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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大宋-第1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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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一会儿有伙计端进来一个泥的炭火盆,又有伙计在上面放了一个铁盆,提着壶往里倒水。

    浓郁的鸡汤味飘散看来。

    接着是一盘盘银制的盘子端进来,上面有肚儿、有羊肉片、牛肉片、笋片、藕片、白菜、萝卜、血豆腐、冻着的大虾、冻豆腐、撕开的鹌鹑、用汁泡着的鹿肉和兔肉等等东西。

    甚至还有海带丝和紫菜,以及一条去头去尾、剥骨的鱼。

    小桌子满了,再放不下东西,所以就没上其他的卤味、果干、蜜饯。

    东西太多了,冯媛眯眯眼睛,徐宝吧嗒下嘴儿,又吸吸鼻子,有辣椒味。

    “玉珏,这可是照着燕归楼的火锅来做的,尝尝,看看味道合适与否?”宋绶笑着说道。

    “宋尚书破费了。”徐宝点头示意,冯媛在旁边把烧酒倒进小酒壶中温上。

    “玉珏多日为至,可有忙碌之事?”宋绶没碰筷子,问徐宝话。

    “倒是不忙,村中家长里短所谈之事却叫人脱不得身,今日耐不得村老所托,方才到此。●”徐宝微笑着回答,同样不碰筷子。

    因为酒没烫好呢,冯媛在旁边不停地摆弄‘酒束子’,动作轻柔,偶尔略作摇晃,一副认真的样子。

    她这么做是为了把窖藏的烧酒中的甲醇什么的给先弄出去,以免喝中毒了,同时转动束子是让盆里的水跟着转,受热更快一点。

    当然,她本身的动作也是带着礼节的,一举一动,按照这里人的说法,还要合着天地之礼。

    很麻烦,就跟喝功夫茶似的,这全是在她那村里学的,一般的地方不教这个。

    等着差不多了,冯媛起身挽袖子给两个人倒酒,往盅里倒,不是樽,也不是觚,那东西不能喝白酒,一觚浊酒可以尽余欢,一觚白酒是绝对不行的,否则喝完就甭送别了,一起回亭子里睡吧。

    盅是三钱的盅,三盅多一点便是一两。

    倒完酒,冯媛又拿过一双筷子,把桌子上的海鲜先往盆里放,接着是香菜和葱,然后她就不管盆了,在那里用一个碗调酱油、醋、姜丝、豆豉、芝麻酱。

    守在旁边的文士之前本想上手,结果一看到冯媛那动作和表情,就目瞪口呆地看着了,现有个女子在这里还是不错的,比自己强多了。

    尤其是那动作,看起来赏心悦目

    ,跟跳舞似的,一看便知道出自大家族,要么就是教坊,但显然不可能是后者。

    有了酒,宋绶端起酒盅:“玉珏,上次邀请,并不知乃是杨家暗布之局,倒是唐突了。▲●”

    徐宝跟着端起来,本来小盅可以轻松捏住,他还得用另一手两根指头虚托,道:“那日有事繁忙,一时难以抽身,叫宋尚书看了笑话。”

    “请。”宋绶一抬。

    “请。”徐宝直接把那小酒盅放到和眉毛同一个位置。

    两个人才一仰头喝尽,随即看着对方,哈哈大笑,畅快呀。

    徐宝这个别扭啊,真不如在村里吃饭舒服。

    冯媛又起身给倒酒,坐下来用筷子把鹿肉和兔肉放里,四下看看,只好端个银子的小盘子在那里守着。

    她在找小漏勺,没有,对此她非常无奈,学个火锅还不学全了,先说酱料,品种太少了,不说一百多种吧,至少也要有个三十来种,每个人的口味不同。

    除了酱料少,还有工具也不全,小汤碗没上,真以为涮火锅就使劲吃呀?漏勺也不给,菜的蔬菜少得可怜,没有粉~丝。

    将就吧,古代人的日子也不好过呀。

    宋绶和徐宝又喝了一盅,宋绶开口夸赞:“前些日初回京城,却见西市繁华无比,有心打探之下,未曾想竟是玉珏亲管,实是佩服。”

    “尚书谬赞,当不得此言,小小西市摊位之地,又如何比得上河南一府?尚书才是值天下人学之。”徐宝谦虚。

    宋绶呵呵笑两声,一转头,对冯媛说道:“看你家徐郎,谦逊有多呀。”

    冯媛一笑,伸筷子夹了刚才放进去的鹿肉,给宋绶布菜,说道:“宋尚书且尝尝店家用胡椒份和黄酒腌制过的鹿肉,然,只可浅尝,因鹿肉不易与虾同食。”

    她也没办法,不能反驳,更不可以附和宋绶的话,所以她就转移话题。

    宋绶高兴地点点头:“倒是知晓,往后再食,定当仔细。”

    徐宝自己夹了肉涮,夹的是羊肉,有肥的地方的肉片,这个好吃,涮了几下,很自然地放到了冯媛面前一直没动过的碟子里,说道:“看看嫩不?”

    “嗯哪!”冯媛这回不客气了,换了一双筷子,什么都不蘸,直接吃,点头:“嫩,是家羊的,**料。”

    门口守着的伙计诧异地往过来,又连忙转回头,他知道鹿肉是用胡椒粉和黄酒腌过的,也知道羊确实是从小养的,不过换成他自己,他是尝不出来的。

    没想到啊,那女子竟然厉害如斯,果然,尚书找的人不会差。

    “玉珏,你这边的西市摊位的地方日子好过了,可是有的地方却不好过了啊,我知道后心中担忧起来,总想要找你问个法子,这才邀你过来,唉~~!”

    宋绶待又喝了一盅酒,放下筷子对徐宝说。

    徐宝一愣,不对呀,你说话咋变直白了?这样不好,和你没那么熟,咱还是咬着字儿说吧。

    想是如此想,不过他还是同样回答:“宋尚书,啥地方不好过了呀?说一说呗,要是能出个什么主意,我一准儿给出。”

    “当真?”宋绶问。

    “谁骗人谁是小狗。”徐宝回。

    文士和伙计直撇嘴,刚才还觉得徐宝行事体面,一转眼变成市井之人了。

    “叫三呆进来吧。”宋绶朝门口喊一句。

    一个与他年岁差不多的人低着头、垂着手进来,一进来就献媚地笑着与宋绶说道:“族叔,我来了。”

    在徐宝和冯媛纳闷时,宋绶对二人说道:“一未出五服的侄子,也是这家店的东家,我那族叔在这边谋了块地,结果到了他手里,越来越差,玉珏来时应该看到了吧?人少,照这样干下去,不如趁早关门,也省了心。”

    徐宝:“……”

    冯媛看他一眼,抿嘴笑。

    徐宝低头看看酒盅,端起来喝掉,他是没想到啊,但觉得又正常,京城嘛,总有些看上去不起眼的人与某个朝中的官员沾亲带故的。

    但他不甘心,眼珠子转转,笑着说道:“宋尚书,我有一赚钱的买卖,好做,比开酒楼客栈省心,只是所需钱财略多,但我保证不会赔了,赚的钱也多。”

    ******

    下一更在凌晨两点以后。

    。。。

    。。。

第二百二十二章 看似突兀之事() 
徐宝信誓旦旦,宋绶并不是很了解徐宝,唯一知道的是徐宝有赚钱的本事,甚至清楚徐宝给官家拿出来的辣椒水卖了一百多万贯。▲▼▲。ww。▲

    同时还知道徐宝又组织起了价值过十万贯的东西运往前线。

    宋绶对徐宝的感觉是,徐宝是一个忠君爱国的人,不是大奸似忠,因为从徐宝所做的一些事情上,看出徐宝不喜欢争斗,除非别人先动手。

    并且徐宝大部分时间是呆在上岗村,没开过什么文人的诗会,更不去拜谒官员,王畴不算,那是他家自己找上徐宝的。

    而徐宝管西市摊位区,是因为他的义兄没有了事情做,他帮他义兄找的活,又觉得他义兄太过辛劳,就帮忙把西市摊位区改变一下。

    之后的开封府外城西市接待是由于西市摊位的地方有小偷,他不想让小偷偷人东西,但又怕小偷没了活计,才弄出个西市接待。

    直到前次把老兵找出来,还是怪杨崇勋的孙子杨恩继把他的买卖给抢了。

    如此一看,徐宝是那种你不招惹他,他就不理会你的人。

    这样的人说帮人赚钱,应是没问题的。

    宋绶思忖一通,高兴地亲自为徐宝涮了一片牛肉,放到徐宝的碟子里,说道:“玉珏真有办法?”

    徐宝看那肉,没敢吃,说实话,他根本一口菜都不想吃,他甚至还在调料的碗里放了不少蒜沫。

    他知道宋绶还有一年多的寿命,但他不知道对方是什么病死的,万一是传染病呢?史料上压根没有记载,就说生病了,然后生病期间还自己做事情,结果他母亲白人送黑人。。ww。◆

    所以徐宝决定,饭就吃到这里吧,其他没涮的东西,也不用扔去,相信店里也不会扔,那可是店里出的,没人结账。

    于是徐宝放下筷子,端起酒,说道:“自然,若照我说的去做,每天所赚钱财少于五贯,我给补足。”

    话落,一仰头喝尽。

    此话说得霸气,但屋子中却无人不信。

    宋绶那个侄子亲自接过冯媛手上的酒壶给徐宝满上,问:“徐郎之计自应信得,不知钱财所需几何?又店中人该哪般行做?”

    徐宝看对方,心说你好好说话不行吗?听着累,于是他问:“你现在有多少钱?”

    店东家,即宋绶说的三呆伸出四个指头,自得地笑笑。

    “四万贯啊?那差不多了,行,我告诉你怎么弄。”徐宝一副放下心的样子,轻松地说道。

    “呃!”三呆傻眼。

    “三呆,在玉珏面前你还想显摆不成?”宋绶看出来了,徐宝故意的,三呆伸四个指头就说四万贯,没说四十万就不错了,四千贯在别人看来是大钱,在徐宝面前还真不够瞧的。

    “四千贯。”三呆脸红了红,说出来宋绶所知道的钱数。

    “四千贯啊……”徐宝紧拧着眉头想。

    “不,不够么?”三呆担忧地问,声音都颤了。

    “差,差太多,是不是?”徐宝说着问冯媛。◆◆

    冯媛配合:“怎么也得一万五千贯,本是自家要做的,是宋尚书提及,方想着让出来,四千贯……宝郎,不如把另一买卖让给他,虽说一天只能赚上一贯左右,然,却是个长久买卖。”

    “行,宋东家,如换一个,四千贯够了。”徐宝咬咬牙,点头。

    三呆在那算,一万五千贯,一天赚五贯,三千天回本,四千贯一天赚一贯,四千天回本,差太多了,四千天是多长时间啊?相互之间差多少呢?

    他使劲算。

    徐宝和冯媛却知道,两种都不少赚,按他们那边算,前者的年化利率可是百分之十二点一七,后者也是百分之九点一二五,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计。

    当然,是按照存在银行吃利息来算的划算,按投资算就不合算,因为按照现在的时代,是跑不过通货膨胀率的。

    边境可是在打仗呢,若不是为了获得影响力出手一回,现在听到的战报就是保安军损失惨重、一线整个崩溃,巡检刘怀忠以身殉国。

    这场短暂的胜利是用钱硬生生砸出来的,百万贯就是七亿七千万文,买东西够一千万人吃上两天饭了,还是能带点荤腥的。

    按照这个收益,以后能把本钱保住就不错了。

    但三呆不知道啊,他就觉得一万五千贯赚得多,五倍,对,他不算四千天是多久了,他按照天算,也不算投入产出比,只考虑五贯是五个一贯,划算。

    他如此算其实也没错,前提是他能弄到无息或低息的贷~款,然后用别人的钱来赚钱。▼

    他在那着急。

    徐宝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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