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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汉的小农妻-第3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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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若梅却不同意,她是灰溜溜的从靠山屯儿出来的,本打算在这边活出个样来给大伙儿看看的,结果现在混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让她就这样回去,她不甘心啊!

    “爹,娘,我不走,别人能在这儿活出个样来,我也一定能的。”沈若梅所指的别人,自然就是沈若兰了。

    在她的心中,一直憋着一口气,从小她就样样都比沈若兰强,长大也应该继续比她强才对,可是现在沈若兰活得风风光光的,她却混成这幅鬼样子这让一向心高气傲的沈若梅很不服气,发誓一定要活出个样来,一定要把沈兰牙比下去。

    沈若梅说什么都不肯走,沈大爷和陈大娘念及她刚受过那番大罪,也舍不得强迫她,加上现在也不是农忙的时候,在哪住都一样,于是就在点心铺子不远的地方租了个小房子,老两口带着沈若梅和沈金存搬到了那里去住。

    沈若兰在把铺子和房子卖出去的第二天,就跟爹带着两个下人回靠山屯儿去了,直到她走,都没有去见沈若梅一面,因为沈若兰实在烦她,只要有可能,她巴不得一辈子都不见她呢。

    湛王跟沈若兰一起回去的,只是他的行踪比较隐秘,白天时并不跟沈若兰他们一起走,只有在晚上时才会秘密的潜入沈若兰的屋子,所以,直到他们到家,沈德俭都不知道他们这一路上还有人跟着一起走哩!

    **

    沈若兰和淳于珟刚走没几天,鲁元和陈炳荣就赶到吉州城了。

    两人一起从京城一直赶到吉州的,一路上二十几天的接触,让鲁元就已经对陈炳荣的为人了解的差不多了。

    此人八面玲珑、长袖善舞,是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人精儿,这样的人要是放在谁的身边儿做个亲随还成,让他掌管十几万甚至是几十万大军,就有点儿冒险了。

    因为他的性格太过圆滑,骨子里没有军人的坚毅和强硬,这样的人,要是碰到强敌来袭的时候,十有八九得做逃兵。

    鲁元一见自己竟摊上这么个同僚,心里上火的不行,北边儿这些年在湛王的强势守护下,已经逐渐趋于稳定,乌孙虽然休了百里长的暗道,但碍于湛王的战神威名,并不敢轻举妄动,要是他们知道湛王不再带兵了,而是换成一个油嘴滑舌的小人带兵,他们不来打都怪了。

    要是只有他一人带着这三十万大军守卫吉州,便是苦点累点他也能保证,绝对会誓死守住吉州城,绝不会叫吉州落入乌孙的手中,但是,有陈炳荣这个滑头在,他却啥都不敢保证了……

    陈炳荣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鲁元在心里嫌弃了,到达吉州后,还大张旗鼓的展开了一次整顿之风,以显示他有多手腕强硬,为人有多么的公正廉明。

    他先查了军需物资,核对了一番后,见没有什么亏空,便又查了军中高级将领们的身份背景。

    他知道湛王在北军里威望,怕这些将领们不接受自己,所以便想到把这些将领们的身份背景都调查一番,要是有湛王一手扶植起来的死忠党,他就设法排挤出去,免得他们日后跟自己作对(他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因为他接替了湛王的职位,就认为湛王会对他怀恨在心,会鼓动他的手下跟他作对,所以,即便是淳于珟没跟他有过任何交集,在陈炳荣的心中,已经把淳于珟看作是需要时刻防守的敌人了);要是有可以拉拢的,或者愿意投靠他的,他当然会举双手欢迎,只要能对他忠心不二的,哪怕是能力再差,他也会义无反顾的重用。

    鲁元看到他这番瞎折腾,不禁暗暗的摇头,照他这样下去,只怕不等乌孙来进犯,军队内部就得发生内讧!

    不过,这些事儿他管不了,皇上虽然也一样授权给他了,但是有皇后在私底下撑着,其实陈炳荣的权势比他的更大,他想要制止陈炳荣乱整,只怕他跟陈炳荣俩现在就得产生内讧。

    鲁元的为人跟淳于珟不同,他不是那种铁血丹心,一心为国的英雄男子,事实上,他从小就有点儿玩世不恭,对国事不是那么十分在意的,即便知道陈炳荣这般瞎整会引起祸患,他也懒得跟他去辩,去争,既然是皇上睁着眼睛挑选的人,那就让皇上自己承受这个后果吧,反正他跟陈炳荣是没法共事,只好先在这边儿呆几天,然后再设法装病、辞官……

    陈炳荣这次来军中,只带了红棉和一个叫采菲的两个爱妾,因为女子不能进入军中,就暂时先把她俩安置在了外面。

    为了凸显自己清正节俭,陈炳荣没有在王府街找房子,而是在府衙附近找了一座宅子,正好与柳寒香等人的宅子相邻,他也是住进去后才发现,原来自己与一大群美人儿为邻呢。

    这个发现让陈炳荣兴奋不已,他本就是个喜好女色的,不然也不会带着红棉和采菲两个美妾过来了,现在又发现跟一大群美人儿为邻,无异于饿狼见到了一群肥羊一般,顿时喜的心花怒放的。

    只是,他刚来吉州,正要给大家树立刚正不阿的形象,暂时不能对她们下手,只能暂时先看着,等他在这边儿稳定下来,在找适当的时机下手了。

第403章 两个作坊() 
沈若兰回到靠山屯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去山里看淳于珟的新宅子。

    淳于珟的新宅子就建在沈若兰家北面的山里,离沈若兰家的房子只有一里多地,面积是沈若兰家宅子的四五倍大小,是座四进的大宅院,前前后后加上两边的厢房总共有一百多间,此外还要修地龙和暖墙。

    如此浩大的工程,需得很多工人来做才能完成,于是,靠山屯儿和周围几个村子的村民大都被雇去干活了,每人每天五十文钱,现金结账,每天一结。

    村民们能得到这份工作,对他们来说简直是意外之喜,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份,秋收完毕,大家都闲赋在家没啥事儿做,就能死吃死嚼这家里的老本儿,如今能找到这么赚钱的活计,就不用愁没钱过年了。

    于是,靠山屯儿的、司家洼子屯儿,岫水村和桃花村四个屯子的男人们都过来干活儿了,好几百号的人一起盖这座大宅子,场面十分壮观。

    沈若兰去看时,那座宅子已经修建大半儿,几座主屋都快要上盖儿了,四周的厢房也修建有一米多高,再有七八天就能盖完了,因为有地龙和火墙,这房子不用晾晒,只消烧几天火墙和地龙,就能把屋子烤干了,随后也就能住人了。。。。。。

    沈若兰是装作看热闹的样子过去看的,并没有告诉任何人她跟这做宅子的主人之间的关系,连她爹娘都没告诉。

    淳于珟在下令让人建这座宅子时,也没有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只叫人透露出是一个城里的公子要下乡养病,因为山里的空气适合他的身体,才盖了这座宅子的。

    至于这位公子姓甚名谁?什么来头,他一点儿都没往外透漏,只透露出那点儿信息,叫人知道他不是坏人,来这儿也没什么不好的目的就够了,免得大家瞎猜疑去打扰他的生活。

    沈若兰本来打算回来后就立刻把粉条加工厂和干豆腐加工厂开办起来呢,但是因为工人都被淳于珟雇走了,她的计划也不得不往后推迟一下,不过厂房倒是得计划起来了。

    她不打算在家里生产制造,一面闹哄哄的影响家里人的生活质量,所以打算在屯子里另外找两座房子,分别开设粉条加工厂家和干豆腐加工厂。

    屯子里现在倒是有两座空房子,一座是沈大锤他们家的,一座是尤氏家里的,只是这两座房子都不能用。

    尤氏家里的房子太小,跟沈若兰家原来的那两间小房儿似的,除了一铺大炕脸转身的地方都没有,更别说十几个大老爷们在里边干活儿了。

    沈大锤家的房子倒是够大,就是太破了,也不知道是祖上哪代人传下来的,屋顶的椽子都烂了,门窗也都破破烂烂的,说不定啥时候就塌了,她可不敢把自己的加工厂开在危房里,万一真出了事儿,她这辈子都不会好过的。

    所以,得另外找两座又大又结实的房子。

    很快,沈若兰就想到了到哪去找了。

    他的大姑父和小姑父不是处心积虑的要学她的糕点技术吗?正好,她教授他们烤制点心的技术,前提就是他们必须得把房子卖给她,这样,她既有厂房了,又能让两家让她讨厌的人离开村子,简直是一举两得呢!

    当天晚上,她让瘦丫去把大姑父和小姑父找来,跟他们商量了这件事情。

    王万福是个鼠目寸光的小心眼子,眼睛只能看到眼前这一寸长短的地方,沈若兰让他们定制烤箱他都很勉强了,现在又听沈若兰说要买下他们的房子,顿时就不同意了。

    他对家的执念很深,觉得房子要是卖了,这人就没有家了,没有家了,这人还活着啥意思?

    他没想到赚到大笔的钱后还可以重建一座更好的家园,只看到眼前这点儿东西,他觉得为了那些没影儿的银子把家折腾了犯不上,谁知道学了她那些东西将来到底能不能赚钱啊?万一赚不到钱,他的家也没了,岂不是亏得慌?

    于是,断然拒绝了。

    齐来顺比王万福聪明,王万福拒绝了,他可没拒绝,非但没拒绝,还提出了跟利于自己的建议。

    “嘿嘿,兰儿啊,姑父是这么想的。。。。。”他陪着笑脸儿,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你们不是还有做水晶冻的手艺吗?不如把那个手艺也传给我吧,这房子的话我就不要钱了,算是跟你们换那个做水晶冻的秘方了,你们说这样行不行?”

    怕沈若兰不同意,他有急着补充说:“你放心,我就算都学会了也不会影响到你们家做生意的,等我学会了,我打算上南边儿去闯闯去,远点儿走着,至少走七八百里,肯定影响不到你们的!”

    齐来顺家在靠山屯的房子顶多也就值五两八两的,但是他还记得张兴旺曾经说过,二房的水晶冻方子值二百两银子呢,二房也是靠着水晶冻的方子发家致富的,他想要复制二房的成功之路,所以便想出了这个主意。

    “可以!”沈若兰爽快的同意了。

    要是齐来顺学会了做水晶冻,在外面肯定能有更多的机会,回靠山屯的几率就更小了。

    只要他们一家子能离开靠山屯儿,不要再回来上他们家跟前晃荡来,就算把水晶冻的方子给了他沈若兰也乐意。更别说还能白得一套房子了。

    齐来顺一看沈若兰同意了,高兴得裂开了嘴巴,笑嘻嘻的说:“那我这就到镇上去买猪肉皮,好尽把那几样手艺都学会了。。。。。。”

    两方商定好后,齐来顺喜滋滋的额走了,路上遇到了他的小舅子沈德贵,两人唠了几句,沈德贵听说了这件事,立刻动心了。

    他也想出去闯闯,见识见识,虽说他现在教村塾里教书也挺好的,每月还能赚到二两银子的束脩,但是现在的生活跟他理想中的生活相差太远了,他不想整天陪着一群野孩子之乎者也的过日子,他想要像二哥一样发大财,盖大房子,家里奴婢成群,过那种被人羡慕和嫉妒的日子。

    所以,他也想学会那些本事,也到外面去闯荡一番,没准儿不光能发财,还能找到红棉呢!

    思及于此,他赶紧跑回家去,跟他老娘商量此事。

    刘氏一听小儿子放弃教书,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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