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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长的住宽敞亮堂的好屋子,没特长的住破屋子。
“丁香,你往后就帮着我给大家打打杂吧!”陈婆子说道。
一大帮姑娘需要调教,调养,她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正好丁香长的黄皮拉瘦的,卖也卖不上好价,还不如拿她当丫头使唤,帮她打打杂算了。
“哎,知道了!”沈若兰痛快的答应。
沈若兰觉得自己挺幸运的,虽然被当成打杂的丫头,但至少不用怕被卖到青楼妓院去了。
此后的几天,大家再这里住了下来,姑娘们按照陈婆子的要求,每天不停的练习,上午练习各种奇怪的劈腿姿势,一练就是好半天,累得大家筋疲力尽,苦不堪言;下午练习才艺,琴棋书画、诗词歌舞,从早学到晚,也不让人歇息。
沈若兰也不轻巧,每天负责在厨房做几十个人的饭。
客栈里原是备有饭菜的,但是得花钱,所需的花费跟在酒楼吃饭差不多,陈婆子算了一下,他们人多,姑娘们又要补身子,顿顿都得吃好的,在客栈点餐太费钱了,索性就借了灶台自己做饭。
因为她得调教姑娘们,又得看着她们不让她们偷懒,因此也没时间做饭,就把做饭的活儿交给了沈若兰。
本来以为沈若兰个黄黄瘦瘦的小丫头,能把饭做熟了就不错了,没想到她做饭的手艺竟极好,比客栈里的大厨做的都好吃,普普通通的菜,经她手做出来总是色香味儿俱全,每次开饭时她做的饭菜总能被一扫而光,味道让大家交口称赞。
惊讶之余,陈婆子忍不住问起了沈若兰:“丁香,你从前在家是做什么的?”
客栈老板把她卖给他们时,只说是个单身女子,看样子不像是有钱人家的,但也不像是穷人家的,应该是比普通庄户人家好点儿的小康之家的姑娘。
刚开始时,他们并没看上这个黄黄瘦瘦的小丫头,但客栈老板卖的便宜,他们看着划算,也就将就着买下来了,想不到竟然还买对了!
沈若兰闻言,忧伤的看了陈婆子一眼,黯然的低下头,悠悠道:“陈妈妈,我的命苦哇……”
于是,她娓娓的向大家讲述了一个古代版的灰姑娘的故事。
故事的内容大致是:某地主的原配妻子死了,留下苦命的女儿,被小妾上位的继母庶妹欺压,为了讨好她们,继女努力钻研厨艺,终于练就了一身上好的厨艺。
可惜,她的努力没能打动恶毒继母,她要把可怜的继女嫁给她的傻侄子,继女苦苦哀求无效,无奈只好离家出走,最后遇到了他们……
沈若兰说得声情并茂,说道动情处还气语凝噎,泪如雨下,让人不得不相信!
反正陈婆子是信了,看看丁香的厨艺,就知道她肯定不是寒门女子,穷人家的女儿上哪去学做那些好吃的?但看看她清瘦的样子,又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女儿,有钱人家的女儿断不会瘦成这副德性。
如今被她这么一解释,一切就都了然了,陈婆子在唏嘘的同时,又对沈若兰生出几分怜惜来。
当年,她就是被继母逼迫嫁给无赖,才导致一步步的堕落成今天的样子的,不然,她现在一定是富贵人家的夫人,整日里只需品茶下棋,教导儿女即可,何必像现在似的,过这种脑袋绑裤腰带上的日子?
以己度人,她不由得对沈若兰又同情又怜惜,同时也放松了对她的警惕。
一个走投无路的小丫头,能在这里找到工作,有吃有喝的,又不用她去卖身卖艺,已经够幸运的了,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就因为这份怜惜和放松了警惕,沈若兰的机会终于来了。
陈婆子是个悭吝的性子,一向把钱看得比命还重,这些日子,大家的吃喝用度一直都是秃头去采办,陈婆子不大放心,总怕秃头会暗中贪墨她的银子,于是,考察了沈若兰几天后,决定让她跟秃头一起去负责采办。
秃子对老婆子的安排很不满意,他确实是趁着每次外出采买的机会贪了点儿银子,可就算如此,婆子也顶多损失点钱而已,没必要为了省这点钱冒这么大风险把这个小丫头带出去吧!
第91章 跑了()
把她带出去了,万一带到外面她喊起来怎么办?孰轻孰重都不知道吗?
他把自己的顾虑跟陈婆子说了,可惜陈婆子根本就听不进去,因为通过她这些天的观察,发现丁香这丫头对自己目前的处境十分满意,每天都笑眯眯的,能吃能睡,还常说这儿比她的家好多了,不用挨打,还有肉吃。
这不,才几天的功夫,她居然长胖了,干活儿时还经常哼着小曲儿,一看就知道是愿意呆在这里。
所以,她才放心让他去。
秃子的反对完全无效,他越是反对,陈婆子就越是疑心他要贪她的银子,因此不管秃子咋说,她就是坚持要让沈若兰去,把秃子气了个倒仰,却无计可施。
“小贱人,一会儿到了平阳城,你要是敢跟老子耍花样,回头老子扒了你的皮!”
车上,秃子恶狠狠的警告沈若兰。
沈若兰吓得打了个哆嗦,怯怯的道了声“是”,还把身子悄悄的往车厢里边儿靠了靠,完全是一副胆战心惊的样子,
见她这么胆小儿,秃子倒是放心了很多,瞧她这副熊样儿,料想也不敢起刺儿!
客栈离他们要去的平阳城三十余里,马车走半个时多辰就走到了。
平阳城是乌孙屈指可数的大城市之一,虽然是边境城市,但却人口众多,异常繁华。
因为乌孙也有三十万大军驻扎在平阳城,与楚国的三十万大军对峙,这三十万大军日常所需的供给甚多,不少百姓就在此靠给大军提供日常所需的供给为生,这里也便渐渐的发展成乌孙除盛京以外最大的城市,这一点,倒是与楚国的吉州有几分相似!
两国的大军虽都驻扎于此,但双方间一直和平友好,相安无事,谁也不轻易招惹对方,楚国和乌孙势均力敌,一旦起战事,就不是小打小闹的事了,轻则伏尸百万,流血漂橹,重则一国覆灭,改朝换代。
如此严重的后果,无论是楚国还是乌孙,都不得不重视,因此,虽都提防着对方,确是谁也不敢打破和平共处的局面,所以,吉州和平阳,虽私底下波涛暗涌,表面上却都是一副富丽平和,繁华盛世的样子。
马车赶到平阳城的一个集市,在集市外停下来,秃子和沈若兰下了车,赶车的留在集市外看车子,就只秃子带着沈若兰进集市去了。
马上过小年了,集市上的人很多,不少乡下人携儿带女的过来置办年货,把集市挤的满满登登,熙熙攘攘的。秃子带着沈若兰穿梭在人群里,心中暗骂陈婆子。
都是那老虔婆,为了省点儿银子,指名让他们来集市上买,害得他不得不跟这群乡下的泥腿子挤在一起,为了省几个铜板,还得跟这些低贱的小贩子磨嘴皮子。
“大叔,这肉多少钱一斤啊?”
沈若兰像是没看出秃子的满腹怨气,犹自一家一家的询问着,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不是最好的最便宜的绝对不买。
当然,她的目的可不是省钱,她没那么好心,让人家给绑了还给人家省钱,她的目的就是消磨秃子的耐心,只有他烦躁起来,无法集中注意力,她才有机会办事。
“十五文,如今过年都涨价了,就我这儿没长,姑娘你看,我这肉多肥啊,今早现杀的大肥猪!”
卖肉的摆弄着案板上的肥肉,把白花花的肉膘子翻给她看,努力想做成这笔生意。
谁知沈若兰观察了一会儿,竟撇撇嘴,嫌弃道:“不行,这肉太肥了,吃起来太腻,秃子哥,咱们还是去别家看看吧!”
秃子的脸色难看起来,这小贱人,给个棒槌就认作是针了,买点儿东西唧唧歪歪,又是讲价又是对比的,这一上午,可把他给溜完了,腿儿都要让她给溜折了。
又走了几家,秃子终于受不了了,脸色扭曲的低斥,“小贱货,你特娘的还能不能买了?买几斤肉而已,老子的腿都让你溜瘸了。”
“我买,我这就就买,秃子哥你别生气。”沈若兰被他的凶相给吓到了,赶忙战战兢兢的买了肉,不敢再罗嗦了。
于是,秃子的手上又多了十斤猪肉。
加上之前买的东西,秃子的两只手都被占满了,再买的东西就只能由沈若兰往他腋下塞,或者往他肩膀上扛了。
还好,他发了一顿脾气后,沈若兰买东西的速度提了上来,不一会儿就把该买的都买齐了。
正打算回车去呢,一个汉子忽然冲过来,一把揪住了秃子的领子,大叫:“好你个死秃子,敢偷老子的钱袋!”
秃子一愣,随即勃然大怒,一脚踢开了揪着他的汉子,怒道:“滚开,老子才没拿你的钱袋呢,再敢随便诬人,老子一脚踹死你!”
“你还敢说你没拿?”被踢到在地的汉子一跃而起,指着秃子的领口:叫道“你看看,幌子还在这里呢,你还想抵赖?”
说完,扯着脖子大叫起来:“来人啊,抓贼啊,有人偷钱啦——”
秃子一惊,低头看时,却见自己的领口处不知啥时候耷拉下一小段儿细绳子,他愣住了,扔掉手中的东西,随手将那条绳子从领口拽了出来。
特娘的!竟然是个钱袋!
那段细绳儿是系钱袋用的。
“看看,人赃俱获,大伙帮我抓住他,别让他跑了啊!”挨了一脚的汉子大叫起来。
于是,不少爱管闲事儿的一拥而上,上前扭住了秃子。
秃子真没偷人家的钱袋啊,他也不知道这钱袋为啥会在他的怀里。
他百口莫辩,一边儿跟这帮人挣巴,一边笨嘴拙腮的试图解释:“老子没拿,老子也不知道怎么回儿事儿……”
蓦地,他忽然想到了刚才是谁往他身上塞东西,顿时一下子明白了。
娘的,果然是会咬人的狗不叫,看起来胆小老实的小贱人,竟然摆了他一道!
也是他自己大意了,竟然轻信了这个小贱人,害得他现在落到这般境地。
秃子咬着牙,目光阴森的往后看去。
糟了,身后哪里还有那小贱人的影子?
第92章 温柔乡()
半个时辰后,沈若兰穿着一身五成新的绸缎长袍,从一家当铺走出来,袍子是男式的,她的头发也梳成了男式的发髻,乍一看去,俨然是一个身形瘦小的少年男子。
这身衣裳,是她用空间里那几本书换来的,当初买那些书时花了差不多二两银子,如今就只换了这么一身半新不旧的衣裳,真是亏死了!
不过,为了安全着想,亏也只好认了,不然还穿着那身显眼的粉袄子,万一被陈婆子的人逮住了可就嗝屁了!
为了让自己更不像自己,沈若兰还特意去了一家胭脂铺子,买了一盒便宜的胭脂,把自己的脸、耳朵、脖子等所有露在外面的皮肤,都擦的煞白煞白的,跟掉面缸里了似的,与之前的她派若两人,倘若乍看到这张脸时,连她自己都认不出那是自己了。
沈若兰满意极了,呵呵的笑了两声,大摇大摆的往街上去了。
她先去了平阳城的府衙,秃头盗窃被抓,这会子肯定是在平阳城的府衙里,她想去试探一下,平阳城的府衙跟秃头那伙儿人到底有没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