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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伯俊念得分外投入,叶楚垂眼冷笑了下,正要开口,茶社的老板走了出来。
原来蒋伯俊停留的地方离茶社不远,他的阵仗又大,堵着茶社门口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将茶社的客人拦住了不少。
小二怒气冲冲地走了过去,径直走到蒋伯俊的面前,毫不留情地指责起来:“你带着这么多人堵在我们茶社门口,是不是存心挡我们生意!”
“我们老板说了,你必须要赔偿我们店里的损失。”
闻言,蒋伯俊先是一慌,随后镇定了下来,他不会和这个小二计较,他会和小二讲道理。
“这条马路人人能走,你凭什么说我挡了你们店里的生意,无非是想讹我一笔钱,这手段来钱快,怪不得你们会想出来。”
蒋伯俊自认为没有做错事,自然不会紧张,怕得就是会在叶楚面前丢了脸。
茶社的老板走上前,冷笑了一声:“你可晓得这里是谁的地盘,就敢在这儿撒野。”
蒋伯俊初来上海,还一直忙着让叶楚爱上他的事,自然对上海滩的事情不太了解。
而且他向来自信,他这样优秀的人,在上海滩找不出第二个了。
蒋伯俊还记得叶楚在一旁瞧着,自然不能丢脸,他反驳道:“我不知道,而且也没兴趣知道。”
茶社老板看着眼前这个盲目自信的人,为他鞠了一把同情泪。
自恋是病,得治。
这个人以为自己难道会无缘无故地找他麻烦吗?他本就在茶社面前碍事,心里竟然一点也没愧疚。
况且刚才他接到了沈九爷的命令,九爷下令要整治这个男的一番。这男的就别想打哈哈略过这件事。
老板眼睛一眯,冷声道:“这里是沈九爷的地盘,你要是再敢放肆的话,别怪我不客气。”
叶楚暗笑了一声,应该是沈九注意到这边的动静了,看来用不着自己出手,蒋伯俊也不会好受。
沈九爷是谁?蒋伯俊从来没有听过。
这人以为随便搬出一个名字,就能唬住自己,未免也太天真了。蒋伯俊想着这次他可要好好出一次风头。
“哼,别说什么沈九爷了,就算你叫出什么二爷三爷四爷,我都不怕!”
蒋伯俊挺直了腰杆:“你可知道我是谁吗?我是苏州蒋家蒋伯俊,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有本事你就把我抓了,别只会在这里动动嘴皮子。”
老板淡淡问了声:“你确定?”
蒋伯俊放大声音:“你还要我说多少遍,你别以为你可以用权势压人,我一点也不怕!”
老板大手一挥:“来人,把他抓到巡捕房去,说他妨碍人做生意,还咄咄逼人,屡教不改。”
令蒋伯俊没想到的是,真的有一批人上前来,将他两侧一围,手臂被禁锢住,完全动弹不得。
这次不是他之前的演习,是真真切切地发生了。
“还有没有王法了,现在倡导民主自由,你们不能随便抓人!”蒋伯俊虽然一路喊着,还是被直接拉走了。
事后,叶楚自然被请到了沈九面前。
沈九原先想在茶社找个人,没想到碰到这么精彩的一幕,要是陆淮知道他的小丫头当街被人表白,到底会是个什么表情。
他实在太好奇了!
沈九一脸坏笑地看着冷静的叶楚:“小丫头,这个追求你的男人,陆淮知道不知道啊?”
叶楚摇了摇头:“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事,三少没必要知道。”
沈九满脸的不赞同,虽说叶楚口中这么说,但是他沈九一定会好好地将此事跟陆淮描述一遍。
看到全程的人肯定不少,到时候他可要好好询问一番。
沈九想了想,又坏坏地笑了,像是打着什么算盘似的:“小丫头,刚才那人那么讨厌,要不要我帮你一下。”
叶楚声音淡淡的,但是非常坚定:“不劳烦九爷了,这个人我会用自己的方法解决的。”
沈九愣了下,随即轻哼了一声。
他瞧着叶楚,仿佛她已经确定了这件事,就不准任何人插手。
嗯?这副样子,跟陆淮简直一模一样。
第66章()
按照原计划;督军陆宗霆将在一周后返回上海。
自从接到了叶楚的消息之后;陆宗霆同陆淮商议;使调虎离山之计;并借机抓住那群伏击的人。
在这场周密的计划中;抓获的那些人都已经准备好了毒。药;在任务失败后就咬毒自尽。
陆宗霆和陆淮心中已经有了算计;他们早就知道那群人的背后是谁。
现在的这次行动不过是为了给那人一个警醒。
这几日,叶楚一直在关注那件事的进展,她晓得陆淮的能力;在他的计划之下,向来不会出现失误的情况。
周末的时候,叶楚在家里翻着申报;上头有一条醒目的新闻。
“陆督军在沪宁铁路遭遇伏击;分毫未伤,现已将所有歹徒全部抓获。”
这篇报道写得很具体;就是为了威慑那些想要继续动手的人。不要说那些想对陆督军下手的人了;就连上海滩的人都极不安分。
看了今日的申报后;叶楚的心情格外地好。她将报纸收了起来;换了身衣服就出门了。
今天;叶楚和丁月璇约好了;要陪她去订做新的旗袍。
因为丁月璇现在已经是大都会的歌女了,大都会的歌女待遇好,丁月璇得到了一笔预支的钱。
丁月璇从先前那个地方里搬了出来;换了一间更为雅致的公寓;但她仍旧节约得很。
这笔钱用来做演出的准备,大都会专门教仪态的老师已经给丁月璇上了好几节课。
虽说丁月璇天生嗓音条件好,又从小在唱评弹的家中长大,但她对一些表演时的技巧,还是需要雕琢。
这段时间,丁月璇依照着老师的教授,天天在家练嗓。
大都会有了新歌女这件事并不稀奇,但是丁月璇现在还不需要像其他人那样经常演出。
为的就是在首演当日,一炮打响。
叶楚和丁月璇是在史密斯路见面。那条路上有一家很有名气的成衣店,丁月璇要做一件新旗袍,将会在首演上穿。
两人见面后,携手往成衣店走。
前面有两个男子在走,他们穿着长袍马褂,戴着宽边沿帽,讲话声音有些大。
“你听说了吗?大都会好像来了一个新的歌女呢。”
他们的声音传了过来,叶楚和丁月璇对视了一眼。
“她漂亮吗?唱歌好听吗?这几日我没去歌舞厅,你同我讲讲看。”
“我去过几回大都会,但是没看到她。据说连参谋官家的小公子去了,都没能见着一面呢。”
“这个歌女不出来表演的吗?”
“这回神神秘秘的,听说只有在首演的时候才会看到她。”
“她叫什么?”
“夜来香。”
“”
夜来香就是大都会最近新来的那个歌女的艺名。
所有人都不知道夜来香的长相和来历,大都会歌舞厅对此一直保密,没有人敢走漏半点风声。
大都会只放出了一些消息来,这个夜来香的声音极为动听,好似天籁。不过,要是想听夜来香唱歌,只能在她首演当天过来看。
这消息在上海滩的歌舞厅中顿时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有的人觉得大都会特地挖掘了一个唱歌极好的新人,正是为了抢仙乐宫的风头。
你看,前些日子,仙乐宫不是刚挖走了大都会最有名的歌女蝴蝶吗?大都会定要找回场子来,所以才想了这种办法出来。
而有的人觉得,这只是大都会弄的一场噱头。
那个歌女指不定唱歌一般,红起来比较困难,于是大都会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能抢先记住夜来香这个名字。
尽管谁都不知道哪个消息是真的,也不晓得夜来香唱得是好是坏,他们仍是想着首演当天去大都会歌舞厅,看一眼那个夜来香。
叶楚知道丁月璇的性子,她很淡然,只想着唱歌,总不喜欢和人争。叶楚认为,大都会虽公平,但底下的人却不一定好。
比如之前那个歌女阿琼,丁月璇只是过了一场面试,就先被她挑衅了一番。在上海滩,这样好胜心强又捧高踩低的人数不胜数。
叶楚告诉丁月璇:“你歌唱得好,若是红了,准会惹些麻烦。”
丁月璇点了点头。她自然明白那些道理,她要在上海唱歌,在这样纸醉金迷的一个地方待着,定要处处小心。
叶楚:“以后像阿琼这样的人还有很多,你又要和她们共事,既然占了理,在气势上一定不能输。”
丁月璇:“好。”
叶楚又同丁月璇交待了一些注意的事情。
丁月璇虽嘴上没有说什么,却在心里默默记了下来。她晓得,阿楚的话,总归不会错的。
聊着聊着,叶楚和丁月璇进了成衣店,里面挂着许多不同的布料。有一位顾客已经在量尺寸了,店主正在忙,她们就先自己看了起来。
叶楚看来看去,她给丁月璇挑选的是一块桑蚕丝布料。白色为底,上头有浅红色印花。
叶楚看了一下丁月璇,她的眼睛清澈,气质安静,确实像极了一朵夜间开放的丁香花,不争不抢,却又有着自己的光芒。
叶楚越看这块布料,越觉得适合丁月璇。丁月璇是一个有梦想的姑娘,她喜欢唱歌,性子又比较单纯。
上海滩的那些歌女喜欢穿艳丽的旗袍,看上去夺人眼目。可对丁月璇来讲,她不能穿艳丽的旗袍,那会掩盖她本来的气质。
丁月璇是一块璞玉,经过雕琢后,就会更为精巧美丽,这样有些素净又不过分艳丽的旗袍恰巧适合她。
叶楚拿起了那块布来:“我看这块料子就很适合你。”
丁月璇在旁安静听着,叶楚继续讲:“夜来香这首歌较为安静,如果用鲜艳的颜色,反倒不好。”
叶楚这样一讲,丁月璇也越看越合心意。这块布料材质不错,花色也好看,确实符合夜来香这首歌的感觉。
于是,她们两人立即敲定,就用这块布料来做旗袍。这时,先前的那位顾客已经走了,老板朝她们走过来。
量好了尺寸后,老板再讲了做好旗袍的时间,让丁月璇到时候过来取。
她们很快就离开了成衣店。
丁月璇还要回去练嗓子,叶楚也准备回家了。两个人各自都有事情要做,她们很快就分开了,约好下一次首演的时候再见面。
叶楚清楚得很,丁月璇形象佳,嗓子动人,又定了一身极其适合她的旗袍一切都已经做了万全准备。
在那场首演上,她一定会艳惊四座。
叶楚在等电车的时候,遇见了一个人。
“小丫头,是你啊。”
这声音耳熟得紧,叶楚扭头一看,发现陆世贤正站在那里笑着看她。
叶楚对他露出一个笑容:“爷爷,你好。”
这小丫头的性子,陆世贤很欣赏,这声爷爷令他更高兴了。
陆世贤问:“你叫什么名字?上回还没问过你。”
叶楚认真地回答:“叶楚。”
陆世贤:“若是你不介意,我就叫你阿楚可好?”
叶楚笑着点头:“好呀。”
上辈子,她住在督军府的时候,陆世贤也是这样叫他的。
叶楚记得陆督军在遇刺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