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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牧-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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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倒是没太在意,自己给出的作品究竟有多惊世骇俗,又会把云哥推向怎样的境地。

    袁绍神色复杂地看了赵云一眼,道:“子龙真乃国士无双,某帐下尚缺一员虎将,统领全军,不知子龙有意否?”

    此言一出,更是让人羡慕嫉妒恨不已。

    而话题中心的赵云,已经呆滞了:这诗,真的不是我写的啊!

    “这诗的作者,另有其人!”一个宛如天籁的女声响起,赵云跟林牧同时朝屏风方向看去,前者带着惊喜,后者带着期待。

第54章 致书友:每一次点击,我都珍惜;每一个推荐,我都感念() 
就要上历史频道的新书推荐了,借这个机会,说一两句废话。

    3月25日,我在键盘上敲下《三国牧》的第一章并上传,那一刻,我并没有很清楚地想过,以后会如何。

    我只是热爱讲故事,虽然,作为一个新到不能再新的新手,在各方面都还很稚嫩与拙劣。

    作为一个爱看书的人,能够写出一本比肩自己所热爱的作品的书,无疑是最为美好的梦想,我也不例外。《三国牧》,是我的开始,也许起初走得并不那么踏实,跌跌撞撞的,但,是梦开始的地方。

    也曾加入过一些写手群,每日里看大家水群,聊的都是谁谁谁上封推了,被强推了,上架了,均订破3000了,等等等等。

    说不羡慕,太假,但我的确也没那么浮躁。

    我相信好作品的名利收获是水到渠成的事,不需要整日汲汲营营于此。

    最让我沮丧的,应该是,明明心里的故事是那样的,可写下来,总变了形,走了样,成了如此这般的模样。

    所以才懂得,还需要不停地努力,学习、钻研、尝试。

    我知道自己不会是那种一书封神的天才,一夜爆红的美梦从来不是我的选项。

    但是,我也知道,自己并非那种一无是处的废物。我的积累,我的努力,我的学习,终将给我满意的回馈。

    如果你恰好点进了这本书,如果你还有耐看到这儿,我心存感激。

    因为,就像再优质的作物,也离不开点滴雨露的滋润,这本还很幼稚的新书,也需要诸君的一路帮扶。

    独自码字,仿佛玩着单机版游戏的写书旅程,漫长、煎熬。一个字就是一步,迄今我已经跑了将近12万步,并且,还将至少跑90多万步。

    所以,每次在这段旅程里,看到有人观望,点击进来一次,甚至还为我叫好,送上推荐票一张,我就觉得像是喝了仙酒琼浆,浑身又充满了力气。

    虽然还没有几个人给我留言,与我互动,我也已经非常知足,知道自己所写的文字并非没有一个人愿意驻足观看。

    我珍惜每一次的点击,也感念每一个的推荐。

    如果你们够大方,够有耐性,那在余下的路上,就一起继续同行吧!

    而我们的征途,将是星辰大海!

    缚情主于家中床上。

    2018年4月29日

第55章 十岁那年(第一更)() 
“宓儿?”袁绍微微觉得诧异,“你怎么来了?”

    虽说男女有别,但汉朝的风气不似明清那般拘束,很多女性还是可以抛头露面,甚至独当一面。

    可以说,在中国历史上,最强盛的两个封建王朝,汉与唐,女性的地位也相应是最高的。汉有吕后,唐更是直接被武则天篡了国,最高统治者就是女性,女性地位能不高吗?

    在汉朝,有名的女子不但可以封侯,还可以拥有爵位和封邑。如汉高祖刘邦就曾封兄伯妻为阴安侯,吕后当政后,也曾封萧何夫人为酂侯,樊哙妻吕媭为临光侯。汉宣帝刘询赐外祖母号为博平君,以博平、蠡吾两县户万一千为汤沐邑。在日常生活中,男女交往也相当自由。民间因日常工作的需要,更不可能严行男女之防。

    但是,东汉后期,朝廷每每褒奖“贞妇”,安帝、顺帝和桓帝在改元赐民爵、粟、帛时,贞顺都是褒奖之列。甚至有过“诏赐贞妇有节义谷十斛,甄表门闾,旌显厥行”之类的记录,跟后世的贞节牌坊也相去无几了。

    这种“一人贞洁,全族光荣”的价值观,开始钳制女性自由,自然,东汉走向衰败也是可以预见的了。

    不过,在世家大族中,毕竟受到的影响还比较小,社会上也还没有出现一整套类似于“程朱理学”的完善学说,来对女性地位进行迫害。

    所以,尽管个人情感上还是很害羞,但基本上也没有谁觉得甄宓现在出面有何不妥。

    当然,她这次又是说完就后悔了,可怎么老是姓林的那个可恶家伙惹出来的?

    方才在屏风后头,她瞧得一清二楚:林牧自己写完诗后,全场嘉宾都在啧啧称赞袁尚的作品,根本没注意到,这厮迅速把自己和赵云桌案上的纸掉了个包。

    一开始,甄宓觉得非常鄙夷,这人怎么这样,自己写得不好,还想拿别人的顶替?诚信败坏,爱慕虚荣……总之,什么关于人品的坏词都用上了。

    等林牧的诗一念,甄宓忍不住叫好:这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吧?那位姓赵的将军写的诗实在是不堪入目啊。

    可万万没想到,原先掉包的那首《侠客行》,竟是如此磅礴大气的作品。

    甄宓突然觉得看不懂林牧了,能写出这样作品的人,不应该不知道自己写得有多好啊?为何还要跟人交换?难不成,赵云平时写得还要更好不成?

    于是,就不由自主地出言想要揭发了……

    “阿翁。”甄宓先向袁绍施礼,落落大方,款款翩翩,就连一些胡子花白的爷爷级人物都看直了眼睛,若非袁绍在上,恐怕得当场出糗。

    林牧则是恍然大悟,原来,是洛神啊。难怪,有这样的容颜。

    不过,她出来干嘛,还说诗的作者另有其人,莫非还想替他老公脸上贴金?

    “宓儿,你方才说,这诗的作者另有其人?”袁绍疑惑地看了看甄宓跟赵云。

    “启禀袁公,此诗,确非某所做。”赵云总算回过了神,急忙说道。他性子耿直,可干不出将如此佳作据为己有的事情。

    甄宓也道:“我方才在屏风后看得真切,此诗,是林长史所做,然后不知何故,跟赵将军的调换了。”

    “竟有此事?”袁绍不满地皱起了眉头。

    林牧吸了吸鼻子,苦笑了一下。这娘们儿,多什么事啊真是的……

    “好像是吧,某也记不清了。”既然解释起来太复杂,林牧果断选择了……耍赖……

    这叫什么事啊,袁绍觉得非常荒谬,还有人主动把这种绝世佳作让出去的?还记不清了?你看我很像傻子,很好骗么?

    “林长史,莫非,此诗也是你在别处抄来的?”审配阴测测地出现,他之前就对《侠客行》很不满了,抢了袁尚的风头,正在想法子阴赵云一下,谁知,事情竟出现了这样的转机。

    “正是正是。”林牧居然坦然承认了。

    “不知是何人所做?”

    林牧叹了口气,你们呐,怎么一个个都爱刨根究底的……于是,悠悠抬头,仿佛在追忆往事:“某十岁那年,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某正在房门前玩雪。忽然,有一白发老翁扑倒在某屋门前。某心善,喂他喝了些热粥。他醒来后,开口便吟诵了这首诗……”

    如果高以从在这,一定会目瞪口呆:姑爷,当初不是说好是说了几句兵法吗?怎么又念起诗来了?

    袁绍叹道:“此人必定曾经是一方大侠,年老落魄,尚有雄心,故将平生志向浓缩于这首诗当中了。子放,奇遇呐!”

    “谁说不是呢?”林牧显然入戏了,还在长吁短叹个不停,然后忽然眨了眨眼睛,冲审配道:“方才阁下说,‘此诗也是你在别处抄来的’?”

    “是。”审配冷笑道,“只没想到你竟这样无耻,坦然承认了!”

    “某一向是君子,自然不屑于骗人。”林牧一副高人形象,背手道:“但,不知阁下为何要说‘也’?莫非,还有什么诗是抄的?”

    “这……”审配一时语塞,方才不小心,竟说漏嘴了,总不能承认袁尚的诗是他偷偷找人写好,现场让他抄起来的吧?

    而自己居然还在林牧追问确认时承认了有说过那句话,没办法,众目睽睽,这口锅得亲自背起来了……

    审配悲愤里带点无奈道:“我十岁那年,也有一位老翁……”

    “哦。”林牧点头打断道,“那位老翁看来白活了许多岁,也没啥出彩的言辞嘛。阁下的运气,实在是不够好呀。只是,难为你了,如此拙作,还记了许多年。”

    审配一口老血差点喷出:这诗是我货真价实的作品啊!而且,你这么说,等于在说我诗写得很烂啊!烂到连别人的烂诗都要抄的地步……

    可甄宓显然很不满意林牧的态度,她向前一步追问道:“既是那位老者的诗,抄便抄了,也无人知晓,何必跟那位赵将军调换?”

    哎,最烦你们这些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娘们儿了……林牧叹息着摇摇头。

第56章 邀请(第二更,完毕)() 
“不知这位是?”林牧故作疑惑地看了看袁绍,你儿媳就这么跑出来,不管管吗?

    “此是吾次子之媳甄氏。”

    “啊,原来是甄夫人,失敬失敬。”林牧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急忙作揖道,“夫人有所不知,某本欲跟子龙交换看看,再沟通一下心得,谁知……”

    得,看来这个锅又得审配背了,谁让他动作太快的?

    果然,袁绍不疑有他,呵呵乐道:“竟是一场误会。”

    甄宓见状,也不好再逼问。虽然,她确实是明明白白看见,林牧调换时,根本没有同赵云有什么交流!

    这个骗子,说起谎来面不改色,肯定不是什么好人!

    宴会最终还算得上是宾主尽欢,众人离去时,个个脸带笑意,显然都很有收获,不说别的,一首《侠客行》就足够出去跟人吹嘘很久:兄弟我那天晚上听了一首诗……

    而林牧倒是意外多了一个头衔——“十步杀一人”,血腥滴hin呐~

    也不知吕玲绮知道后,会是怎样的表情?手无缚鸡之力的相公十步杀一人?杀的是稻草人吧……

    “林长史,你那《侠客行》,端的是……精彩!”魏延出来后,看林牧的表情颇为复杂。他虽然愣,但知道眼前这家伙可是一肚子坏水,诗是抄来什么的,半个字都不能信。但,太夸张了啊,那可是整个河北的精英荟萃的时刻,竟然无一人不服,这位林长史的才华,得高到什么程度?

    当然了,那些河北的精英服的应该是林牧十岁那年遇到的白发老者……

    “承让承让。”林牧打了个哈欠,拍拍魏延的肩膀,“倒是辛苦你了,老魏。写首诗不容易啊!今天时候不早了,先回去歇息吧。”

    赵云默不作声跟在后头,此时忽然开口道:“子……子放,那诗为何要让与我?”

    他跟魏延的审美水准都不够,反而不会怀疑这诗是不是林牧做的,一致默认了林牧就是原创者。

    “子龙,那诗写的,就是你呀!”林牧意味深长地一笑,然后头也不回地继续哈欠连天回去了。

    赵云呆立了一会儿,出神地想着“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思绪不由又飘到了还是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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