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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天耀淡淡的扫了一眼,面无表情……
莫清风一怔,连忙压下心中的激动,学着萧天耀摆出一副面瘫样。
萧天耀仍旧没有说话,只是摆摆手,示意他离开。
莫清风面上恢复正常,可心里还是激动的不行,暗暗吸了好几个口气,这才避免了出现同手同脚的尴尬。
萧天耀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右手撑着脑袋,再次陷入深思。
不管遇到多难,多复杂的公事,他都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找到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可是……
与林初九有关怕事,他好像怎么也处理不好。不管他怎么做,最后总是事与愿为,林初九极少按他的意愿行事。
“女人,真是麻烦。”萧王爷是不会承认他用的办法不对。他坚定的认为,是女人那种生物太复杂;林初九那个女人太麻烦。
明明很简单的事,为什么非要弄得那么复杂?
明明以前很明理的人,为什么最近越发的无理取闹了?
难道是他对林初九太好,林初九恃宠而娇了?
可平时,也不见林初九像后宫那些宠妃一样,一得宠就颐指气使,嚣张跋扈。林初九好像只会给他摆脸色,朝他使小性子。
这是因为,他和别人不同吗?
肯定是的!
想明白了,萧王爷心结解了,情绪顺了,大发慈恩的道:“算了,既然她想独自回京,本王就顺她的意好了。”免得他强行把人留下后,林初九又不高兴。
不需要去追林初九,萧王爷也就不急着班师回朝了。看金吾卫收拾不过来,再次大发慈悲的松口,多给他们半天的时间,明日下午再出发。
金吾卫收到最新的命令,一个个长松了口气。
大军不进城、不入镇,并不需要刻意赶路,只需要寻找合适的地方就可以休整,晚一点出发影响也不大。可多出半天的时间,却能让他们从容的收拾东西,不需要七赶八赶的。
金吾卫收拾行装的速度,仍旧快速、高效。可弥漫在军中紧张、匆忙的气氛消失了,看上去有序多了。
东文留守在边境的小兵,看到金吾卫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不气恼;在时间从容的情况下,不偷懒,不知怎么就觉得脸红。
“和他们一比,我发现我们太懒散了。”要是他们知道多出半天,一定会高兴的欢呼,然后会寻机休息一两个时辰,等到最后关头,再急急忙心去收拾行装。
“他们是金吾卫,跟咱们不一样。”不是每个小兵都有这样的自觉。更多的人则是认为,自己与金吾卫不一样,所以他们懒散是正常的、是应该的。
又不会有人,用金吾卫的标准要求他们,不是吗?
“他们原来也和我们一样,金吾卫里面有几个人是我老乡,当年我们一同参兵的。”羞愧到脸红的小兵,并不认同同伴的话。
可他同伴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他无法辩驳,“一同参军的又怎么样?我还比金吾卫里面大多数人,当兵当的时间久了,有用吗?”
没用,因为你一直不用强者的标准要求自己。你只能与周边同样被放弃的人,一起浑浑噩噩的度日……
正文 736决定,就是不配合
虽然知道萧天耀的意思,可林初九仍没有留在镇上,等萧天耀一起回京的意思。在镇上逛了一圈,吃了早饭,买了换洗的衣服后,便回到客栈,让侍卫动身。
“王妃,王爷……”侍卫硬着头皮上前,可才开口就被林初九打断了。“收拾一下,我们一刻钟后出发。”
林初九无全不给侍卫说话的机会,转身就回房收拾东西去了。
只住了一个晚上,林初九也没有多少要收拾,有一刻钟的时间足够了。
再出来,林初九手上拿了一个包袱,里面是她刚在街上买的衣服和零食。
萧天耀给她安排的全是一群男人,根本不可能替她打点行装。这些事她只能自己做了。
无视侍卫欲言又止的纠结神情,林初九拿着包袱,径直爬上马车,钻进车厢,并在第一时间放下车帘,直接用行动告诉侍卫,她现在就要走的决心。
侍卫这下就是有千万个理由,也没有机会说出口,只得动身。而为了能在天黑前,赶到下一个城镇,侍卫连多磨蹭一会都不敢。
林初九一行人是做了伪装的,并没有大大咧咧的打萧王府的旗帜,随便行的侍卫也是着便装,做普通护院打扮,可是……
他们的伪装只能骗骗外人,却骗不了内行的人。随行的侍卫一举一动,都透着军中的作风,每一个人身上都有极明显的军人气息,不是他们伪装就能去掉的。
这一点林初九知道,随行的侍卫也知道。他们不穿军装并不是为了掩饰什么,只是图省事罢了。
他们要是穿了军装,那就是代表军队执行公务。按东文的规矩,他们执行公务进入城镇,就要去官府登记。
他们这次送林初九回京,一路走官道,不知要经过多少个城镇,每到一个城镇就登记一次,而镇上的官员要知道他们是萧王府的人,必会设宴款代他们,就算能拒绝,可也挡不住上门求见的人。
为了省心,他们便着便装,把护送林初九的任务,当作私下的任务,而不是朝廷公务。
不穿军装可以省下不少事,可也会添麻烦。某些不长眼的小蟊贼,就误以为林初九一行人是肥羊,一路尾随他们,想等他们出了城镇,大干一票。
“王妃,我们又被人跟上了。”刚离开城镇,侍卫就发现他们被镇上几个小混混盯上了。
侍卫就不明白了,那些小混混是什么眼神,怎么就认为他们这一行人好欺负?
人数没有他们多,居然还敢找上门,真以为自己是地头蛇,就很了不起了。
“等没人的时候,就解决了吧。”这不是第一次,林初九相信,这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是。”侍卫默默地打了一个手势,示意前面的人拐个道,往偏僻一点的地方走,好吧身后的尾巴解决了。
很快,马车就离开了官道,驶向一旁的小路,尾随在马车后面的混混眼前一亮,快步跑了起来,完全不在乎林初九一行人会发现他们。
在他们看来,林初九这群外乡人,就是发现了他们也没用。
混混一共有二十几人,可队伍却拉得很长。第一个跑了过来,最后的还在十几米外。
侍卫早早就停了下来,站在小道中间等他们,几个小混混见状,感觉情况不妙,远远的站着并不敢上前。
侍卫很有耐心,等到那些小混混全部聚齐了,这才上前,“你们不是要打劫吗?动手吧!”
“什么?什么?你在胡说什么?谁说我们要打劫了,我们路过……对,我们路过不行吗?”乡野村镇的百姓见识少,可并不表示他们没有眼色。
越是活在底层的,越是懂得看人眼色行事。之前隔得远,小混混没有发现侍卫的厉害,现在双方站得这么近,小混混们要是还反应不过来,那就不用混了。
“路过?你们路过这要去哪?”小混混们打退堂鼓,不想抢,可侍卫们会放过他们吗?
军人的责任是保家卫国。保家卫国并不是非要在前线杀敌不可,他们惩治这些小混混,也是在保家卫国。
“我们,我们去前面。就是去前面,你挡着我们的路了,我说你们要不要走?不就把路让出来,让我们走。”小混混自以为聪明的寻到了一个好理由,理直气壮的朝侍卫吼了起来。
“去前面是吗?好,我给你们让路。走吧……”站在前面的侍卫冷笑,侧身示意小混混过去,后面的侍卫则握着刀站在一旁,小混混只要往前走,就等于是送上门找打。
“呃……”带头的小混混,这才发现自己好像挖了一个坑,把自己给埋了。
“还不快走,要我请你吗?”侍卫冷着脸催促。
带头的小混混一脸扭曲,他身后的小弟们,也不断的朝他使眼神,拉他的衣服,“老大,不能上前,我们跑吧。”
“就是,就是,这些人一看就不好惹,我们还是跑吧。我们什么都没有做,他们也不会知道我们是做什么的。”
“闭嘴!”带头的小混混不耐烦的打断小弟的话,色厉内荏的看向侍卫,一副很叼的样子,“我现在又不想走了,怎么办?要不,哥几个先走?”
跑?他们两条腿,这群人全是四条腿,他们往哪里跑?
“行呀。可我们走错了,正要折回去,你们几个挡着我的路了。”侍卫冷冷的道,隐有杀气流出,小混混吓了一跳,忙把路让开,“要不,我给你让路,你们先走……”
“让路?事情恐怕没有这么容易解决。”虽说这群小混混并没有动手,可侍卫却仍旧不打算放过他们。“你们几个既然自己送上门,我要不给你们一个教训,你们怎么学得乖?”
这群小混混不动手,并不是良心发现,只在知道打不过才想退缩。这样的人,要遇到他们能得过的百姓,商队,照样会抢、会打。
“你,你们要干什么?别过来,别过来,我们什么都没有做,你不能打我。”带头的小混混的见情况不妙,转身就要跑,可他们两条腿,能跑得过四条腿的马?
不过眨眼间,小混混就被侍卫围在中间,然后……狠揍了一顿。
侍卫不知道这些小混混手上有没有沾过血,也没有功夫去查,把人揍了一顿后就全部绑起来,然后经官府送信,让官府全权解决。
他们只是兵,并没有权利处置这些人。至于官府会不会秉公办案,这就不是他们能决定的事……
正文 737巧合,与王爷汇合
解决了那几个小混混后,林初九一行人又返回了官道,继续朝下一个城镇前行。
林初九并不急着赶回京,一行人的速度不快也不慢,只要保证每天晚上都能找到城镇入住即可。
越往前,离边镜越远,城镇就越繁华,不过林初九并不是什么爱凑热闹的人,除了需要够买生活必需品外,林初九几乎不会在镇上逛。
可就是这样,林初九一行人还是会被小混混盯上。
一出城,随行的侍卫就发现,他们又被人盯上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随行的侍卫不敢拿大红,主动寻问道:“王妃,我们又被人盯上了。”他们最近被小混混盯上的频率,也太高了一点吧?
“直接走官道,不要再避开他们,如果他们不出手,你们就不要乱动。”每到一个城镇,都会被当地的小混混盯上,一两次可以说是巧合,每次都这样,这真得是巧合吗?林初九很怀疑。
“是。”事出反常必有妖,随行的侍卫也察觉到了不对,所以才会特意问林初九一声。
有了防备心,随行的侍卫没有再把身后的小混混,当成普通人看待,而是仔细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试图从中找出有利的东西。
还别说,这一看还真让随行的侍卫发现了不少有意思的东西。
那群小混混一直跟在他们身后,根本不在意被他们发现。
在他们经过岔路口没有选择走小道,而是继续走官道时,那群小混混明显愣住了。
“王妃,这群人应该是受雇于人,特意跟在我们身后,引我们走小道的。”随行的侍卫可不是什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