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蝗虫卵的收购价,依旧是原来的五文钱不变,不过,收购的对象,却由原来的大唐世家勋贵,变成了长安的商贾们。
商人逐利,亘古不变的道理,没有利润的东西,商人们打死都不会往里钻的,先前大唐的世家勋贵们,恨不得一辈子都远离蝗虫卵,简直对其恨之入骨。
然而,如今换成了长安的商贾们,一个个却是甘之如饴,几乎是争抢收购蝗虫卵,那态度好的,简直可称之为五星级了。
而这一切的源头,都只因为,在新丰那里悄无声息的多出了一个加工厂,商人们收购的蝗虫卵,全都会交付给那家加工厂。
再之后,经由加工厂加工之后,添加入一些别的东西,包装之后,就被装上船只,沿着渭水向东,最后就不知道运到哪里去了。
但不管如何,这家加工厂的突然出现,使得长安的商贾们,开始变得疯狂起来,一个个趋之若鹜,恨不得承包了所有的蝗虫卵生意。
李二沉默了,大唐的世家勋贵们沉默了,之前让他们为之头疼的事情,现在转交到赵谌手上后,一下子变成了暴利。
而且,更让他们纠结的是,因为这件事毕竟是国之大事,明明赵谌已经赚翻了,可他们还得巴巴的还得给赵谌贴钱。
除虫大计,人人有责,商人们拿着蝗虫卵,去交付给加工厂,加工厂只给两文钱,剩下的便会由钱庄那里付清。
而钱庄那里,又会分担一部分给府库,一部分又会给百官,便当是赈灾所捐了。
因此,这就是一个死循环,有谁不乐意的可以赖账,不过商人没钱,那就停止收购了,这种情形下,谁还敢不掏钱的。
就在长安城外,轰轰烈烈的除虫运动时,就在长安城里,却也悄无声息的开了一家珍宝店。
这家珍宝店里,专收各种古玩字画,里面坐镇的是一名老先生,凡是被老先生认定为珍奇古玩的,那开出的价钱,绝对能让人富贵一生。
只是唯一有个缺点就是,珍宝店里付的钱,都是大唐新铸的货币,不管古玩有多贵重,都不会用其他的财帛来付账。
当然,这家古玩店,就是赵谌开的,其用意自然也是不言而喻的!
大唐新铸的货币,与他而言,真得一点用都没有,往日胡路给他转来的钱,本就多的很,而今再加上蝗虫卵上的大笔收入。
赵谌看着自家府库里,快堆积如山的新币,愁的真是快睡不着了,大唐的金子有限,他又不能将这些钱换算成金子。
于是,思之再三,最终便在长安开了一家古玩。
古玩字画什么的,超市里能给出很高的价,估计拿到后世去,又能买个天价出来,时空门已经有了,现在就是欠缺开启时空门的点数。
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消费、消费、再消费!
只不过,有时候这消费,也是一件特别痛苦的事情,尤其生在大唐这个,贸易几乎为零的时代,想要消费掉庞大的商品,简直难如登天啊!
好在,他现在已经有了消费的目标,蛊惑长孙无忌建立水利发电,蛊惑李承乾建立纺织厂,再算上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算下来,也差不多够他凑够启动时空之门的点数了。
前景大好,赵谌已经预感到了,聚集开启的时空之门的时间,正在向着他飞速的赶来!
只是,这样大好的光景面前,他却一点高兴不起来,因为,他的兄弟要离开长安了!
正是傍晚时分,侯位于侯府的一间厢房里,此刻,赵谌就跟程处默两人独处。
房间里,此时安安静静的,桌上摆放着刚刚秦玉颜送来的酒菜,只是那酒菜,却是原封不动。
房间里的气氛,有些凝固,赵谌垂着脑袋,看似痛苦的样子,坐在程处默对面的一张椅子上。
也不知过了多久,这才声音闷闷的开口道:“我想过很多结果,就是没想到你会选择离开长安!”
“俺还是喜欢岭南!”赵谌的话音落下,坐在对面的程处默,嘴角禁不住微微撇了撇,露出一个微笑,叹口气道:“再说了,朵丽也不喜欢长安,正好可以带去岭南的!”
这已经是从漠北回来的几个月,程处默脸上的伤疤,早就已经结痂。
只不过,虽然结痂了,却如当初赵谌预料的那样,留下了一道难看至极的伤疤,斜斜的划过脸颊,毁去了程处默半张脸颊。
像一只丑陋的蜈蚣,看上去,有点儿触目惊心!
“你就是在逃避!”赵谌本来坐在那里的人,听到程处默这话,一下子激动的抬起头来,望着程处默道:“我就不明白了,有伤疤怎么了,难道你程处默是靠脸吃饭的吗?”
“方才俺已经说了!”程处默脸上的表情丝毫不变,听到赵谌略显激动的话,依旧是平静的冲着赵谌笑笑,开口说道:“俺喜欢岭南,没有拘束,想干嘛干嘛,没人管着你,你便是驾着船出去追鲨鱼,也没人管你!”
“可你从前怎么不说!”赵谌目光凝视着程处默,暗中咬了咬牙,开口说道:“偏偏这时候来说,不是逃避是什么?”
“还有!”不等程处默开口,赵谌继续又说道:“你想远走高飞,你想逃离长安,可你有想过程伯伯他们吗?你是家里的嫡长子,就这么跑去岭南,让程伯伯他们如何心安?”
“…去岭南而已!”程处默听到赵谌的话,微微迟疑了一下,眼底深处忽然掠过一丝痛苦,进而望着赵谌道:“等俺那边安顿下来,每年都会回来一次的!”
“再者!”程处默说到这里时,微微迟疑了一下,低着头道:“家里还有处弼和处亮在的,那两小子可比俺要听话的多了!”
“那不一样的,处默!”赵谌听到程处默这话,咬着牙,使劲吸了一口气,目光紧盯着程处默道:“程伯伯对你的期望很大,在你们三兄弟中,也只有你跟程伯伯的性子一样,你若是这一走,等于是断了程伯伯的期望!”
“其实,昨晚已经收到俺爹的回信了!”程处默听到这话,忽然撇嘴笑了一下,目光苦涩的望着赵谌说道:“俺爹他也同意,让俺去岭南!”
“程伯伯同意了?”赵谌听到这话,顿时禁不住微微张开嘴,不可思议的望着程处默,但随即意识到什么,忽然望着程处默道:“你一早就决定了要去岭南?”
程咬金还在燕州,负责监视突利北撤,而程处默既然说,程咬金已经回信,那就只能说明,程处默很早就决定,离开长安要去岭南。
赵谌话音落下,程处默却只是沉默的点了点头,随即,便从怀里掏出了一封信,递给了赵谌道:“这是俺爹的回信!”
看到程处默递来的信,赵谌微微迟疑了一下,便从程处默手里接了过来,双眉微微一皱,目光便望向了信纸。
的确是程咬金的书信,笔迹粗糙,正如程咬金本人一样,透着一股草莽之气。
信的内容,也如程处默所言,程咬金的确是同意程处默去岭南,只是语气却相当的粗暴。
赵谌甚至能在这短短的几行字中,感受的出来,程咬金在写这封信时,几乎咬牙切齿的样子。
没有安慰,没有鼓励,更没有挽留,只是告诉程处默,懦夫即便到了那里都是懦夫,留在长安成不了事,去了岭南同样也会一事无成!
看完了程咬金的这封信,赵谌忽然反应过来,程处默方才说话时,语气中的那股倔犟了,就如当初程处默在岭南时,执意要下海一样,那是非要证明给程咬金看得。
“所以,谌哥儿你应该明白,俺非去岭南不可了吧!”程处默等到赵谌看完了信,这才抬起头来,笑容苦涩的望着赵谌说道:“如果,你还拿俺当你得兄弟,就不该再说阻拦的话!”
“处默…”赵谌将信折了起来,望着程处默,犹豫了一下说道:“你应该能看得出来,程伯伯这是在用另一种方式,在鼓励你!”
“…所以,俺就更应该去岭南了!”程处默闻言,冲着赵谌笑了一下,忽然低下头,望着自己交叉的双手,闷声说道:“俺想换一种活法!”
“你想要我怎么帮你?”话都已经说到这份上了,赵谌再说下去,那就没意思了,既然兄弟想要去岭南,那便全力支持。
再者说了,岭南天大地大,靠着那么大的一片海洋,只要程处默做的好了,最后的成就,恐怕是留在长安,无法企及的。
而且,更重要的是,岭南有隐门的学宫,还有姜超在,背后有学宫支撑,全力经营大海,那才是真得逍遥自在!(未完待续。)
第三十一章 学宫亮了()
程处默到底还是离开了长安,赵谌最后也没能阻止程处默,因为,即便他劝说程处默能够留下来,最后的结果,他自己也无法说得清。
或许程处默的打算是对的,与其留在长安,活在老程的阴影下,索性还不如离开长安,去大海上创出属于自己的未来。
所以,赵谌最后,也只是给了程处默力所能及地帮助,便在灞桥上,挥手致别。
目送着程处默带着朵丽母女俩,一路乘风破浪,沿着渭水渐渐在他的视线中消失。
这次随同程处默离开地,不光只是朵丽母女跟程府地家将,还有老秦家的秦明跟秦奋兄弟两,岭南是福地,守着那么大的海洋,不比守在关中这地方弱。
上一次,赵谌带着程处默等人,跑了一趟南洋,回来时带的东西,随随便便给老秦分了一点,就比老秦拼搏了半辈子,积蓄的还要多。
因此,这次既然要去岭南,那就索性带上秦明两兄弟,一来是为了到时彼此能有个照顾,二来自然就是因为,给老秦家再带来些收入。
当然,除了秦程两家之外,还有几家勋贵家的人,都是眼馋岭南收益的。
听到程处默要去岭南,一个个顿时找上门来,好话说尽了,就差没开口求人了,总算是被程处默出发时,被程处默顺带带上了。
浩浩荡荡的队伍,足足有几百名人,乘坐着几艘大船,沿着渭水,一路直奔洛阳而去。
程处默在时,两人虽然也时常见不上多少面,等到赵谌望着程处默的船只,逐渐消失在渭水,不知为何,忽然有些空落落的。
程处默是赵谌从秦岭出来后,第一个见到的大唐人,虽然,当初程处默是奉了李二的旨意,上山来捉他的。
但这不妨碍,两人一见如故,成为最好的兄弟!
只是,而今看着程处默离开,赵谌从灞桥回来的路上,总感觉心里空落落的,似乎那么大的一座长安城,忽然间变成了一座空城一样。
“也好!”进城的时候,看到城外忙碌的那些商贾,赵谌想想自己也要离开,禁不住笑了一下,坐在马车里说道。
日子不会因为程处默的离开,就停止下来,这个地球上,离开了谁,地球都会照样转。
更何况,离开的只是程处默而已,除了程处默相熟的人有点感慨之外,所有的人,都在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
蝗虫卵还在继续着,不过,因为季节的缘故,产量已经逐渐的减少,而且,这件事也已经有专人负责,赵谌已经早就不过问了。
他现在每天的安排就是,学宫跟李二新成立的军院两边跑着,在这期间,超市里的商品,也在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