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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警界传说-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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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纸上得来终觉浅,不经历岁月的沉淀,哪来的人生阅历?

    下午,林子君跑去大舅家的理发店,把头发剪成了短寸,果然显得精神了许多。

    回到家里,林子君躺在床上,习惯性地点了根香烟,渡江牌的,软盒,三块六一包。

    这个时候,渡江牌香烟,烟味中正,不太冲,也不算淡,关键是价格适中,还是最受江南省的普通老百姓欢迎的。

    随着袅袅的烟雾,林子君陷入了沉思

    按照前世的记忆,自己就是在年底接到通知,让自己一九九六年元月二号到城南派出所报到的。

    在城南派出所工作了一年半,然后在一九九七年六月调回机关工作。

    晕死,是去城南派出所报到的?

    想到这里,林子君不淡定了,那可不行,这回可不能再去派出所了。

    要干刑警,要好好利用警校学到的知识、技能,加上重生的优势,破案,多破案,破大案!

    好男儿嘛,就要干刑警!

    于是,林子君赶紧去找老爸,跟他说了自己的想法,说要去刑警队干侦查员,让老爸去跟局里说说,趁着文件还没下,赶紧改过来。

    林远山也是从刑警队走上领导岗位的,刑警情绪浓厚,对儿子的选择也很高兴,便答应了。

    第二天,局里文件就下来了,要求林子君一九九六年元月二日到刑警队报道。

    其他招录的新警,还要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主要是业务培训,要学习各种常用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林子君在警校已经学习了两年,不用再参加这类短期的业务培训,所以通知里让林子君直接去刑警队报道,免训。

    刑警队的办公楼是一栋两层的小楼,大大小小共十来个房间。

    刑警队的人林子君也基本上都认识,毕竟就住在公安局后院里,基本上天天见面。

    有时候林子君还会到刑警队办公室和大家打打乒乓球,而且,上警校时,林子君在第一个暑假里又在刑警队见习过。

    熟悉的部门熟悉的人,感觉很亲切,可不象前世的时候,去了派出所,一个人都不认识,还得慢慢和同事们熟悉。

    刑警队长叫海大富,三十三岁,是邻县四海县人,也是林子君的警校师兄,业务能力很强的精英。

    以前林远山任刑警队指导员时,海大富也是跟林远山干过的。那时候,他和现在的林子君一样,也是个毛头小伙子。

    林子君还知道,他将是下下一任公安局长,下一任局长上任后会把海大富提拔到分管刑侦的副局长位置上来。

    不需要问人,林子君熟门熟路的直接去了海大富的队长办公室。

    海大富表现的很热情,接过了局办的介绍信看都没看就直接放一边了,笑眯眯地说道:“早就知道小师弟要来了,现在来正好,大伙儿都在,走吧,带你跟大伙儿见个面。”

    海大富领着林子君从队长办公室到了隔壁的大办公室,简单地跟队员们介绍了一下:“这是林子君,估计大家也都认识,现在正式分到我们刑警队了!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一家人了,都认识,我就不多做介绍了。”

    林子君四下一看,可不是么,人还挺齐,都认识。

    侦查员王亚伟、李国栋、张德军、胡思远、刘晓峰、张强、邓凯哥,法医丁晓辉、王俊杰,内勤吴凤娟,技术员许嵩明、高志强,情报员陈卫东,就差指导员孟东方不在了。

    海大富喊了一声:“大家欢迎林子君的加入!”

    跟着就带头鼓掌,队员们也都跟着一起鼓掌。

    正巧,这时候指导员孟东方也到了,海大富就跟孟东方说了一下:“孟导来得正好,林子君正式分到我们队来了。”

    孟东方也鼓起掌,笑道:“欢迎,欢迎林子君的加入!”

    林子君觉得这气氛挺好,于是身子一正,举起手来,给大家做了个标准的敬礼动作:“大家好,请多关照!”

    之后,海大富又安排内勤吴凤娟把靠北墙的一张办公桌收拾收拾,就作为林子君的办公桌了。

    海大富和孟东方走了以后,吴凤娟又给林子君拿了一套办公套件,有水笔、印泥、锥子、笔录纸、卷宗皮,笑着说:“你也不算新人了,东西拿齐就可以办案了。”

    林子君一撇嘴,说:“吴姐,不能这么狠心吧,好歹也让我适应个把月吧。”

    吴凤娟笑道:“还想适应个把月?美死你,你们警校毕业的直接就得安排个人和你一起办案了,两个案子一办你就能主办案件了。”

    话刚落音,海大富和孟东方从外边进来了,神情严肃地下达了命令:“吴凤娟在家,其他人全部上车,跟我车走,有一起命案。”

    对于警察来说,警情就是命令,林子君真没想到,上班第一天就遇到命案了。

    充满激情的刑警生活开始了!

第3章 主角光环出现了() 
林子君知道,但凡命案出警,肯定要法医和技术员进行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其他侦查员要就近走访了解情况,于是把笔、印泥、笔录纸和笔记本装进文件袋,提在手里,就跟大家一起出了门。

    三辆车子的驾驶员已经就位,大家上了车子就直奔命案现场而去。

    这个时候,公用车辆很少,刑警队有三辆车已经是局里车辆最多的部门了,其他部门有的连一辆车都没有。

    虽然,从严格意义上说,林子君已经不是新人了,却依然有点小兴奋。

    这是刑警必备的素质。

    没有兴奋点,不能够锐意进取,暮气沉沉的,是干不好刑警的。

    车子一直开到东一环路和向东出城的路交叉路口,才找个地方停下来。

    这里目前还少有人住,一环路外边是护城河,河堰上一处孤零零的土墙小院已经被一条蓝白的警戒线保护起来,看样子就是命案现场了。

    警戒线外围,有上百口群众在看热闹,三三两两地议论。

    任何时候,看热闹的人都喜欢或者说习惯这样扎堆,总有很多人把大把大把的时间浪费在这里而毫不自知。

    据说沪江的很多原住民,拆迁赔了房子以后,靠着收取房租就可以过上轻松悠闲的生活,打发时间倒成了烦恼,和大量涌入沪江打拼的务工群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林子君跟在海大富队长后面走进了小院。

    小院的门是向着东方直对着护城河的。说是门,其实也就是稀疏的竹排而已。

    一进院门,右手边就是草顶土墙的堂屋,斑驳的墙面和有些发黑的干草说明,这间房子至少经历了几十年的风雨,而且,期间应该没有得到修缮。

    这是手头长期拮据、家无余财的表现,林子君很容易判断。

    堂屋的门朝着正南,门檐有点低,进门的时候,不低头的话会碰到头。

    门是老式的双开木门,黑乎乎、油乎乎的。

    门框两边内侧有圆槽,门轴是卡在槽里的,力气稍大的人就可以把门托起来,然后往旁边一放,把门给卸下来。

    这种门在乡村很常见,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约十五到二十年后会消失在历史的长河,被更为结实、气派的铁门所取代。

    正对着小院的门的,是比堂屋更矮的一小间灶房,虽然小却比较干净,没什么东西,或许房主都没怎么用过灶房。

    死者是个大约七十岁左右的老汉,就躺在堂屋正中的小方桌旁边、正冲着门的地上,头部明显的能看到有外伤,头下方的地上流了很多血,已经干了,应该有很多已经浸到了土里。

    估计老汉死亡的时间应该不短了,零度左右的气温下,尸体仍然散发着难闻的尸臭,让人恶心欲吐。

    海大富队长笑眯眯地看着林子君说道:“第一回出现场,能看出什么不?”

    林子君一听,哟呵,考我来了?

    但他的脑子里却一时没有想起来关于这个案子的相关信息,看来得凭真本事才行了。

    于是,他集中注意力去观察死者。

    林子君刚把注意力集中到死者的脸上的时候,脑海里突然出现了奇怪的一幕:

    一个五、六十岁的男子手里拿把菜刀砍向死者,把死者砍倒在小方桌旁,小方桌上还有没喝完的一瓶酒、一碟花生米、一碟豆芽、两双筷子、两个酒杯。

    看到这里,画面就突兀地没有了,同时,林子君感觉头痛无比。

    海大富队长看到林子君捂着额头的样子,吓了一跳:“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赶紧出去透透气就好了,一开始都适应不了这个。”

    林子君没有坚持,也没有解释什么,就捂着额头出了院子,往河边走。

    在陡坡上,他还差点滑倒了,幸亏拽到了身旁的一棵小树。

    站在河边,林子君回想着刚才脑海中出现的那一幕,大约十秒左右的画面,觉得不可思议。

    这是什么情况?

    是特殊能力么难道?

    他很自然地想到了这一点。

    可是,如果是特殊能力的话,为什么会在这时候出现这种能力呢?

    回忆曾经看过的各种穿越、玄幻提到过的现象,林子君继续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如果这的确是一种特殊能力,应该就是重生带来的,那么就可能是有条件限制或者触发条件的,甚至这种能力在某种条件下可能还会逐渐加强。

    但是,怎么才能触发这个能力呢?

    或者说,怎么才能找出触发这个能力的条件呢?

    想了一会儿,林子君想的脑子更加疼了,也没想出来个所以然。

    唉,这事儿有空再想,还是想想这个案子吧先。

    刚才的这个画面太有用了,这就是破案的线索啊!

    林子君回到小院时,海大富还在堂屋门前踱来踱去的思考。

    海大富的思维方式与常人不同,是跳跃式的,在分析案情和审讯的时候非常有用。

    这一点,前世的时候林子君就深有体会,所以,也不想去揣测他在想什么。

    林子君找到现场勘查的技术员高志强,问道:“死者旁边的小方桌上有啥东西没?我刚来的时候看见桌子上是空的。”

    高志强回答:“桌子上本来就没有东西。”

    本来就没有东西?林子君眼光一亮,立刻明白了。

    自己刚才看到的画面,说明这个行凶的犯罪分子肯定是死者所熟识的,并且死者还请他一起吃饭喝酒了。

    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导致犯罪分子突然行凶杀人,然后还在杀人后把桌子上的东西收拾了,显然也是要隐藏其和死者的关系。

    那么,他和死者的关系应该有很多人知道才对,欲盖弥彰么,此地无银三百两!

    他会把东西带走吗?还是扔到哪儿去了?

    林子君想起上警校的时候,教官讲课时说的话:心理主导行为,作为一名侦查员,很多时候,要把自己带入到犯罪行为实施的时空去,分析犯罪分子的心理活动,从而发现案件线索。

    那么,这个犯罪分子行凶杀人以后,收拾现场的时候,为了尽量避免引人注意,把东西带走的可能性很小。

    结合小院的环境,门口就是护城河,犯罪分子很有可能把桌子上的东西扔进护城河里去,而且,应该不会走远,毕竟,走的越远越有可能被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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