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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她长的瘦,脸蛋儿也好看,要是长成张金凤那样的,八成也早让人卸吧卸吧做肉馅儿去了!
“现在,你还要去救吗!”淳于珟望着那边街道上冲天的火光,漫不经心的问了一句。
沈若兰咬牙道:“不救,他们活该,罪有应得!”
“没错,确实死有余辜,罪有应得!”淳于珟眯起眸子,冷冷的说。
敢在他的封地干这种丧尽天良的事儿,还差点儿让他喜欢的姑娘流落乌孙,沦为下流,就凭这,活活烧死他们已经是便宜他们了,要不是师傅时常劝他少开杀戮,多行善举,他一准儿将他们凌迟了!
第297章 越来越喜欢她了【一更】()
此刻,那家黑店里的掌柜、老板娘、小二和打杂的,都是挑断了手筋脚筋扔在屋里,眼看着漫天的大火朝他们席卷而来,恐怖攫住了他们的内心,可是,他们却跑不了也喊不出来,不禁手筋脚筋被挑断了,他们的嘴巴也都被封死了,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火一点儿一点儿的逼近,慢慢的将他们吞噬。。。。。。
淳于珟跟沈若兰漫步到那里时,店已经被烧落架了,周围的邻居们围着坍塌的房舍,议论纷纷着,镇衙门的捕头也来了,勘查火情,询问邻居……
沈若兰看着一具具被抬出来的焦黑的尸体,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齐爷,您这样随意杀人,虽然杀的都是坏人,但毕竟是人命,万一湛王怪罪可怎么好呢?”
淳于珟呵呵一笑,说:“湛王跟爷一样,是个嫉恶如仇的人,像这种谋财害命,滥杀无辜的大恶之人,无论杀多少,湛王都不会过问的!”
沈若兰放心了,道:“那就好,我就是怕湛王太善良,听到你这样杀人会不痛快,既然你说他不会怪您,那我也就放心了。”
“你说湛王善良?你怎么知道他善良?”
淳于珟差点儿被逗笑了,他活了二十多年,有人说过他冷血,有人说过他无情,还有人说过他喜怒无常,阴晴不定,还头一次听到有人说他善良呢,怎么感觉怪怪的?
沈若兰说:“我就知道啊,虽然有人说他是战神,杀戮无数,但是我相信,杀戮并不是他的本意,他那么做只是保家卫国,不得不那样做而已,实际上并非他所愿,从他能帮那些被家中抛弃的女子的那件事儿就能看出来,他不仅善良,还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我们能生活在他的封地里,是我们幸运。”
她轻轻的说着,又是一副迷妹上身的模样。
淳于珟看着这样的她,不觉有点儿担心起来。
万一有一天她知道了他就是湛王,会不会对他感到失望呢?
**
第二天出发时,沈若兰发现马车后面多了一匹漂亮的小母马,马不大,枣红色的,一看就是匹温顺的马。
沈若兰看到小母马拴在车后,奇怪的问,“这是哪儿来的?”
淳于珟道,“给你的,你昨骑这匹有点儿大,就让人给你弄了匹适合你的,你要是想起的话就骑着一匹吧!”
这匹马是淳于珟让人精心挑选出来的,性格温顺,个头矮小,奔跑的速度也不快,很适合她骑。
沈若兰走过去,看了看那匹漂亮的母马,摸摸它的鬃毛,小母马温顺的低下头,轻轻的甩着尾巴,似乎已经准备好让她骑了似的。
沈若兰见状,跃跃欲试的说:“那,我就骑着试试吧!”
“好,爷昨儿教你的都还记得吧?就那样上马……”淳于珟也上了马,看样子是不放心她自己骑,打算陪着她骑了。
这匹母马矮小,温顺,沈若兰对它是不那么畏惧和害怕了,在淳于珟的指挥下,她上了马,紧紧的抓着缰绳和马鬃,小心翼翼的骑着,走出哈拉海镇的时候,她已经对马熟悉多了,甚至能打着马小跑起来。
淳于珟就不远不近地跟在她身边,防止马惊,或者她从马上摔下来。
渐渐的,她越来越熟练了,也骑着越快了,不觉已经在碧绿的田野里驰骋起来。
“哈哈哈,我会了,好棒啊!”她欢呼着,身后撒下她银铃般的笑声。
春天的风夹着薄薄的凉气,在天高地阔的空旷地方更加清凉,中午的艳阳下也挡不住风一小股一小股的扑在脸上,吹得沈若兰脸蛋红扑扑的,生机勃勃而又充满了年轻的朝气。
淳于珟看到她那鲜艳明丽的样子,轻轻的勾起了唇角,也打着马跟她一起驰骋起来。
田野宽阔平坦,一望无际,骑马纵情奔驰在这绿色的海洋中,心也变得开阔起来,他俩一路追逐着,开始时还都中规中矩的,后来渐渐地都放开了,说笑打闹起来,欢声笑语的,好不热闹!
“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快就能学会骑马吗?”他骑马走在她的身边儿,俊美如画的侧颜上还挂着一丝浅淡的微笑。
沈若兰很会说话的回答:“自然是齐爷您教的好,这训练的场地也好啊!”
“还有一条你忘说了。”他闲闲的补充道:“是爷帮你选这匹马选的好,这匹马呆头呆脑的好驾驭,正适合你骑!”
沈若兰马上听说了他话中的意思,“齐爷是变着法的说我笨,跟这匹马正相配喽!”
淳于珟呵呵呵:“能听出来爷的意思来,看来还不算太笨!”
沈若兰气得直磨牙:“说我笨,好那我就考考您,看看您是不是比我聪明!”
淳于珟睇了她一眼,轻蔑道:“说!”
“哼哼,您听好了,别一会儿答不上来怪我。”沈若兰暗戳戳的看着他,道:“什么东西刚生出来时四条腿儿,长大时两条腿儿,老了时三条腿儿吗?”
淳于珟一愣,这个他还真没听过,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只好如实道:“爷不知道。”
“吼吼,是人啊,你想想啊,人刚生出来的时候不会走路,都是用爬的,可不就是四条腿吗?等长大了,能直立行走了,就用两条腿走路,而老了走不动路了,需要拄着拐杖了,不就是三条腿吗?呵呵呵……”沈若兰得意的咧开嘴,露出了一口整齐洁白的小白牙,跟一粒粒排列整齐的珍珠似的,煞是好看。
淳于珟略一想,却实如此,哑然失笑道,“你说得对,再说一个!”
沈若兰马上道,“树上骑个猴儿,地上一个猴儿,一共有几个猴儿。”
淳于珟说:“这个简单,七个加上一个,自然是八个!”
“又错啦!”
沈若兰拍拍自己身下的小母马,笑得像只小狐狸似的,道:“是骑着的骑,骑个猴儿,不是七个猴儿,所以一共就有两只猴儿!”
“混账,简直是强词夺理!”淳于珟气得笑骂。
“哼,是你自己不动脑,还怪人家,所谓兵不厌诈,谁叫你不多动动脑子了?”沈若兰不服气的犟嘴道。
经过这两天的接触,互动,沈若兰好像忘了淳于珟之前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变得一点儿都不怕他,都敢明着怼他了。
而淳于珟对此也一点儿都不恼,甚至还有几分纵容得味道,被怼后,只一笑就过去了。
“再说一个!”他对她这些俏皮的谜语来了兴致,又让她继续猜。
“嗯,好。”沈若兰很配合
“一个老太太过独木桥,走在桥中间的时候,前面忽然来了一只狼,她刚想往回跑,结果发现后面又来了一只虎,前有狼,后有虎,老太太又身处独木桥,可是她居然一下子就过去了,请问这是为什么?”
淳于珟想了一会儿,斟酌着说道:“能从虎狼的口中逃脱的,必是位武林高手,想必那老妪会凌空踱步的武功吧!”
古人古板呆刻的思维方式,极大的限制的他的想象力,他也就只能往这方面去思考了。
沈若兰被他的解释逗得哈哈大笑,花枝乱颤地解释道:“她是昏过去了,此‘过去’非彼‘过去’,你又猜错了!”
原来是这样!
听到这个解释,淳于珟简直哭笑不得,不过看到她前仰后合,乐不可支的样子后,就也跟着笑起来,又是笑又是磨牙的……
**
晌午时,因为附近没有城镇也没有饭馆儿酒楼,他们只好找个村子,租借村民家的锅灶做饭吃。
罗城在村子里转了一圈儿,买回两只鸡,一斗白米,一篮子鸡蛋,租借了一户看起来干净整齐的人家的锅灶,用来做饭。
这些侍卫里中没一个会做饭的,也顶多能把饭菜做熟而已,沈若兰只好亲自上阵,她洗过手淘了米,把饭蒸锅里去了,又指挥英战等把鸡杀死收拾好,剁吧剁吧炖上了。
那篮子鸡蛋被打散搅拌均匀,一小半拿来炒西红柿,做个木须柿子;一大半打散蒸熟,做成实蛋,再用小勺挖出来,把鸡胗鸡心鸡肝切片儿,跟实蛋一起爆炒,炒的油汪汪的,出锅儿前还撒了不少孜然,远远的就能闻到菜香味儿!
她做饭的时候,淳于珟就坐在外面的一把椅子上,看似在观赏农家小院的风景,实则在看她,看她在厨房里走来走去的忙活着,不像刚才那样活泼俏皮了,而是一脸的认真专注,好像她做的不是一顿普通的饭菜,而是天底下最重要的事儿似的。
看着她那认真专注的样子,利落干脆的动作,怎么看怎么好看,怎么看怎么顺眼,看得某人几乎移不开眼睛了,对她的喜爱又不觉的多了几分。
一个乐观开朗,善良能干,思想独立又才华横溢的女孩儿,谁能不喜欢呢?
很快,饭做好了,开饭前,沈若兰洗了几根黄瓜,做了一个拍黄瓜,这样就有荤有素,色香味儿俱全了!
“齐爷,尝尝我的手艺吧!”沈若兰把饭菜都摆上了桌子。
桌子上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英战等守在外面,在外面吃了。
淳于珟好奇的看着色泽发青的实蛋,夹起一块儿放在嘴里,慢慢的咀嚼品尝起来,咽下后,由衷赞道,“很好吃!”
她做的菜很独特,居然能把软稠稠的鸡蛋做成这个样子,不仅好看也很好吃,纵然他吃过无数的美味佳肴,他依旧觉得她做出来的菜是最好吃的!
“呵呵,好吃您就多吃点儿吧!”沈若兰套用了一句现代的广告词,体贴的说了一句。
毕竟人家送了她一匹马,还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教她学会了骑马,于情于理她都该好好的报答人家,给人家做一顿可口的饭菜,让他吃饱吃好了,也算是聊表她的一份心意吧!
饭后,沈若兰本来还要骑马的,她刚学会骑马,兴头正足着呢。
但是淳于珟却不同意,说晌午吃的多,不宜于骑马,非叫她坐回到了车里不可,还让她继续给他讲故事。
沈若兰收了人家丰厚的讲故事的酬劳,也不好推脱,既然人家要听,她也只好跟他坐回到车里,继续给他讲故事……
当天晚上,他们就宿在离吉州五十多里的一个小镇上,镇子很小,像个大村子似的,客栈也只一家,里面破破烂烂的不说,还有股子臭脚丫子味儿。
沈若兰跟淳于珟一样,可以容忍破旧,却无法容忍肮脏,进去的时候,两人不约而同的把眉头皱起来了。
“罗同,再找不到干净点儿的地方了吗?”淳于珟黑着脸问道。
罗同忙说:“主子恕罪,这里就只此一家客栈,再无别家了。”
第298章 给她盖被()
天已经黑了,想找别家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