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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下去。
走过台阶,数人进入大厅。
地板光洁透亮,穹顶高耸,中央的上空有一盏巨大的水晶吊灯,一侧空旷没有物品,右侧是几张座椅,放在华美的毛毯上。往前是分道左右的楼梯,可以直接上二楼,楼梯和走道的扶手上的花纹简单素洁,与墙壁嵌着的暖黄色配合,给人舒心悦目。
“哇哦。这儿可真大,看着就舒服。嘿,怎么样,还准备睡到外面吗?”郑城用手肘杵了杵身侧的沈斌,揶揄着望向他。
沈斌撇了撇嘴,不理会对方的调侃,对金牛问道:“金队,我们住在那儿啊?那上面就是房间?”
金牛说:“是的,不过那是走廊,这里的原主人经常拿它举办宴会,二楼也是会场,不过很多东西都被人带走了。来,我们一起去看。”
人群分道两侧,从左右楼梯口上去,然后在中间的折角汇集,一起从宽阔的台阶走到二楼。
“这有钱人也真是的,造楼梯就造楼梯好了,还费这么大的劲弄成这副模样。这是自己家,又不是开酒店。”陈聪不满地低估。
这话被身侧的王建听到了,嘿嘿乐着:“要不人家怎么能拥有这么大的屋子呢,品味知道吗?别瞧着什么好东西就苦大仇深的,就算把脸拧成了酱子也没用。我倒觉得这挺好。”
郑城走在前面,刚到二楼,听了两人的话就说:“陈聪啊,咱们跟着林少可不比以往,这些天做的事你也该看到,这狗眼看人低随处可见,不是你喜不喜欢的问题,而是大家都这么认为,你要是不弄点大排场,人家就觉得你能力不行,实力很弱,到时候随便阿猫阿狗都想上来咬一口。还不如一开始就亮起自己的拳头和实力,让他们滚蛋来的好。”
“这几天你也和帮派的人接触过,这些家伙都是狗鼻子,自然会调查咱们的底细。虽然我们可以称得上猛龙过江,可不是有句话么,强龙不压地头蛇,弄个气派的房子,可以少点麻烦。哪怕有麻烦,也容易找到正主,省得到时候赶跑了小的又跑出来个老的,麻烦。”
陈聪原是农民,为人老实,一直都听从林夕的命令,但跟着时间久了,又有了手不赖的枪法,几十年压在心底的悲苦很快露在脸上。羸弱的性格解放出来,造就他眼里不容沙子的嫉恶如仇,连他们这队人里面的李征英和黄圆也被厌恶上。
他这人很佩服脑子灵活的人:郑城的枪法和搏斗能力很差,却非常机灵,办事的几天逐渐展示自身能力,加之对方没有黄圆和李征英这样那样的小毛病,陈聪对他的话很听从。
二楼有五扇门,楼梯口前方走廊尽头的门有两扇门板三四米宽,那应该就是金牛说的可以办宴会的地方。
陈飞雁几个打开了其它四扇,其中一扇通向厨房,还有一扇后是洗手间,另外两扇是单独的房间,应该是供客人会谈用的,里面有小卧室和单独的洗手间,房间内的东西不多,装饰品都没了,只剩座椅桌子。
来到二楼大厅,林夕道了一句“好家伙”。
二楼简直像个音乐会厅,里面不但有专门用来给乐队搭建的小台面,一侧还放了架钢琴,被防尘用的白布盖着。而且这里的座椅很多,还有个小型的吧台——林夕实在想不出是什么人主意这么绝,居然把这么多样式混合着摆到一起。
就连陈飞雁看了也感觉别扭,狗尾续貂,画蛇添足说的恐怕就是这类场面。
“把吧台和座椅都撤了吧。我看着就别扭。”林夕实在忍不住,对身旁的金牛说。
金牛颔首:“好的。房间就在前面,你们可以选一间,只是房间里的东西不多,如果不想请人的话,就自己打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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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再次行动()
第四十四章再次行动
寻找自己房间的人中,只有一个显得特别,他是陈凌峰。
“陈凌峰,你还愣着干什么?”这位同学脾气有些怪,作为曾今一个班的同学,陈飞雁担当起了中间人的角色,避免和他林夕对嗑,她可知道对方如何不待见林夕。
陈凌峰强作笑脸,脸上有处淤青,这是他林义切磋时留下来的。和林义切磋就这点不好,哪怕对方控制力量,磕磕碰碰后总能给身上留下印记。
“这里房间这么多,等大家选好了我再选吧。”
陈飞雁无所谓的耸耸肩,跟上荣萱脚步,在住的地方选在二女旁。
她们选择的房间一面靠墙,另一面正好是林夕的卧室,接着穿过走廊,对面是林义、金牛几个人的。
林夕走到卧室里,把里面的柜子打开。
“呼地”,灰尘漫天,林夕连连后退捂鼻,被烟幕弹挡了回去。
看着飞扬灰尘,他眉头紧皱,“没搞错吧!”虽然金牛说过这地方很久没住人了,可看起来不错的地方竟然有如此多的灰尘,多了些不满,他还想立即入住呢。
接着,林夕又去了房间里的浴室。
浴室空间不算大,听金牛说这栋房子里有一间主卧室,里面带有大浴缸,林夕直接把那房间拿下,并考虑能不能把那间大浴室改造成小游泳池。
“快四个月还是五个月了?这么快我就有了房产,不过混的也够锉的,仔细算下来,什么事情都没做成。”感慨一番,发现洗手间没有水,把问题交给金牛。
那边金牛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刚刚搬来他也没办法,只能让大家将就,马上让懂得修理的人过来,幸好电话线通了,用不着赶去城区让商铺的人喊过来让他们跑腿。
到了夜晚,林夕和林义再次出动。
夜色下,二人匿藏踪影,犹如黑夜中的猎豹,在小巷和屋顶快速移动。
两人蹲在移动三层楼的屋顶上,林义说道:“他们加派了三倍人手,可要小心了。”
枪声突然传来,为了让人机一体得到更大的效用,林夕和林义背上带了步枪,有它在,可以让林夕观察到直径六七公里内的所有场景。
上海的夜晚经常听到枪声,灯红酒绿间,弹指挥手时,总有几个挣扎在泥潭里的人彻底停止呼吸。
“这儿有些难办啊。那两个家伙还有坐在巷子口的那个人也是铁叉门的吧。”林夕对林义指着将身体隐藏在灯影里的三个人。
立在林夕面前的是一条界线分明的地区。他身后,建筑物的高度在三层楼或者三层楼以上,而接下去的路程,房屋低矮,偶尔才能碰到三层楼建筑,在背后闹市灯光的反衬下,一个不小心,他和林义的身影就会被这一面的人发现。
幸好林夕和林义不是靠肉眼辨明物体的,否则,从灯光弥漫地来到黑灯瞎火的清冷街道,除非走在街道上,否则是睁眼瞎。其实呢,哪怕街道也昏暗一片,仅有的几盏路灯发出微弱的光。
“还是绕道吧。速度虽然慢了,可胜在保险,另外,根据地图上的标识,我们要去的其中一块地方防守极其严密,明哨暗探足有几十个,如果被发现。”
“就杀了。”林夕说,“反正我只跟他们玩暗的,今天我的任务正规点,只拿金银不带珠宝,所以讲究的就是一个效率。出发吧。”
林夕翻过墙壁,一只手抓着壁沿,身体悬空。因为刚才用人机一体观察过,他知道身下的窗户在什么位置。
轻微的晃动身体后,松开手,林夕顺着一个方向下坠,才横移了不到三十厘米,他的脚尖就踩到了三楼的窗沿,“啪”,即使再小心,声音还是传出去,但不是很响,也不刺耳。林夕借着这股力量让下坠的速度停止,随后又将脚尖从窗沿上滑开,随着身体下落,他的手攀在了窗沿上,令身体吊在那儿。
林夕深吸一口气,把手放开,身体再次落下时,脚面踏在墙壁上,朝墙壁外侧越去,身在半空的他扭动身体转身,双手扑向围墙。
“蓬”。
险之又险,林夕爬到了围墙上。
安顿好了自己,他抬头去看林义。
人形构装体的实力有保证,但有一点让人担心,就是对方的体重,不过当林义下来时,比林夕重三倍还多的躯体,闹出的动静连林夕一半都没,若是让人知道,怕是要吓掉下巴。
林义表面的液体金属不是吃素的,自动伸长后,他就像坐了电梯垂直下降到林义的高度。
“真是方便。”林夕小声说着。
两人翻身来到巷内,没有往有灯光的街道走,尽挑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
林义说:“只要把钢铁侠的装备拿出来,你也可以。”
“不是说过了么。别再提这件事了。”林夕郁闷地说。
为这件盔甲,林夕犹豫了不止一次,要说真正的上位者应该杀伐果断,早早定下基调,偏偏他林夕不是合格的领导,总在这件事上纠结。为这个问题问了林义不止一次,给出结果后过段时间又回头询问。
林夕道:“我好不容易定下决心,你就别在旁边调侃了,还是想着法儿的快点处理上海的事,去美国吧。”
“我不认为你会如愿。”
“为什么?看不起我?!”冷不丁听到林义这么说,林夕额头升出阴霾,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有两个世界的经历,何况前一个世界和大佬们把手腕,在拥有异能的情况都被虐的黯然败退,林夕如何不清楚自己的底细。
林义的声音在奔跑时被拉长:“不是。不管再好的计划,一旦到了你手里,都是没有用的,随性而为是你的弱点。我们现在只是捞钱,过段时间是拿命,如果你生成空间的金色格子再多出三枚,还会哭着喊着去国外吗?只怕没到日本人将你逼的没有落脚点时,是不会离开的。”
林夕沉默几秒钟,问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林义说:“考虑清楚了,别闹的太厉害,如果你不想金牛他们打拼的势力烟消云散,最好收敛些。”
“我……”
后面该说什么林夕想不起来,在上海把事情闹大后是什么结局林夕清楚的狠,比如自己在横安一闹,肯定有大批的人被日本人抓起来顶杠。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掩去心底的愧疚,到底,世界观和人生观确定下来的林夕有些事情是做不出来的。
“那我要不要暴兵了。”半晌,两人爬到楼顶,靠近一处目标时林夕问出了一直在心里的话。
被林义点出几个错误,林夕对自己越加没有自信。
林义说话的声音很轻,却刚好够林夕听的清楚:“要。数量还不能少。”
得到答案,林夕不再多言,拿起枪找到了对面院子里藏匿财宝的地方,开始将注意力投入元素重组的空间,如同宇宙的环境中,林夕从中找出十几枚银圆。
利用这些银元以及空间中的小黄鱼,林夕一次一次的使用元素重组。他身前的空地,时不时的出现叠在一起的钱和黄金,数量越来越多,到了一定程度,林夕会把手放在上面,将它们收入生成空间的黄金储物格和银圆储物格。
几分钟后,二人又去下一家。
这户人家里,除了金银,只剩下宝石珍珠,不过与昨天晚上失窃的人相比,多少留下了点值钱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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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敌踪初明()
第四十五章敌踪初明
欢快的笑声从林夕嘴里发出,“好好,李大少,太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