女回来。
PS;额附是建奴姐夫的意思,那雅是妻弟
第三百五十六节 绞杀建奴()
第三卷扬帆于大明朝野
草原天气一日多变,早上阳光明媚,跑着跑着天色就开始阴阴沉沉,蔚蓝的天空之外有一丝黑云飘压了过来。估计又是要下雨的节奏。
一只土拔鼠刚出泥土里冒出头来,立马被马蹄轰然踏过,翻起血色泥泞。
一阵阵闷雷由远而近的传来,轰隆隆的声响在大地蔓延,一双双马蹄如同暴雨般落下草皮上,卷起青草和土壤。
一支一千人的骑兵队伍,身穿大明的鸳鸯战袄,挥舞着腰刀,夹着排山倒海的气势一头扎进了附近的丘陵里。
茂密的树林已经清空出一条宽敞的道路,这群骑兵进来时已经缓下了速度,然后翻身下马,拍了拍马匹的屁股,让它们自己去啃食灌木、青草。
而他们则各自检查装备,等待前方的夜不收传来的讯息。
哗啦,伴随着一道闪电,雨水终于从天而降,密密急急的打在丛林中,哗哗作响。
远处,两骑大明将士抽鞭冲着树林急驰而来。
“锋子哥,麻烦您的五百兄弟帮忙围住村子,厮杀的活交给小弟,让菜鸟们快速成长起来。”
听完夜不收的汇报,前面村子只有三四百人左右,一个壮实的汉子憨笑着对身旁一个高挑的将领说道。
“海子,注意一点,兵者无小事,别太大意。在建奴的地盘里跟漠南草原作战不同,可以全部一杀了之。
村子里大多都是辽东汉人,三四百人中顶多只有四五十个建奴,你要注意加以区分。
但又要谨防建奴混在汉人中,暴起伤人。阴沟里翻了船,你这代千户就到头了”
那个叫锋子哥的千户点点头,大手拍着海子的肩膀,关切的叮嘱。
二人是同一个村子里出来,又都是秦浩明的亲卫,感情自然深厚。
“嗯,锋子哥我知道。秦督不是说了吗,只要留着金钱鼠尾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