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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就得去睡大街了。
当然,她是不会一直让自己过这样的苦日子的,留在这家小面馆儿只是她的权宜之计,这里只是被她当做是暂时的落脚点,等她攒够了本钱,就会离开这儿去过好日子的!
至于被逼做饵的事儿,她已经直接无视掉了。
既然改变不了现状,与其提心吊胆、战战兢兢的活着,还不如坦然处之,让自己过的好一点儿呢。
“小兰,过来把桌子收拾一下!”
“哎,来了!”
听到掌柜的吩咐,沈若兰颠颠的跑过去,手脚麻利的把那张刚空出来的桌子收拾了。
“客官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掌柜的坐在柜台后,瞄了一眼机灵懂事的小丫头,眼睛里露出了满意的神色。
开始雇这个小丫头片子时,他还担心她太瘦小,干活儿时不给力,没想到这小丫头不仅能干,嘴巴还特别会说,把来吃饭的客人都答兑得乐乐呵呵的,她来这几天,店里的客人都比往常多了。
打烊了
沈若兰走到掌柜的身边儿,笑眯眯的对掌柜说:“掌柜的,能不能跟您商量个事儿?”
掌柜的对这个机灵能干的小丫头很有好感,就爽快的说:“啥事儿?”
“嗯,我想把我这几天的工钱支出来……”
掌柜的笑呵呵的说,“小兰啊,咱们这儿可从没有这规矩,你说说,你要提前支钱干啥?要是理由正当,我就支给你。”
来这儿几天,沈若兰也看出掌柜的是个实诚的好人,料想他也不会为难自己,就没有遮着瞒着,大大方方的把自己的打算说了:“我想去买点儿猪肉皮,我会做一种吃的,咱们这儿没有,要是我做成了,拿到大酒楼去买,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掌柜的有点儿吃惊,看了她好一会儿才说:“想不到你这个小丫头还有这份儿心思呢!也罢,既然你有这份心思,我也不好阻拦你,喏,这是你这四天的工钱,拿去吧。”
四十个铮亮的铜板数过来,沈若兰很是感激,说:“掌柜的,等我把那样东西做好了,一定带过来给您尝尝。”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沈若兰就起来了,摸着黑儿到集市上去买猪肉皮。
相对于猪肉来说,肉皮的价格十分便宜,不是因为猪肉皮不好吃,而是因为猪肉皮有毛,很多人觉得膈应,不喜欢吃,也有喜欢吃的却嫌弃费事,毕竟那么密实的猪毛要一根一根的拔下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所以,猪肉卖十五文钱一斤,猪肉皮只卖五文钱一斤,还没多少人买呢。
沈若兰到了集上,买了六斤猪肉皮,又买了一捆柴火,二两粗盐,晚上得在面馆里熬冻子,她不想用人家的东西。
回到面馆时,面馆已经开门儿了,她急忙把猪肉皮和柴火存放在后厨,开始忙活起来,一直忙到过了打烊,人都走了后,她才有空处理她的肉皮。
先将那猪皮用粗盐水仔细的洗过几遍,直到没有异味儿后,用一根燃烧着的柴火从一端燎到另一端,那皮上的毛是不见了,但皮子里面黑黝黝的毛碴还清晰可见,她并不急着处理猪皮里的毛碴,而是把皮子放在锅里煮了起来,大约煮了半个时辰,收了火,用笊篱从锅里捞出肉皮,用凉水浸凉后,把肉皮摊在菜板上,用锥子将毛囊里的毛根一根一根的挑出来,由于肉皮被煮烂了,软的很,毛挑起来很容易,没过多久,几块猪肉皮就会被挑干净了,变成白白的一块一块的,还飘着浓浓的肉香味儿。
歇了一会儿,又把锅里泛着白沫的灰色油水倒倒掉,把煮好的肉皮细细的切碎,剁成渣渣,重新在锅里添上水,水烧开后,把剁碎的猪肉皮倒进锅里,重新煮。
“咕嘟……咕嘟……”
大约熬了一个时辰之久,她掀开锅盖,把锅里能熬得浓稠的猪肉皮舀出来,盛在一个搪瓷盆子里,调料早已在熬煮的过程中放进去了,只消一夜,这些猪肉皮凝固后,便可结成冻子了。
第110章 赚钱()
第二天一早,沈若兰去看时,那盆儿煮烂剁碎的猪肉皮果然结成了冻子,半清半浊的水晶冻,上面清澈透明,一碰还颤巍巍的,一看就很好吃。
她小心翼翼的切下一块,切成薄薄的片,码在盘子里,又准备了蒜泥和酱油做调料,等掌柜的来了,就端出来请掌柜的品尝。
掌柜的一看这清是清白是白的东西时,就被这东西奇怪的品相给吸引了,拿筷子夹了一片,放嘴里尝了尝,不禁拍案叫好。
“嗯,好吃!太好吃了!小兰啊,想不到你还有这手艺,呆在我这小店儿里做个小二,真是委屈你了!”
沈若兰笑眯眯的说:“掌柜的太抬举我了,一点儿小手艺,让您见笑了!”
掌柜的又吃了几片,才意犹未尽的撂下筷子,“小兰啊,你这东西叫什么名字啊?”
“叫水晶冻,你看着清的一半儿,晶莹剔透的,像水晶一般,所以就叫它水晶冻。”
“哦,那你这水晶冻打算卖多少钱呢?我有个朋友是开大酒楼的,要是价格合适,我可以帮你引荐一下。”
沈若兰想了想,说:“我花了四十文钱做了一大盆子,这一大盆子少说也能卖一百盘儿,一盘儿按五文钱算的话,那就是五百文,也就是说,利润一下子翻了十倍还多,可谓是一本万利了;最主要的是,这水晶冻整个乌孙国也就只有我一个人会,绝无二家,所以,哪家若是有了这道菜,便是不赚钱只赚一个噱头,也是极好的。”
掌柜的捋了捋稀疏的山羊胡须,点头道,“言之有理,只是,说了这么多,你还没说你要卖多少钱呢。”
沈若兰笑道,“掌柜的觉得我卖多少钱合适呢?”
掌柜的沉吟了一会,在沈若兰的眼前比了个剪刀手,“二十两!”
二十两!
沈若兰眸光微闪,这个价格跟她理想中的价格相差甚远,她的心里价位至少是五十两,着水晶冻的利润这么大,要是碰到识货的,就是六十两八十两的,也不是不可能。
掌柜的给她这个建议,她可不能接受。
她摇了摇头:“不行,这个价钱我不卖,要买我的水晶冻,至少五十两。”
掌柜的笑道:“五十两,都能在这平安成买一座房子了,哪个会拿那么多的银子去买一盘菜呢?”
沈若兰也笑了:“有货不愁客,您就放心吧,我肯定能卖到。”
说完,笑嘻嘻的站起身,说:“掌柜的,我也来了四五天了,这几天来多谢您老人家的关照,今儿我就要走了,在此拜别您老人家!”
掌柜的在吃到她的水晶冻后,就知道这小丫头不可能在留在他的小店儿里做小二了,所以听她这么说,也没觉得惊讶,倒是很温和的说:“先别急着走,老实说,我对你的水晶冻也很感兴趣,只是你这孩子要的价格太高了,我出不起,要不这样,你再便宜点儿,差上差下的,我就买了得了。”
掌柜的自有他的一本儿帐,他开面食馆多年了,卖面食的价格太透明,根本卖不上价,忙乎了一年也赚不到几个钱,搭着身子还累得臭死,这水晶冻好吃本钱又低,卖的话也肯定能好卖,要是他能拿到做水晶冻的独家秘方,将来专门儿做水晶冻卖给那些大酒楼,还不把银子赚海了去了!
所以,他很想把小兰的水晶冻方子拿下来,狠狠的赚上一笔。
前几天,沈若兰丢在街上做珥时,为生计曾找了很多工作,但因她长得又瘦又小,那些雇主们都怕她干不动活儿,不愿意雇她,她从晌午找到天黑,又累又饿又冷又渴的,差点昏厥过去,还是这位好心的掌柜看她可怜,收留她的,所以,就冲这份情,她也得把价格让一让。
沈若兰想了想,说:“那我再便宜您十两吧,一口价,四十两银子,再要是便宜的话就真不行了。”
可就算是压低了十两,掌柜的依然买不起,他摇头,叹气:“哎,好东西确是是好东西,只是这价格……我还是出不起啊!”
沈若兰无奈的笑了笑,她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他买不起,那就是他的问题了。
她把自己的水晶冻切下一半,送给了他,算是稍微弥补一下他心中的遗憾吧。
就在她要走出门的时候,掌柜的忽然咬咬牙,说:“好,四十两就依你四十两,你先等着我,我出去颠倒颠倒,三个时辰内,肯定把这四十两凑齐了。”
掌柜的带着沈若兰给他的那半儿水晶冻出去了,下午时才回来,回来时脸上带着一脸的喜色,一进屋就叫过沈若兰,把一个包裹放在她面前,笑呵呵的说:“跑了一小天儿,总算是凑够了!”
沈若兰打开包裹,看见里面包着大大小小的散碎银子,大的约莫有四五两重,小的也就几钱几分重,零零散散的,包了一大包儿。
这么多碎银子,可以想象得出他凑的有多艰难了!
掌柜的咕咚咕咚灌了几口茶,道:“要不要咱们去倾银铺量量去?”
“不用,掌柜的为人,我信的着。”
沈若兰把银子包起来,藏在了身上,说:“您去买肉皮吧,我这就教您做。”
第111章 花钱()
平阳城一座私宅内,英战快步走在甬路上,从前宅直抵后园。
后园中,一片梅花开的正好,红梅白梅竞相在枝头绽放,北风袭来,花香阵阵,本是静好明媚的景致,此刻花海中,却有一道黑色的身影,若蛟龙出海般,飞腾旋转,剑光点点、寒风闪闪,忽卷起层层巨浪,打的那花树上娇嫩的花朵漫天飞舞。
花在空中被剑气毫不怜惜的切成碎末,落地上后被一双腾挪踢转的石青色绣祥云锦缎宫靴踏起,又被黑色的衣摆卷高,飞飞扬扬如狂风卷雪,那一抹黑色身影,衣袍翻滚,劲气鼓荡,恰如冰天雪地中一个煞气十足的修罗。
英战匆匆走过来时,一眼便瞧见主子舞剑的身影,每一个旋转的动作,他手中寒剑无论钩刺挑卷,都能削落一树寒梅,招招狠辣,渐渐变寒,每一招每一式都能彰显着主子的坏心情。
这么久了,密道的下落还没有探出来,也难怪主子会气恼,前儿他已探明,那个秃头已经不在府衙了,可见那伙人必是受了府尹庇护的,罗同他们也是,追了这么多天,却还没有半点儿音信,那伙人如鸟如山林,石沉大海般,无影无踪,根本无从查起。
那个做珥村姑也是,别说是引蛇出洞,就是个耗子她都没引来,看来那伙儿人压根就没打算再找她,一个不起眼儿的毛丫头,人家根本没放在眼里,如此,她就是在平阳城晃荡一辈子也没用。
因为这些,主子这两天的火气格外大,他们这些伺候在身边儿的人也分外小心,免得一个不慎成了主子的出气筒。
好在,他今儿带来个好消息,若是主子运筹的当,这次便可大功告成。
“主子,属下有要事奏报!”
话音落,淳于珟收了招式,随手一挥,手中寒剑刷的一下落入了挂在树丫见的剑鞘中。
“何事?”
声线森冷,彰显主子的坏心情。
英战道:“姒玉那边已经探出密道的下落了,只是她人被困在府衙中,出不来。”
姒玉是主子安插在平阳城府尹身边的一个眼线,身份是侍妾