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渺渺的动作柔美至极,说出来的话却冷到了骨子里。
李默在一旁看的清清楚楚,这位妖媚的暖香阁老板和那位家丁对视时,眼睛里一闪而逝的,竟然是惑人的绿光。
莫非,她是妖怪不成?李默的神经有些敏感,毕竟这可是在白蛇传里,精怪什么的,也没什么不可能的。
而那位和渺渺对视后的家丁,突然就变了神色,眼神直勾勾的开始讲述起来,“我是许家的家生子,自小被老爷看着长大,做事也是尽心尽力的,半点不敢马虎。
可是,在老爷眼里,我只是一条不会叫的看门狗而已。不会有自己的想法,也不配有自个儿的爱好。
等我到了成亲的年岁,他随意将府里烧火的李氏指给了我。老爷也不看看,那李氏猪狗般憨粗,性格又是泼辣吝啬,府里适龄家丁众多,怎得偏偏就要毁我一人呢!
我受不了李氏那满身的横肉,笑起来脸上擦的粉直掉,睡觉放屁磨牙打嗝说梦话。跟她在一起的每一秒,都犹如地狱般煎熬!
那日,我路过暖香阁办事,和柳夏对斟了几盅,脑子里就再也放不下她了。
我第一次在柳夏那里尝到了,什么**宵一刻,什么叫柔情似水,什么才是真正的女人!
她玉指素臂、肢体透香,笑起来宛如清风拂面般轻柔,软糯的低吟听得我满身骨头酥麻,受用的**。
反观我娶回屋的李氏,简直就是头粗憨的母猪!分分钟倒尽了我的胃口!
后来,只要一有空闲,我就往暖香阁里跑。
李氏也渐渐看出了端倪,关起门也跟我闹过几次,都被我揍骂打压了下去。
连个风流韵事都没有的,哪还能叫男人么!
她也不看看,自己那个腌臜模样,连跟柳夏提鞋都不配!
没有休掉她,实在是我仁慈心善,才免得她在人前站立不住。
李氏是卖身葬父进的府,除了我,府里她是半个亲人都没有的。
很快,她就默许了此事,再也绝口不提。
这样多好,省得我还要轮拳头揍她不是。
我暗地里攒了些积蓄,添了几套被褥,在老爷买回空置的那些院落里另置了小窝。
反正老爷买回来的空房子那么多,光用来晾晒药材实在是有些可惜了,他也没工夫去一间间查看。
那间院子离暖香阁最近,柳夏一有空闲就会偷偷过来,与我颠鸾倒凤一番,恩爱如漆。
她说金银这些的她不稀罕,最稀罕的就是我这一把子力气,挠的她浑身舒畅,花吐蕊破。
可她却有个另类的嗜好,最爱我掐着她的脖子卖力搏弄,说这样最是安逸淋漓。
那日,她被我揉搓的微微气喘,星眼朦胧中唤我快些掐她。
我刚饮了些酒,失了力道,只顾着畅舒腕骨,等云停雨住时,才发现她已竟香消玉殒,吓得没了主意,连滚带爬的离开了那处**所,再也没敢回去。”
那名家丁说到这儿,浑身打了个轻颤,仿佛刚回魂般迅速掩住自己的嘴巴,“我,我什么也没说,我什么也不知道!我没有掐死柳夏,不是我!不是我!”
可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在场的众人听得清清楚楚,哪里容他反口抵赖呢!
县太爷凤目微敛,抬手示意身后的衙差将这名家丁抓住,“左右,速速将这名凶嫌拿下,带回衙门!”
那名家丁拔腿想逃,被赵五和那位长脸衙役一把扭住,捉住他的双手按到在地上,半点动弹不得。
李默顺势往那名家丁手上瞅了一眼,发现他左手尾指旁长着根畸形的指头,不由想起渺渺说的柳夏托梦,称自己被多指的歹人给害了一事。
看来,神鬼托梦之说,不是事出有因,就是暗藏玄机,那位妖媚的暖香阁老板,恐怕不是常人呢。
“青天大老爷,冤枉啊!”被按倒在地的家丁连呼冤枉,“我那日确实是掐了柳夏不假,也跑走了的。可后来我回去查看时,发现她竟然不见了。她肯定是恼我不管她,就独自走了的。我是真心喜欢柳夏的,绝对不会对她起歹意的,真的!冤枉啊!”
“哼!”县太爷冷哼道,“定是你掐死了柳夏,怕事情败露,就索性毁尸掩埋。自以为神鬼不知,奈何天理昭昭,被那泼皮王癞子当成肉糜拿去街上兜售,这才东窗事发。而今死到临头,竟然还不知悔改!”
县太爷正朗声痛斥着,从别院小门里匆匆走来一位妇人,冲着他倒头就拜,“县老爷,那柳夏是我杀的,与我夫君无关。”
这妇人的话惊得众人纷纷侧目,齐刷刷朝她看了过来。
就连被按倒在地的那名家丁也尽力扭转过头,见跪着的竟然是自己的婆娘,忿然大骂道,“呸!歹毒的娼妇!你害的我险些送了性命!”
来人正是那名家丁嘴里的李氏,她长得确实有些粗糙,银盆大脸上镶着一对斗鸡眼,血盆大口塌鼻梁,鼻洼里雀斑点点,实打实的不耐看。
不过,她却跪的端端正正,说的字正腔圆。
“大人,奴家娘家姓李,随父逃难至镇江。后老夫病重辞世,只得自插标草卖身葬父。
那日,许老爷恰好路过集市,原是不打算添置奴仆的。多亏我夫君说了句我孝心可嘉,才得了二两葬父的银子。
进府后,我万分感念夫君那日的恩情,就不由的围着他转了起来,觉得他憨厚纯良,是世间少有的好人。
时日久了,许老爷兴许是看了出来什么,就将我指给了夫君。
我喜不自胜,暗暗发誓,纵然我豁出了性命不要,也要当牛做马伺候好我的夫君。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三章 怒火中烧铸大错()
只是,夫君似乎并不怎么喜欢我,看我的眼神里,满满都是嫌弃。
我知道,肯定是因为我貌丑无盐的缘故。
可相貌是双亲给的,半点埋怨不得。
我只能尽力伺候好夫君,希望他能看到我温婉的内心,除了相貌,我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日子寡淡如水,可谁家不是这样过的呢。
等时间长了,我能为夫君诞下一男半女的,兴许就能相敬如宾了。
可是,我万万没想到,夫君终究还是嫌弃我的,我的相貌始终入不了他的眼,他连看都懒得多看我一眼。
我虽然长得粗憨,心思却是极为细腻的。
很快,我就知道夫君在外面有了姘头。
我远远的跟过夫君几次,见他百般呵护着他的新欢。
那女子确实是生的一副好皮相,腰肢纤细,媚眼如丝。
若然她是好人家的姑娘,我倒是愿意成全夫君的,我可以走的远远的,任他们出入成双。
只是,身为玉臂千人枕的莺花,什么样的男人没有见过,又怎么可能会真心对夫君好呢!
我苦口婆心劝告夫君,希望他能早日回头,换来的,却是他拳打脚踢的喝骂。
三番两次的,我慢慢的就习惯了。
算了,等再捱个三五年,那莺花花弛色衰,估计夫君就会回心转意了。
我只需要慢慢的等就是了,不管怎样,我始终都是他的娘子不是么!
嘴上虽然这么说,可我还是不由得去偷窥他们。
我知道夫君暗暗收拾了间屋子,我知道他们经常去那里厮混,我甚至知道他们搏弄时的每一个姿势。
等他们相拥着走了,我就会赤条条躺在尚有些余温的被褥上,想象着刚才那个在我夫君身下绽放的女子,是我。
夫君已经很久都没有挨过我了,虽然褥子上有别的女人的香气,可真正让我眷恋的,是夫君那久违的味道。
那日,我全程目睹了那名莺花被夫君掐的面色潮红,这样的事我早已看了无数次,知道是他们独有的嗜好。
哪曾想,等夫君尽兴后,才发现那莺花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似乎是被掐死。
夫君向来敦厚温顺,被吓得抱着衣裳仓皇奔逃,连躲在窗户外面来不及藏身的我,他都没有看到。
我走进那间屋子,来到那名白花花的莺花跟前,小心的帮她顺气。
我想,她兴许只是被掐的昏厥,应当不会丢了命的。
我的想法是对的,抚了好一会儿气,那女子果然悠悠的醒了过来。
见了我,她嗤嗤的笑了,慵懒的抬开自己的腿,让我好好看看那些huan爱愉痕。
她说,她知道我是谁,知道我每次都会躲在窗外偷窥,而她那些蚀骨吟呻,是刻意喊给我听的。
原来,她什么都知道,她只是喜欢享受,享受我妒恨的眼光而已。
她说她是男人胯下的玩物又如何,我连玩物都不配作,只因为我有张令人作呕的相貌。
相貌,又是相貌!
我是生的丑了些,所以,这些便是我应当承受的?!
凭什么?
为什么?
她是生的花容月貌不假,自然少不了追蜂逐蝶之辈,为何偏偏要来招惹我的夫君?
我要的真的不多,我只想嫁个本分的男人,生一双儿女,抚养他们长大成人而已!
那女子笑得更是得意,她说,等她攒够了赎身的银子,就代我完成我的心愿,让我不必太记挂于心。
那一刻,我失去了理智,用手掐住她纤细的脖子,狠狠扭了下去。
我能忍受她百般挑逗我的夫君,我能忍受她笑我丑若伥鬼。
可是,她想取代我的位置,想赶我走,门都没有!
谁也不知道,我家原先是做屠户的,只因父亲咽不下夺妻之恨,一刀捅死了村中的理正,我俩才逃难来到镇江。
而我身高体壮,那女子柔若无骨,很快就被我拧断了脖子。
这下,她是再也醒不过来了。
杀了人,我并没有慌。
认真说起来,人跟猪并没有什么分别,睁开眼睛就知道吃,闭起眼睛就晓得睡。
要真说区别,就是人比猪多了太多蝇营狗苟的心思,多了趋利避祸的本能。
而我的本能告诉我,既然都杀了,那就善后吧!
我连夜回去摸了把剔骨刀,经过自家屋子时,听到夫君那熟悉的鼾声,我心里很是舒坦。
自今以后,这鼾声,将独独属于我一人。
循着以往的记忆,我很快就将那女子收拾了个干净,切成细细的肉糜包将起来。
真的,剁碎了的人肉和猪肉,真的没有什么分别的。
趁着月色,我连夜背着那些剔净的白骨和肉糜来到了清溪。
都说清溪附近有妖怪出没,我料定夜半不会有人来此,就索性挖了个深坑,准备将这些东西深埋起来。
挖了半天,我总算挖了一人高的深坑,便满意的爬了上来。
刚把那堆白骨扔进去,远远的河面上就亮起了两盏绿莹莹的光,飘飘忽忽的向我飞来,不知道是绿灯笼还是青鬼火。
我终究是做了亏心事,吓得随意掩埋了几把,也顾不得深埋那些肉糜,便匆匆的跑走了。
走的时候,我还摔了一脚,爬起来再看时,河面上那两盏绿火突然就消失了。
我心里念着,若是妖怪便最好不过,它将那些东西吞个干净才好,省得我再壮胆回去细埋。
等我回了府,仍是夜半时分,我细细洗了身子,静静躺在夫君身旁。
虽然他压根就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